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未来农业发展模式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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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未来农业发展模式的选择

一、农业发展模式

在世界农业发展历程中,中外的前人们已为我们总结出了许多可供借鉴的各种不同的农业发展模式。(一)世界发达国家的农业发展模式

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针对“石油农业”的弊端,积极探索各种新的农业发展模式。先后出现了美国的“低投入持续农业”发展模式和“规模经营农业”发展模式;德国的“综合农业”发展模式;法国的“环境保护型农业”发展模式;俄罗斯的“生态农业”发展模式和日本的“集约型农业”发展模式。

1991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在荷兰召开了“持续农业和农村发展”大会,发表了《丹波宣言》,确定了“可持续农业”发展模式。

(二)我国近几年来的农业发展模式

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组织探讨本国的可持续农业等农业发展模式问题。先后探讨并建立了“精细农业”发展模式;“高效农业”发展模式;“外向型农业”发展模式;“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城郊农业”发展模式;“节水农业”发展模式和“有机农业”发展模式等等。

实践证明:这些农业发展模式,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我国农业面临的由于“三农”问题所带来的困惑。因为这些模式只是某种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加上农业生产技术的简单组合包装。尽管这种包装对于农业的自身改造和农业的技术进步曾起到一定程度上的推动作用。

但是,随着当今世界的经济全球化与区域化发展进程的加快,整个世界正在不断地把不同国家和地区纳入全球经济体系之中。而农业的国际化既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面对农业国际化的新趋势,我国农业必须尽快提高农业竞争力,积极参与农业国际化竞争。因此,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这些农业发展模式已显现出如下弊端。

1、不能明确地昭示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农业竞争力是农业生产发展水平的最终体现,是农业资源与产品市场配置效率的综合反映。土地和劳动力作为农业资源以农产品成本价格的形式进入产品市场。在一定的农业技术装备条件下,要求劳动力必须占有相应规模的土地,即土地的规模经济效益;在一定的土地数量条件下,就必须减少劳动力数量,即农业的适度规模经济效益。

没有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不能有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也不可能有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对传统要素的替代,更不可能打破传统农业的技术停滞和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均衡。

2、背离了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结构不断变化调整的轨道。经济结构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而进行着二、三产业比重的不断上升与第一产业比重的相对下降的调整。农业的现代化,不可能在农业占绝对比重的条件下实现。以往各种农业发展模式,强调的是单纯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的运用,然而,越是如此,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问题越显得突出。反过来,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与应用的阻力就越大。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当前我国农业所面临的困惑,保证,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得到快速的推广应用。应该从能够生长出人们所需要的各种农产品的土地——这一生产资料入手。

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属于土地密集型产业,需要劳动力在一定的技术装备条件下,必须占有相应规模的土地,即土地的规模经济效益。而低于这一规模效益的农业生产不仅没有经济效益,而且还会给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被动局面劳动生产率低、成本支出高、市场竞争无力、农民收入增长缓慢。

但是,由于种种限制,目前我们采取的仍是手工式、小规模经营模式,尽管一部分地区,出现了转包、转租、托管等不同形式的土地经营方式,然而却没有真正依照市场经济进行运做,并且由于集体土地没有作为生产要素的基本单元计入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农民仅仅把耕地作为最大的福利保障,不仅限制了耕地的有偿转让,而且还使农民收入的增长幅度变小,在部分地区还出现了农民收入的负增长。

以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为前提,探讨并建立“土地适度规模效益型农业”发展模式,将是未来我国农业发展的首选模式,更是当务之急。

长期以来,我国的农业发展模式相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落后很多。特别是对农业发展问题的探讨,历来只重视农业技术的研究,只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着手探讨农业发展模式问题,并且只能在农业产业化和农业劳动力的合理转移方面进行探索性研究。对于土地的自由流转,这一能够带动农业革命的敏感神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土地政策方面的研究,几乎没有触及。

最近的十六大报告才刚刚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逐步发展规模经营。”

目前对现有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研究,不仅需要从定性研究的角度分析当前土地管理制度的弊端,提出实行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的调控对策。还要对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数量标准进行区域量化,并进行实际案例的分析考证,探讨并测定耕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数量标准,尽快确定出适宜我国不同生态类型区和不同农业产业带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标准模式。

二、中国未来农业发展模式的选择

(一)我国土地规模经营模式的选择

要建立“土地适度规模效益型农业”发展模式,首先要对中国土地规模经营模式做出正确选择,并对土地规模经营的各种模型收益标准进行分析。

农户经营土地 X1 面积的扩大,往往伴随着其他要素X2投人量(资金、技术及装备)的增加。依据土地 X1 投人与其他要素 X2 投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从抽象的理论意义上,可以把土地规模经营分为以下两种模式。换句话说,中国农业下一步发展,是走以劳动、资本投人增长为辅,较大规模地扩大农户土地经营面积为主的道路呢(以下称模式Ⅰ),还是走以扩大农户土地经营面积为辅,加大劳动、资本投入为主的道路(以下称模式Ⅱ)﹖

在这两条道路之间做出抉择,并不是一件简单、轻松的事情,因为,其间存在着一种二难选择。“模型Ⅰ”的收益取向偏重于微观单位,它有利于农户收人水平的较大提高,从而有利于调动农民营田种粮的积极性“模型Ⅱ”在收益方面则倾斜于宏观,它有利于粮食总产量的增长,而这两个方面,恰是我国农业发展同时追求的目标。因为面临的是两种模式的选择,因此,难以获得来自两个方面的好处。也就是说,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难以做出鱼和熊掌皆得的最优选择。如果退而求次优,我们以为,根据我国现阶段农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困惑,应当选择“模型Ⅰ”。理由如下:

1、农业领域劳动力分工重组的需要。尽管我国曾面临粮食安全问题的巨大的压力,但是,随着我国农业近二十年农业生产技术的不断推广应用和“世贸组织”的加入,粮食安全问题已不再是国家安全的首要问题。目前我国确定的三十五个重点农产品产业带和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地政策的实施就是例证。这足以说明,中国的粮食问题已得到缓解,特别是加入WTO后,从资源置换角度进口部分粮食,既可以缓解我国农业自然资源恶化趋势,又能丰富我国的农产品品种,这是近几年我国农业劳动力过剩的真正动因。

农业劳动力出现剩余,意味着社会分工的重组。一部分剩余劳动力将从农业生产中分离出来从事其它劳动。如果不能及时引导这些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会造成劳动力资源的巨大浪费。不能因为农业劳动力过剩,而在农业发展进程中采用劳动密集型发展模式。因为,同样是劳动密集型,二、三产业创造的价值要比第一产业创造的价值高出十几倍。

2、这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农业资本原始积累的特点所决定的。中国农业长期的超小规模(一家一户)经营、长期超低的农产品价格订购和超强的费用摊消,造成中国农业长期的资本积累停滞。农户受自身经济实力限制,投入能力很低,加上土地分散经营,严重制约了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制约了农业科技的推广,特别是大中型农业机械的使用,使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很难。

3、农户超小规模经营与现代农业集约化的生产要求相矛盾。集约化经营是大幅度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根本标志,农民因土地承包经营而产生的恋土情结与发展土地规模经营的客观需要相矛盾。受多重因素的影响,目前大多数农民仍然把承包的土地当作最可靠的依托和归宿,不愿轻易把承包的耕地使用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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