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法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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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抽象行政行为。 4.主要采用书面审查的形式,必要时也可
以通过听证的方式审理。 5.行政复议决定一般不具有终局性。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1、联系 2、区别 3、程序上的衔接
区别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性质 具备司法性 司法审查 的行政行为
主体 上级行政机 人民法院 关
审查 行政合法性、合法性 合理性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 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 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
(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 偿纠纷。
四、复议不停止执行制度
具体行政行为不因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而停止 执行。
例外规定: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
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 益,而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 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的申请,行政 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 作出复议决定的活动。
(《复议法》第2条)
(二)特征 (参见教材p212)
1.行政复议采用准司法的程序 2.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监督和救济途径 3.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并附带审
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五、举证责任倒置制度
1.被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 2.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
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 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第三节 行政复议参加人和 行政复议机关
一、行政复议参加人
申 请 人
被 申 请
第 三 人
代 理 人

行政复议参加人,是指依法参加 行政复议活动的行政复议机关以外 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三句话:
A.不能同时进行 B.机会只有一次 C.复议接诉讼15日
三、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参见教材p213)
合法原则 公正原则 公开原则 及时原则 便民原则
2011年度,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 到复议案件665件,收件后正式受理537 件,申请人总人数为1258人次。申请人人 数在10人以上的案件21件。共审结519件 ,其中维持290件,占55.9%;驳回64件 ,占 12.3%;经调解后终止137件,占 26.4%;撤销、责令履行、确认违法共 28件,占5.4%。
二、书面复议制度
指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申请人提 出的申请和被申请人提交的答辩,以及 有关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 性文件和证据进行非公开对质性的审查 ,并在此基础上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制 度。
内容:
1.复议机关主要通过对书面材料审 查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2.召集复议当事人可以单方进行, 也可以采取听证方式;
内容 具体为主, 只审具体行为 抽象为辅
费用 不收钱
收费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期限 30日,60日,一审3个月二审2个月 90日
程序上的衔接:
1.自由选择关系:先复议再诉讼或直 接诉讼。(重点掌握) 2.限制选择关系:可复议可诉讼,但 复议终局 3.复议前置:必须经过复议方可诉讼 4.复议终局:只能复议不能诉讼,且 复议终局
行 政 复 议 决 定


主要法律及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999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2007年8月1日)
第一节 行政复议概述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特征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一、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
(一)申请人
是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 合法权益而依法以自己的名义提 出行政复议请求的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1.复议申请人须具备什么条件?
(1)必须是行政相对人。
A必须是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形 成行政法律关系,成为行政关系的相对方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
B必须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相对 方当事人。
3、某人在报纸上得知行政机关 批准建立某化工厂,就认为不利 于全球环境保护,于是向批准机 关的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解决办法
行政纠纷的救济途径
1.行政主体认为相对人违法——通过 权力自已解决
2.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违法——依法 向有关机关提出 请求(救济)
(控告、申诉、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赔偿)
行政复议法
行 政 复 议 的 概 述
行 和行 政 行政 复 政复 议 复议 的 议参 基 机加 本 关人
行行 政政 复复 议议 范程 围序

——2011年度杭州市行政复议工
作报告(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第二节 行政复议的基本制度
(参见教材p217)
一、一级复议制度 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
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再向复议机 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基本内容:
1.行政相对人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的, 只能行使一次行政复议的申请权 2.行政复议机关对一个被申请的具体 行政行为只能作出一个行政复议决定 3.只有法律规定可以进行多级行政 复议的,才能成一级行政复议制度的例 外
(2)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 益的相对人。
(3)必须明确提出了复议申请。
案例:
1、某人经过一路口,发现交警 在纠正他人违章,他对该交警 执法的态度不满,认为自己的 权益受到影响,未经被处罚人 的委托,就到有关部门申请复 议。
2、甲的房子建成在先,之后规划
部门许可乙在甲旁边建房子, 影响了甲的采光。甲能否申请行政 复议?
3.行政复议机关认为有必要(如审 理重大、复杂复议案件)可采用开庭 形式审查。
三、依法复议不调解制度
是指行政机关复议行政案件只能依法 对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 性进行裁判,合法的予以维持,违法 的予以撤销,不应进行调解,不得以 调解方式结案。
不调解的例外:
2007年8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 则进行调解:
行政复议法
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 蔡萍琴 二零一二年四月
行政法是关于
“两个人(官和民)”和 “一件事情(行政行为)”
的关系
行政主体
工商
许 卷烟厂 可
税务 环保
行政相对人
卫生
违法
处罚机关
工商

税务 环保
罚 卫生
卷烟厂
行政相对人
复议 机关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院
原告 被告
公权力
私权利
行政复议
行政纠纷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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