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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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低压电缆技术规格书
************公司
目录
1.概述 (1)
2.总体要求 (1)
3.技术规格书 (1)
3.1.技术标准 (1)
3.2.产品名称 (2)
3.3.执行标准 (2)
3.4.使用特性 (3)
3.5.技术要求 (3)
3.6.成品电缆 (4)
4.试验 (5)
5.包装及运输和保管 (6)
6.供应商文件 (12)
7.现场服务 (13)
8.质量保证 (13)
9.完成时间及其它有关事项 (14)
10.验收标准和方法 (14)
11.投标方需填附表 (14)
1.概述
本工程为*************公司焦炉气制LNG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循环经济聚集区。
本项目以***********为主。
项目包括10KV高压电缆和0.4KV 低压电缆及控制电缆。
2.总体要求
2.1.高、低压电力电缆的技术要求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满足************公司的现场工艺技术要求;
2.2.高、低压电力电缆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提供符合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3.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京宝新奥LNG项目高、低压电力电缆。
规范书提出了高、低压电力电缆的制造、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4.如果乙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乙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如有异议,应在报价书中以“对技术规范书的意见和同技术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2.5.本技术规范书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6.本技术规范书经供、需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7.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技术规格书
3.1.技术标准
3.1.1.供货长度应大于等于技术规格书中规定的长度,并有以米为单位的计米标识、规格型号、制造厂标识。
所供电缆应保证电缆的完整性,其中间不得有任何接头。
3.1.2.投标人应提供本标书范围内各规格电缆全套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
等资料。
3.1.3.投标人应承诺:超出本标书供货范围的临时增补订货,其价格仍按同规格型号电缆的最终中标单价计算,同时允许单段长度≥50米的无损伤剩余电缆按原价由投标方回收。
3.1.
4.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提供上述电缆的生产许可证、省级以上质检部门的质量检验报告、国家电力进网证、国家CCC认证等相关资料。
3.1.5.投标人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持久耐用的,即使在本标书中没有明显地提出,也应满足作为一个完整产品所能满足的全部要求。
3.1.6.所有电缆选用优质无氧电解铜,导电铜材纯度应>99.9%,绝缘层厚度均匀,不偏心,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3.1.7.本次招标共分四个标段(详见供货范围),各投标单位按甲方为其选定的投标范围针对所属标段进行分项报价和综合报价。
3.2.产品名称
额定电压26/35kV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普通型和阻燃型
以及各种控制电缆、信号电缆等;(详见供货范围)
产品型号:ZR-YJV22-26/35KV、 YJV-26/35KV等;(详见供货范围)
3.3.执行标准
3.4.使用特性
3.4.1.电缆工作电压U0/U为26/35kV,使用频率为50Hz。
3.4.2.电缆导体的最高额定运行温度为90℃。
3.4.3.短路时(最长持续时间不超过5S)电缆导体最高温度不超过250℃。
3.4.4.电缆的弯曲半径:
3.5.技术要求
3.5.1.导体采用GB/T3956-2008中第2种导体,为紧压圆形,紧压系数不小于0.91,导体结构及性能符合GB/T3956-2008和GB/T12706.3-2008的规定。
3.5.2.导体表面光洁、无油污、无损伤屏蔽及绝缘的毛刺、锐边,以及凸起或断裂的单线。
3.5.3.导体屏蔽、绝缘层、绝缘屏蔽采用三层共挤工艺。
3.5.
4.导体屏蔽为挤包的交联型半导电层,半导电层均匀包覆在导体上,表面光滑,无明显的绞线凸纹,无尖角、颗粒、焦烧和刮伤的痕迹,在剥离导体屏蔽时,
半导电层无卡留在导体绞股之间的现象。
3.5.5.绝缘采用XLPE绝缘料,其性能符合GB/T12706.3-2008的规定。
绝缘标称厚度符合GB/T12706.3-2008规定的标称值(10.5mm),绝缘最薄点厚度不小于标称值的90%-0.1mm,绝缘任一测量断面上的偏心率不大于5%。
3.5.6.绝缘屏蔽为挤包的交联型半导电层,半导电层均匀的挤包在绝缘表面,绝缘屏蔽表面光滑,无尖角、颗粒、焦烧和刮伤的痕迹。
3.5.7.三芯电缆的绝缘屏蔽与金属屏蔽之间有沿缆芯纵向的相色(黄色、绿色、红色)标志带,其宽度不小于2mm。
绝缘线芯的识别标志符合GB6995.5-2008的规定。
3.5.8.金属屏蔽由重叠绕包的软铜带组成,铜带的连接采用电焊接方式,单芯电缆铜带厚度不小于0.12mm,三芯电缆铜带厚度不小于0.1mm,铜带绕包光滑平整,绕包的搭盖率不小于15%。
3.5.9.铜带绕包圆整光滑,且成缆后三芯铜屏蔽层接触良好。
3.5.10.电缆的内衬层及填充物用非吸湿性材料。
3.5.11.成缆线芯间隙采用非吸湿性柔软材料填充,紧密无间隙,三芯成缆后缆身外形圆整。
3.5.12.铠装电缆的内衬层挤包PVC/ST2型护套料,其厚度符合GB/T12706.3-2008的规定。
3.5.13.三芯电缆采用镀锌钢带铠装,钢带规格符合GB/T12706.2-2008的规定。
3.5.1
4.YJV22电缆铠装采用双层螺旋式间隙绕包,绕包平整光滑,绕包间隙不超过带宽的50%。
3.5.15.护套均匀挤包在电缆的内衬层上,护套材料采用PVC/ST2型聚氯乙烯混和物。
3.5.16.护套标称厚度符合GB/T12706.3-2008的规定,护套任一处最小测量厚度不小于标称值的80%-0.2mm,护套机械物理性能符合GB/T12706.3-2008的规定。
3.6.成品电缆
3.6.1.电缆的不圆度不大于10%
3.6.2.成品电缆的绝缘及护套的物理机械性能符合表1的规定,成品电缆的主要
技术参数符合表2的规定
3.6.3.电缆能通过GB/T18380.1-2008中单根垂直燃烧试验。
3.6.
4.电缆导体20℃时直流电阻符合GB/T3956-2008的规定。
3.6.5.成品电缆的外护套表面连续印有电缆型号、规格、额定电压、制造厂名、尺码等标志,印刷标志清晰、耐擦,并符合GB6995.3-2008的规定。
4.试验
电缆型式试验、抽样试验和例行试验的项目和方法、要求符合GB/T12706.3-2008等的有关规定。
型式试验是表明投标方所供的电缆具有本合同标的资格的基本试验,投标人必须按有关标准要求的项目,对所供的电缆进行各种电气及物理型式试验,如果投标人已经在相同结构(相同的绝缘与护套材料配方)、相同规格的电缆按相同的标准做过同一试验,则可用此试验报告代替。
试验报告必须是国家级专业试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4.1.工厂试验
每批电缆出厂前,制造厂必须对每根电缆按国家和企业有关标准所要求的项目要求进行工厂试验,并将完整的试验报告提供给招标人。
工厂试验经质量检验部门确认合格后方能出厂,并应具有证明产品合格的出厂证明书。
4.2.现场试验
电缆敷设完毕后,供需双方按GB 50150标准或按国家(行业)标准执行所要求的项目要求进行现场交接试验。
4.3.例行试验
例行试验在每一根电缆制造长度上进行,例行试验项目如下:
4.4.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频次符合GB/T12706.3-2008规定,试验项目如下:
4.5.电缆型式试验内容及方法符合GB/T12706.3-2008的规定。
4.6.电缆的绝缘线芯用颜色标志,其标志应符合GB 6995的规定。
5.包装及运输和保管
5.1.电缆妥善包装在符合JB/T8137-1999规定要求的电缆盘上交货。
电缆应以连续长度做成卷盘,每一个卷盘的电缆准确长度由招标方以书面形式确定,成圈或成盘应卷绕整齐、妥善包装,电缆端头可靠密封,伸出盘外的电缆端头加保护罩,伸出的长度不小于300mm。
5.2.每盘电缆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电缆盘上标明:
(1)制造厂名或商标;
(2)电缆型号及规格;
(3)长度,m;
(4)毛重,kg;
(5)制造日期:年月;
(6)表示电缆盘正确滚动方向的符号;
(7)标准编号。
5.3.运输和保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5.3.1.投标人应根据所定电缆的规格长度采用相应结构的电缆盘装载电缆,这些电缆盘应能承受运输和现场搬运并在各种气候条件下能户外存放至少三年,以后应能承受从电缆盘上安装或处理电缆时所可能遭受的外力作用而不会损坏电缆和电缆盘本身,电缆盘应加以保护以防止电缆受损、老化以及渗水。
每个电缆所卷绕的鼓盘内径一般应不少于电缆最小弯曲半径的两倍。
5.3.2.电缆应避免露天存放,电缆盘不允许平放
5.3.3.运输、装卸中严禁从高处扔下装有电缆的电缆盘,严禁机械损伤电缆;
5.3.4.吊装包装件时,严禁几盘同时吊装,在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上,电缆盘必须放稳,并用合适方法固定,防止滚动互撞或翻倒。
表1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YJV22-26/35]的物理机械性能
表2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YJV22-26/35]的主要技术参数
5.4.供货范围:(投标方需有四标段的分项报价,下表各标段中单价、总价、合计由投标方填报)
6.供应商文件
询价阶段,供应商应该根据本技术规格书提供相应技术投标书,其中至少包括:
(8)投标厂家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一点伍亿人民币(投标时所提供副本原件)
(9)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原件
(10)偏差一览表,导体、绝缘层、外护套等材料来源及相关参数等
(11)资质证书及本工程采用型号的相关国家检验报告(要求: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复印件)
(12)电缆盘一览表,提供50mm2以上电缆盘具的盘高、盘宽、轴口尺寸以及各型号单根电缆最大长度和重量
(13)所涉及到的试验及相关要求
(14)近3年在相同类项目上使用的加盖公章合同文本复印件及石油化工销售业绩等
以上所递交的资料应为加盖投标商红色公章的复印件,如有虚假行为将视为废标处理。
(15)供应商中标之后,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生产制造标准;
2)详细供货清单;
3)所涉及到电力电缆性能参数一览表;
4)出厂试验及型式试验报告等;
5)生产制造周期。
7.现场服务
7.1.若招标人需要,投标人应派人员到现场,配合安装、现场的验收等。
7.2.在电缆使用过程中,如发生问题,投标方应在48小时内,派人员到现场解决、处理。
8.质量保证
8.1.供方在产品设计、制造、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招待国家与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与规程,保证提供合格的产品还应提供产品的鉴定证书。
8.2.投标人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等(包括投标人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规范书的规定。
若招标人根据运行经验指定投标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投标人应积极配合。
8.3.所有电缆在制造、处理、试验及检验过程中,招标人有权监造和见证,投
标人不得拒绝。
8.4.投标人应提供给招标方一份主要质量控制检验点简图,图上对所要执行的检验或试验点有详细的描述,以便招标人确定是否去工厂见证。
8.5.检验点的工作实施前7天,投标方应通知招标人,由招标人确认是否去工厂见证。
如果招标人放弃见证,则投标人应把见证点所做试验的标准试验报告提交给招标人,由招标人确认。
8.6.电缆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无偿予以更换,更换后的电缆质保期相应延长一年。
8.7.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当地质检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
8.8.保质期:为自验收合格日起3年。
9.完成时间及其它有关事项
9.1.按《合同》要求的完成时间施工,完成时间若有变更,由需方的接受单位在实际需用日期的10天前书面通知中标方。
9.2.如果招标方需要增加或减少明细表中提供的规格或材料的电缆数量,每一个规格型号的电缆在总量的20%范围内应按照此次分报价变更,超出此范围,双方可以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解决。
10.验收标准和方法
10.1.按要求供货后,三个工作日供需双方和采购方共同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单。
10.2.当供、需双方对工程、产品质量认定意见不一致时,应以需方所在地专业技术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
10.3.本技术规格书作为经济合同的附件,与经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式合同生效后即生效。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10.4.作为下一阶段的设计、商务报价、供货和验收地基础,卖方必须对本技术规格书进行逐条而明确地响应。
11.投标方需填附表
技术数据表
投标方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