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公司营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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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公司名称及项目

服务板块(营销推广/品牌包装)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一、营销策划服务内容:

二、策划项目服务内容:

三、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收费标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具体如下:

◆按照项目进度收费模式,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总体费用为万元人民币;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日支付的服务费用,即万人民币;

◆年月日支付的服务费用,即万人民币;

◆年月日完成支付的服务费用,即万元人民币。

3、税费说明:

以上价格不含税,若甲方需要开具发票,需按8%承担所缴税款。

4、第三方费用具体指乙方无法独立完成,经甲方同意后,借助第三方资源完成后发生的成

本费用,第三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导演、摄影师、项目形象代言人、广告模特、除中文以外的任何语言翻译的费用以

及报酬;

◆菲林制作费、菲林打样费、印刷费;

◆制作费:导视系统制作、VI系统制作、平面广告制作、电视广告制作;

◆购买物料费;

◆电台广告录制、投放费;

◆项目宣传所需的景观及人物正片拍摄费或租用图片费:

∙拍摄费以第三方报价为准;

∙租用图片则按实际费用收取;

∙因项目实际需要发生涉及第三方的其他费用。

5、审批费及其它:

如遇媒介投放当地媒体要求提供广告审批文件,应由甲方负责申请广告审批文号,如有政府征收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6、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前

甲方签订本协议的目的已经实现,甲方应在协议目的实现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前支付剩余策划服务费和其他应付费用。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对合作实施归口管理,归口管理部门为市场营销部。甲方企业内部相关部门

须通过归口部门统一与乙方联系,甲方应组织工作小组并授权指定一位代表与乙方沟通,甲方意见经甲方代表签署后生效。甲方有权变更授权代表,但需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2. 合同服务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文字资料

和相关的各种批文,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3. 甲方应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工作范围内,以工作任务单的书面形式对乙方提出

工作指令与要求,但甲方应保证乙方合理的工作时间。若乙方认为甲方指定的工作时间少于合理工作时间,可于收到任务工作单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乙双方应另行商定合理的工作时间。

4.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思路、方案、设计稿和乙方所有提交的书面工作文件及时

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享有最终决定权。但甲方的建议与意见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设计稿后尽快提出,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完成各项业务。

5. 对于乙方提交甲方批核和答复的事项,包括正稿的确认,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的约

定外,甲方应于收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批核和答复。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定稿后再次修改或项目工程迟延等原因造成乙方的工作延误,其后果由甲方承担。报纸广告定版确认后,甲方要求改版、更改发布日期所造成的改版、撤版费用以及其他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

6. 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电子邮件、传真和扫描文件在内

的书面方式。

7. 本合同及双方依本合同往来的生效文件将作为乙方执行营销事务的依据。

8. 在甲方按合同规定付清各阶段工作费用后,乙方根据本合同创作的所有作品的著

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承接甲方服务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具体业务,

并为甲方的资料和计划保密。

2. 乙方应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输出、制作、发布等业务,若乙方工作结果与甲方

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3. 本合同正式签订后,乙方将成立专门的项目组来全程操作本项目。乙方为本项目

选派的人员在工作经验、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等方面应得到甲方认可,如甲方书面提出要求,乙方应适时调换所派人员。对于甲方认可的乙方人员,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如确有调整需要,应取得甲方之书面同意。

4. 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定期与甲方举行例会。

5. 乙方需对其服务质量负责,包括具体服务项目全过程中的合法性;乙方以其所具

有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使工作符合甲方项目产品(服务)的要求,并不会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侵权责任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应以会议形式向甲方报告服务工作进度和成果情况,每月不少于一次。会议

由甲方召集,会议地点可安排在深圳,以甲方确定为准,乙方工作小组中主要负责成员,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副总经理必须出席会议。会议将总结、讨论、分析上阶段的工作。会议由乙方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应由双方出席会议人员当日职位最高主管签字、确定。会议记录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7. 涉及服务费以外的费用,乙方须事先提供费用预算单给甲方,经甲方签字同意后,

方能开始相应的工作。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发出的费用预算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

8. 本合同项下必须经甲方事先批核和答复的事宜,乙方应在获得甲方批核和答复后

方可进行。为免疑义,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之外,需经甲方事先批核和答复的各项事宜,应由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9. 乙方可协助甲方与第三方之间就本项目相关事项的协商及议价。在同等条件下,

甲方也可考虑乙方推荐的第三方。甲方与第三方另行签订合同。

五、保密及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守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商业秘密,包括数据、客户名单、经营策略等,

乙方不得向乙方无关人员、与甲方构成竞争关系的同行或其他有可能对甲方带来不利影响的第三方提供展示、传阅及其他形式的信息泄露。

2、在甲方按合同规定付清各阶段工作费用后,甲方拥有合同书中所约定的各项报告、

策划、设计、制作及其他成品的版权。乙方拥有在各类公开传播物料上的署名权。

3、乙方对于涉及项目宣传的所有创意设计方案的使用,均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

方公司简介、公司形象宣传、案例出版及乙方参加的各类评比活动除外)。

4、因乙方提供的成果(属于乙方单方责任情况下)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所造成的后

果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工作成果的确认:

1、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根据项目的需要或具体工作中双方确认的要求完成

工作成果,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后五(5)个工作日内签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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