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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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研究

[摘要]

银行业是一个国家经济风向的指南针。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一直实行分业经营制度。这一制度稳定了市场,降低了金融风险,有利于银行业的健康发展。但同时也使得商业银行小而分散,业务单调,不利于满足客户的多层次需求及进行业务拓展,实现规模效应。自中国加入WT0以来,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程度不断在加强,而同时遇到的国际银行业的竞争也非常激烈,随着国内、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我国目前实行的金融业分业经营模式,正面对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的严峻挑战。这促使我国银行业必须紧跟国际银行业的发展步伐,以混业经营作为未来的发展方向,而且必须选择适合中国当前与长期发展需要的混业经营模式。金融业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回归,作为国际潮流势不可挡,混业经营必然是中国商业银行经营制度的最终选择。本文通过分析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利弊,结合我国银行业的实际情况,阐述我国银行业实施混业经营模式的必要性,并就现状和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中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分业经营混业经营

导言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带动了金融自由化和全球化的不断深入。 90 年代以来以信息产业为标志的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国际商业银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混业经营逐渐成为全球金融业发展的趋势,继英国、日本之后,分业经营与监管的创始国和倡导国——美国,亦通过了《 1999 年金融服务法》彻底结束了银行、证券、保险业分业经营与监管的局面。随着中国加入WTO,以新型化、多样化、电子化为特征的金融创新,改变了传统的金融运作模式,金融业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统一监管转变已是大势所趋。我国现阶段分业经营的金融体制越来越显示出弊端,正面对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的严峻挑战。为了迎接国外银行激烈竞争,也为了我国金融业的稳健经营发展,我国金融业经营模式的选择必然是“混业经营”。

一、分业经营制和混业经营制的概念

金融业分业经营,也称为专业银行制度,其重要的内在特征就是长短期金融业务基本上是分开的,商业银行主要经营短期资金融通业务,长期信用银行、信托银行及证券公司等则主要经营中长期资金融通业务;其表现出的外在特征是银行、证券、信托、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各行业之间有严格的业务界限,彼此不能跨行业经营。

混业经营,也称全能银行制度,指银行或金融机构可以经营各种各样的金融业务的制度。其最大的特点就是银行不仅可以从事长短期的金融业务,而且也可

以全面经营其他金融业务,即它们可承担金融的全部职能。通过多样化、综合化的业务经营,可以分散风险,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降低金融交易成本,增强盈利能力。混业经营有利于银行的运作和不良资产的盘活。

二、商业银行经营的两种模式特点及各自利弊的比较

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得以长期存在是有其自身优势的。分业经营的优点在于:业务分工明确,有利于培养不同业务的专业技术和专业管理水平以及监管机构监管;分业经营通过限制银行从事某些业务还能降低银行经营管理的难度,在一定程度上弥补金融监管及金融机构自我约束机制与管理体制等方面的不足,起到有效防范风险、维持金融体系稳定的作用,有利于保证商业银行自身及其客户的安全。为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创造了条件。但是,同混业经营相比,分业经营的弊端越来越突出,以至于各国监管机构为了促进本国金融业提高效率、增强竞争力,纷纷抛弃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旧模式。

分业经营的不足之处在于:首先,分业经营使商业银行资产经营缺乏灵活性,商业银行和其他业务无法优势互补,内部经营损益缺乏互补机制,不能借助彼此的业务来推动本源业务的发展,资产单一化而导致风险高度集中,并进一步加大。其次,分业经营的银行不能为企业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与投资,不利于密切银企关系,进而不利于经济整体发展与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同时也不利于银行开展公平的国际竞争,尤其是面对规模宏大,业务齐全的欧洲大型全能银行,单一型商业银行很难在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最后,分业经营模式阻碍金融创新和金融资产多样化,严重妨碍我国金融业发展。

相比与分业经营模式,混业经营的优点在于:第一,混业经营可有效地控制金融风险,有利于降低自身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商业银行和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第二,混业制度下银行对企业提供包括投资在内的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既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又有利于协调、密切银企关系,增强银行业综合的竞争能力,使银行在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第三,全能型银行通过向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既方使了客户,又可以有效利用资源、降低交易成本。同时,混业经营能够坚持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市场的作用对各金融企业优胜劣汰,从整体上提高金融业的效率。

虽然混业经营具有众多无可替代的优势,但其仍然存在一些缺点:容易形成金融市场的垄断,进而产生不公平竞争,损坏市场效率;集团内部容易产生内部竞争和内部协调困难的问题;风险大,监管的难度大等。这就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和调控机制。

三、我国银行业经营模式现状

我国加入WTO后,我国金融业将面临外国全能型金融集团的严重冲击,大批的外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将会以合资或独资的形式进入我国。它们大多是“全能型”企业,其业务领域涉及银行、保险、证券及信托投资等多个方面,可以说是无所不包。它们将会抓住进军中国金融市场的机会,努力拓展业务领域,

抢占市场份额。

然而,我国一直实行严格的金融分业经营。这种经营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金融风险,便于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和金融管理当局的外部控制。但是,这也使得各金融机构的业务专业化、内容单一,金融服务范围狭窄、方式落后,金融创新受到抑制,金融结构优化和效率的提高也受到了阻碍。例如,对散户而言,如果你在花旗银行开户,你将立即得到保险、按揭、信用卡和投资规划等服务而在国内由于分业经营等制约因素,根本无法实现真正的金融服务。在加入WTO之后,矛盾会变得更加突出。外国银行会依仗全能银行或其一系列子公司的业务优势来争夺客户,这种事实上的不平等将使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效益状况进一步恶化。

当世界上的银行家正在以全能银行的模式进入改革开放的中国之时,中国的银行却走着严格金融分工的旧路,显然同改革开放的大趋势格格不入。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和金融监管水平的日益提高,扩大银行的业务范围,适当放松或解除银行兼营证券、保险业务的限制,逐步实现银行的全能化也是适应国际银行业务竞争的需要。我国金融业经营与监管政策的制定应该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在加强国家金融安全和壮大本国金融机构国际竞争实力的前提下,在入世前后的若干年内逐步完成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实质性转变。

四、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的必然性

实行混业经营,不仅符合国际银行的发展潮流,而且与我国的现实情况也是相适应的。我国已初步具备发展混业经营的条件,用全能型银行体制代替职能分工型体制将成为我国银行改革的必然选择。

(一)选择混业经营模式,是克服银行分业经营的局限的要求。我国银行业实行分业经营中,商业银行主要从事信贷业务和服务性中间业务,使得金融商品少,盈利渠道单一,金融资本规模小,资金配置效率低,而抑制了市场资金供需,阻止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融通渠道,造成国际竞争力不能提高。更重要的是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机制不完善,资本充足率、不良资产远没达到安全底线,加上资金运用上风险与收益不对称,使得信贷资金亏损最终由国家承担。

(二)选择混业经营模式是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加入WTO使得国内外市场相融通,金融机构竞争趋于激烈,以混业经营为背景的国外金融机构,其竞争的综合优势显得格外突出,使得单一资本、单一业务范围的中国金融业更加难以与之抗衡。中国银行机构要想提升自己的国际竞争力走向世界,就必须顺应金融潮流,组建全能化的金融集团,放松银行管制,向混业经营、双层监管的模式逐渐过渡,以增强银行系统的“内在稳定”。

(三)选择混业经营制是适应新经济下金融供求的新特点,扩大客户群,赢得市场的需要。高新技术产业成为社会经济的先导和支柱产业。加快我国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需要通过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板市场和股票主板市场等资本市场业务和一般商业银行业务相融合的全程金融服务,才能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催生孵化和加快产业化步伐产生巨大推动作用。

(四)选择混业经营模式是我国商业银行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安全和效率促进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新形势下银行业健康发展的安全和效率,要靠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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