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双无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间借贷双无合同

篇一:民间借贷合同无担保人的

借款协议

甲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电话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电话号码:

乙方因个人资金周转需要,谨向甲方提出短期借贷的请求,经双方友好、充分地协商,特签署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借贷金额为:人民币元整。甲方可向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汇出本合同约定的借贷款项,汇款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亦可向乙方交付现金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现金借据作为本合同附件。

(乙方指定的开户银行:;户名:;帐号: )

二、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借的款项属个人资产,来源合法。乙方保证:向甲方借贷的款项仅用于生产经营、个人或家庭的正当消费,绝不用于任何非法用途,若发生与本条约定不符的情况或后果,概由乙方独自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责任也不因此改变本合同确定的双方的权利义务。

三、乙方向甲方借贷的期限为天(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超出借款期限,乙方每天愿按借款金额的千分之

叁计利息和滞纳金。甲方若通过诉讼回收款项,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差旅费等。

四、担保条款

1、乙方以座落于(详见榕房权证字

第号)的房产,用做本合同借贷的抵押物。为确保甲方的资金安全,乙方同意将抵押物的产权证、土地证在抵押期内交由甲方保管,同时

乙方在福州市公证处做委托公证,授权甲方在乙方到期不能归还甲方贷款时,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任意处置抵押品。该“公证书”在抵押期内为不可撤销委托,经公证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公证费用由乙方支付) 。

乙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物和“公证书”由甲方全部退还给乙方。

2、上述担保的范围包括乙方借款本息及其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差旅费等。

五、违约及违约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违约:

(1)本合同生效后,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提供贷款(以汇款单或以现金借据日期为准,银行帐务处理时间不在此限):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造成不良后果;

(3)乙方到期不还或不完会偿还甲方的借款;

(4)本合同生效后,单方面终止合同。

2、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对甲方造成不良后果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或法律责任;或可以立即宣布贷款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支付贷款本金及利息,以及其他相关款项

乙方若出现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涉及法律纠纷,或者是所用贷款在生产经营中被冻结(包括刑事、民事和行政程序),或者乙方履约能力降低、资信恶化等可能危及甲方债权人合法利益的情形的,乙方依照上述承担责任。

(2)乙方到期不还或不完全偿还甲方的借款,逾期按未还款总额

每天的百分之一比例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笫四条第1款的约定任意处置抵押物,乙方不得干涉。本合同有担保人的,由担保人承担乙方违约的连带责任。

(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如果任何一方因故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由其法定继承人主张或承担本合同的权利与义务。

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协商无果时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判。七、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各方执壹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XX年月日在福州市鼓楼区签署

篇二:最新民间借贷合同

最新民间借贷合同

民间借贷合同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

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最新民间借贷合同最新民间借贷合同。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