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要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要点
一、限定条件审查注意事项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9年3月5日之前的,或在3月5日前已向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办公室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规划办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2019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10.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11.申请人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5日后出生)。
12.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二、《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一)封面填写注意事项:
1.“项目登记号”、“项目序号”——两个代码框申请人无需填写。其他栏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
2.项目类别——只在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中选择。
3.学科分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一级学科名称。跨学科的课题,按照“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4.课题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研究内容,一般不加副标题,不超过40个汉字(含标点符号)。
5.选题时要仔细阅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课题指南》条目分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6.申请人所在单位——一律填写所属一级单位,即“兰州大学”,不加学院名称,学院不盖章。社科处统一加盖学校公章。
7.填写日期——与申请人承诺日期一致,2019年3月15日前。
注:要注意封面形式上的美观,下划线中间不能断裂。
(二)第二页填写注意事项:
申请者承诺必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名,不能打印签名。申请人承诺的日期必须与封面的填写日期一致。
(三)第四页数据表填写注意事项:
1.填表所用代码以当年发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为准。表格粗框内一律填写代码,细框内填写中文或数字。
2.课题名称——与封面保持一致。
3.关键词——按研究内容设立。最多不超过3个主题词,词与词之间空一格,字数(含空格)不超过20个字符。
4.项目类别——按所选项填1个字符。例如,选“重点项目”填“A”,选“一般项目”填“B”,选“青年项目”填“C”。
5.学科分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学科代码和二级学科名称。粗框内填3个字符,即二级学科代码;细框内填二级学科名称。例如,申报哲学学科伦理学专业,则在粗框内填“ZXH”,细框内填“哲学伦理学”字样。跨学科课题填写与其最接近的学科分类代码。
6.研究类型——填写选项的代码。
7.负责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填写中文或阿拉伯数字。
8.行政职务——按数据代码表填写代码及具体行政职务(学院研究所所长等职务不填写,没有行政职务不填写)。
9.专业职务——按数据代码表填写代码及具体名称。
10.研究专长——按数据代码表填写代码和二级学科名称,只填写一个。
11.最后学历——按数据代码表填写代码及对应的具体学历。
12.最后学位——按数据代码表填写已取得的最高学位(应有学位证书:博士、硕士、学士,无学位可不填)。
13.担任导师——按数据代码表填写代码及名称,没有担任可不填。
14.所在省——按代码表规定填写:粗框内填“T”,细框内填“甘肃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