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矿老空水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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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煤矿
老
空
水
害
防
治
综
合
措
施
二〇一五年一月
第一节总则
老空水作为矿井水害的一项重大威胁,颇受重视,然而真正公开提出实际有效的具体措施的却不多。一个是因为企业作为核心技术不变透露,一个是因为老空水普遍带有强烈的腐蚀性,不易排放。当然,成本的问题也使得老空水的处理面临很大的阻碍。
老空水定义与适用范围。本规定所指老空水包括老采空区、老巷、老峒、老窑等积水。凡受老空区水、可能积水的井巷、接近积水的灌浆区等水害威胁的头面,以及因意外冒顶阻水、开采沉陷等造成老采空区、废巷、盲峒重新积水等。
强化老空水害防治意识和责任。老空水害是矿井安全威胁非常大的水害,要强化老空水害的防范意识,认真落实防治责任和措施,消除水害隐患。
矿长是本矿老空水水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矿总工程师和安全副矿长负分管责任,地测副总工程师负责日常技术管理责任。要制定老空水水害防治实施细则,明确主管单位、施工单位、监管单位的任务和职责。
地测科是老空水害监管的职能部门,负责老空水害防治的制度建设、技术创新和服务监管等;总工程师负责监管老空水害防治的地质、测量资料;安监局负责监察老空水水害防治工作。
坚持老空水害防治原则。各矿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切实把老空水害消灭在萌芽状态。
抓住老空水害防治的核心工作。老空积水隐患区域和积水量的预测是老空水害防治的核心,对老空积水隐患区域、积水量要准确预报。
第一节细则
一、加强老空水害防治的基础管理。
1、采掘工作面、各类巷道、小峒室、盲巷、封闭墙及巷帮水泱等要全面调查、测绘、建账和填图。
2、提交新施工巷道、回采工作面等水文地质资料时,必须详细分析老空区积水隐患,并反映在提交资料的图纸上。
3、地质测量部门要为老空水害防治预测预报和探放水设计编制提供准确的基础资料。
二、做好老空水害预测预报。
1、各单位要建立和坚持采掘工作面水情水害分析和预测预报制度。每年、季和月度末,要根据生产接替计划和矿井采掘工程的平面及空间关系,对各采掘工作面受老空区水水害威胁情况进行逐头、逐面分析排查和预报,并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2、矿长或总工程师每月主持召开水情水害隐患分析排查会不少于一次,对查出的老空区水害隐患,要明确隐患治理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限时完成。
3、依据巷道底板标高、积水水头标高等合理圈定“积水线”;
依据已圈定的“积水线”,外推不小于30m作为“探水线”;在探水线外侧不少于50m作为“警戒线”。
4、对老空积水量的预计,各矿要根据探放老空水的资料和积累的经验,分析总结适合于不同煤层、地质、开采条件下的老空积水量预计公式。
三、严格探放水技术管理。
1、老空水探放必须编制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后实施。探放水设计由矿防治水主管部门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编制。
2、探放水设计、措施编制的技术原则。
(1)工作面回采前必须完成探放水,严禁在工作面回采过程中,位于工作面及上、下顺槽中进行边生产边探放水工作。
(2)根据采掘工作面的空间关系,近距离煤层群开采时,下覆煤层开采前要对开采破坏导水裂隙带范围内的上覆煤层采空区水超前探放。
(3)原则上不允许在上山巷道中实施探放水。确因需要上山探放时,必须按《煤矿防治水规定》执行。下山探水时,必须配备与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系统。
(4)老采空区、老巷和老峒位置不明时,必须做到每掘必探,并保持足够的帮距和超前距,直至探明确切位置,放出积水,消除水害隐患。
(5)井巷工程和采区、工作面设计中,要考虑有利于探放水工作。对水量大、水头高的积水区,必须采用专用巷道(峒室)进行隔离式探放水。隔离式探水点距积水区的距离要根据岩层强度、水压大小合理确定,确保探放水人员的施工安全。
(6)探放水钻孔在水平和垂直方向上呈扇形成组布置。
(7)探放老空积水的超前钻距,根据水压、煤(岩)层厚度、强度及安全措施等情况,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适当确定,但最小水平钻距不得小于30m。
(8)探放老空水钻孔必须下置孔口管,安装控制闸阀,并进行固管和耐压试验,确保放水在控制下进行。沿煤层探放水,当预计水压大于0.1MPa时,孔口管长度不得小于10m;沿岩层探放水,孔口管长度不得小于5m。
(9)探放水钻孔未探透老空区前,孔径不得大于Ф75mm;探透老空区且水压降低后,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当增大孔径,但最大孔径不得超过Ф91mm。
(10)有动水量补给的老空积水探放后,要选择在老空最低洼处留设适量的探放水钻孔,做为长期放水和观测孔,并保持放水畅通,防止因重新积水带来新的安全威胁。
(11)探放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中要明确防范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的措施。
3、采掘头面探放水结束后,矿防治水主管部门要统计探放水完成的工程量、放出积水量,编写探放水报告。
四、严格探放水现场施工管理。
1、采掘工作面进入“警戒线”后,要加强充水性调查,一旦发现有出水异常征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报告调度室,并采取措施。若采用爆破凿岩时,当钻眼有出水征兆时,不得装药和放炮。
2、采掘工作面进入“探水线”时,必须严格按审批的探放水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循环探放水。
3、探放老空水必须使用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或手持式风动钻具。
4、探放水前,跟中线施工的巷道必须建立健全排水系统,跟腰线施工的巷道要有水沟或建立临时排水系统,确保放出老空水及时排出。
5、探水孔位置、方位、倾角由测量人员和负责探放水管理人员现场共同确定。
6、探放水钻孔施工前,在探水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保持通讯畅通。
7、探放水钻孔要按照设计要求下置孔口管、进行承压检查,并安装孔口闸阀。
8、探放水钻孔在钻进过程中发现煤岩松软,钻孔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拨出钻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派人监测水情。发现情况危急,必须立即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