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20181030
公司合伙人管理办法

公司合伙人管理办法公司合伙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公司合伙人权利、义务、责任,规范公司合伙人行为,保障公司合伙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合用于我公司合伙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管理。
第三条公司合伙人应遵守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等约定,并遵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
第二章公司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公司合伙人有以下权利:(一)参预公司事务的讨论、决定,有表决权。
(二)查询、复制、核对和监督公司的账目、资料。
(三)按照公司章程和合伙协议规定享有收益和承担风险。
(四)根据公司章程和合伙协议规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有权申请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五条公司合伙人应遵守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和合伙协议的规定,维护公司的利益。
(二)及时足额缴付认缴资本和应缴付的出资款项。
(三)以公司整体利益为出发点,保持诚信、公正、勤勉,不伤害公司利益。
(四)维护公司的商誉和形象。
(五)不利用公司地位和职权谋取个人私利。
第三章公司合伙人的责任第六条公司合伙人的责任如下:(一)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安全,诚信合法经营。
(三)不得以违法、不当手段谋取个人利益,不得从公司中侵吞财产。
第七条公司合伙人因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发生公司债务清偿状况,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
第四章公司合伙人的退出第八条公司合伙人可以自愿退出公司,但需依法、依约履行退出程序。
第九条公司合伙人退出须经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或者经理层允许,并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及法定程序处理退出事宜。
第五章公司合伙人的纠纷处理第十条公司合伙人之间的纠纷应在公司章程、合伙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解决。
第十一条公司合伙人之间发生纠纷,应首先进行商议解决。
商议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
第六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公司章程2. 合伙协议3. 出资证明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公司章程:指股分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组织的内部规则,具有法律效力。
合伙制公司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

合伙制公司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合伙制公司事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调整合伙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合伙制公司的事业合伙人。
第二章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条合伙人的权利合伙人有下列权利:1. 参与公司的管理、决策和监督;2. 在公司中分配权益份额,并按照公司约定享有分配的权益收益;3. 查阅公司的账簿、报表、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4. 加入或退出合伙制公司;5. 其他合伙协议约定的权利。
第四条合伙人的义务合伙人有下列义务:1. 遵守合伙协议和公司章程;2. 平等互利、忠诚义务;3. 按照约定出资;4. 守信用;5. 维护合伙制公司的联合利益;6. 定期检查公司经营状况;7. 其他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三章分配问题第五条分配原则合伙制公司利润或财产的分配原则应当与合伙协议一致,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分配方式合伙制公司的利润或财产的分配方式应当与合伙协议一致。
第七条分配时间合伙制公司的利润或财产的分配时间应当与合伙协议一致。
第四章退出与转让第八条合伙人的退出合伙人可以协商一致退出,必须经过合伙协议规定的程序。
第九条合伙人的转让合伙人可以协商一致转让其权益份额,必须经过合伙协议规定的程序。
第十条主动退出的后果合伙人主动退出合伙制公司的,不得要求退还已出资额。
第五章纠纷第十一条纠纷解决方式合伙制公司事业合伙人之间发生纠纷,应当通过协商、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当依法诉讼解决。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生效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解释权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合伙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合伙人管理办法.doc

公司合伙人管理办法1合伙人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合理的业务合伙人制度,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同时保障公司、员工的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合伙制第二条公司品牌、是指合伙人共用公司主营业务行业资源、所谓合伙制,推广平台、“君毅”所有合伙人对外必须使用数据库和专业团队等资源的一种业务合作模式。
品牌,产品及项目收入必须经公司银行账户统一处理。
合伙人分类第三条(一)一级合伙人:不领取工资收入,免费使用公司公共平台(承担公司公共费等资源整合、市场营销及项目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分摊)负责包括项目信息的搜寻、谈判、合同签定与项目完成,以及团队成员的招募培训、薪酬福利及绩效考核等管理,财务相对独立。
,(二)二级合伙人:不领取工资收入,免费使用公司公共平台(自身没有团队)主要负责现主营业务:谈判并自行承担相关等项目的跟踪、__________________也可参与或负责该项目必须将项目移交公司组织实施,项目合同签定后,费用;的实施。
两种合伙人之间可以自由转换,但须提前一个月与公司商定相关事项。
业务支持第四条注册费用由公司鼓励北京区域以外的合伙人在当地注册分公司或子公司,(一)公司与合伙人协商解决。
公司领导或专家免费出面支持商务洽谈一般不合伙人在进行业务谈判时,(二)超过两次,重大项目不超过三次,相关差旅费用由合伙人承担。
(三)合伙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请公司领导或专家进行指导、协助,具体费用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
项目分成第五条(税前)作80%(一)一级合伙人分成。
在项目实收总额中,合伙人收取其中的20%为运营费用,包括市场营销、项目实施及团队建设等费用;公司收取其中的作为品牌管理费用,用于平台建设、财税管理(含实收总额的营业税、分成部分的公司所得税)等费用。
(税前)作40%(二)二级合伙人分成。
在项目实收总额中,合伙人收取其中的作为品牌管理及项目实施费用。
60%为营销费用,公司收取其中的创业扶持第六条相应品公司提供为期一年的分成优惠扶持,对申请独立运营的一级合伙人,18%、第二单业务15%牌管理费用收取比例调整为:第一单业务执20%,随后按行。
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

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由(以下简称“公司”)制定,旨在规范公司事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和合作关系的和谐。
第一条合伙人资格1. 公司的事业合伙人应具备法律规定的经济条件和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 合伙人应具有与公司事业相符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能够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 合伙人资格的确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审查和决定。
第二条合伙人权利1. 合伙人有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分享公司的利润,并参与决策和公司事务的管理。
2. 合伙人有权获得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其他与自己利益相关的信息,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3. 合伙人有权向公司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就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问题与董事会进行沟通和协商。
第三条合伙人义务1. 合伙人应遵守公司章程和本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得损害公司的声誉和利益。
2. 合伙人应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为公司的目标和利益努力奋斗。
3. 合伙人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共同承担经济责任,并按照约定的方式及时缴纳出资或出任相应的管理职务。
第四条合伙人关系1. 合伙人之间应保持相互尊重和谅解,诚实信用地合作和交流。
2. 合伙人之间应及时共享信息和数据,保持沟通畅通,并协助解决公司经营中的问题和困难。
3.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应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解决。
第五条合伙人退出1. 合伙人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退出公司,但在退出前应提前通知公司,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手续。
2. 合伙人退出后,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处理退出事宜,包括财产分配、债务偿还等。
第六条其他事项本管理办法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如有必要,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管理办法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七条生效及处罚本管理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适用于所有事业合伙人。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合伙人,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警告、暂停权利等。
合伙人管理办法

合伙人管理办法一、总则1. 目的为规范合伙人的管理,明确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合伙人。
二、合伙人的定义及分类1. 合伙人定义合伙人是指与公司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个人或组织。
2. 合伙人分类(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人。
(2)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人。
三、合伙人的资格条件1. 认同公司的企业文化和发展战略,愿意与公司共同成长。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个人品质,无不良记录。
3. 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投资能力。
4. 具有相关行业的从业经验和资源优势。
四、合伙人的入伙与退伙1. 入伙(1)新合伙人入伙,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签订入伙协议。
(2)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向公司缴纳入伙资金,并按照入伙协议的约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 退伙(1)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2)合伙人退伙时,应按照退伙时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五、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1. 合伙人的权利(1)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公司的重大事项有表决权。
(2)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3)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分取红利。
(4)优先购买其他合伙人转让的财产份额。
(5)合伙人会议决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2. 合伙人的义务(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缴纳出资。
(2)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利益。
(3)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4)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承担公司的亏损。
六、合伙人的收益分配1. 收益分配原则合伙人的收益分配按照“按劳分配、按资分配、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进行。
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在现代商业社会中,许多公司采用合伙制度来管理公司的事务。
其中一种常见的合伙制度是有限公司合伙人制度,也被称为有限合伙人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旨在确保合伙人之间的权益平等,并规定了他们在公司事务中的责任和义务。
本文将介绍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二、合伙人的定义和资格要求根据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合伙人是指经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同意,以书面形式加入有限公司合伙制度的个人或法人。
合伙人应当具备以下资格要求:1.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备良好商业信誉;3. 有足够的投资能力,能够按规定向有限公司投入一定的合作资金。
三、合伙人的权益和义务1. 权益合伙人在有限公司中享有平等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利润分配权、参与公司决策权、公司事务监督权等。
合伙人还有权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方式对公司进行投资。
2. 义务合伙人有义务保持良好商业信誉,遵守合伙协议的规定,并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和运营活动。
合伙人还需要按时足额缴纳合伙资金,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参与公司利润分配。
四、合伙协议的订立合伙协议是管理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的重要文件,主要规定合伙人的权益、义务、投资额、利润分配等内容。
合伙协议应由各合伙人共同订立,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订正和维护。
合伙协议的订立应当经过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备案。
五、合伙人之间的关系管理为了保持有限公司的正常运营,合伙人之间需要建立良好的关系,并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协商解决合伙事务中的分歧和冲突。
合伙人应当遵守相互信任、平等参与、诚实守信的原则,并确保合伙事务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六、合伙人退出和终止合伙关系根据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的规定,合伙人可以在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和公司股东的情况下退出合伙关系。
合伙人退出后,应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处理其合作资金和其他相关事项。
合伙关系的终止主要包括合伙期满、合伙目标达成、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情形。
事业合伙人管理制度范文

事业合伙人管理制度范文事业合伙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合伙人之间的关系,明确各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提高事业合伙的管理效能,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事业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应该以诚信和合作为基础,共同努力实现事业合伙的发展目标。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事业合伙中的合伙人,任何合伙人都应遵守并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合伙人的组成和认定第四条事业合伙的合伙人应当是具备一定专业能力或资源的个人或法人。
第五条加入事业合伙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的讨论和决策,并签署相关的合伙协议。
第六条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共同出资,并享有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利润的权益。
第七条若合伙人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对事业合伙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其他合伙人有权要求此合伙人退出合伙。
第三章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合伙人权利包括:分享利润,参与决策,监督事业合伙运营,分享事业合伙的收益。
第九条合伙人义务包括: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出资,积极参与事业合伙的经营管理,遵守事业合伙的规章制度。
第十条合伙人有权根据事业合伙协议的规定随时退出合伙,但应提前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四章经营决策第十一条事业合伙的重大经营决策由全体合伙人共同讨论和决定。
第十二条一般经营决策由合伙管理委员会讨论并决策,涉及合伙人的利益决策时需征求全体合伙人的意见。
第十三条事业合伙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每个季度向合伙人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第五章业绩考核和利润分配第十四条事业合伙应建立科学的业绩考核制度,根据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和惩罚。
第十五条利润分配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进行,在利润分配之前应先提取一定比例作为事业合伙共有的积累基金。
第十六条利润分配应公平合理,不能损害其他合伙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纠纷解决第十七条合伙人之间的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事业合伙应建立纠纷解决机制,成立专门的纠纷解决委员会。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事业合伙的管理制度由全体合伙人讨论、修改和决定。
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一、引言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是指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成立事业合伙人,以合伙人的方式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利益分享,并约定管理事业合伙人的权责和分配规则的一项制度。
本文将对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进行详细阐述。
二、事业合伙人的概念事业合伙人是在有限责任公司中以自然人或其他合法主体身份参与经营管理并与公司共同享有利益的合伙人。
与普通合伙人不同的是,事业合伙人一般是在公司的业务范围内具备特殊能力、资源或市场影响力的人士。
三、事业合伙人的资格认定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需要和合伙人的要求,对事业合伙人的资格进行认定。
一般情况下,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专业能力:事业合伙人应具备在公司所从事领域的专业知识、经验和技能,能为公司的发展和经营提供有力支持;2. 资本投入:事业合伙人应根据约定的规则进行相应的资本投入,并与其他股东一起承担经营风险;3. 市场影响力:事业合伙人应在相关行业或市场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能为公司带来商业机会和资源。
四、事业合伙人的权责1. 参与管理决策:作为事业合伙人,他有权参与公司的重要管理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人事任免和财务决策等;2. 资源支持:事业合伙人有义务为公司提供专业的资源支持,包括技术、人脉、市场资源等,促进公司的发展壮大;3. 利益分享:事业合伙人应根据约定的规则分享公司的经营利润或其他利益。
五、事业合伙人的退出机制1. 合同约定:事业合伙人的退出机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包括退出条件、期限和退出方式等;2. 公司决策:在特殊情况下,如合伙人违反约定或公司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等,公司有权决定解除合作关系,并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六、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的优势1. 充分利用合伙人资源:通过引入事业合伙人,公司可以获取更多专业能力和资源,提升自身的竞争力;2. 分散经营风险:事业合伙人共同分担经营风险,减轻公司单一股东的压力;3. 长期发展:事业合伙人能够为公司提供更长远的发展规划和支持,有助于公司实现长期稳定的经营目标。
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20181030

千山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第一章释义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第二章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公司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体系,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股权激励的管理机构第一条股东会或股东会授权的董事会负责本管理办法的批准、变更和终止。
第二条股东会或股东会授权的董事会是本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的管理机构,下设执行机构激励委员会,激励委员会成员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产生。
第三条股东会或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激励委员会落实本办法的日常实施和管理。
第四条激励委员会负责提请激励对象的名单及对应激励内容,并对本管理办法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制度进行监督。
第四章事业合伙人激励对象第一条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本办法涉及的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依据可以和公司共同发展、为公司创造价值的优秀核心员工。
第二条激励对象的范围详见附件第五章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本办法涉及的激励标的为公司的虚拟股票,公司每年月份确定优秀核心员工成为事业合伙人参与当期事业合伙人计划,每个激励对象同一时间仅可参与一期计划。
第一条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来源事业合伙人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的虚拟股票,但每股所占公司股权比例和实股相对应。
第二条激励涉及的股票数量和分配1、公司总股本为万股,占公司股权比例100%。
2、事业合伙人的股票分配参考激励对象的职级、司龄、历史贡献、未来价值等诸多因素而定,激励对象的股票分配情况详见附件。
3、公司与每个激励对象签署《XX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协议》,其中载明公司授予此激励对象的股票的具体数量。
第三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激励周期1、授予日公司股东会或股东会授权的董事会决议确定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之日, 每年授予日定在月份,具体时间由公司激励委员会确定。
合伙人管理办法

合伙人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合伙人的行为,保障合伙人的权益,促进本企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合伙人的定义与资格(一)合伙人的定义合伙人是指与本企业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个人或组织。
(二)合伙人的资格1、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道德品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3、对本企业的业务领域有深入的了解和丰富的经验。
4、认同本企业的发展理念和价值观,愿意长期合作,共同发展。
三、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一)合伙人的权利1、参与企业的决策,对重大事项有表决权。
2、分享企业的利润,并按照约定获得相应的收益分配。
3、查阅企业的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
4、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合伙人的义务1、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2、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
3、积极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4、不得从事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四、合伙人的入伙与退伙(一)入伙1、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签订入伙协议。
2、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其入伙的出资额。
3、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二)退伙1、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退伙:(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合伙人退伙时,应当对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进行结算。
结算方式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执行;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平均分配。
五、合伙人的利润分配与亏损承担(一)利润分配1、企业的利润分配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执行。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平均分配。
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一、前言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公司内部事业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而制定的。
二、事业合伙人的定义事业合伙人是指在有限公司中,带有特定资格或技能并拥有达到约定门槛的产值或业绩的员工或合作伙伴。
他们是公司的中坚力量,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具有重要的贡献。
三、事业合伙人的权利1. 事业合伙人拥有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
在公司事务重大决策中,公司应当听取事业合伙人的意见,并将其列入会议议程进行讨论。
2. 事业合伙人拥有参与公司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营业利润合理分配给事业合伙人。
3. 事业合伙人可以享受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保险、旅游、培训等。
4. 事业合伙人可享受公司提供的促销奖励福利,业绩越好,奖励越高。
四、事业合伙人的义务1. 事业合伙人应当为公司的发展和经营做出贡献。
以达到公司的共同目标为前提,履行公司的使命和价值观。
2. 事业合伙人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与竞争规则,以保证公司商誉不受损害。
3. 事业合伙人应当履行诚信经营的原则,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公司的利益。
4. 事业合伙人应当具有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竭尽所能为公司所做的事情付出最大的努力。
5. 事业合伙人应当尊重公司的管理人员并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当有任何问题或建议时,应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反馈。
五、事业合伙人的评估与调整公司通过对事业合伙人的业绩评估,以及对市场发展趋势的判断,对事业合伙人的权益进行调整。
具体措施由公司管理层落实。
六、补充规定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如果本管理办法存在任何争议,由公司最终解释。
公司合伙人管理办法

公司合伙人管理办法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合伙人管理变得越来越复杂,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公司合伙人管理办法来管理合伙人。
下面就是一份针对公司合伙人管理的办法。
一、关于公司合伙人1.公司合伙人是指在公司成立时与公司签订有限合伙协议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公司合伙人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公司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共同维护公司的利益。
二、公司合伙人权利1.公司合伙人有权参加公司合伙人大会,并按所占份额投票决定相关事项。
对于重大事项,需达到出席合伙人大会的三分之二以上投票通过方可实施。
2.公司合伙人有权按照公司合伙协议规定分配公司利润,并有权享受自己所分得的利润。
3.公司合伙人有权得到公司经营情况的及时报告,包括公司利润分配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情况等。
三、公司合伙人义务1.公司合伙人应当共同遵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2.公司合伙人应当按照公司合伙协议规定投入资金,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真实。
3.公司合伙人应当积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四、公司合伙人退出1.公司合伙人可以通过书面申请退出公司合伙人资格,但必须在公司合伙协议约定期限内提出,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公司合伙人因违反公司章程、合伙协议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被取消合伙人资格。
3.公司合伙人因其他原因退出合伙人资格,需要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并进行书面协议确认。
五、公司合伙人大会1.公司合伙人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
2.公司合伙人大会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召开,必须达到出席合伙人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召开。
3.公司合伙人大会议题必须事先通知所有合伙人,同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协议等。
六、公司合伙协议1.公司合伙协议是公司合伙人之间协商一致签署的合同,规定了公司的所有事项。
2.公司合伙协议应当包括公司的经营范围、合伙人出资数额、成员退出、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合伙期限等。
事业合伙人管理制度

事业合伙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合伙人的管理行为,优化事业合伙人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效率,促进事业合伙人的共同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事业合伙人,包括创始团队成员和后期加入的事业合伙人。
第三条事业合伙人应当遵守公司的相关章程和规定,并且积极参与公司的管理和决策。
第四条公司应当依法保护事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事业合伙人的正当利益,并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二章事业合伙人权利和义务第五条事业合伙人享有公司利润的分成权,有权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并且享有公司的管理权。
第六条事业合伙人有义务尊重公司的决策,服从公司的管理,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并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事业合伙人应当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并且不得利用公司资源从事违法活动。
第八条事业合伙人在公司关键时刻应当共同对外,相互支持,共同应对危机和挑战,共同谋划公司的发展。
第三章事业合伙人的管理和决策第九条公司设立合伙人会议,由所有事业合伙人共同参与,由投票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合伙人会议是公司的决策机构,有权对公司的战略决策和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决定。
第十一条合伙人会议应当定期召开,认真听取事业合伙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事业合伙人的积极性。
第四章事业合伙人的退出和分配第十二条事业合伙人可以在合伙协议规定的条件下自由退出公司,但是退出过程应当经过合伙人会议的讨论和决定。
第十三条事业合伙人退出公司后,应当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合伙协议分配相应的权益。
第十四条公司发生分配权益争议时,应当通过合伙人会议和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第五章事业合伙人的监督和考核第十五条公司设立合伙人监事会,由公司内的监事和事业合伙人共同组成,负责对事业合伙人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十六条合伙人监事会应当依据公司的章程和规定,对事业合伙人的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对优秀的事业合伙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事业合伙人进行提醒和警告。
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一、管理概述有限公司事业合伙制度是指由有限公司管理委员会向投资人发起合伙,由被投资人以货币等价物出资,由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制度。
在管理委员会的监管下,由参与合伙的某些投资人共同管理合伙公司业务,共同分享经营收益,承担风险。
有限公司事业合伙制度较好的解决了有限公司机构组织形式单一,经营困难的问题。
该制度不仅可以吸收外部资源,增强企业的实力和活力,而且可以实现合伙人之间的互相合作、互相竞争。
同时,为了更好地规范有限公司事业合伙管理,确保管理的办法得到有效的实施,各项工作得到良好的展开,制度的监管不断完善,有必要制定本办法。
本文档旨在明确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为其提供指导。
二、合伙人的资格合伙人应当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并在合伙协议中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并且,合伙人应当明确自己资金的来源,以及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方式。
同时,在合伙协议中应当明确合伙期限、利润分配、投资金额、退出机制等基本信息。
合伙期限应当在三年左右,但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三、合伙管理委员会的职责1.管理合伙的日常事务,为合伙人作出决策。
2.审查决策,监督投资人的行动,确保申请投资的权利得到保障。
3.组织合伙工作中需要的会议、研讨和考察,以发掘最有价值的投资项目。
4.根据合伙协议的规定,执行合伙人的决策,并报告决策的执行情况。
5.将合伙人的投资款项按照计划使用,负责合伙企业的道德、法律合规问题。
6.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撤出、解散、转让、替换等事宜,由合伙管理委员会处理。
四、合伙关系的变更1.合伙人应当在合伙协议中明确退伙条件,如退伙当期的费用、已经提供的资料、合伙人之间的债务等,以确定合伙人是否能够顺利退出。
2.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合伙人可以进行转让。
3.合伙人征收合伙过程中关于合伙协议、投资服务和风险管理等所有方面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五、合伙公司负债的问题有限公司事业合伙公司不能为合伙人的个人负债,同时,合伙人应当承担公司债务,以确保其稳定性和正常运转。
公司合伙人管理办法

公司合伙人管理办法一、合伙人资格公司合伙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有经营相关行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3. 具备合作精神,愿意与其他合伙人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努力。
二、合伙人权利1. 参与公司决策,对公司经营方针、重大事项有表决权和否决权;2. 分享公司利润,按照约定的份额获得相应的利润分配;3. 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经营情况,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4. 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确保自身权益得到维护。
三、合伙人义务1. 忠实履行合伙协议,积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2. 不得擅自进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需遵守公司经营规定和决策;3. 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与公司有关的机密信息;4. 如有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合伙人退出1. 若合伙人有退出意向,应提前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并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程序和条件退出;2. 退出时应清偿相应的债务和责任,公司有权根据情况对退出合伙人进行赔偿或追究法律责任;3. 退出后,退出合伙人不得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享有公司利润分配。
五、合伙人责任1. 共同承担公司债务和风险,如有必要需提供担保;2. 对公司经营和管理承担连带责任,如有过失或疏忽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 保持公司形象和声誉,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和声誉,需对公司做出积极的贡献。
六、合伙人争议解决1. 对于合伙人之间的争议,应以友好协商为前提,尽最大努力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2. 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途径进行处理,保护自身权益。
七、其他事项1. 公司合伙人管理办法需经所有合伙人一致通过,并设立书面合伙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2. 在日常经营中,各合伙人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和壮大。
以上为公司合伙人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各合伙人必须严格遵守,确保公司经营的有序进行和合伙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范文精简版

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一、前言二、合伙人选拔与条件1. 事业合伙人的选拔应根据公司的需要和合作伙伴的特长、经验、能力等因素进行,确保合伙人在公司的发展中能够做出积极贡献。
2. 合伙人的选拔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并由公司指定的专责部门或委员会负责进行。
3. 合伙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商业道德和职业规范,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合伙人权益分配方式1. 合伙人的权益分配应根据其投入的资金、资源、劳动和风险承担程度进行合理确定。
2. 公司可根据合伙人的贡献情况,采用比例分配或按份额分配方式进行权益分配。
3. 合伙人投入的资金、资源应明确记录,并定期进行核对,确保权益分配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四、合伙人退出机制1. 合伙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退出合伙关系:- 自愿退伙;- 无正当理由连续一定期限不履行合伙人义务的;- 违反合伙协议的;- 其他合伙人同意的。
2. 合伙人退出后,公司应及时清算其权益,并根据退出时的份额进行分配。
五、合伙人权益保障1. 公司应依法保障合伙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合伙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等。
2. 公司应提供必要的信息,定期向合伙人公布公司的运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要决策,确保合伙人享有知情权。
3. 重大决策应征求合伙人的意见和参与,确保合伙人的参与权,特别是涉及合伙人权益的事项。
六、合伙人管理方式1. 公司应建立合伙人管理机构,负责合伙人的日常管理和沟通工作。
2. 合伙人管理机构应定期召开合伙人大会,讨论公司事务,并听取合伙人的意见和建议。
3. 合伙人管理机构应及时传达公司重大决策和政策,做好沟通工作,确保合伙人的参与和了解。
七、附则1. 对于本办法中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2.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且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订。
3.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请各合伙人严格遵守,并以此为准则进行合作和管理。
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引言有限公司作为一种常见的公司形式,其股权分配和控制较为灵活,因此备受创业者和投资者青睐。
但相对于传统的股份公司,有限公司少有的股东人数和更为分散的股权结构也带来了一些管理上的挑战。
在这种情况下,事业合伙人(salaried partner)这种职位便应运而生。
本文将对有限公司中事业合伙人的定义、职权、选举及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供公司管理者和相关从业人员参考。
管理内容一、事业合伙人的定义事业合伙人是指为公司做出贡献、但没有公司股东身份的高级管理人员。
该职位最初较为常见于欧洲的金融行业,旨在为公司吸引并留住优秀的管理人才。
在中国,事业合伙人的职位也逐渐得到了认可和应用,并成为一种有效的企业管理模式。
二、事业合伙人的职权事业合伙人的职权基本上取决于公司的具体情况和管理需求,但通常包括以下方面:1.参与公司管理决策,包括财务、战略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决策;2.贡献公司战略和目标,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提供建议和支持;3.帮助公司建立和维护高效的管理和工作流程;4.培养和管理下属员工,包括设定职责和目标,制定培训计划,评估员工绩效等;5.参与公司业务的开发、营销和销售,并负责与客户的互动和沟通。
三、事业合伙人的选举方式1.候选人提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提名自己或其他员工担任事业合伙人;2.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将会由董事会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委员会会负责审查提名人的背景和经验,以及在后续的管理中提供建议和支持;3.投票:在选举中,公司员工可以通过投票选举出一位或多位事业合伙人。
投票可以采用电子方式或者在公司开会时进行。
四、事业合伙人的管理1.职责明确:公司应该在任命事业合伙人前明确该职位的职责和权利,并对此进行书面记录和策划。
这将有助于避免异议和在后续工作中有效地解决管理和决策问题;2.绩效评估:公司应该对事业合伙人的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和跟进,并将其与同事们的绩效、目标及公司经营状态进行比较。
公司合伙人管理办法

公司合伙人管理办法
公司合伙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合伙人的管理,维护公司利益和合
伙人之间的合作关系,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合伙人管理事务,合伙人应严格
遵守并执行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合伙人享有公司利润的分配权,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
决策。
第四条:合伙人有义务遵守公司章程和制定的各项管理办法,
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
第三章:合伙人的准入与退出
第五条:新的合伙人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的批准才能加入公司。
第六条:合伙人有权自愿退出公司,但须提前通知全体合伙人,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完成退出程序。
第四章:合伙人的责任
第七条:合伙人需承担公司的债务风险,按照出资比例承担相
应的责任。
第八条:合伙人有义务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资料,不得泄露
给外部人员。
第五章:合伙人关系的调整
第九条:合伙人间发生纠纷时,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
解决,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条:公司需要重新调整股权比例或其他事宜时,应征得全
体合伙人的同意。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未尽事宜,可由公司董事会进行解释并补充。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冲突,以本办法为准。
以上为公司合伙人管理办法的详细规定,合伙人在公司的管理
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并共同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合作关系。
2018年地产公司员工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

2018年地产公司员工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管理机构 (2)
第三章跟投合伙项目 (2)
第四章跟投合伙人 (3)
第十条强制合伙人范围 (3)
第十一条自愿合伙人范围 (3)
第五章投资架构与额度 (4)
第六章出资管理及资金安排 (5)
第七章分配管理 (5)
第八章退出管理 (6)
第九章离职及调动 (7)
第十章附则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制定了本办法。
第二条为了充分地激励公司房地产项目运营团队的积极性,激
发公司管理层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企业家精神,进一步提升获取项目的质量和项目运营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将项目经营结果和跟投合伙员工的个人收益直接
挂钩,不设本金保障及收益保证机制,践行公司“一起创造,勇于担当,共同分享”的核心发展理念。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股东大会负责本办法的批准和变更。
第五条公司“共享”领导小组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制
定相应的执行细则并报董事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共享”领导小组下设日常管理机构,负责解决本办法实
施落地的难点技术问题及日常执行中的相关工作。
第三章跟投合伙项目
第七条跟投合伙项目为2017年10月1日后首次开盘销售的项目。
第八条如出现因政策、环境、合作或其他事项导致在本办法规
定的跟投合伙项目公司范围内的个别项目不适合跟投的情况,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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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
第一章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章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
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公司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体系,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股权激励的管理机构
第一条股东会或股东会授权的董事会负责本管理办法的批准、变更和终止。
第二条股东会或股东会授权的董事会是本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的管理机构,下设执行机构激励委员会,激励委员会成员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产生。
第三条股东会或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激励委员会落实本办法的日常实施和管理。
第四条激励委员会负责提请激励对象的名单及对应激励内容,并对本管理办法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制度进行监督。
第四章事业合伙人激励对象
第一条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办法涉及的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依据
可以和公司共同发展、为公司创造价值的优秀核心员工。
第二条激励对象的范围
详见附件
第五章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
本办法涉及的激励标的为公司的虚拟股票,公司每年月份确定优秀核心员工成为事业合伙人参与当期事业合伙人计划,每个激励对象同一时间仅可参与一期计划。
第一条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来源
事业合伙人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的虚拟股票,但每股所占公司股权比例和实股相对应。
第二条激励涉及的股票数量和分配
1、公司总股本为万股,占公司股权比例100%。
2、事业合伙人的股票分配参考激励对象的职级、司龄、历史贡献、未来价值等诸多因素而定,激励对象的股票分配情况详见附件。
3、公司与每个激励对象签署《XX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协议》,其中载明公司授予此激励对象的股票的具体数量。
第三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激励周期
1、授予日
公司股东会或股东会授权的董事会决议确定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之日, 每年授予日定在月份,具体时间由公司激励委员会确定。
首期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年月日。
3、激励周期
每期激励计划的激励周期为个月。
自授予日起个月之后,当期激励对象全部退出。
首批激励计划的激励周期为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六章激励计划的收益分配及来源
在激励周期内,激励对象根据公司业绩和个人考核结果每年获得分红收益;激励周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根据公司业绩和个人考核结果一次性获取增值收益。
第一条分红收益
1、激励对象自获授股票第二年起开始获得分红收益,直至激励周期截止的最后一年。
2、首批激励计划的激励周期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激励对象可获得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间的分红收益。
3、首先由股东会或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一年年底确定公司当年的利润基准目标,若能达成此基准目标,则提取超额利润的%作为分红池,个人考核合格的,激励对象根据股数所占比例获取分红。
事业合伙人分红收益=每股分红x获授股数
每股分红=分红池总额÷总股本
分红池总额=(实际完成利润值-利润基准目标)x a%
第二条增值收益
1、当激励计划到期后,若公司达成既定的业绩目标,事业合伙人四年内每年个人考核均合格者可享受增值收益。
增值计算及相关规定如下:
事业合伙人增值收益=获授股数x初始获授股价x b
获授股数指:事业合伙人在计划开始时获得的股数;
初始获授股价指:计划开始时确定的每股价格,首批计划为1元/股
b:固定收益率,由周期结束时根据公司业绩完成情况而定
其中,首期激励计划中:
第七章公司实施激励计划的程序
第一条实施激励计划的程序
1、股东会或股东会授权的董事会负责拟定本激励管理办法。
2、激励委员会提交激励对象名单,股东会或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核并确认名单。
3、激励委员会根据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办理股票的授予、登记等事宜。
第二条股票的授予程序
1、激励委员会负责拟定并执行股票的授予方案。
2、激励委员会应在股东会或董事会确认名单后一个月内,安排激励对象与公司签署《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协议》或其它必要法律文件。
第三条股票收益的确定程序
1、股东会或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情况设定当年的净利润基准目标。
2、年底根据实际利润达成值提取超额利润分红池,激励委员会确定每个人的分红收益。
3、公司将分红收益资金依法支付给激励对象。
4、在激励周期结束后,根据公司业绩完成情况,激励委员会确定每个人的增值收益。
5、公司将增值收益资金依法支付给激励对象。
第八章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1、公司具有对本计划的解释和执行权,对激励对象进行绩效考核,并监督和审核激励对象是否具有继续持有股票的资格;
2、公司根据国家税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相关税费;
3、公司应每年公示当年的净利润基准目标,并在第二年公示净利润实际值和分红池大小,确保分红的公开和公正。
4、公司应在每期激励计划伊始,确定计划周期结束时的业绩目标。
5、公司应负责安排对激励对象分红收益以及增值收益的支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相关权利义务。
第二条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1、激励对象应当按公司所聘岗位的要求,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2、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不得进行转让,也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权益不与其他任何人共享。
4、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相关税费。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权利义务。
第九章激励计划变更及终止
第一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激励计划做相应调整或终止激励计
1、当公司控制权变更,本管理办法继续实施。
原实际控制人应在股权转让协议(或其他导致控制权变更的协议)中约定新控股股东保证本管理办法不变化,直至最近一期激励计划周期结束,并且将此约定作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2、公司发生合并、分立等事项并导致公司解散的,激励计划终止。
公司发生合并、分立等事项而公司未解散的,由股东会或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激励计划是否继续进行。
3、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破产解散的,激励计划终止。
第二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
发生以下情况的激励对象,股东会或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取消其事业合伙人资格,并没收其获授的股票:
1、激励对象因重大过失等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2、激励对象降职,不再满足事业合伙人的要求。
3、激励对象连续两个考核周期考核不合格。
4、激励对象离职。
5、其它激励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不再符合事业合伙人要求的情况。
第三条附则
1、本办法如与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冲突,由股东会或股东会授权的董事会负责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2、在本激励计划的周期内,如相关法律法规发生修订,则股东会或股东会授权的董事会有权对激励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本办法自股东会或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千山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本附件为《千山有限公司之事业合伙人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組成部分,对《管理办法》主体的第四章第二条和第五章第二条明确如下:
1、第一期激励计划拟向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万股,标的为的虚拟股票. 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总股本的%。
2、本计划首次的股票分配详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