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孔灌注桩工程劳务承包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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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孔灌注桩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BS3-05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关于规定,甲方将博深高速第三合同段沥林跨线桥K25+149.53钻孔灌注桩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本上充分协商,达到如下合同:
一、工程内容:
1、工程范畴:博深高速第三合同段沥林跨线桥K25+149.53钻孔灌注桩施工,本桥梁桩基涉及:直径1.2m桩基12根、直径1.4m桩基146根、直径1.5m桩基24根、直径1.8m桩基20根(共计202根)。
2、工作内容
1)钻孔、灌注混凝土:含打桩机进出场,护筒制作、埋设、拆除、清洗,钻机装拆就位、移动,钻孔、泥浆制作、泥浆注入、排出、清孔、测量孔径孔深,导管制购、试压及安拆,漏斗安拆,灌注混凝土、现场混凝土坍落度及取样等实验。
水源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取水,如废泥浆需外运,则由甲方负责运送,乙方负责装车。电源由甲方提供。
二、工期规定:
保证甲方拟定工期。
三、工程质量及评估原则:
按现行高速公路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原则进行评估,达到优良。
钻孔灌注桩经第三方检测,规定所有为优良桩。对于因乙方因素浮现施工质量不合格工程(缺陷桩),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期间内免费返工,直至达到质量验收原则。返工后仍不能达到原则,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补偿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
四、承包方式:
采用除钢筋笼、声测管、混凝土由甲方提供外,其他工、料、机一次包死承包形式,不存在任何费用调节。
五、工程数量:
按桩号设计桩长(有变更时按监理工程师确认桩长)数量结算。桩顶按设计规定需要凿除超灌某些不结算。
六、合同价款:
规定工作内容所有完毕,达到甲方验收原则后,按如下单价进行结算:不计桩径大小,钻孔灌注桩综合单价元/m3。(建议单价190-200元/m3)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所关于于本工程图纸、技术资料均由甲方保存管理,乙方无权擅自修改或以其他图纸代替。如乙方需要查阅图纸,须经甲方批准方可。
2、甲方负责整个工程进度安排、质量控制、资金运用、对业主、监理联系等。
3、在开工前向乙方对图纸、桩位等进行技术交底,同步下达施工任
务,并委派管理人员负责施工安排、质量监督、进度控制。
4、甲方负责依照乙方提报质检资料与监理工程师联系报检工作。
5、甲方负责对乙方进场设备进行核查,确认设备数量、规格、性能、完好限度规定满足合同规定。
6、甲方负责泥浆池开挖、负责将造浆所需粘土运到现场。若造孔需要填片石,甲方负责购买片石并运到现场。
7、甲方负责废浆外运、弃置。
8、甲方负责桩孔位、泥浆池简易围栏材料,由乙搭设、管护。
9、甲方负责钢筋笼场地平整与硬化。负责暂时工棚、施工便道建设。
10、甲方负责提供电力系统至二级电箱,三级电箱由甲方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负责,并负责夜晚加班现场照明施工器材;
11、甲方统一提供各班组住宿工棚或租赁房屋,所产生租赁费、水电费由各班组按实际使用比例分摊。(因实际工作需要,班组需另行租赁房屋,须经甲方批准且费用自理。)
12、工程竣工后,负责组织验收和结算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进场时,如有需要,则应依照本地有关部门管理规定,办理劳务人员有关证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所有费用乙自理。
2、乙方负责对所承包工程现场成孔记录资料及时如实填写交甲方、成孔过程中经常复核桩孔中心位置、灌桩途中技术值班保证导管埋深等工作,并承担其发生费用。
3、乙方施工应以甲方管理部门交底为准。乙方接受任务后必要在甲
方指定期间内,配备足够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工、劳力、机具设备等,特殊工种人员必要持证上岗。同步要提供重要人员及重要设备表。钻机数量应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规定,及时按甲方规定配足施工机械。
4、乙方必要接受甲方管理、监督,对甲方提出关于施工规定、规定要严格完整执行,对不接受甲方意见者,甲方有权随时辞退关于人员。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乙方因素而发生一切人身伤亡、设备损害等一切安全、质量事故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由甲方以外因素导致乙方损失由乙自己解决并承担有关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由于设计变更、征地拆迁、地方关系、设备提迈进场配合甲方形象宣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停机窝工,由此产生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施工中乙方与本地发生冲突或经济纠纷,责任自负。
8、泥浆必要排放到甲方指定地点,如有违约,所导致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10、施工过程中,乙方合同订立人(现场负责人)未经甲方批准不得离开现场。施工过程中乙方擅自撤离现场,甲方有权规定补偿由此导致一切损失。
11、乙方在施工中遇到与设计不符或其他重大技术难题及变更设计,要及时向甲方报告,不得擅自做主。
12、乙方负责按照规范和甲方规定提供施工、技术、质量原始记录资料。
13、乙方必要按照甲方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人员挂牌上岗,安全防护、
标记齐全,驻地整洁卫生,绝不能有损甲方形象。
14、乙方钻孔施工中应严加保护地下管线,进行探挖,防止损坏,钻孔泥浆应妥善解决,禁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否则,发生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15、施工完毕,撤离现场前,要对现场进行清理,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可撤离现场。
16、乙方负责依照混凝土拌合站规定,提前24小时向甲方提报使用筹划,标明桩号及混凝土数量。
17、由于乙方责任在冲孔过程中产生废孔,偏孔抛石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8、钢筋笼制安由甲方负责,乙方有责任配合下钢筋笼,并严格按甲方技术人员规定进行钢筋笼定位。
19、乙方有责任对使用卷扬机、导管、钢丝绳等钻孔设备材料进行经常性检查,如浮现断钢丝绳、导管破损、导管接头不密封等因素导致安全及桩基质量问题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20、桩基灌注过程中,每一车砼灌注完毕后导管埋深不得超过9m,并严格按照甲方技术人员规定进行拆管,如乙方不服从指挥,每次惩罚1000元。
21、每根桩基灌注完毕后,拔离护筒时间不得低于1.5小时并且不得单边拔离,如违背每次对乙方处以200元罚款,如因而导致桩头偏位乙方负完全责任。
22、施工现场钻机移位、就位甲方可以提供吊机、挖机配合,所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