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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完善中小企业法律监管体系的解决方案
4.1 完善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为监管机构的活动提供法律支撑
目前中小企业年金发生的众多问题,关键在于几方的利益没有平衡,没有得到正确分配,在企业、个人、政府、保险公司等几方主体来说,如何更好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使彼此的关系能够和谐,共同为发展我国中小企业年金,保障劳动者的利益提供力量和支持,法律是很重要的工具。
美国的年金监管法规除了遵守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和1940年的《投资公司法》外,还主要遵守《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EmployeeRetirement Income Security Act,ERISA)和《国内税收条例》。【9】黄丽丹论我国企业年金的监管及法律完善2006美国100多年来企业年金监管方面的历史经验和中国目前建立健全的企业年金监管的情况,中国的企业年金监管制度必须从立法开始。目前,《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以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共同搭建起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基本框架。但由于上述法规都属于部门规章,而企业年金市场又涉及商业保险、银行、证券、信托等多个领域,因此需对法律法规体系进行进一步完善。
我国应出台跟高层次的中小企业年金法律规范。健全法律规范需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要有一部专门的中小企业年金的法规,而不是试行办法,例如颁布《中小企业年金法》真正做到从法律层面规范企业年金市场;二是完善涉及到中小企业年金运营过程的其他领域的法律,如《刑法》应加强对危害中小企业年金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进行专项打击,物权法的应建立对基金财产的所有权给予明确,《合同法》应对中小企业年金基金运做中的合同关系加以调整,《保险法》是保险公司对中小企业年金的商业操作模式的调整,《劳动法》应对中小企业年金作为职工的社会福利待遇予以关注,《信托法》调整中小企业年金管理当事人之间的信托关系,《证券法》及《证券基金投资法》是《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上位法和一般法,也应对中小企业年金基金在资本市场的运做加强规范,《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及其细则作为国家税收的根本法律依据,也要对中小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在立法上予以明确。如此才能形成完整的法律链,从而全面建立企业年金管理的法律制度,为企业年金的操作提供法律保障。,企业年金是特殊的养老保障,包含的委托-代理关系众多,所以其中难免会存在一些监管漏洞,这就需要法律来填补。【10】欧军我国企业年金监管制度研究 2010
4.2 建立明确的救济制度和惩罚机制
目前我国较多机构参与中小企业年金运营的一个潜在问题就是出现问题后可能产生机构之间责任不明确,甚至相互推诿现象。要有明确的部门、明确的方式来使受益人或企业的投诉、质询及时得到回应,避免出现受益人或企业投告无门、无法得到有效救济的情况。由于企业年金是介于社会保险和资本市场投资者之间的边缘物,现有的任何一个部门都不足以覆盖,基于目前的年金监管现况,建议由劳动社会保障部作为主要行政监管部门,协同其它相关部门(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对各自的监管范围内的问题接受投诉、质询,对于具有关联性的问题,建议加强协同机制。当我国金融市场进一步成熟,中小企业年金基金市场逐步壮大之后,成立专门的企业年金监管机构,再由该机构专门负责。
关于中小企业年金的惩罚机制,对程度不同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规定程度不等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措施,以便增加违法行为的成本。建议出台具体详细的惩罚制度,对管理机构的违规行为如何认定、在什么情况下给予处罚、处罚的方式和程序等做出具体规定。4.3建立统一的企业年金监管机构
目前世界上企业监管模式大致有三种:“联合模式”即由一个机构负责监管所有金融部门;“半联合模式”即只有保险资金和企业年金这两部分资金由同一个机构联合监管;“专业模式”即设立多个监管机构同时专门从事企业年金的监管,整个监管过程涉及到三个以上的监
管机构。【11】郑秉文:“中国企业年金的治理危机及其出路-以上海社保案为例”,来源于/catalog/6587/14785/index.html。2007 年 4 月 2 日。由于企业年金监管环境日益复杂,资本市场风险日益变幻莫测,世界各国的发展趋势是监管机构规模越来越大,监管负荷越来越小。所以,根据我国中小企业年金现况,应在各监管部门之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不会彻底打破我国现有的分业监管体制,是一种成本较低、具备可操作性的做法。联席会议,可由人保部召集和主持,召开定期会议,遇有重大事项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各监管部门在联席会议上应当及时交流相关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进行确认。【12】巴曙松.企业年金风险监管的主要环节与政策框架.《海南金融》,2005,(7).
4.4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是世界各国中小企业年金计划监管成功的经验,它一方面可以通过市场来监管有关当事人,有效防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也可以降低监管部门的监管成本【13】贾丽等著:“企业年金信息披露及探讨”,载于《对外经贸财会》2005 年第 4 期。2001年美国发生了迄今为止最大的一宗破产案—安然破产事件,安然员工不但工作丢了而且退休金也没有了,导致安然员工的利益遭到严重损害的主要原因就是雇主和雇员之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14】Kalda v. Sioux Valley Physician Partners, Inc.因此,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是中小企业年金计划信息披露涵盖运作的主要环节。所以,受托人必须向委托人、受益人负责,委托人设立或参与年金基金投资和受托人受托管理和处分年金基金,其宗旨和目的都是为了受益人的利益保护。向受益人披露信息与向委托人披露信息一样重要,建议立法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