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农产品加工业项目供地难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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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现阶段,驻马店市农产品加工企业省级龙头企业仅有7家,大多数龙头企业暂都处于发展起步期,规模小,产品结构单一,吸引外来资本和社会投入不多,带动能力有限,无法把分散的经营户组织起来实现产、加、销一体化经营。

2、农产品精深加工滞后,产品科技含量不高。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农产品粗加工多,精深加工少;初级产品多,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产品少,产品结构难以完全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产品科技含量低,企业自主开发创新能力低,特色型、科技型农产品欠缺。

3、缺少知名品牌,市场竞争力不强。驻马店市目前只有极少数企业获得“国家著名商标”和“国家名牌产品”,没有形成区域特色品牌,产品定位不突出,市场竞争力不强,市场占有率较低,局限于本地市场的发展,未能很好地开拓国内和国际市场。

4、资金严重匮乏,融资渠道狭窄。由于大多数农产品加工企业属于小微企业,信用度低,银行贷款门槛高、手续繁琐、费用较多,所以难以从银信部门融资,只能依靠民间借贷维持生产,但由于费用高,企业利润偏低,大都只能微利或者保本经营,企业生产举步维艰。

5、土地供应审批缓慢,环节过多影响进程。一是审批难度大。主要是项目的土地、规划、环评、建设等有关手续办理上,审批难度大,周期长。二是重招不重安。项目签约后相关手续的报批工作,开工前期准备工作,跟踪服务工作做得较差,造成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难。

(二)原因分析

1、观念落后。人们的生产观念还没有跳出“就农业抓农业”的圈子,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没有将产业结构调整、基地建设与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有机结合起来,造成了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的脱节。

2、资金缺乏。农产品的加工的旺季和淡季对资金不需求量十分悬殊。当旺季需要大量的资金时,他们自己一般都拿不出那么多,到银信部门贷款又缺少抵押物,也难以找到担保单位。资金的严重馈乏成为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最在障碍和主要瓶颈。

3、供地困难。一是征地拆迁难。一方面少数村梗地霸给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困难;另一方面宣传、教育不到位,失地农民保障没有很好落实,造成了群众的抵触现象。二是土地指标不平衡,开发商因担心不是合法用地而放缓投资计划。

4、经营不善。由于我市农产品生产分布散,造成农产品原料与加工存在分散生产与集中加工的矛盾。农产品加工企业没有围绕市场认识来确定经营发展的方向与目标,缺乏用现代营销观念和手段来拓展市场,没有建立起与现代企业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模式,经不起市场风险考验。

三、建议对策

(一)加强政府监管

目前,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已成为全市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以农产品加工业的率先发展推动驻马店快速崛起和富民强市目标的实现。一是要理顺体制,将农产品的产加销归于一个系统统一管理,根据我市实际,建议增设市农产品加工常设机构,并强化其职能,负责对全市农产品加工业的归口管理。二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干预,转向服务为主。三是要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促进各相关要素的聚集,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营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

(二)转变经营理念

农产品加工企业要切实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强化创新理念。首先,要树立“抓工业促农业,围绕加工业抓农业”的理念,彻底打破家庭作坊式、小规模的农产品初级加工业的格局,在人、财、地和市场开拓等方面进行企业化管理,实现从家庭作坊到现代企业的根本转变。其次,要确立系统发展的观念,将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三)促进产业集聚

加强全市农产品加工产业的区域布局规划,促进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向相关农产品加工产业带区集中。

目前,全市12个工业聚集区已建成规模,规划用地3206.1305万平方米。按照集聚区招商引资的优惠战略政策,优先要在用地、融资等方面给予优惠,优先形成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的“洼地”效益和重要名片。(四)确保项目供地

一要对一些超过规定时限、批而未用的项目集中进行清理,该调整的调整,该收回的收回,充分利用好已批土地资源;二要实行“借天生地”。要顺应形势建一些多层的标准厂房,走“立体化”的用地模式,向空中要效益。三要适当提高投资密度。针对不同项目情况,确定一个合理的投资密度,决不能出现“小项目、大用地”的现象,但也不能因投资密度问题影响大项目的落户。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经营所需用地,优先审批,其农用地转用、土地征(占)用各项费用按国家重点项目用地标准低限执行。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建设用地所需农用地转用和占用耕地指标统一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统筹安排。对占用土地进行永久性设施建设的,按非农建设用地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进行非永久性设施建设、且对耕作层不造成破坏的,对以畜禽加工为主的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其新办不进行非农建设的畜禽养殖用地,视同农业生产用地,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办理。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以土地入股,参与投资农产品加工业,降低企业进入成本。特别是对农产品加工重点龙头企业基本建设用地,应纳入市级年度重点用地计划指标,优先安排;发展养殖小区生产用地,视同农业生产用地;在其农业用地范围内用于农业生产服务用地按临时用地管理。

(五)加大资金投入

一是要整合资源、整合资金。将原来由多部门分散投入到农产品加工业的资金,归口由市农产品加工管理机构统一掌握和使用。二是要加大财政对农产品加工业投入的支持力度,并建立经常性增长机制。三是加大对企业的用地政策、税收政策和信贷政策等的支持力度,促进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向农产品加工业倾斜。

(六)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资金调控。要构建稳固的银企双赢机制,及时满足农产品加工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二是税收调控。企业研发新产品等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农产品加工企业引进技术和加工设备,符合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免征相关税费。三是要规范政府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努力为企业的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

(七)加强基地建设

要打破行政区域的界限,建立一批有规模、有特色的生产基地,形成“一乡一品”、“数乡一品”和“一县一品”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支持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通过与农户建立相对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将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与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有机结合,实现企业赢利农民增收双赢的目标。

(八)培育龙头企业

对效益优、科技水平高、制度全、管理好的企业进行改组、改造;提高企业的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实现规模经营。引导企业搞好内部管理,完善生产经营机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创一个龙头,达到牵一群产业,活一方水土,富一方百姓”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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