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客流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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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大客流控制应急预案

1 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对地铁运营突发大客流事件的处置能力,将突发大客流事件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确保地铁安全运营,特编制本预案。

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地铁车站发生突发性大客流控制的应急处置。

3 引用文件

(1)《站务应急处理规定》 Q/SDYJ.0-Ⅲ-YY.ZW.ZW.005-2010.A

(2)《突发事件处理规定》 Q/SDYJ.0-I-YY.025-2010.A

4 定义

车站大客流:通常情况下,当车站客流达到车站容纳量的70%以上时,认为车站发生大客流。

根据各车站运能,依据大客流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行车中断时间、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划分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三个等级。

(1)一般级即Ⅲ级突发大客流,是指站台较拥挤,地铁运营秩序未受到较严重影响,通过车站及邻站支援能够处置的突发大客流。

(2)较大级即Ⅱ级突发大客流,是指站台、站厅都较为拥挤,地铁运营秩序受到一定影响,以地铁公司为主能够处置的突发大客流。

(3)重大级即Ⅰ级突发大客流,是指站台、站厅和出入口都较为拥挤,预计持续超过30分钟以上,地铁运营秩序受到严重影响,可能或已经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后果。

5 应急处置

5.1 信息报告

5.1.1 信息汇报内容

(1)报告人单位、姓名、岗位;(2)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等;

(3)突发大客流形成原因、规模、已采取的措施;(4)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情况。

5.1.2 信息通报流程

根据《应急信息报告规定》中相关规定进行报告。

5.2 预案启动

发生Ⅲ级突发性大客流时,由调度部值班主任进行协调处理,不启动本预案。发生Ⅱ级或Ⅰ级突发性大客流时,由调度部值班主任视情况启动该应急预案。

5.3 组织机构及职责

5.3.1 指挥机构及职责

指挥机构

总指挥:分公司总经理副总指挥:分公司副总经理

成员:综合中心主任、调度部部长、值班主任。职责:

(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发布运营调整方案;

(2)与属地公安部门保持协调;

(3)下达有关预案的指令;

(4)对外信息的发布;

(5)组织调查与善后处理工作。

5.3.2 现场处置机构及职责

现场指挥:站务中心主任成员:站务部部长、站长职责:

(1)组织人员控制现场客流;(2)汇报现场准备情况;

(3)及时向指挥机构提出运营调整的建议;(4)负责现场救援方案的具体执行工作。

5.3.3 临时现场指挥与指挥权移交

现场处置机构成员到达现场前,由所在车站值班站长担任现场指挥,负责现场应急抢险指挥工作,待现场指挥或其指定人员到达现场后,临时现场指挥将现场指挥权交接给现场指挥,并由现场指挥全权负责现场处置机构应急抢险指挥工作。

5.4 先期处置

5.4.1 当发生突发性大客流时,车站要及时了解清楚产生突发客流的原因、规模,可能持续的时间。

5.4.2 按照《应急信息报告规定》的要求进行汇报。

5.4.3 车站利用广播系统认真做好宣传,及时组织人员维持车站秩序,增设兑零点。

5.4.4 值班站长及时组织驻站各部门员工参与控制客流,同时通知驻站公安,通知行车值班员向行车调度报告,请求组织机动人员支援。

5.4.5 站台拥挤时,值班站长立即委派人员到站台维持候车秩序,利用广播宣传,先让下车出站的乘客出站,再放乘车的乘客进入站台,控制进站的乘客人数。注意站台边缘乘客的动态;向行车调度请求备用车上线,运送站台滞留乘客。

5.4.6 应急处置原则

处置突发性大客流遵循“安全第一、分级控制、合理引导、及时疏散”的原则。控制客流应遵循“由下至上、从里到外”的原则。

5.5 应急响应

5.5.1 指挥机构响应

Ⅲ级突发性大客流发生时,由调度部值班主任进行协调处理,不启动本预案。发生Ⅱ级或Ⅰ级突发性大客流时,调度部值班主任视情况请示启动应急预案,指挥机构和现场处置机构自然成立,成员赶赴指定岗位。 5.5.2 调度响应

5.5.2.1 行车调度接到车站汇报后,立即向当班值班主任报告,并通过CCTV进行客流监视。

5.5.2.2 值班主任了解情况后向当值调度宣布进入车站大客流处理状态;视情况决定调整运营。

5.5.2.3 环控调度注意观察客流情况,增加站内新风量。

5.5.2.4 电力调度加强对各变电所运行情况的检查。

5.5.2.5 值班主任向分公司领导报告。

5.5.2.6 客运调度员向发生大客流的车站了解大客流动向及车站组织方案。

5.5.3 救援队伍响应

5.5.3.1 驻站公安接到车站发生突发性大客流的报告后,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视

和防范工作;与车站进行有效配合,快速、果断地处置,确保客流得到有效控制。

5.5.3.2 站务部接到车站要求增派人员支援的请求后,迅速组织支援人员立即前往该站支援。

5.5.3.3 调度部接到车站要求增派人员支援的请求后,向指挥机构总指挥报告,视情况请求地铁公安分局指挥中心警力支援。

5.5.4 各级响应时间

5.5.4.1 调度部接报后做好事件的前期处置,在5分钟内通知指挥机构和现场处置机构成

员及相关中心、部;视情况通报地铁公安分局指挥中心。

5.5.4.2 指挥机构和现场处置机构成员应立即赶赴指定岗位,组织指挥大客流控制处置工作。

5.5.4.3 分公司内支援人员在接报后5分钟内出动,赶赴突发大客流车站进行支援。

5.5.5 指挥与协调

5.5.5.1 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到达现场后,充分了解事发现场情况,站长/值班站长主动汇报事态发展情况,并接受现场处置机构指挥的领导。现场处置机构到达现场后应及时了解现场情况,迅速查看,确定影响范围,根据预案的规定,开展大客流控制工作。

5.5.5.2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指挥机构紧急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等;必要时,对客流进行疏散或采取只出不进、临时封站等措施。

5.5.5.3 调度部值班主任应与现场指挥保持联系,可组织备用列车上线或进行必要的运营调整。

5.6 现场救援

5.6.1 安全防护

5.6.1.1 维护好进出站秩序,避免进、出站客流产生交叉、堵塞通道及发生踩踏事件。

5.6.1.2 加强站台巡视,做好宣传,维护站台乘客的安全。

5.6.1.3 加强广播宣传,稳定乘客情绪,必要时张贴宣传告示。

5.6.2 现场救援

5.6.2.1 处置程序

(1)车站突发大客流时,各岗位立即按处置程序进行处置,各岗位处置程序见

站务应急处理规定》。

(2)当客流达到Ⅲ级标准时,应在站厅通往站台的连接处,按处置程序对客流进行控制,同时行车值班员应立即按程序进行汇报。

(3)当客流达到Ⅱ级标准时,应在车站进闸机口处,按处置程序对客流进行控制。此外,车站应立即按汇报程序进行汇报,调度部应及时报告指挥机构和现场处置机构。

(4)当客流达到Ⅰ级标准时,应在车站的出入口处,按处置程序对客流进行控制。此外,车站应立即按汇报程序进行汇报,调度部应及时报告指挥机构总指挥。

5.6.2.2 救援措施

(1)车站突发大客流后,按照突发大客流影响运营程度、发展情况、紧迫性等因素,车站应立即组织力量,在事件初期迅速出动,准确施救,控制事态,减少损失。

(2)车站做好临时导向标志、告示牌、临时售票亭等客运设施的准备、设置工作。

(3)紧急情况下各站出入口开、关,各站根据各自的客流特点安排。

(4)接到车站突发大客流报告后,行车调度应对该站进行重点监控,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列车在该站的停站时间,尽快疏运车站客流。

(5)调度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备用车上线投入运营,缓解车站客流压力,备用车的加开时机和加开方案由值班主任决定。

(6)客流较多,造成列车在多个车站连续出现延长停站时间的情况时,行车调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对行车进行调整,减少对乘客的影响。

(7)遇突发大客流,必要时指挥机构总指挥有权下达临时封站命令,待车站客流缓解后,站长/值班站长报行车调度员后解除临时封站命令。

(8)需要其它有关部门或单位联合处置时,调度部应按总指挥的指令办理。

(9)在车站客流得到缓解后,行车调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列车运行,安排备用车下线恢复备用状态,恢复按时刻表行车。 5.7 预案终止 5.7.1 预案终止条件车站客流恢复到正常客流水平,现场救援工作处置完毕。 5.7.2 救援完毕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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