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苯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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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苯应急预案
1引言
1.2是一种较危险的化学物质,可能发生的危险如下:
1.2.1 健康危害效应:吸入或吞食有害,造成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蒸气可能造成头痛、疲
劳、晕眩、眼花、麻木、恶心、精神混乱、动作不协调,食入或呕吐时可能引起倒吸入肺部。
1.2.2 环境影响:无明显的生物浓缩作用、具生物解性。释放至土壤及水中,会挥发及进
行生物分解;释放至空气中,会与氢氧自由基反应而衰减。
1.2.3 物理性及化学性危害:其蒸气或液体易燃,液体会累计电荷,蒸气比空气重会传播
至远处,遇火源可能造成回火。高温会分解产生毒气,火场中的容器可能会破裂、
爆炸。
1.2.4 主要症状:刺激、昏睡、头痛、疲劳、晕眩、眼花、麻木、恶心、精神混乱、动作
不协调、抑制中枢神经系统,无意识、皮肤炎。
1.2.5 物品危害分类:3(易燃液体)
1.3 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化学事故应急救
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编制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4 本公司常年贮存量:18000KG;适用部门:管理部;平均每月用量:1500 KG。
2目的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甲苯适用、贮存过程中突发性事故、事件而带来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3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7、《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9、《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
10、《剧毒化学品目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第2号);
11、《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范》(GB16483);
12《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
1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
14、《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
15、《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单位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
管危化字[2004]43号)。
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车间及仓库在甲苯的适用、采购、贮存中发生的泄露、火灾、爆炸等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
5 意义
遵循“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坚持“先控制,后恢复”的战术原则,做到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追求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加强自身抵御能力,采取快、准、稳战术,利用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把事故消灭在初起阶段。
6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组成人员
6.1 公司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总经理:孙晓杰)担任,副总指挥由(管理部经理:刘勇)担任,指挥部成员有:付玉振、付春元等。
6.2急救援人员分成:两组小分队。一分队由孙晓杰负责,二分队由刘勇负责。
7 主要职责
7.1 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公司管理人员、护厂队、仓库管理员、车间使用甲苯的作业人员进行预案演练,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利用自身力量进行现场抢救,并向公司领导报告。
7.2 根据灾情向有关部门报警(消防119、救护120、交通事故122、治安110),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发生、泄露事故时,要在周边半径10米范围内危险物质进行疏散与清理,发生燃烧、爆炸事故要在周边50米危险距离内进行及时疏散及清理,并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对无关人员及车辆进行疏散,对负伤人员及时送就近医院抢救或等待120救护车到来。
8 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采取手机电话报警联络方式,公司并保持值班电话24小时通讯联络的畅通。见表1、表6、表7.
9 预案的启动
9.1 在甲苯的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接触到操作的人员必须充分了解甲苯的物质安全资料卡(MSDS),一旦发生泄漏、燃烧、爆炸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发现者应在第一时间向本地消防安监和环保等部门及本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准确汇报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人员及车辆损伤等情况。
10 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
10.1发生事故后,发现者应根据事故的性质,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防止事故损失扩大,并立即进入临战状态,疏散危险物质,切断总电源装置。
10.2指挥周围车辆及无关人员迅速离开。现场隔离50米范围禁止明火,及时堵漏,防止事态扩大。
10.3若判断公司内部控制,须立即报警,并立即到路口设置警戒标志并迎接救援车的到来。
11 人员紧急疏散、撤离
发现者及救灾人员在应急救援时,要按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对人员紧急撤离以及撤离方式;若在外界政府救援部门到来后,人员的疏散与撤离的决定权移交给政府部门。
12 危险区的隔离
事故发生后,护厂队应对事故现场周围实行警戒,对无关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13 检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13.1 应及时与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联系,落实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检测工作;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
13.2 在事故现场实施监测时,要穿戴必须的防护用品并有人监护。在有毒场所实施监测必须佩戴防毒面具;进入可燃性气体聚集的事故现场,禁止穿化纤等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中的应急监测中、应始终坚持把监测人员的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极度危险的区域可在其外围敏感地区实施监测,杜绝盲目蛮干。
14 抢险、救援方式、方法及人员的防护、监护措施
14.1 泄漏处理方法
14.1.1 个人应注意事项:
14.1.1.1 在污染区尚未完全清理干净前,限制人员接近该区。
14.1.1.2 确定清理工作是由受过训练的人员负责。
14.1.1.3 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14.1.2 环境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