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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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一、前言二、定义与解释1.本合同中所称“基金”是指由管理人设立并管理的,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投资于股权、债权、证券、衍生品等资产,旨在为投资者实现资本增值或固定收益的集合投资计划。

2.“投资者”是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自愿参与基金投资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3.“管理人”是指依法设立,具有基金管理业务资格,负责基金日常管理和运作的机构。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1.基金名称:_______2.基金类型:_______3.基金规模:_______4.基金期限:_______5.基金投资范围:_______四、投资者的权利与义务1.权利:(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获得基金投资收益;(2)在基金清算时,按照投资份额获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3)监督基金管理人的运作,查阅基金相关资料;(4)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2.义务:(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投资款项;(2)承担基金的投资风险,不得要求保本保收益;(3)遵守基金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损害基金利益的行为;(4)其他依法应承担的义务。

五、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1.权利:(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基金管理费;(2)在基金投资过程中,享有投资决策权;(3)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2.义务:(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运作;(2)确保基金财产安全,防范投资风险;(3)定期向投资者披露基金运作情况,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4)其他依法应承担的义务。

六、基金的运作与投资1.管理人应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制定投资策略和投资计划,进行投资运作;2.投资者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参与基金的投资决策,对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3.管理人应定期向投资者报告基金的运作情况,包括投资收益、投资风险、投资组合等信息;4.投资者有权查阅基金的相关资料,了解基金的运作情况。

七、基金的收益分配与清算1.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为:按照投资者的投资份额,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分配;2.基金的清算原则为:按照投资者的投资份额,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清算;3.管理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进行收益分配和清算。

合同范文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2号

合同范文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2号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2号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半年度报告(201X年xx月xx日-201X年月日)金额单位:万元1、基金基本情况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3、基金投资者情况(选填)4、基金投资运作情况4.2所投基金情况5.基金持有项目/基金特别情况说明(选填)6、基金费用明细7、管理人报告(如报告期内高管及其关联基金情况、高管人员变动情况、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对宏观经济及其行业走势展望、内部基金监察稽核工作、基金估值程序、基金运作情况、投资收益分配和损失承担情况、项目上市进展情况、关联交易等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关于基金负债以及潜在负债或担保的简要说明等)第二篇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2号《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1号-160204》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1号(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使用说明1、本指引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本指引作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期间的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要求。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参照本指引对所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编制披露信息表。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报告包括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月度报告应当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季度报告应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每年4月30日前发布上一年度报告。

4、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5、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外,月报、季报、年报应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指定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平台进行发布,投资者可以登录进行查询。

附表1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月报表1、基金概况2、净值月报注:1、份额净值,是每份基金单位的净资产价值,等于基金的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余额再除以基金全部发行的单位份额总数。

合同范文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2号

合同范文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2号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2号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半年度报告(201X年xx月xx日-201X年月日)金额单位:万元1、基金基本情况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3、基金投资者情况(选填)4、基金投资运作情况4.2所投基金情况5.基金持有项目/基金特别情况说明(选填)6、基金费用明细7、管理人报告(如报告期内高管及其关联基金情况、高管人员变动情况、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对宏观经济及其行业走势展望、内部基金监察稽核工作、基金估值程序、基金运作情况、投资收益分配和损失承担情况、项目上市进展情况、关联交易等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关于基金负债以及潜在负债或担保的简要说明等)第二篇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2号《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1号-160204》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1号(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使用说明1、本指引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本指引作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期间的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要求。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参照本指引对所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编制披露信息表。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报告包括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月度报告应当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季度报告应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每年4月30日前发布上一年度报告。

4、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5、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外,月报、季报、年报应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指定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平台进行发布,投资者可以登录进行查询。

附表1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月报表1、基金概况2、净值月报注:1、份额净值,是每份基金单位的净资产价值,等于基金的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余额再除以基金全部发行的单位份额总数。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中国基金业协会2016版)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中国基金业协会2016版)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一、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登记备案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募集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应当按照本指引制定公司章程。

章程中应当载明本指引规定的必备条款,本指引必备条款未尽事宜,可以参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的相关内容。

投资者签署的公司章程应当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的法定基本要求。

三、本指引所称公司型基金是指投资者依据《公司法》,通过出资形成一个独立的公司法人实体(以下简称“公司”),由公司自行或者通过委托专门的基金管理人机构进行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

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既是基金份额持有者又是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投资者应在公司章程首页用加粗字体进行如下声明与承诺,包括但不限于: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列明管理人登记编码。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投资者进一步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已在签订本合同前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

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对基金活动的盈利性和最低收益作出承诺。

私募基金投资者声明其为符合《私募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保证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私募基金投资者承诺其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财产收入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首先,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强调了私募基金公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制定公司章程,明确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股权结构、分配规则等核心内容。

同时,要求章程必须符合基金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合规并技术可行。

其次,指引指出了公司章程中的必备条款,包括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住所、经营期限、基金份额的募集和发行、基金资金的投资管理、基金份额的转让、基金交易的结算与清算、基金财产的保管与监督等方面的条款。

这些条款旨在明确私募基金公司的运作机制,确保投资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三,指引特别强调了公司章程中关于基金管理人的条款,包括明确基金管理人的责任、权益、合规要求等内容。

指引要求基金管理人必须有良好的道德操守和职业道德,且具备相应的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

这一条款的设立旨在加强基金管理人的监管,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此外,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对基金份额转让、基金份额质押、基金份额交叉持有等条款也进行了规范。

指引要求私募基金公司在制定这些条款时,要明确转让、质押等行为的条件、方式和程序,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指引还对私募基金公司的报告义务、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要求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应当及时向投资人披露基金的运营情况和风险状况,确保投资人获得充分的信息披露。

综上所述,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旨在规范私募基金公司章程中必备的条款,明确基金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股权结构、分配规则等核心内容。

指引强调了基金管理人的要求,明确了相关的报告义务和信息披露要求,并对基金份额的转让、质押等行为进行了规范。

这一指引的出台将有助于提高私募基金行业的规范化水平,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完整版)关于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的通知

(完整版)关于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的通知

关于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的通知2016-07-15 中国基金业协会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中国基金业协会理事会表决通过,现予以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

上述指引自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中国基金业协会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契约形式募集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应当按照本指引制定私募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契约形式募集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其他类型投资基金应当参考本指引制定私募投资基金合同。

第三条基金合同的名称中须标识“私募基金”、“私募投资基金”字样。

第四条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原则订立基金合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基金合同不得含有虚假内容或误导性陈述。

第六条私募基金进行托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投资者三方应当根据本指引要求共同签订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明确约定不托管的,应当根据本指引要求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保管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

第七条对于本指引有明确要求的,基金合同中应当载明本指引规定的相关内容。

在不违反《基金法》、《私募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

本指引某些具体要求对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合理调整和变动,但管理人应在《风险揭示书》中向投资者进行特别揭示,并在基金合同报送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时出具书面说明。

2024年基金从业资格证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自测提分题库加精品答案

2024年基金从业资格证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自测提分题库加精品答案

2024年基金从业资格证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自测提分题库加精品答案单选题(共45题)1、下列不属于中国证监会私募基金监管部的职能的是()。

A.拟定监管私募投资基金的规则、实施细则B.组织对私募投资基金开展监督检查C.指导协会和会管机构开展备案和服务工作D.和地方政府合作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答案】 D2、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履行重大事项临时披露义务中,下述不属于重大事项信息的是()A.投资者数量超过法律法规规定B.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率变更C.基金管理人发生重大事项变更D.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答案】 A3、根据相关自律规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及时报送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下述哪些信息?()A.Ⅱ、Ⅲ、ⅣB.Ⅰ、Ⅱ、ⅢC.Ⅰ、Ⅲ、ⅣD.Ⅰ、Ⅱ、Ⅲ、Ⅳ【答案】 C4、有限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的约定办理。

A.合伙协议B.委托协议C.企业章程D.合伙企业法【答案】 A5、2号《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适用于哪种基金类型()。

A.公司型B.契约型C.合伙型D.私募型【答案】 A6、(2017年)QFLP针对的是()。

A.股权投资基金B.证券投资基金C.共同基金D.并购基金【答案】 A7、股权投资基金进行股权投资的最终目标是成功的()。

A.项目收集B.投资决策C.投资后管理D.项目退出【答案】 D8、政府引导基金对创业投资基金的支持,错误的是()。

A.准许基金募集突破合格投资者限制,获得更多资金支持B.通过跟进投资,支持创业投资基金发展并引导其投资方向C.通过参股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D.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其通过债权融资增强投资能力【答案】 A9、(2018年真题)下列关于股权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说法正确的是()A.推介材料登载的管理人管理的其他股权投资基金过往业绩可以只是部分不连续的业绩B.推介资料不能登载基金过往业绩C.推介材料登载基金过往业绩的,应当特别声明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的业绩D.推介材料登载管理人管理的其他股权投资基金的过往业绩表示为该只基金的业绩构成保障【答案】 C10、股权投资基金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的关系,描述错误的是()。

2023年基金从业考试《私募股权投资》检测题2

2023年基金从业考试《私募股权投资》检测题2

2023年基金从业考试《私募股权投资》检测题2023年基金从业考试《私募股权投资》检测题2023年基金从业考试《私募股权投资》检测题1第 1 题:单项选择题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A、20,10B、20,30C、10,20D、10,30第 2 题:单项选择题( )在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投资情况报告要求和会员管理等环节,对创业投资基金采取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行业自律,并提供差异化会员效劳。

A、证券业协会B、证监会C、证券公司D、基金业协会第 3 题:单项选择题《关于进一步标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假设干事项的公告》规定,自本公揭露布之日起,已登记不满( )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23年8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A、9个月B、10个月C、11个月D、12个月第 4 题:单项选择题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有向非合格投资者募资或者变相公募违规情形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 )万元以下罚款。

A、1B、8C、3D、10第 5 题:单项选择题股权投资基金在投资者的资产配置中的特点是A、低风险、高期望收益B、低风险、稳定收益C、高风险、低期望收益D、高风险、高期望收益第 6 题:单项选择题2号《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适用于哪种基金类型( )。

A、公司型B、契约型C、合伙型D、私募型第 7 题:单项选择题以下哪些属于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Ⅰ.个人投资者Ⅱ.工商企业Ⅲ.金融机构Ⅳ.社会保障基金A、Ⅰ.ⅡB、Ⅰ.Ⅱ.ⅢC、Ⅰ.Ⅱ.ⅣD、Ⅰ.Ⅱ.Ⅲ.Ⅳ第 8 题:单项选择题( ),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标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假设干事项的公告》。

A、2023年6月1日B、2023年5月4日C、2023年2月5日D、2023年7月15日第 9 题:单项选择题法律尽调更多的是定位于风____现,其目的主要有( )。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及格式指引2号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及格式指引2号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2号适用于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使用说明1、根据《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约定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

根据《信披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3号》,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指定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进行信息披露文件备份。

2、本指引适用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定期、定向给私募基金投资者披露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的相关运作情况。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参照本指引对所管理的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编制信息披露报告。

本指引仅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进行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最低行业标准,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私募投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及《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3号》相关要求,依约定向投资者披露更详尽的私募基金相关信息。

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信息严格保密。

在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备份的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报告,仅用作协会备份及私募基金管理人下载使用,并不面向社会公众和私募基金投资者公开查询。

4、私募基金管理人应保证本报告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5、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普通会员应当向投资者披露本指引的全部信息(含选填项)。

鼓励协会观察会员及非会员披露或部分披露选填项。

6、信息披露半年度报告应在当年9月底之前完成,信息披露年度报告应在次年6月底之前完成。

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披露季度报告(含第一季度、第三季度),季度报告不做强制要求。

7、上述已在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备份的报告可供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下载。

私募基金合同指引

私募基金合同指引

私募基金合同指引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规范私募基金的设立、运作、管理及终止等活动,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定义1. 私募基金:指由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股权、债权、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的集合投资计划。

2. 基金管理人:指依法设立,具备私募基金管理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合格投资者: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资格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4. 基金财产:指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权、债权、资产支持证券等。

5. 基金份额:指投资者持有的基金财产的权益份额。

第三条基金管理人资格1. 基金管理人应依法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并在国家有关监管部门备案。

2. 基金管理人应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和合规运作。

第四条合格投资者条件1. 合格投资者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

2. 合格投资者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资格条件。

第五条基金募集1. 基金管理人应依法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2. 基金募集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向投资者充分披露基金的投资策略、风险收益特征等信息。

第六条基金运作1. 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策略和投资范围,进行基金财产的投资运作。

2. 基金管理人应定期向投资者披露基金的运作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七条基金管理1.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对基金财产进行管理。

2. 基金管理人应建立健全基金财产的保管、核算、估值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基金终止1. 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基金管理人应依法终止基金运作。

2. 基金终止后,基金管理人应依法进行基金财产的清算和分配。

第九条信息披露1. 基金管理人应定期向投资者披露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财务状况等信息。

2. 基金管理人应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争议解决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通过协商解决。

2017私募基金重点法律条款解读

2017私募基金重点法律条款解读

遇到经济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2017私募基金重点法律条款解读私募基金综合法规1、《证券法》重点条款:第三条本法所称证券是指代表特定的财产权益,可均分且可转让或者交易的凭证或者投资性合同。

解读:私募基金属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监管2、《信托法》重点条款:第二条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解读:私募基金的法律本质属于信托关系3、《证券投资基金法》重点条款:第八十七条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前款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达到规定资产规模或者收入水平,并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其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的单位和个人。

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在加大基金持有人保护力度的同时,首次将非公开募集基金(私募基金)纳入调整范围,这意味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获得合法地位。

4、《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重点条款: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

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适用本办法。

解读:私募基金可以采用合伙企业、公司以及契约等方式设立。

基金业协会规则5、《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重点条款:第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机构(以下统称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行为适用本办法。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以下简称基金销售机构)可以从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动,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动。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甲方(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资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基本信息1.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 合同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 合同履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基金基本信息2.1 基金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2 基金类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实际情况选择)2.3 基金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货币单位)2.4 基金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2.5 基金成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6 基金终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资条款3.1 投资金额:3.1.1 乙方承诺投资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货币单位)。

3.1.2 投资金额的支付方式及时间:3.1.2.1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1.2.2 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2 投资回报:3.2.1 预期收益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化收益率或其他收益计算方式)3.2.2 回报分配方式:根据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或方式分配。

3.3 投资风险:3.3.1 乙方确认已充分了解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等。

3.3.2 甲方不对投资回报作任何保证。

2023年基金从业资格证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押题练习试题B卷含答案

2023年基金从业资格证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押题练习试题B卷含答案

2023年基金从业资格证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押题练习试题B卷含答案单选题(共40题)1、项目退出具体的退出方式包括()。

Ⅰ、上市转让Ⅱ、挂牌转让退出Ⅲ、股权转让退出(包括行业通常所指的回购、并购等)Ⅳ、清算退出。

A.Ⅰ.Ⅱ.ⅢB.Ⅱ.Ⅲ.ⅣC.Ⅰ.Ⅱ.Ⅲ.ⅣD.Ⅰ.Ⅱ.Ⅳ【答案】 C2、登记后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出现下列()情形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应当及时注销基金管理人登记。

A.Ⅰ、ⅡB.Ⅰ、Ⅱ、ⅢC.Ⅰ、Ⅲ、ⅣD.Ⅰ、Ⅱ、Ⅲ、Ⅳ【答案】 C3、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中,()是指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A.内部环境B.内部监督C.控制活动D.风险评估4、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循()原则,不得兼营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

A.独立运营B.分业运营C.集中运营D.专业化运营【答案】 D5、以下内容摘录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甲与目标公司A的投资框架协议,“除非法律、法规或司法程序要求予以披露之信息,未经对方同意,除公司甲及A 允许的人员以外,双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a)拟定投资正在洽谈或协商;(b)拟定投资相关的条款、条件及其他信息,包括进展;(c)本协议及本条款的存在。

”该条款属于()。

A.排他性条款B.保护性条款C.完全棘轮条款D.保密条款【答案】 D6、(2020年真题)关于股权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A.Ⅲ、ⅣB.Ⅰ、ⅡC.Ⅱ、ⅢD.Ⅰ、Ⅳ7、我国法规规定公司型基金为股份公司的投资者人数不超过()人。

A.50B.200C.100D.1000【答案】 B8、股权投资基金募集机构应通过()对投资者进行风险评估。

A.电话访谈B.问卷调查C.投资者自行认定D.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者过去的投资经历判断【答案】 B9、根据相关自律规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股权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及时报送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2号与登记备案的区别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2号与登记备案的区别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第2号与登记备案的区别摘要:一、私募投资基金备案与登记的区别概述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具体流程三、私募投资基金登记的具体流程四、备案与登记对私募基金管理的影响五、结语正文:私募投资基金在我国金融市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加强对私募基金的管理和监管,我国相关部门出台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指引。

备案与登记是私募基金合规运作的关键环节,那么它们之间有何区别呢?一、私募投资基金备案与登记的区别概述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是指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将基金相关信息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备案。

备案主要是为了让协会了解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以便于后续的监管。

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则是指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将基金相关信息向协会进行登记,以取得协会颁发的基金登记证明。

登记是为了确保私募基金的真实性、合规性和透明度。

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具体流程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准备备案材料:包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托管协议、验资报告等。

2.提交备案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协会的私募基金备案系统提交备案申请。

3.协会审核:协会对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4.备案完成:审核通过后,协会将在官方网站公示备案信息,并向私募基金管理人颁发备案证明。

三、私募投资基金登记的具体流程私募投资基金登记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准备登记材料:包括基金设立文件、基金管理人营业执照、基金托管人协议等。

2.提交登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协会的私募基金登记系统提交登记申请。

3.协会审核:协会对提交的登记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4.登记完成:审核通过后,协会将在官方网站公示登记信息,并向私募基金管理人颁发基金登记证明。

四、备案与登记对私募基金管理的影响私募基金备案与登记是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私募基金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2022年基金从业资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试题及答案(新版)

2022年基金从业资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试题及答案(新版)

2022年基金从业资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试题及答案(新版)1、信托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分为( )信托基金和( )的信托模式。

A.单一;结构化B.单一;层次化C.集合;结构化D.集合;层次化【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结构。

信托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分为单一信托基金和结构化的信托模式。

2、[单选题]股权投资基金的项目退出的主要方式有()。

Ⅰ.股份上市转让Ⅱ.挂牌转让退出Ⅲ.股权转让退出Ⅳ.清算退出A.Ⅰ、Ⅱ、Ⅲ、ⅣB.Ⅲ、ⅣC.Ⅰ、Ⅱ、ⅢD.Ⅰ、Ⅱ【答案】A【解析】股权投资基金的项目退出主要有三种方式:股份上市转让或挂牌转让退出、股权转让退出、清算退出。

3、[单选题]公司型基金是指投资者依据《公司法》,通过出资形成一个独立的公司法人实体,( )进行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

A.自行B.委托专业基金管理人C.委托中介机构D.包括A和B【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股权投资基金按组织形式分类。

公司型基金的指投资者依据公司法,通过出资形成一个独立的公司法人实体,由公司法人实体自行或委托专业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

4、[单选题]契约型基金的参与主体主要为( )。

A.基金投资者B.基金管理人C.基金托管人D.以上都是【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股权投资基金按组织形式分类。

契约型基金的参与主体主要为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

5、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参与被投资企业的(),可以全面了解与公司发展相关的重要信息。

Ⅰ股东大会(股东会)Ⅱ董事会Ⅲ监事会Ⅳ理事会A.Ⅰ、Ⅱ、ⅣB.Ⅰ、Ⅱ、ⅢC.Ⅰ、Ⅲ、ⅣD.Ⅰ、Ⅱ、Ⅲ、Ⅳ【答案】B6、[单选题]对于股份制的公司型基金,投资者人数的最高限制是( )人。

A.10B.20C.50D.200【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股权投资基金募集人数的限制。

公司型基金:股份公司不超过200人。

7、[单选题]合伙企业合伙人是()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指引 gov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指引 gov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指引 gov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设立并管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a. 合同的基本目的① 本合同旨在确立甲乙双方在设立及管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② 合同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投资及运作。

③ 该基金以证券投资为主,依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运营。

④ 本合同所约定的基金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等证券投资资产。

b. 合同的法律依据① 双方确认,本合同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② 相关法律法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变化,应及时调整协议条款。

③ 若发生法律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交由法院审理。

④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c. 合同的有效期①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② 合同有效期为基金设立之日起至基金清算完成为止。

③ 若出现提前终止或延续的情况,双方应另行书面协议确认。

④ 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条投资基金管理a. 基金管理职责① 甲方作为基金的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② 乙方作为出资人,负责按时支付认购资金,并对基金运作进行监督。

③ 甲方需定期向乙方报告基金投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净值、投资组合及收益情况。

④ 双方同意定期召开基金管理会议,讨论基金投资策略和未来规划。

b. 投资决策与权限①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环境及基金目标进行证券投资决策。

③ 投资决策应遵循谨慎原则,避免高风险投资行为。

④ 若甲方对某一投资项目产生重大决策,需提前告知乙方并征得同意。

c. 投资限制及风险控制① 甲方应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确保基金投资符合安全、稳健原则。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是私募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之间达成的重要法律文件,用于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本文将介绍私募投资基金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和选择私募投资基金。

一、基本信息1.私募基金管理人:包括管理人的注册资本、注册地点、监管机构等信息;2.投资者:投资者的个人或机构名称、注册地点等信息;3.私募基金名称:私募基金的名称和基金代码;4.基金类型:私募基金的投资策略、风险等级等。

二、基金的运作方式1.基金规模:基金的募集规模和最低认购金额;2.基金份额:基金的总份额、单位份额和净值计算方式;3.基金运作期限:基金的设立期限和运作期限;4.基金的投资策略: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对象等;5.基金的风险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对风险的认识和控制方法;6.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分配比例和方式。

三、投资者权益保护1.报告披露:基金管理人应向投资者定期披露基金的运作情况、投资状况和收益情况;2.风险揭示:基金管理人应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基金的风险特征、投资策略和可能面临的风险;3.减免费用:基金管理人应向投资者公示基金的费用构成,并提供减免费用的政策;4.投资者退出:基金管理人应设立合理的投资者退出机制,保障投资者权益。

四、合同解除和争议解决1.合同解除: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2.争议解决: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和程序。

五、其他事项1.免责条款:基金管理人在特定情况下免责的条款和条件;2.通知方式:双方之间的通知方式和送达地点;3.适用法律和管辖法院:合同适用的法律和管辖法院。

六、风险提示私募投资基金存在一定的风险,投资者在签署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特征,并依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做出投资决策。

以上是私募投资基金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投资者在签署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专业人士。

私募投资基金的合同指引旨在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私募基金的运作方式和投资风险,以便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美国 私募 基金 协会 指引 合同2篇

美国 私募 基金 协会 指引 合同2篇

美国私募基金协会指引合同2篇篇1甲方(私募基金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作为私募基金公司具备专业的投资能力和经验,乙方对甲方所发行的私募基金产品有兴趣并愿意进行投资,双方根据美国私募基金协会相关指引及双方友好协商,就私募基金投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双方确认,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关于私募基金投资的基本权利义务关系,确保双方遵循美国私募基金协会的相关指引和规定,共同遵守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

二、投资事项(一)投资产品乙方投资的产品为甲方发行的私募基金产品。

基金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债券投资/混合类投资等。

基金规模及投资策略等信息见基金说明书或相关文件。

(二)投资金额及支付方式乙方投资于甲方私募基金的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或其他货币)。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支付投资款项,并保存相关支付凭证。

甲方收到投资款项后应及时向乙方出具收款证明。

三、风险提示与承担(一)风险提示双方应充分了解私募基金投资的风险性,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等。

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应认真阅读基金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充分了解投资风险。

(二)风险承担乙方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并保证具备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一、《指引》制定的背景(一)私募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及登记备案《基金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

在此基础上,《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二条进一步规定,“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管理人管理的,其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适用本办法”。

据此,根据组织形式不同,目前私募基金可以分为契约型基金、合伙型基金、公司型基金。

上述三种不同组织形式的私募基金均已有在私募登记备案系统备案。

根据目前的基金备案情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契约型为主,私募股权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以有限合伙企业为主。

契约型基金本身不具备法律实体地位,其与基金管理人的关系为信托关系,因此契约型基金无法采用自我管理,且需由基金管理人代其行使相关民事权利。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承担有限责任也可以承担无限责任。

基金管理人须先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再由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契约型基金备案手续。

合伙型基金本身也不是一个法人主体,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GP),GP负责合伙事务并对基金承担无限责任。

从基金管理方式上,GP可以自任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也可以另行委托专业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作为管理人具体负责投资管理运作。

GP担任基金管理人的,由GP来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再由已登记的管理人进行合伙型基金备案;另行委托专业基金管理机构作为受托人具体负责投资运作的,该专业基金管理机构应先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由其履行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公司型基金本身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公司股东/投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并共同参与公司治理。

因此,公司型基金多采用自我管理,由公司董事会自聘管理团队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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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
(征求意见稿)
一、?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登记备案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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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募集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应当按照本指引制定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章程中应当载明本指引规定的必备条款,本指引必备条款未尽事宜,可以参照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的相关内容。

投资者签署的公司章程应当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的法定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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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指引所称公司型基金是指投资者依据《公司法》,通过出资形成一个独立的公司法人实体(以下简称“公司”),由公司自行或者通过委托专门的基金管理人机构进行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

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既是基金份额持有者又是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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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投资者应在公司章程首页进行如下声明与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列明管理人登记编码。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投资者进一步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已在签订本合同前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

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对基金活动的盈利性和最低收益作出承诺。

??
私募基金投资者声明其为符合《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并按《暂行办法》的要求披露到最终的投资者,保证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了解相关权利义务,
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且投资事项符合其业务决策程序的要求;私募基金投资者承诺其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财产收入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
五、?公司型基金的章程应当具备如下条款:??
(一)?【基本信息】章程应列明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存续期限?、经营范围(应含有“投资”、“基金”、“资产管理”等能体现私募投资基金性质的字样)、股东姓名/名称、住所等,同时可以对变更该等信息的条件作出说明。

??
(二)?【股东出资】章程应列明股东的出资方式、数额、比例和缴付期限。

??(三)?【股东的权利义务】章程应列明股东的基本权利、义务及股东行使知情权的具体方式。

??
(四)?【入股、退股及转让】章程应列明股东增资、减资、入股、退股及股权转让的条件及程序。

??
(五)?【股东(大)会】章程应列明股东(大)会的职权、召集程序及议事规则等。

??
(六)?【高级管理人员】章程应列明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办法、职权、召集程序、任期及议事规则等。

??
(七)?【投资事项】章程应列明本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运作方式、投资限制、投资决策程序、关联方认定标准及对关联方投资的回避制度、投资后对被投资企业的持续监控、投资风险防范、投资退出等。

??
(八)?【管理方式】公司型基金可以采取自我管理,也可以委托其他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管理。

采取自我管理方式的,?
章程中应当明确管理架构和投资决策程序;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章程中应当明确管理人的名称,并列名管理人的权限及管理费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
(九)?【托管事项】公司财产进行托管的,应在章程中明确托管机构的名称或明确全体股东在托管事宜上对董事会/执行董事的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挑选托管人、签署托管协议等。

??
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托管的,应在章程中明确约定本公司型基金不进行
托管,并明确保障投资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
(十)?【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章程应列明公司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原则及执行方式。

??
(十一)?【费用和支出】章程应列明公司承担的有关费用(包括税费)、受托管理人和托管机构报酬的标准及计提方式。

??
(十二)?【财务会计制度】章程应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作出规定,包括记账、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年度投资运作基本情况及重大事件报告的编制与提交、查阅会计账簿的条件等。

??
(十三)?【信息披露制度】章程应对本公司型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频度等内容作出规定。

??
(十四)?【终止、解散及清算】章程应列明公司的终止、解散事由及清算程序。

??
(十五)?【章程的修订】章程应列明章程的修订事由及程序。

??
(十六)?【一致性】章程应明确规定当章程的内容与股东之间的出资协议或其他文件内容相冲突的,以章程为准。

若章程有多个版本且内容相冲突的,以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版本为准。

??
(十七)?【份额信息备份】订明全体股东同意私募基金管理人、份额登记机构或其他份额登记义务人应当按照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份额登记(公司股东)数据的备份。

??
(十八)?【报送披露信息】订明全体股东同意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对基金信息披露信息进行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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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指引由中国基金业协会负责解释,自2016年7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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