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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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第一章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基金合同正文. 0第一节前言 0第二节释义 0第三节声明与承诺 (1)第四节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 (2)第五节私募基金的募集 (3)第六节私募基金的成立与备案 (4)第七节私募基金的申购、赎回与转让 (5)第八节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7)第九节私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日常机构 (16)第十节私募基金份额的登记 (18)第十一节私募基金的投资 (19)第十二节私募基金的财产 (20)第十三节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22)第十四节私募基金财产的估值和会计核算 (24)第十五节私募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25)第十六节私募基金的收益分配 (27)第十七节信息披露与报告 (27)第十八节风险揭示 (28)第十九节基金合同的效力、变更、解除与终止 (29)第二十节私募基金的清算 (31)第二十一节违约责任 (33)第二十二节争议的处理 (33)第二十三节其他事项 (33)第三章附则 (34)第一条第二条基金托管人以及投资者三方应当根据本指引要求共同签订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明确约定不托管的,应当根据本指引要求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保管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

第三条对于本指引有明确要求的,基金合同中应当载明本指引规定的相关内容。

在不违反《基金法》、《私募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

本指引某些具体要求对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合理调整和变动,但管理人应在《风险揭示书》中向投资者进行特别揭示,并在基金合同报送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时出具书面说明。

第一章基金合同正文第一节前言第四条基金合同应订明订立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

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

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契约形式募集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应当按照本指引制定私募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契约形式募集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其他类型投资基金应当参考本指引制定私募投资基金合同。

第三条基金合同的名称中须标识“私募基金”、“私募投资基金”字样。

第四条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原则订立基金合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基金合同不得含有虚假内容或误导性陈述。

第六条私募基金进行托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投资者三方应当根据本指引要求共同签订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明确约定不托管的,应当根据本指引要求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保管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

第七条对于本指引有明确要求的,基金合同中应当载明本指引规定的相关内容。

在不违反《基金法》、《私募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

本指引某些具体要求对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合理调整和变动,但管理人应在《风险揭示书》中向投资者进行特别揭示,并在基金合同报送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时出具书面说明。

第二章基金合同正文第一节前言第八条基金合同应订明订立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第二节释义第九条应对基金合同中具有特定法律含义的词汇作出明确的解释和说明。

第三节声明与承诺第十条订明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及私募基金投资者的声明与承诺,并用加粗字体在合同中列明,包括但不限于: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列明管理人登记编码。

私募合同范本3篇

私募合同范本3篇

私募合同范本3篇篇一私募合同范本甲方(投资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私募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投资乙方管理的私募基金,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基金的基本情况1. 基金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基金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基金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4. 基金存续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5. 基金投资目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6. 基金投资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基金的募集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投资款项足额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投资款项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收款凭证。

三、基金的投资管理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进行投资管理,确保基金的投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披露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的资产净值、投资组合、收益分配等。

四、基金的收益分配1. 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基金的收益分配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乙方应在基金收益分配日前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发送收益分配通知。

(完整版)关于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的通知

(完整版)关于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的通知

关于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的通知2016-07-15 中国基金业协会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中国基金业协会理事会表决通过,现予以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

上述指引自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中国基金业协会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契约形式募集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应当按照本指引制定私募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契约形式募集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其他类型投资基金应当参考本指引制定私募投资基金合同。

第三条基金合同的名称中须标识“私募基金”、“私募投资基金”字样。

第四条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原则订立基金合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基金合同不得含有虚假内容或误导性陈述。

第六条私募基金进行托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投资者三方应当根据本指引要求共同签订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明确约定不托管的,应当根据本指引要求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保管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

第七条对于本指引有明确要求的,基金合同中应当载明本指引规定的相关内容。

在不违反《基金法》、《私募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

本指引某些具体要求对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合理调整和变动,但管理人应在《风险揭示书》中向投资者进行特别揭示,并在基金合同报送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时出具书面说明。

标准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同(精选合集3篇)

标准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同(精选合集3篇)

标准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同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同甲方(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乙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第1条前言和释义1.1 前言鉴于:(1)为规范投资管理人与投资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投资管理人与投资人各自的权利、义务,更好地爱护本合同签署各方的利益;(2)为便于投资管理人统一集中管理各投资人的出资,独立运用自身的专业学问和推断力进行投资行为,增进各投资人的整体利益;本合同签署各方达成全都条款如下文所述。

1.2 释义1.2.1 基金:()。

1.2.2 投资人:()。

1.2.3 投资管理人:()。

1.2.4 投资行为:()。

1.2.5 结算年度:()。

第2条基金的基本状况2.1 基金性质本基金为私募投资基金,是指投资人以契约的方式将自有资金交由投资管理人,由投资管理人将全部资金集合管理、对外投资的资产管理基金。

2.2 类别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2.3 投资领域包括股票投资与其他投资。

以股票投资为主。

在条件满意的状况下,也可进行其他投资。

其他投资的相关协议在条件满意时另行签订。

2.4 存续期限本基金存续期间为--年,自收到第一笔投资资金开头,到第年的12月31日为止。

第3条基金的管理3.1 投资人的出资3.1.1 投资人均需以现金的形式出资。

出资包括:------------(1)投资人初次投资或再投资时的出资;(2)在每一结算年度结束后以分得的利润的再投资。

3.1.2 人民币()万元构成一份出资。

每个投资人最低出资份。

3.2基金的开户全部投资人的出资均放入投资管理人的专项资金账户,该账户的详细信息为:()户名:()账号:()本资金账户仅供本基金项下募集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存放之用,任何其他资金均不得存放或临时存放于本资金账户。

3.3 管理权限投资管理人对账户有完全排他的管理权。

投资管理人自主地进行投资行为,不受投资人的干扰与影响。

契约性基金合同模板

契约性基金合同模板

契约性 基金 合同模板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契约性基金合同模板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愿意投资乙方管理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投资乙方管理的基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投资金额和投资方式1.1 甲方同意向乙方管理的基金投资人民币【】万元整(大写:【】万元整),作为甲方对基金的投资。

1.2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基金投资指令进行投资,并遵守基金合同的约定。

第二条 投资期限2.1 甲方的投资期限为【】年,自甲方投资资金到达基金账户之日起计算。

2.2 投资期限届满后,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基金清算结果进行分配。

第三条 投资收益和分配3.1 甲方投资收益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

3.2 投资收益分配原则为:【】。

3.3 投资收益分配时间为:【】。

第四条 费用和支出4.1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和支出包括:【】。

4.2 乙方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合理支付基金运作过程中的费用和支出。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5.1 甲乙双方同意,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遵循基金合同的约定。

5.2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书面签署,并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可。

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7.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年】年【月】月【日】日请您根据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和完善,以得到最终的合同版本。

希望这个合同模板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起草说明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起草说明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起草说明一、指引制定的背景(一)私募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及登记备案《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

在此基础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私募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第二条进一步规定,“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管理人管理的,其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适用本办法”。

据此,根据组织形式不同,目前私募基金可以分为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合伙型基金。

上述三种不同组织形式的私募基金均已有在私募登记备案系统备案。

根据目前的基金备案情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契约型为主,私募股权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以合伙型为主。

契约型基金本身不具备法律实体地位,其与基金管理人的关系为信托关系,因此契约型基金无法采用自我管理,且需由基金管理人代其行使相关民事权利。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以承担有限责任也可以承担无限责任。

基金管理人须先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再由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契约型基金备案手续。

公司型基金本身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公司股东/投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并共同参与公司治理。

因此,公司型基金多采用自我管理,由公司董事会自聘管理团队进行管理。

公司型基金也可以委托专业基金管理机构作为受托人具体负责投资运作,采取受托管理的,其管理机构须先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再由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公司型基金备案手续。

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团队进行管理,按照协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该自我管理的公司型基金应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其后由其履行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合伙型基金本身也不是一个法人主体,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GP),GP负责合伙事务并对基金承担无限责任。

(完整版)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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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契约形式募集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应当按照本指引制定私募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契约形式募集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其他类型投资基金应当参考本指引制定私募投资基金合同。

第三条基金合同的名称中须标识“私募基金”、“私募投资基金”字样。

第四条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原则订立基金合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基金合同不得含有虚假内容或误导性陈述。

第六条私募基金进行托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投资者三方应当根据本指引要求共同签订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明确约定不托管的,应当根据本指引要求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保管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

第七条对于本指引有明确要求的,基金合同中应当载明本指引规定的相关内容。

在不违反《基金法》、《私募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

本指引某些具体要求对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合理调整和变动,但管理人应在《风险揭示书》中向投资者进行特别揭示,并在基金合同报送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时出具书面说明。

第二章基金合同正文第一节前言第八条基金合同应订明订立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第二节释义第九条应对基金合同中具有特定法律含义的词汇作出明确的解释和说明。

第三节声明与承诺第十条订明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及私募基金投资者的声明与承诺,并用加粗字体在合同中列明,包括但不限于: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列明管理人登记编码。

契约型私募基金标准合同(按基金协会7.15最新规定版)170512

契约型私募基金标准合同(按基金协会7.15最新规定版)170512

合同编号:【】XXXX基金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XXXX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XX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要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股权市场、新三板及其他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市场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投资品种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同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投资者的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业绩,也不代表基金管理人就本基金做出的任何承诺、保证等。

本合同将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提请备案,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接受本合同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合格投资者承诺书XXXX管理有限公司:本人/本单位确认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合格投资者条件(即个人投资者的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机构投资者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为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没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

本人/本单位承诺向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财产收入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

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

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契约形式募集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应当按照本指引制定私募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契约形式募集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其他类型投资基金应当参考本指引制定私募投资基金合同。

第三条基金合同的名称中须标识“私募基金”、“私募投资基金”字样。

第四条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原则订立基金合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基金合同不得含有虚假内容或误导性陈述。

第六条私募基金进行托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投资者三方应当根据本指引要求共同签订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明确约定不托管的,应当根据本指引要求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保管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

第七条对于本指引有明确要求的,基金合同中应当载明本指引规定的相关内容。

在不违反《基金法》、《私募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

本指引某些具体要求对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合理调整和变动,但管理人应在《风险揭示书》中向投资者进行特别揭示,并在基金合同报送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时出具书面说明。

第二章基金合同正文第一节前言第八条基金合同应订明订立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第二节释义第九条应对基金合同中具有特定法律含义的词汇作出明确的解释和说明。

第三节声明与承诺第十条订明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及私募基金投资者的声明与承诺,并用加粗字体在合同中列明,包括但不限于: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列明管理人登记编码。

私募基金合同范本6篇

私募基金合同范本6篇

私募基金合同范本6篇篇1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私募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参与乙方管理的私募基金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及合作事项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关于私募基金的投资合作事项,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基金运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基金概况1. 基金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私募基金。

2. 基金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如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等)。

3. 基金规模:总募集资金额不超过______人民币。

4. 基金期限:自基金成立之日起计算,期限为______年。

三、投资事项1. 甲方投资金额:甲方投资金额为______人民币。

2. 投资方式: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投资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3. 投资收益与风险:甲方理解并接受私募基金的投资收益与风险,愿意承担相应风险。

四、基金管理1. 乙方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及投资决策。

2.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办理基金份额的登记、存管事宜。

3. 乙方应恪守职责,勤勉尽责,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保障基金财产安全。

五、基金运作与风险控制1. 基金运作方式:基金采取______(如自主投资、委托投资等)方式运作。

2. 风险控制措施: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投资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

3.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基金的运作情况,保障甲方的知情权。

六、收益分配与费用承担1. 收益分配:基金收益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配,优先保障投资者利益。

2. 费用承担:基金运行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除非另有约定。

七、合同期限与终止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基金期限。

2. 基金终止时,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清算,保障甲方权益。

八、信息披露与报告1.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基金的运作报告、财务报告等相关信息。

私募投资(框架)协议范本6篇

私募投资(框架)协议范本6篇

私募投资(框架)协议范本6篇篇1甲方(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融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对乙方进行私募投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投资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投资目的甲方本次对乙方进行私募投资,目的在于通过资金支持,促进乙方业务发展,实现双方共赢。

第二条投资金额与方式1. 投资金额:甲方本次投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2. 投资方式:甲方将以现金方式向乙方进行投资。

第三条资金使用1. 乙方应将甲方投资资金用于经营、研发、市场推广等方面,不得挪作他用。

2. 乙方在使用投资资金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四条权益安排1. 甲方本次投资完成后,将持有乙方一定比例的股权。

具体比例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2. 乙方应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投资期限本次投资期限为______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风险控制1.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经营报告、财务报表等资料,以便甲方了解乙方经营状况。

2. 双方应共同制定风险控制措施,防范投资风险。

3. 若乙方出现经营风险或其他可能影响甲方权益的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共同寻求解决方案。

第七条退出机制1. 投资期限届满时,甲方有权选择继续投资或退出投资。

2. 若甲方选择退出投资,乙方应以现金方式或其他双方协商确定的方式回购甲方持有的股权。

3. 在投资期间,如乙方出现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前要求退出投资。

第八条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履行过程及结果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2.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保密信息。

第九条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契约型私募基金行管协议模版

契约型私募基金行管协议模版

ccz号契约型私募基金行政管理服务协议目录第一章协议当事人 (3)第二章协议订立的目的、依据与原则 (3)第三章服务内容 (4)第四章当事人权利与义务 (4)第五章账户管理 (6)第六章基金份额登记 (7)第七章估值与会计核算 (7)第八章基金收益分配 (8)第九章行政管理服务费支付 (8)第十章免责与赔偿 (8)第十一章禁止行为与违约责任 (9)第十二章保密 (10)第十三章文件档案的保存 (10)第十四章不可抗力 (11)第十五章退仍、提前终止与更换 (11)第十六章争议的处理 (12)第十七章协议的效力及其他事项 (12)(本页为签署页) (13)第一章协议当事人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当事人签署:甲方(委托人):ccz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办公地址:x联系人: x联系电话: x乙方(行政管理服务商):ccz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办公地址:cczx联系人:x联系电话:x第二章协议订立的目的、依据与原则2.1甲方作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委托乙方作为ccz号契约型私募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行政管理服务商,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订立本行政管理服务协议;2.2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协议各方在基金行政管理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护基金及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3为充分发挥协议各方在资金、信息、人才方面的优势,经协议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达成本协议。

2.4本协议各方均声明并保证,各自具有充分的权利、授权及法定权利签署本协议,及履行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获得充分的授权。

第三章服务内容3.1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行政管理服务提供的服务内容,具体包括以下服务项目:一、基金份额登记1、募集账户管理(1)负责基金募集账户开立。

(2)根据管理人的有效划款指令,办理本基金募集账户内的货币收支活动。

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模板)

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模板)

.产业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合同书编号:基金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二〇一六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前言.................................................................................................. - 2 - 第二章声明与承诺..................................................................................... - 3 - 第三章基金的基本情况............................................................................ - 3 - 第四章基金份额的初始销售................................................................... - 4 - 第五章基金的备案..................................................................................... - 6 - 第六章基金存续期内的参与、退出和转让........................................ - 7 - 第七章基金的托管..................................................................................... - 7 - 第八章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 7 - 第九章基金的投资................................................................................... - 12 - 第十章基金的财产................................................................................... - 12 - 第十一章基金财产的估值和会计政策............................................... - 13 - 第十二章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 14 - 第十三章基金的收益和分配................................................................. - 15 - 第十四章信息披露................................................................................... - 16 - 第十五章基金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 18 - 第十六章清算程序................................................................................... - 18 - 第十七章违约责任................................................................................... - 18 - 第十八章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 19 - 第十九章保密条款................................................................................... - 19 - 第二十章释义及其他.............................................................................. - 19 -产业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合同编号:第一章前言1.1 订立本合同的目的订立本基金合同(以下或简称“本合同”)的目的系为了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明确本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本次基金的各项运作活动。

私募基金合同范本5篇

私募基金合同范本5篇

私募基金合同范本5篇篇1私募基金合同范本第一部分:股东基本信息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私募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部分:合同内容一、基金名称本私募基金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基金规模1.本基金的募集规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甲方的出资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乙方的管理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基金运作方式1.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方式,持有期为____________年。

2.基金管理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对基金进行投资运作。

3.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自主调整基金投资布局。

四、收益分配1.基金的收益分配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的权益变动表格将由管理人提供给投资人。

3.基金收益的分配时间为每年的____________月。

五、费用计提1.基金管理人有权从基金收益中提取相关费用,包括管理费、运作费等。

2.费用计提的比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投资者权益保护1.基金管理人应善尽管理职责,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如出现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向仲裁法院申请仲裁。

七、风险提示1.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应审慎评估各类风险,并根据自身情况做出投资决策。

2.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投资产生的风险概不承担。

八、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基金封闭运作结束。

2.各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3.本合同的解释权归各方共同所有。

(以下无正文)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是关于私募基金合同范本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契约型基金合同

契约型基金合同

契约型基金合同(私募股权投资/契约型基金)要点基金份额持有人(即基金投资者、个人或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银行)三方,就契约型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基金募集、管理、收益分配等作出约定。

适用于契约型基金,不适用于合伙制基金或公司制基金。

__________________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契约型基金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市签订: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联系人(机构客户):证件(营业执照)名称:证件(营业执照)号码: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通信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基金托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行法定代表人:住所:通信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一、前言订立本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1、为设立基金一期私募投资基金,明确基金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本基金的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2、自本基金成立且基金投资者依本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人,基金投资者成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合同的当事人。

本合同存续期间,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再持有本基金任何份额之日起,其不再是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合同的当事人。

3、订立本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本合同是约定本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本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推介材料或表述,如与本合同相冲突,均以本合同为准。

私募投资(框架)协议范本7篇

私募投资(框架)协议范本7篇

私募投资(框架)协议范本7篇篇1甲方(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融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同意进行私募投资合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1. 甲乙双方同意,以本协议为基础,共同合作进行私募投资活动。

2. 甲方提供资金支持,乙方负责投资项目的筛选、评估及运营管理。

二、投资领域与方向1. 投资领域:本协议所涉投资领域为_____________。

2. 投资方向:双方共同确定具体的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等领域。

三、投资金额与方式1. 甲方对乙方的投资项目进行投资,投资金额共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

2. 投资方式:具体投资方式由双方根据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共同商定,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

四、投资期限1. 本协议投资期限为____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 投资期限届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五、投资管理与运营1. 乙方负责投资项目的筛选、评估及运营管理,确保投资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投资管理及运营活动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建议。

3. 双方共同制定投资策略,确保投资活动的顺利进行。

六、收益分配与风险控制1. 投资收益按照双方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比例另行约定。

2. 双方应共同控制投资风险,确保投资活动的安全可控。

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投资项目的运营情况,及时揭示风险并共同制定应对措施。

七、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履行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

2.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内容及相关信息。

八、违约责任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因违约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私募基金合同范本通用版6篇

私募基金合同范本通用版6篇

私募基金合同范本通用版6篇篇1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私募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为明确各方在私募基金投资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就甲方参与乙方设立的私募基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和概述1.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行为。

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管理和运用私募基金资产。

二、基金的基本信息1. 基金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私募基金。

2. 基金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如股票型、债券型等)。

3. 基金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4. 基金的投资目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投资范围和运作方式1. 基金的投资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2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私募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参与乙方管理的私募基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背景及目的1.1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就乙方管理的私募基金的投资事宜进行约定,保护甲方合法权益,规范双方行为。

二、基金概况2.1 基金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私募基金。

2.2 基金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如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等)。

2.3 基金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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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契约形式募集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应当按照本指引制定私募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契约形式募集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其他类型投资基金应当参考本指引制定私募投资基金合同。

第三条基金合同的名称中须标识“私募基金”、“私募投资基金”字样。

第四条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原则订立基金合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基金合同不得含有虚假内容或误导性陈述。

第六条私募基金进行托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投资者三方应当根据本指引要求共同签订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明确约定不托管的,应当根据本指引要求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保管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

第七条对于本指引有明确要求的,基金合同中应当载明本指引规定的相关内容。

在不违反《基金法》、《私募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指引规定内容之外的事项。

本指引某些具体要求对当事人确不适用的,当事人可对相应内容做出合理调整和变动,但管理人应在《风险揭示书》中向投资者进行特别揭示,并在基金合同报送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时出具书面说明。

第二章基金合同正文第一节前言第八条基金合同应订明订立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第二节释义第九条应对基金合同中具有特定法律含义的词汇作出明确的解释和说明。

第三节声明与承诺第十条订明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及私募基金投资者的声明与承诺,并用加粗字体在合同中列明,包括但不限于: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列明管理人登记编码。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投资者进一步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已在签订本合同前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

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对基金活动的盈利性和最低收益作出承诺。

私募基金托管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并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私募基金投资者声明其为符合《私募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保证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私募基金投资者承诺其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财产收入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前述信息资料如发生任何实质性变更,应当及时告知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募集机构。

私募基金投资者知晓,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及相关机构不应对基金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

第四节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第十一条订明私募基金的基本情况:(一) 私募基金的名称;(二) 私募基金的运作方式,具体载明封闭式、开放式或者其他方式;(三) 私募基金的计划募集总额(如有);(四) 私募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五) 私募基金的存续期限;(六) 私募基金份额的初始募集面值;(七) 私募基金的结构化安排(如有);(八) 私募基金的托管事项(如有);(九) 私募基金的外包事项,订明外包机构的名称和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的外包业务登记编码(如有);(十) 其他需要订明的内容。

第五节私募基金的募集第十二条订明私募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一) 私募基金的募集机构、募集对象、募集方式、募集期限;(二) 私募基金的认购事项,包括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人数上限、认购费用、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初始认购资金的管理及利息处理方式等;(三) 私募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付款期限等;(四)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等内容。

第十三条订明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将私募基金募集期间客户的资金存放于私募基金募集结算专用账户,订明账户开户行、账户名称、账户号码、监督机构等。

第六节私募基金的成立与备案第十四条私募基金成立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一) 订明私募基金合同签署的方式;(二) 私募基金成立的条件;(三) 私募基金募集失败的处理方式。

第十五条私募基金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国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合同中应约定私募基金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后方可进行投资运作。

第七节私募基金的申购、赎回与转让第十六条订明私募基金运作期间,私募基金投资者申购和赎回私募基金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一)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二) 申购和赎回的方式、价格、程序、确认及办理机构等;(三) 申购和赎回的金额限制。

投资者在私募基金存续期开放日购买私募基金份额的,首次购买金额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认/申购费)且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已持有私募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在资产存续期开放日追加购买基金份额的除外。

投资者持有的基金资产净值高于100万元时,可以选择部分赎回基金份额,投资者在赎回后持有的基金资产净值不得低于100万元,投资者申请赎回基金份额时,其持有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100万元的,必须选择一次性赎回全部基金份额,投资者没有一次性全部赎回持有份额的,管理人应当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

《私募办法》第十三条列明的投资者可不适用本项。

(四) 申购和赎回的费用;(五) 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六) 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第十七条基金合同中可以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之间,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向其他合格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方式、程序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相关职责。

基金份额转让须按照中国基金业协会要求进行份额登记。

转让期间及转让后,持有基金份额的合格投资者数量合计不得超过法定人数。

第八节当事人及权利义务第十八条订明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名称、住所、联系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投资者基本情况可在基金合同签署页列示。

第十九条说明私募基金应当设定为均等份额。

除私募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每份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根据《私募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订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一)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独立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二)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获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费用及业绩报酬(如有);(三) 按照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权利;(四) 根据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监督私募基金托管人,对于私募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基金财产及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制止;(五) 私募基金管理人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对本基金的认购、申购业务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总规模、单个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申购金额、每次申购金额及持有的本基金总金额限制等)进行调整;(六) 以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私募基金与其他第三方签署基金投资相关协议文件、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根据《私募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订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一) 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手续;(二) 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受托人义务,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三) 制作调查问卷,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资金;(四) 制作风险揭示书,向投资者充分揭示相关风险;(五)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能力的人员进行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六) 建立健全内部制度,保证所管理的私募基金财产与其管理的其他基金财产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固有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分别投资;(七) 不得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八) 自行担任或者委托其他机构担任基金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委托其他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时,对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九)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接受投资者和私募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十)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及时向托管人提供非证券类资产凭证或股权证明(包括股东名册和工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权利证明文件)等重要文件(如有);(十一)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负责私募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十二)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计算并向投资者报告基金份额净值;(十三) 根据法律法规与基金合同的规定,对投资者进行必要的信息披露,揭示私募基金资产运作情况,包括编制和向投资者提供基金定期报告;(十四) 确定私募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确定基金份额交易价格的计算方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十五) 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私募基金的投资计划或意向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十六) 保存私募基金投资业务活动的全部会计资料,并妥善保存有关的合同、交易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保存期限自私募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年;(十七) 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基金财产及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十八)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私募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投资者分配收益;(十九)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二十) 建立并保存投资者名册;(二十一)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基金业协会并通知私募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投资者。

第二十二条存在两个以上(含两个)管理人共同管理私募基金的,所有管理人对投资者承担连带责任。

管理人之间的责任划分由基金合同进行约定,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清的,各管理人按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私募基金管理人聘用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担任投资顾问的,应当通过投资顾问协议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因委托而免去其作为基金管理人的各项职责。

投资顾问的条件和遴选程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

基金合同中已订明投资顾问的,应列明因私募基金管理人聘请投资顾问对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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