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承包及包干补偿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施工承包及包干补偿合同
发包方(甲方):安阳市恒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河南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 工程名称:紫薇大道电力井和灯塔路坟墓迁移工程。
(二) 工程地点:紫薇大道、灯塔路。
(三) 工程内容:(详见附件)
(四) 承包范围:
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负责工程施工;
乙方负责拆除和清理影响施工的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负责恢复并承担赔偿责,支付一切赔偿费用,负责解决一切阻碍、妨害施工的行为;
第二条:工程造价和包干补偿费
工程预算人民币(大写):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决算计算。
甲方向乙方支付建筑物、附着物包干补偿费用共计:万元(小写:万元);该包干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耕地土地补偿费、其它土地补偿费、青苗、树木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临时建筑损害补偿费、临时建筑拆除补偿费、永久建筑损害补偿费、永久建筑拆除补偿费、建筑物、附着物恢复费、不可预见事项补偿费等所有有关用地、建筑物、附着物和解决、处理村民妨害、阻碍施工的费用。
第三条:工期
(一) 总工期为天,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止。实际开工期以双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字为准。
(二) 开工前2 天,甲方向乙方发出开工通知书。由于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由甲方负责。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调整。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场地。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按以下条款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各方义务及责任
(一) 甲方责任: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2、开工前2 天完成由甲、乙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3、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 2 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并签证。4、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1、收到设计文件后,在开工前2 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场计划。2、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 3.委派现场管理代表,解决各种施工问题。4、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 5 天内撤离施工现场。5、服从甲方的现场技术指导和管理。6、对工程项目施工承担安全、质量总承包责任,负责解决和独自承担一切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问题。7、乙方应排除村民一切妨害施工的行为;
因施工造成的建筑物的任何损害,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由乙方负责解决和恢复。8、乙方负责解决本合同地域内一切不可预见的影响施工的事件,并承担所有解决、处理事件的费用。
第八条工程验收
(一)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二) 工程竣工前2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并在竣工后天内验收完毕。工程内容及质量符合要求的,双方签字盖章。
第九条本协议签定后,因本合同工程施工造成的任何建筑物的拆除、损害,附属物的清理、拆除,甲方均不再对乙方和建筑物、附属物的所有权人、使用人等一切单位、集体和个人支付任何补偿、赔偿费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赔偿对方所受的全部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协议包干费总额50%的违约金,同时,违约方仍应继续全面履行本协议的内容。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效力相当。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