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流系统蓄电池组充放电试验三措两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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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组织措施 (1)

2、技术措施 (2)

3、安全措施 (3)

4、施工方案 (3)

5、应急预案 (5)

直流系统蓄电池组充放电试验三措两案

1、组织措施

1.1领导小组

为组织协调现场工作,确保安全施工,特成立直流系统蓄电池组充放电试验领导小组。

1.2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3分工及职责

组长:负责施工组织协调,对安全施工全面负责。

副组长:全面负责现场试验工作,确保试验工作安全保质完成。

当班值长:负责布置安全措施,许可工作。

范瑜彬:负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的审核,进行现场技术交底。

李涛:负责试验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杨小龙:负责办理工作票,配合完成试验工作,组织检修质量验收,编制试验报告。

张志永: 配合完成试验工作。

1.5施工现场组织

1.5.1工程项目实行专人负责制,对本工程的安全、技术、质量、工期、文明施工全面负责。

1.5.2确定安全、技术、质量负责人,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质量的监督、检查。

1.5.3工作前,工作负责人提前办理工作票。

1.5.4安全措施布置完毕后,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

1.5.5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1.5.6工作负责人因故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工作的人员临时代替,进行工作交接,并告知项目负责人和本工作组成员。

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地检查现场,清点人员,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运行人员交待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与运行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状态,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经双方签名后,工作终结。

1.5.7试验现场文明生产管理执行海勃湾水利枢纽公司《文明生产管理规定》,施工现场做到试验仪器、工具摆放整齐。

2、技术措施

2.1110kV线路、两台主变停电、四台机组停机。

2.2直流系统由分段运行转为由II段直流母线单供。

2.3直流系统厂控直流1QS1双掷开关切至中间位。

2.4断开I段整流装置模块交流电源1开关。

2.5断开I段整流装置模块交流电源2开关。

2.6在厂控直流1QS1双掷开关、I段整流装置模块交流电源1开关、I段整流装置模块交流电源2开关处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

2.7在直流系统两组蓄电池间装设隔离遮栏。

2.8在试验蓄电池组周围装设安全围栏,并挂“禁止靠近,小心触电”标示牌。

3、安全措施

3.1充放电过程中,应在蓄电池室内及放电设备附近配备足够的灭火器。

3.2试验过程中,蓄电池室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并在蓄电池室门窗上加挂“严禁烟火”警示牌,防止室内有明火产生。

3.3 在蓄电池室工作的人员应穿防酸服,严禁穿有铁掌的鞋,使用的手电筒应具有防爆功能,以免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3.4充放电过程中蓄电池室应保证良好,最佳环境温度为20℃;

3.5充电期间,蓄电池单体温度保持在15--40℃之间,最高不得超过45℃。若温度异常,应采取有效措施降温

3.6放电过程中,若在短时间内,发现个别蓄电池电压降到1.75V以下,应立即停止放电,防止电池损坏。

3.7工作人员应配戴防酸绝缘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具,按规定使用安全工器具。

3.8工作班成员应对蓄电池外观、接线、端子进行检查,防止发生短路。

4、施工方案

4.1试验时间:2016年4月28日

4.2试验准备

4.2.1工具准备

智能放电装置、数字式万用表、钳形电流表、防酸绝缘手套、连接导线、记录表、直流系统相关图纸;

4.2.2人员准备

工作负责人(马平),工作班成员1人(张志永),点检签发人(杨小龙)。

4.2.3设备运行工况检查

直流系统由分段运行转为由II段直流母线单供后,应对直流系统负荷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坝上10kV、厂用10kV、1-4号交直流电、GIS直流、继保室交直流、 UPS系统、逆变电源系统,如发现以上系统异常禁止进行充放电试验。

4.3试验步骤

4.3.1放电

1)测量并记录被试验蓄电池组在浮充电状态下的端电压、单体电压、环境温度、电流等相关数据;

2)将蓄电池组与智能放电仪连接。

3)设置调整放电参数如下:放电电流为0.1C10A(49A)终止电压为187.2V (测量误差2V),设定时间为10小时;

4)记录好开始时间,放电过程中,每小时对蓄电池与环境温度进行一次测量记录。

5)蓄电池单体额定电压为2V的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为1.8V,只要五个蓄电池达到终止电压,应停止放电(只要有一只电池低于1.75V也应终止放电),防止对蓄电池造成损伤。放电期间密切监视直流母线电压。

6)蓄电池放电10小时或电压达到终止电压设定值后,蓄电池放电仪停止放电,在充电前用万用表测量蓄电池组端电压以及单体蓄电池电压,并记录在附表中。

7)对比蓄电池放电仪的放电结果记录,查看放电曲线是否合格。

8)放电结束后,拆除放电回路接线

4.3.2充电

1)检查直流母线运行情况,记录直流母线负荷电流,合上-QS,对蓄电池组进行恒压限流充电;

2)合上I段整流装置模块交流电源1开关。

3)合上I段整流装置模块交流电源2开关。

4)直流系统厂控直流1QS1双掷开关切至I段直流充电母线,检查母线电压正常。

5)充电开始后,每间隔2小时测量一次单个电池的电压及室内温度,并进行记录;

6)蓄电池充满后,直流微机监控装置会自动转换为浮充电状态;

7)3、恢复运行

8)蓄电池充放电结束后,观察蓄电池外观完好无异常现象,即可将蓄电池恢复为运行,恢复运行后,应对直流系统加强巡检工作,试验完成一天后,再次对蓄电池组及蓄电池单体电压进行测量,检查直流系统运行状态。

5、应急预案

为了应对直流系统蓄电池组充放电试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触电、火灾、爆炸等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5.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5.2分工及职责

组长:发生突发事件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副组长:负责组织现场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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