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坏账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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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坏账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07-6-12 13:51:27

企业坏账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刘蕊

前言

应收账款是变现能力最强的流动资产之一,其回收期过长,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对于可能收不回的应收账款,要按一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和比例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按期估计坏账损失的基本方法有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销货百分比法和个别认定法。目前,我国大部分企业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金,不利与西方会计制度相衔接。在实际工作中,坏账处理规定中存在着不足之处。此外,计提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也会对企业产生影响。在这一形势下,企业要预防和减少坏账发生,应健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按企业制定的方法和比例计提坏账准备,也要符合确认坏账的标准。

一、坏账、坏账准备和坏账损失

(一)坏账、坏账准备和坏账损失的含义

企业的各项应收账款,可能会因购货人拒付、破产、死亡等原因而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这类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

能性极小的各种应收账款就是坏账。由于发生坏账而遭受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

坏账准备则主要是针对有可能收不回的即有疑问的应收账款,如其他应收款;转到应收账款的到期无法收回的应收票据;转到其他应收款的到期收不回货物的预付账款;按照谨慎性原则而计提的损失准备。

(二)坏账的确认标准

关于坏账的确认,1993年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简称《两则》)和1993年初颁布分行业的财务制度与会计制度(简称《两制》)中,对企业应收账款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确认为坏账:

1.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偿债后,确实不能收回。

2.因债务单位撤销、资不抵债或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确实不能收回。

3.因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导致债务单位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确实无法收回。

4.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3年,经核查确实无法收回。

这一规定无疑是正确的,是以客观存在为前提的。但在实际工作中,情况往往很复杂,常有未按坏账确认标准处理坏账现象发生,如将预计可能收回的应收账款作为坏账处理,以换取个

人或局部的利益等。

(三)计提坏账准备应注意的问题

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账款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账款,应当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时应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1.企业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时,通过“坏账准备”科目核算,贷方登记每期提取的坏账准备金额,借方登记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金额和冲减的坏账准备金额,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已经提取但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金额。计提坏账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计提的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发生坏账时,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如果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以后由于某种原因又收回,企业首先应冲销发生坏账时的会计分录,然后按正常程序反映应收账款的收回。企业提取坏账准备后的以后各期,根据上述方法预计坏账损失金额后,还应考虑“坏账准备”科目的余额情况,确定本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金额,使调整后的“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与本期估计的坏账损失金额相等。其计算公式为:当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当期按一定方法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或+)“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或借方)余额。

2.坏账准备政策的制定。企业应当制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明确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

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以供投资者查阅。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及计提比例均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现在企业确定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通常作法是根据债务人的情况确定债务收回的可能性,如果收回的可能性比较大,计提比例就低一些;如果收回的可能性比较小,计提比例就高一些。坏账准备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需按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3.可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1)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账款确实无法收回的,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导致债务单位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

(2)有确凿证据表明该应收账款逾期3年以上。

4.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1)当年发生的应收账款。

(2)计划对应收账款进行重组。

(3)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账款。

(4)其他已逾期,无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

5.不允许计提秘密准备。秘密准备是指超过资产的实际损失而

多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这主要是为了解决计提准备的随意性问题。

二、企业估计坏账损失的基本方法

(一)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的含义及优缺点

企业坏账损失的处理方法有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直接转销法是在实际发生坏账时,确认坏账损失,计入期间费用,同时注销该笔应收账款。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账务处理简单,但是忽视了坏账损失与赊销业务的联系,在转销坏账损失的前期,对于坏账的情况不作任何处理,显然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及收入与费用配比的会计原则,而且手续繁杂。因此,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不允许采用直接转销法,只能采用备抵法进行会计处理。

备抵法是指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估计坏账损失,计入当期费用,同时建立坏账准备,待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冲销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和相应的应收账款金额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的优点是:1.有利于提高企业应付风险的能力,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有利于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

2.符合会计不能高估资产,低估负债,要确认可能的损失的稳健性原则。

3.将坏账损失与该项应收账款的发生相联系,符合收益与费用

相配比原则。

4.将预计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作为坏账损失计入费用,避免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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