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职责的通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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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背景与目标1.1工作背景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双拥工作,各地积极开展双拥模范城(区)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进一步推动双拥工作,提高军人军属的福祉,我们决定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

1.2工作目标通过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全面提升我区双拥工作水平,营造尊军、拥军、爱军的浓厚氛围,让军人军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二、工作措施与任务2.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2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制定一系列双拥政策,涵盖军人军属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各个方面,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2.3开展双拥宣传教育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双拥政策,提高全区人民的双拥意识。

2.4加强军人军属就业安置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军人军属提供就业信息,开展就业培训,提高就业率。

2.5做好军人军属子女教育加大投入,改善军人军属子女教育条件,确保军人军属子女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

2.6加强军人军属医疗保障建立健全军人军属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军人军属就医便捷、高效。

2.7提升军人军属住房条件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优先解决军人军属住房问题。

2.8开展双拥文化活动举办各类双拥文化活动,丰富军人军属精神文化生活。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3.1调查研究阶段(1个月)组织力量对全区双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了解现状,查找问题。

3.2制定方案阶段(2个月)根据调查研究结果,制定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3.3实施阶段(6个月)按照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双拥工作。

四、工作保障4.1资金保障区财政设立双拥工作专项资金,确保双拥工作顺利进行。

4.2人员保障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双拥工作专班,专职负责双拥工作。

4.3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双拥工作制度,确保双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4.4社会保障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双拥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军人军属的良好氛围。

创建双拥模范镇实施方案

创建双拥模范镇实施方案

创建双拥模范镇实施方案双拥模范镇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双拥工作,推动双拥模范镇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本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创建双拥模范镇,营造军民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双拥工作深入开展,为军人及其家属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

二、工作重点。

1. 完善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双拥模范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双拥工作的顺利推进。

2. 加强政策宣传。

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双拥政策的宣传和解读,让广大军民群众深入了解双拥政策,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3.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双拥模范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提升军人及其家属的生活品质,改善他们的居住环境。

4. 加强服务保障。

建立健全军人及其家属服务保障体系,为他们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5. 开展文化活动。

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营造军民融合的社会氛围,增进军民之间的感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6. 建立考核评估机制。

建立健全双拥模范镇创建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对各项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

2. 加强宣传教育,让广大军民群众认识到双拥模范镇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3. 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按时完成。

4. 加强与军队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动双拥模范镇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5. 加强对军人及其家属的服务保障工作,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6. 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丰富军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增进他们的彼此了解和交流。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双拥模范镇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

2. 加大对双拥模范镇创建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3. 加强对双拥模范镇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双拥工作职责

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双拥工作职责

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双拥工作职责1、市委办公室:组织协调市委有关部门开展双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审核拥军优属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市领导参加国防和双拥工作重大活动的协调服务;负责市领导走访驻军及慰问重点优抚对象的协调安排;协调市直各部门深入扎实开展拥军优属活动。

协调市委召开的双拥工作会议和重大活动。

2、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双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审核拥军优属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协调市政府召开的双拥工作会议和重大活动,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军地重大矛盾和纠纷。

协调市直各部门深入扎实开展拥军优属活动。

协调市政府召开的双拥工作会议和重大活动。

3、市人武部:发挥军地双拥工作的桥梁作用,协调驻军围绕文明生态村和美丽乡村建设,支持地方重点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

开展扶贫帮困、捐资助学等活动,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大力传播新思想、新道德、新风尚,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职工的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政策法规;协调驻军加强同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与沟通;协调军地单位搞好全民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协调驻军开展拥政爱民、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组织协调驻辛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积极支援经济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义务劳动、扶贫帮困活动,进行抢险救灾;协调部队参加军民联防联治,维护社会稳定;协调解决军地、军民之间的重大矛盾和纠纷;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及双拥模范单位、个人的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学生军训活动;严格部队管理,模范遵守群众纪律。

协调地方相关部门解决部队营院建设、训练演习、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矛盾。

4、市委组织部:积极开展双拥宣传教育和拥军优属活动,按照国家规定认真做好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

5、市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各级宣传、新闻、出版、文化、广播等部门有计划地进行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

最新-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双拥工作职责 精品

最新-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双拥工作职责 精品

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双拥工作职责1、市委办公室组织协调市委有关部门开展双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审核拥军优属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市领导参加国防和双拥工作重大活动的协调服务;负责市领导走访驻军及慰问重点优抚对象的协调安排;协调市直各部门深入扎实开展拥军优属活动。

协调市委召开的双拥工作会议和重大活动。

2、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双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审核拥军优属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协调市政府召开的双拥工作会议和重大活动,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军地重大矛盾和纠纷。

协调市直各部门深入扎实开展拥军优属活动。

协调市政府召开的双拥工作会议和重大活动。

3、市人武部发挥军地双拥工作的桥梁作用,协调驻军围绕文明生态村和美丽乡村建设,支持地方重点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

开展扶贫帮困、捐资助学等活动,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大力传播新思想、新道德、新风尚,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职工的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政策法规;协调驻军加强同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与沟通;协调军地单位搞好全民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协调驻军开展拥政爱民、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组织协调驻辛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积极支援经济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义务劳动、扶贫帮困活动,进行抢险救灾;协调部队参加军民联防联治,维护社会稳定;协调解决军地、军民之间的重大矛盾和纠纷;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及双拥模范单位、个人的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学生军训活动;严格部队管理,模范遵守群众纪律。

协调地方相关部门解决部队营院建设、训练演习、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矛盾。

4、市委组织部积极开展双拥宣传教育和拥军优属活动,按照国家规定认真做好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

司法局职责

司法局职责

司法局争创双拥模范城(区市县)工作职责为认真做好争创双拥模范城(区市县)工作,根据市有关双拥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司法局争创双拥模范城(区市县)工作职责。

一、工作职责1、积极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双拥工作的新载体和新内容,把国防教育内容纳入整个普法教育计划,免费为优抚对象提供法律咨询,积极做好法律拥军工作。

2、加强军人及军属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业务指导,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工作,接受军人及军属的法律援助申请;积极参与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的工作。

3、现役军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未成年的弟妹和烈属的法律援助案件,市法律援助中心要及进提供法律援助,部队的涉法案件,要根据情况协调有关机构减免法律服务费用。

4、关心支持部队法制建设,每季度定期为部队进行专题法律知识讲座,每年抽出一定时间,为部队法律工作人员进行短期培训。

5、利用“148”法律服务热线帮助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处理好涉法案件纠纷,不断提高部队官兵及其家属、优抚对象的法律意识,满足他们对法律服务的需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二、具体措施1、市司法局“争创双拥模范城(区市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与解放军65545部队召开一次座谈会,听取驻军部队对“法律拥军”的意见和建议。

2、为部队官兵制作、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

3、在部队官兵中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问卷调查。

4、组织送法进军营活动,并发放各类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宣传资料。

5、根据部队需求,每季度确定一个时间、内容,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举办专场法制讲座。

6、进一步宣传《国防教育法》、《兵役法》等涉及国防和军队利益的法律、法规。

7、组织国防教育宣传周活动,接受群众的咨询。

8、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宪法、国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9、对部队官兵及其家属、优抚对象提供优先、优惠、优质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10、基层司法所对涉及军人及其家属、优抚对象等的纠纷案件,要耐心细致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2023年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工作方案

2023年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工作方案

2023年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工作方案一、工作背景和目标双拥工作是党和政府的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干部群众的共同责任。

在新时代,加强军民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对于建设强大的军队和繁荣富强的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本工作方案旨在推动我县军民交流与合作,创造良好的双拥工作氛围,努力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

工作目标:1. 打造宣传舆论优化的双拥工作格局,提升双拥工作的宣传力度和影响力。

2. 指导各级部门对接军队需求,促进军民合作项目的落地和实施。

3. 加强军地交流活动的组织和实施,提高各军地单位之间的合作水平。

4. 积极开展各类双拥活动,提升军民融合的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

5. 不断加强双拥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

二、工作内容和措施1. 加强宣传体系建设(1)建立双拥工作宣传体系,定期发布通知、报道、宣传活动等,营造浓厚的双拥氛围。

(2)加强网络宣传,建设双拥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推送双拥工作的最新动态和政策信息。

(3)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军事知识讲座、文艺晚会等,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双拥意识。

2. 强化军民合作项目(1)成立专门的双拥项目合作指导组,及时研究和解决军民合作项目中的问题和难点。

(2)加强与军队单位的联系,推动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配合军队需求,提供优质服务和支持。

(3)组织协调双拥项目的资金和资源,促进项目的顺利落地和实施。

3. 加强军地交流活动(1)建立军地交流活动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解决交流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2)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军地交流活动,如联谊赛、交流考察等,增进军地单位之间的了解和合作。

4. 积极开展双拥活动(1)制定双拥工作年度计划,明确重点活动和时间节点,确保活动的有效组织和实施。

(2)开展慰问部队活动,组织军队干部参观我县军工企业和本地精神文明建设成果。

(3)举办军民融合主题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就军民融合发展进行深入研究和交流。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试行)的通知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试行)的通知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国双拥模范城(县)
考评标准》(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公布日期】2010.03.01
•【文号】国拥[2010]3号
•【施行日期】2010.03.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优抚安置
正文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
评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拥﹝20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考评标准》)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做好双拥模范城(县)考核推荐工作,是确保命名表彰质量的重要环节。

各地各部队要充分认清做好考核推荐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密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要严格按照《考评标准》(试行)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考核推荐,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要注重研究解决考核推荐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边探索、边总结、边完善,不断推动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深入发展。

试行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年三月一日附件:
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

在2020年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任务部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

在2020年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任务部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

在2020年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任务部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同志们:今天会议主要是交办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县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任务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我县荣获“全省双拥模范县”荣誉称号。

下面就全面做好创建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加强军政、军民和民族团结,巩固国防和保持社会稳定的长期而重要的工作。

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是今年的同创行动之一,也是县委、县政府今年提出的一项政治任务,这对进一步提升我县双拥工作水平、增强全民国防观念、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因此,各乡镇、各成员单位领导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谋大局、促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重要性。

双拥模范县四年争创一次,20xx年我县已喜获殊荣,今年是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县城(县)的命名年,县委、县政府态度非常明确,就是要全力以赴确保再次荣获双拥模范县荣誉称号。

从现在起到考核验收,只有两个多月的时间了,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创建工作当作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各自的职责任务和要求,做到思路上有招数,工作上有安排,举措上有抓手,组织精干人员,扎实做好双拥创建各项工作任务,确保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二、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全面落实创建双拥模范县的各项工作任务。

目标任务是:全县整体工作达到省双拥模范县标准,顺利通过省级双拥模范县验收命名。

围绕这一目标,重点要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深入开展双拥宣传。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和驻x部队要把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

要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宣传,并及时做好双拥资料的收集整理。

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要求,在车站、医院、旅游景点等人员相对集中地方设立军人优先、军人免费标志。

在公共场所、主要街道、交通要道设立固定的宣传牌。

双拥工作制度

双拥工作制度

双拥工作制度双拥工作是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巩固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双拥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一、组织领导制度成立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军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双拥工作规划和计划,部署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定期召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每年不少于两次,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双拥工作深入开展。

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将双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宣传教育制度把双拥宣传教育纳入全民国防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宣传教育计划,明确宣传重点和任务。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双拥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法规和先进典型事迹,营造浓厚的双拥氛围。

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活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

在学校、社区、企业等单位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教育课程,培养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情感和拥军优属意识。

三、走访慰问制度每逢重大节日和纪念日,组织开展走访慰问驻区部队、优抚对象和退役军人活动,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情况,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定期走访慰问在乡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军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建立健全走访慰问工作台账,对走访慰问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及时反馈解决问题的情况。

四、军民共建制度制定军民共建活动计划,明确共建目标和任务,推动军民共建活动深入开展。

组织开展军民共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等活动,促进军地精神文明建设共同发展。

加强军地文化交流,开展送文化进军营、军民联欢等活动,丰富军民文化生活。

推动军地科技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提高军地科技创新能力。

五、优抚安置制度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确保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妥善安置退役军人,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及意义省级双拥模范区是全国双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和维护军民团结、发展和巩固军地关系、保障国防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省级双拥模范区既是荣誉和责任,更是推动双拥工作创新与发展、加强军地融合的重要抓手。

因此,建立并严格落实省级双拥模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具有重大意义。

二、任务目标按照省委安排,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并严格落实省级双拥模范区工作实施方案,推动省级双拥模范区创建和工作发展,提升全省双拥工作的水平和影响力,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工作重点及内容(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确定省级双拥模范区的创建和认定标准,并成立省级双拥模范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筹协调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优化创建认定机制,打造示范标志。

针对当前双拥工作形势和重点领域,优化省级双拥模范区创建认定程序和管理要求,突出双拥融合、双拥宣传、双拥服务等方面的工作重点,全面提升省级双拥模范区在军地融合方面的示范作用。

同时,制定专门的标志和品牌,提高省级双拥模范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长效机制。

要加强对省级双拥模范区的政策支持和优惠政策,为其提供帮扶和保障。

同时,通过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系统的联席会议制度,深化军地融合,建立完善的长效机制,确保省级双拥模范区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双拥意识。

要把省级双拥模范区工作作为推动军民融合和国防建设的重要抓手,利用各种形式和媒体深入宣传普及大力宣传省级双拥模范区工作成效,培育和营造浓厚的双拥氛围,提高全民的双拥意识和军民联系的紧密程度。

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省级双拥模范区工作,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工作任务完成到位。

(二)加强政策实施,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提供必要的经济、技术、人员支持,并结合实际情况指导和协调有关工作,保障省级双拥模范区工作的顺利开展。

县城双拥工作制度职责

县城双拥工作制度职责

县城双拥工作制度职责一、背景及意义我国一直重视双拥工作,即“拥军优属,拥政爱民”。

双拥工作是我国军民团结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国家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县城作为国家的基础行政单元,其双拥工作制度职责的明确和落实,对于推动双拥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关键作用。

二、县城双拥工作制度职责(一)县城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双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双拥工作的规划和措施。

2. 指导和协调全县双拥工作,解决双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 组织全县双拥工作的重要活动,宣传双拥工作的重要意义。

4. 监督全县双拥工作的落实,对双拥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5. 协调解决军地之间的矛盾和问题,维护军地团结。

6. 完成上级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县城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1. 负责全县双拥工作的日常事务管理,组织实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2. 收集、整理双拥工作相关信息,向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参考。

3. 组织实施双拥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县人民对双拥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4. 负责全县双拥工作的考核评估,对双拥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彰。

5. 协助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处理军地之间的矛盾和问题。

6. 完成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县城双拥工作部门的职责1. 负责全县双拥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双拥政策的贯彻落实。

2. 负责全县双拥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县人民对双拥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3. 负责全县双拥工作的考核评估,对双拥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彰。

4. 协助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处理军地之间的矛盾和问题。

5. 完成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县城双拥工作相关单位的职责1. 负责双拥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县人民对双拥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2. 负责双拥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双拥政策的贯彻落实。

3. 协助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处理军地之间的矛盾和问题。

4. 完成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24年创建双拥模范工作方案

2024年创建双拥模范工作方案

2024年创建双拥模范工作方案2024年双拥模范工作方案一、背景当前,随着我国国防建设的快速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推进,对双拥模范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双拥模范工作,践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推动军民一体化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总体目标本工作方案旨在打造一支双拥模范工作队伍,加强军民融合,统筹各方资源,推动军民一体化发展,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重点1. 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英雄主义教育,提升全民国防观念和意识,增强人民群众的爱国情怀和军事素质。

2. 力量建设加强军民共建共享,完善军民资源统筹机制,提高国防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为国家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3. 社会支持加强军民友好交流,营造良好的军民关系,推动双拥模范事迹宣传,引领社会舆论,激励全社会支持国防建设。

四、工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双拥模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强化协调配合。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跟踪工作进展。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大众认知通过多种媒体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双拥模范事迹和军事知识,提高全民国防观念。

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加强军事常识培训,提高人民群众的军事素质。

3.完善资源统筹,推动军民融合建立军民融合发展专门机构,加强军民资源的统筹与整合,深化军民科技协同创新,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在军民两用领域的应用。

4.促进军民友好交流,树立良好形象组织各类军民友好交流活动,加强基层军民交往,加深相互了解和沟通,倡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军队,树立军队的良好形象。

五、组织保障1.增加财政投入,保障工作经费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双拥模范工作有足够的经费支持,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2.落实责任制,完善考核评估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对双拥模范工作的责任,并建立考核评估制度,对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激励各单位积极参与双拥模范工作。

3.加强培训和人才引进加强对双拥模范工作队伍的培训和教育,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纪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02•【字号】赣府厅字[2010]107号•【施行日期】2010.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纪要的通知(赣府厅字〔2010〕107号2010年7月2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纪要2010年5月31日上午,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以下简称“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十六次会议。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凌成兴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熊盛文主持会议,省军区副政委戴勇,省政府秘书长、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谭晓林,省民政厅厅长、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徐毅出席会议,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2009年全省双拥工作,部署了2010年工作任务,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江西省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和双拥模范城(县)考评工作有关事项,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粮食局负责同志就去年以来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双拥工作情况在会上进行了述职。

现将有关情况纪要如下:一、会议认为,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也是我省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我省双拥工作大事多、要事多、难事多,在省委、省政府、省军区的领导下,在全国双拥办的指导下,围绕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围绕广大优抚对象的切身利益,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精心组织实施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系列活动,社会反响良好。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创建第九届双拥模范城(县)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创建第九届双拥模范城(县)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创建第九届双拥模范城(县)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清府办[2010]38号【发布部门】清远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05.14【实施日期】2010.05.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创建第九届双拥模范城(县)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10〕38号)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顺利开展我市创建第九届双拥模范城(县)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清远市创建第九届双拥模范城(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施行。

施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民政局反映。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清远市创建第九届双拥模范城(县)工作方案为实现我市争创第九届全国和省双拥模范城(县)的奋斗目标,根据全国双拥办新修订的《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试行)》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围绕发展抓双拥,抓好双拥促发展”这一方针和主线,军地携手,团结一致,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深入开展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以优异的成绩争创第九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确保省双拥模范城(县)“三连冠”,推动我市“三个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目标任务根据新修订的《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试行)》的规定,争创第九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确保省双拥模范城(县)“三连冠”的目标任务(详见附件)。

三、方法步骤(一)建立健全双拥创建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

1.成立清远市创建第九届双拥模范城(县)工作领导小组。

(时间:5月20日前成立)2.双拥办工作经费和创建工作经费由市财政给予保障(时间:5月20前落实)3.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

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区双拥工作,区委、区政府决定开展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区活动。

现根据《陕西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实施细则》和《陕西省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要求,结合区情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为全区工作大局服务、为实现部队强军目标服务、为广大军民服务、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按照“拓展领域、扩大效果、提高标准”的要求,扎实开展以“九件实事”和“为驻区部队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双拥创建活动,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凝聚军心民心,推动军民融合发展,为建设美丽富裕新**和驻区部队正规化建设提供重要的政治保障。

二、工作任务(一)认真抓好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

1.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做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增长、落实工作,做到抚恤定补款及时足额发放。

2.认真执行《**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做到优抚医疗专项经费调拨及时,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医疗费实报实销,其他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城乡基本医疗和优抚医疗双重保障。

全面实施优抚医疗“一站式”及时结算服务,优抚对象市外就医的医药费单据收缴、报销及时,发放到人。

3.认真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财政筹集机制,确保优待金能够及时足额发放。

持之以恒地开展好“爱心献功臣行动”,切实为优抚对象办实事。

4.认真落实好退伍军人安置政策。

按时完成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确保退伍军人一次性上岗就业,切实保障退伍军人的合法权益。

继续妥善解决好涉军稳定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安定。

(二)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宣传党领导全国军民团结奋斗取得的辉煌成就,宣传军政军民团结对实现“中国梦”和“强军梦”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军民融合式深度发展的新要求,引导各级牢固树立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思想,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拥护军队、爱护军人、保护军事设施的观念,增强履行国防义务、支持军队建设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双拥成员单位职责【创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县成员单位职责】

双拥成员单位职责【创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县成员单位职责】

双拥成员单位职责【创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县成员单位职责】创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县成员单位职责(一)县委宣传部。

协同卫计部门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医养结合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掌握、引导新闻媒体宣传医养结合工作和X县人口老龄化形势的舆论导向,强化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观念,构建有X县特色的现代和谐医养文化,组织宣传医养结合工作的先进典型。

(二)县编办。

按照省卫计委、省民政厅和省编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申请设置养老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取得养老机构许可资质的公立医疗机构,按规定程序调整其主要职责,并依法变更法人登记事项。

(三)县发改局。

把医养结合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协调医养结合作为重点发展领域纳入相关专项规划。

参与促进医养结合服务业发展政策研究制定。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支持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

(四)县民政局。

把医养结合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实施医养结合养老机构行政许可和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的建设和服务标准,探索建立相应的政策体系,督导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实;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制定医养结合工作评估体系,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

(五)县卫计局。

制定医养结合服务业发展规划,督促检查医养政策、规划、计划、任务落实情况。

组织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评估。

完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网络,开展老年病的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工作;落实老年人就医服务优待工作;扶持老年健康服务业发展,加强老年医学医学科学研究;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医养结合服务社区化、家庭化,做好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管和医务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医务人员诊疗能力;研究制定中医药相关服务标准规范并加强监管,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服务产品推广,加强中医药健康养老人才培养,做好中医药健康养老工作。

会同民政部门制定医养结合工作评估体系,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做好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的奖励和扶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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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党通…2010‟29号
大山乡关于明确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各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镇宁自治县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实施方案》(镇党通字[2010]14号)《镇宁自治县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工作任务职责分解表》的要求,经“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划分情况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上报“双拥”办公室。

附:《大山乡“双拥”工作任务职责分解表》
中共大山乡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
主题词:双拥宣传力度通知
大山乡党政办公室 2010年8月16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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