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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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鉴定结项审批书
项目批准号
项目类别
学科分类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年月日
西南大学社科处制
2012年3月
声明
本申请鉴定结项的研究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西南大学享有宣传介绍、推广应用本成果的权力,但保留作者的署名权。特此声明。
成果是否涉密:是□否□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鉴定结项申请。
二、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如实地填写表内栏目。无内容填写的栏目可空白;所填栏目不够用时可加附页;凡选择性栏目请在选项上划圈或打“√”。
三、本《鉴定结项审批书》报送1份(A4纸型,于左侧装订),并附电子版及有关附件。以上材料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西南大学社科处。
四、有关附件:1.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申报书及批复立项计划任务书(复印件);2. 学校财务系统打印出该项目的支出明细表(必须由财务系统直接打印所得,不得修改);3. 发表的论文(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及项目批准号”)、获得批示、奖励等(应有证明材料);4. 其他材料。
表1 基本情况
注:本表填写的项目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者不统计);研究咨询报告附盖有采纳单位公章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
价值)在本报告书之后装订。合作成果的署名人限署名最靠前的2人。
表2 项目完成的总体情况
注:本表可加页。
表3 最终成果摘要报告
注:本表可加页。
表4 项目经费支出情况
本表内容必须按财务实际支出汇总,并将学校财务系统打印出的该项目的支出明细表附后
注:此栏为学院填写
表6 主管部门意见(注:此栏由学校社科处填写)
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有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