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问答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问答
1、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颁布的国家根本大法。
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和职权。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依据宪法,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我国宪法经历几次修订?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夕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起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先后制定了4部宪法,即1954年、1915年、1978年和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3、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谁?权力行使的途径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权力行使的途径:(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5、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什么?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2)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6、宪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何种经营体制?
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
7、宪法规定哪些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答: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8、我国宪法就土地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答:(1)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2)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
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3)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4)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5)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9、我国是否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答:宪法规定:(1)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10、宪法对公共财产的保护是如何规定的?
答:宪法规定:(1)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2)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11、宪法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要求有哪些?
答:宪法规定:(1)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
(2)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12、我国行政区域如何划分?
答: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1)全国分
为省、自治区、直辖市;(2)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3)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4)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13、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答: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14、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何特点?
答:有四个特点:(1)权利与义务的平等性;(2)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3)权利和自由的真实性;(4)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15、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答: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四个方面(1)政治权利和自由。
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议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等。
(2)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
(3)社会经济权利和文化教育权利。
(4)保障妇女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合法正当权利等。
16、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答:(1)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6)实行计划生育。
17、宪法对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作了哪些规定?
答:《宪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人民法院决定,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18、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的含义是什么?
答:住宅是公民居住、生活以及保存私人财产的场所,住宅不受侵犯有以下含义:(1)公民的住宅不得随意侵入;(2)公民的住宅不得随意搜查;(3)公民的住宅不得随意查封;(4)公民的住宅不得随意毁坏。
19、言论自由的界限是什么?
答:(1)言论自由不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
(2)猥亵性、淫秽性的言论必然受到禁止或者限制。
(3)行使言论自由不能教唆或者煽动他人实施违法行为。
(4)行使言论自由时不得泄露国家机密。
20、宗教信仰自由的界限是什么?
答:(1)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2)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害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3)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21、我国宪法规定哪些是公民的权利同时也是公民的义务?答:(1)劳动的权利和义务;(2)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2、我国宪法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是如何规定的?
答:(1)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2)国家依照法律规定
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3)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3、宪法在妇女权益保护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2)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24、宪法对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的保护有哪些规定?答:(1)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2)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3)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4)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25、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7)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2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从哪里选出的?
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2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哪些职权?
答:(1)修改宪法;(2)监督宪法的实施;(3)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4)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
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6)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7)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8)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9)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10)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11)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12)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13)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14)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15)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2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哪些人员?
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2)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3)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4)最高人民法院院长(5)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9、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年限?
答: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30、哪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答: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34、人大代表参加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安排的代表活动,代表所在单位必须给予什么保障?
答: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参加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安排的代表活动,代表所在单位必须给予时间保障。
35、少数民族代表执行人大代表职务时,有关部门应当在哪些方面给予帮助和照顾?
答:少数民族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时,有关部门应当在语言文字、生活习惯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帮助和照顾。
36、人大代表可否应邀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应邀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37、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接受监督的方式是什么?
答:宪法规定: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接受监督。
38、什么情况下暂时停止执行人大代表职务?
答: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
39、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向哪一级机关报批?
答: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向省级人大常委会报批。
40、哪些事项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
答: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事项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
41、什么机关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答:国务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42、立法法所称较大的市是指什么?
答:立法法所称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43、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什么机关进行裁决?
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裁决。
44、人大代表的活动经费如何保障?
答:代表的活动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专款专用。
45、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是什么?
答:国务院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46、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谁签署公布?
答: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予以公布。
47、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如何行使监督职权?
答: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监督职权。
4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4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5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如何描述?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