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的发展及新形势下的改革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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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的发展及新形势下的改革前景【摘要】经历了十几年的快速发展,独立学院在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一部分。按照教育部第26号令的要求,将在2013年完成全国所有独立学院的审查,对考察验收合格者发放办学许可证使其成为真正独立的学院,其他独立学院则需另寻出路。

【关键词】独立学院;发展;改革前景

the development and prospect of reform under the new station for independent institutes

【abstract】independent institutes have been an important part of higher education in china after quickly development for more than ten years. before 2013, ministry of education of china will investigate all the independent institutes and the qualified ones will obtain the licenses to run the school,while the others need to seek other ways.

【key words】independent institute;development;prospect of reform

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它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

1 独立学院的发展背景

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进行高校的大规模扩招,连续几年的扩招使得当时公办高校基本饱和,但受质量和规模的限制以及社会概念的影响,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机会和空间在当时并不是特别大。于是在持续扩招过程中,一些地方进行了大胆探索,在部分高校内部出现了以民办机制运行的二级学院并且发展迅速,这就是最初的独立学院。[1]

2 独立学院的发展历史

2.1 起步及快速发展期(1999年-2003年)

我国独立学院产生于1999年,一般由名牌大学和民营企业投资合办,在国家普及高等教育的浪潮中得以迅速发展。我国第一所独立学院是由浙江大学与杭州市人民政府联合创办的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到2003年上半年全国有25个省市举办独立学院,数目达到300多个,本科在校生40多万人[2]。早期的独立学院统称为“二级学院”,通常向学生发放母体学校的学位证书,对申办高校的依附性是它们与生俱来的基本特征。

2.2 规范化发展期(2003年-2008年)

2003年4月教育部发布《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独立学院若干意见》),正式定名“独立学院”,以区别于公办高校内设学院及社会民办院校的办学形式,并提出规范管理措施。此后,我国独立学院开始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向自主办学机构过渡。同年8月又下发

《关于对各地批准试办的独立学院进行检查清理和重新报批工作

的通知》,并按照《独立学院若干意见》的要求,对全国各地的独立学院进行清理整顿,重新审查备案并最终确认249所[3]。

到2004年底,249所独立学院注册学生已经超过68万人,其中本科生约55万人。到2005年1月,全国的独立学院大部分都已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账务核算。[3]

2007年4月,教育部公布的独立学院名单为313所。

2.3 定型过渡期(2008年-2013年)

据教育部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截止2010年3月,我国独立学院的数量达到了322所。

2008年4月开始施行的教育部第26号令《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明确要求,从2008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开始,经过审核的独立学院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并提出将于5年内对符合要求的独立学院进行考察验收,对合格者核发办学许可证。

同时发布的《关于〈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工作说明》中对过渡期后,即2013年以后独立学院发展趋势提出了政策引导:(1)基本符合《办法》要求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提出考察验收申请,教育部组织考察验收,并对考察验收合格的独立学院核发办学许可证。(2)符合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设置标准的,可申请转

设民办高等学校,颁发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3)既不申请考察验收,也不申请转设民办高等学校的,可继续教育教学活动,但必须按照《办法》的要求,规范体制机制,充实办学条件,在保证教育质量的前提下,有序地做好报请验收或申请转设工作,过渡期结束后,严格按照《办法》的要求办理。

2013年,五年的过渡期即结束,届时尚未获得办学许可证的所有独立学院将完成体制改革,未来将何去何从?每所独立学院都会根据政策要求并结合自身的特点找准定位、寻求新的发展方式。

3 新形势下独立学院的改革前景

按照《办法》的要求及相关政策的引导,尚未获得办学许可证的现有独立学院有三条出路:申请作为独立学院存在,转设成民办普通高校和回归母体高校。

3.1 以独立学院存在

独立学院作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进程中一种可贵的制度探索方式,经历了14年的发展,已经有相对完善和成熟的一套政策体系,是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事业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教育部长周济指出,新形势下独立学院的主要任务不是增加学院数量和扩大办学规模,而是稳定规模、规范管理和提高质量。这就意味着颁发了办学许可证之后的独立学院将进入一个崭新的发

展阶段。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别敦荣认为,只要致力于教学实力的突破,独立学院还大有用武之地。今年全国独立学院开始自颁学位就是其发展的一个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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