企业之间的合作协议书(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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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间的合作协议书
目录
第一篇:律师所之间合作协议书
第二篇:企业之间、校企之间的年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第三篇:【企业】合作协议书
第四篇:企业股东合作协议书
第五篇:学校、企业合作协议书
正文
第一篇:律师所之间合作协议书
律师事务所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一、本协议的宗旨在于,加强律师跨区域合作交流,节省办案经费,提高办案效率,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建立律师所协作和互助关系,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资源,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合作双
二、律师所跨区域互助合作的内容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1、异地调取企业工商登记资料、土地房产登记资料、建设项目规划资料、工程项目招标资料、工程施工许可资料等取证工作;
2、异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律师会见;
3、异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控告、举报、投诉;
4、异地法院立案手续、参加开庭活动、代领法律文书;
5、重大、特大、复杂案件联合办案;
6、代理或者协办生效案件的异地执行;
7、跨区域律师业务的转介绍和代理;
8、其他需要异地互助合作的事项。
三、律师跨区域互助合作遵守原则:
(1)合法原则。即合作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2)对等原则。地位平等,收费比例对等。
(3)协商原则。具体收费双方平等协商。
(4)互惠原则。合作互惠,追求双赢。
(5)效率原则。追求最高的办事效率。
四、本协议履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第二篇:企业之间、校企之间的年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xxxxxxxxxxxxx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分公司
甲方:
法定地址:
责人:
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XX年月日***分公司
1负法定代表人: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建立长期、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强强合作、优势互补,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双方在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充分协商,就相关领域的战略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1)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以促进企业信息化建设为工作目标,甲乙双方开展全方位合作,为对方的发展提供一切条件和便利,促进双方整体战略合作。
(2) 甲乙双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业务范围内互相将对方作为重要客户,建立长期密切的战略合作关系,各自利用自身资源
和行业优势优先为对方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信息和各项便利,并共同防控风险。
(3) 甲乙双方将在移动通信业务和行业应用业务上展开全面合作。甲方将乙方作为主要通信服务提供商,使用乙方提供的移动电话、行业应用移动办公、行业应用手机对讲和短信行业网关。
(4) 本战略合作协议是双方进行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是指导、促进双方开展全面合作的指导性文件,该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正式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甲乙双方签订的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合同均应遵照本协议所确立的原则订立。
(5) 甲方承诺,该协议对甲方下属分支机构有完全的约束力。甲方负责协调其下属分支机构参照本协议具体执行协议,充分体现双方良好合作关系。
(6) 甲方承诺,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为乙方在甲方进行市场推广活动提供必要便利与支持
(7) 乙方承诺,乙方及其分支机构将针对双方战略合作关系推出特定的资费政策与服务质量,且优惠幅度与服务水平优于其他普通大客户。
(8) 乙方承诺,该协议对乙方下属分支机构有完全的约束力。乙方负责协调其下属分支机构参照本协议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与甲方当地分支机构具体执行协议,充分体现双方良好合作关系。
(9) 乙方承诺,将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通信服务,快速响应、处理甲方向乙方提出的需求、意见与建议。
(10) 任何关于甲、乙双方客户资料、客户数据等信息的任何纸制的和(或)电子文件、文档、复印件等一些载体均被视为提供方的商业秘密,均应受到另一方的严格保密。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前提下,不得向其他任何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第三方提供、披露、泄露或用于非本框架协议、补充协议目的外的任何场合、任何用途。该商业秘密保护义务不因协议终止、解除、变更等而终止、解除或有所变更。若因一方违反该约定,另一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所遭受的全部损失(敬请期待好更好文章:)。
(11) 在战略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包括甲、乙双方所属的分支机构)均应维护对方的企业理念、宗旨、价值观,以维护、提升另一方服务、业务方面商誉、形象、品牌等无形资产。任何一方员工不得有任何有损于另一方之商誉、形象、品牌的行为。
(12) 除非另有约定,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对本协议的修改或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致使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不再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或政策的要求,双方应及时协商,尽快修改有关条款。
(13) 本协议有效期年,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未达成新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自动延长其有效期一年,延长次数不受限制。
(14) 甲乙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经指出不改正者,或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
(15) 本协议有效期结束或终止后,不影响协议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各项合同的法律效力。
(16)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17) 任何一方及其分支机构若对协议提出解除或修改,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
(18) 协议签订后,一方认为对方违约,应在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改正;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给予书面说明或提出改进措施。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19)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
任何一方有权选择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除正在诉讼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本合同项下的其余权利,并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