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院校企合作工作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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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院校企合作工作的几点思考
教职成〔2011〕12号文明确指出:高等职业教育具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双重属性,以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要任务。检验是否实现这一任务的重要指标之一即是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同时也是检验学院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考核指标。.
面对广东省未来可能出现的自主招生,和当下各民办高职院校抢占生源市场等问题,学院如何能继续保持较高的上线率和报到率,是直接关系到学院生存与发展的核心要素。因此,如何在短时间内让学院先达到从民办院校到省内民办知名高职院校甚至成为广东省的知名高职高专院校,提升学院的品牌是当下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而品牌的基础是如何解决得到社会(企业)、考生、家长的认可。而社会(企业)关注的是毕业生的质量,家长(考生)关注的是教育教学质量和毕业生就业质量。而校企合作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的必由之路”因此,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应紧紧围绕以就业为导向,以校企合作为核心开展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提升学院的品牌内涵建设,应对市场对人才需求的高要求以及可能紧接而来的自主招生等问题。
现就本人负责校企合作工作近两年时间对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和一些个人思考汇报如下,不正之处纯属个人愚见,敬请审议指正。
一、教学和校企合作现状及存在问题
1.缺乏有效的运行保障机制。虽然学院出台了《校企合作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但至今没有完善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保障,从整体上看,合作的层面还比较低,合作的稳定性、长期性还比较差,合作的效益还没有体现出来。
2. 形式大于实际,专业教师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大部分专业教师把开展校企合作和企业联系视为畏途、看作负担。专业老师是校企合作工作中具体的实施者,由于教师队伍自身没有校企合作的主观能动性,导致校企合作很难深入开展下去。
3. 为了完成课堂教学任务而开展教学工作。目前很多专业课的教学仍然沿袭传统的理论讲授为主,尚未较好实现以项目为驱动,以任务为导向的“教、学、做”一体化的高职教学模式。(原因是多方面的,这包括:教材的选用是否得当;教师自己有没有真正做过一个项目;教师有没有认识到这一教学模式对于提高自身水平和个人价值的重要性;学校在引导教师实现这一转变的激励有没有到位;教务处对于教师的绩效考核有没有凸显这一块的权重。)
4.专业建设委员会发挥的作用并不明显。主要体现在“对专业的设置是否具有前瞻性、对人才培养方案的设置是否符合企业对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上。在课程设置上并没有按企业提出的应知、应懂、应精完全落实到位。导致出现专家在评估中提到的“一个标准”基本上还是原来的教学大纲。
5.兼课教师的选聘和使用都存在较多的问题。目前来自企业一线兼课教师的教学效果并没有得到学生的认可,是不是在选聘上出了问
题?是不是在管理方面没有激励兼职教师?是不是在使用他的时候,让他做了最不擅长的“理论讲授”,而非实践引导。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检讨和思考的。
4.订单班问题。目前学院累计共组建19个订单班,现仍在运行的班有8个,是我院当前校企合作工作的一大亮点,但如果管理不到位,那订单班跟普通班也没有什么大的区别,无非就多了一个企业冠名而已。
成效:从已合作结束订单培养效果来看,一、长期订单班。为期三年的订单班主要成果体现在顶岗实习方面。但在课程设置、教学监控、派一线技术骨干参与较少,没有体现订单培养的核心“过程共管”,同时,较少学生留在订单企业就业。二、短期订单班。如:恒盛、SGS、威莱等即培训即上岗的短期订单培养模式基本上满足学生的顶岗实习需求,且从当前学生反馈情况,85%以上的学生愿意留在企业就业。
主要存在问题:一、没有专人跟进,学校与企业之间的沟通较少;
二、企业参与课程建设较少;三、企业一线骨干任核心专业课教师较少;四、由于企业业务方面的变化和学生思想的变化,实践教学环节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二、解决问题的思路
真正的校企合作是要把行业企业的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的精神内涵、企业行为规划等融入教育、教学的整个过程,包括: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方式、教学考核评价方式,要抛开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将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转化成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方法,要大量聘用企
业兼职技术骨干担任专业课教师,利用他们的经验来指导学生、教育学生,创新高等职业教育模式。
核心关键点:改革现有的教学考核评价方式,将以往卷面的笔答式或理论式的考核转化为考核学生能否做出产品、在生产产品过程中的组织行为、考核专业技能、考核学生知识的可迁移能力。
三、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1.校企合作管理机构
成立“校企合作工作监督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委员、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教务处、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主要负责人、各系主任担任委员。下设“办公室”,直接对“校企合作工作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
2.校企合作执行机构
各系部是校企合作工作的主体,是具体实施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校企合作项目的联系、申报、运作、管理、成果的统计、总结、推广等工作。系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校企合作工作,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校企合作具体项目的实施。
附:校企合作工作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工作职责
(三)工作内容
1.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形成工作合力是提升校企合作效果的关键,我觉得校企合作办与系部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这样才能有效推进校企合作良性运行机
制的形成。校企合作办要很好地完成“企业精选、合作指导、评估督察、效果激励”等工作环节,譬如在合作指导方面,可编写《订单班建设管理工作手册》、《技术开发合作工作手册》等规范和完善校企合作制度,逐步形成规范的管理体系。而系部则要注重实际操作与模式创新等环节的努力。
建议:结合当下校企合作实际,出台相应的项目管理办法和考核奖制度。
2.明确分工,负责到人。
各系是校企合作工作实施的主体,专业教师是有效保障校企合作有效运行的具体实施者。离开专业教师,校企合作只能是纸上谈兵。因此,要明确教师在校企合作工作当中的职责,充分调动和发挥专业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的职能作用,将校企合作实施项目或工作目标分解到教研室,将校企合作成效作为专业教研室或专业带头人绩效考核的重要核心指标。
3.专业建设
(1)充分发挥专业建设委会员的作用,建立第三方评价考核机制。
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以上专题咨询会议。根据行业企业需求开设或调整专业设置,由行业和企业共同参与制订专业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等,实现校企共建专业;真正做到以企业生产活动和岗位职业能力为基础,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课程体系,并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的核心课程和实训教材;征询有关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