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未按时交付房屋,违约金应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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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未按时交付房屋,违约金应如何计算
现在社会中开发商延迟交房问题时有发生,当我们面对着这样的事件时,如果我们对于相关法律条文不了解的话,我们就会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那么当开发商未按时交付房屋,违约金应如何计算呢?以下是律伴网小编为大家总结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往往因为各种原因晚于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实际交付房屋,购房者可向开发商追究其违约责任。
在此过程中违约金具体如何计算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依据该条规定,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可以根据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约定向开发商追究其违约责任。若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购房者因开发商逾期交房造成的实际损失,则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的损失请求裁判机关予以增加,若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则开发商也可抗辩请求裁判机关予以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也就是说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此时,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减少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根据该约定,若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没有对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具体约定,在开发商逾期交楼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参照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计算违约金并予以追偿。
当我们处于类似问题时,我们一定要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以上是律伴网小编为大家总结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律伴网也向您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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