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司法考试法理、法史真题评析(1)
2004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详解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四提示:本试卷包括案例(实例)分析题、论述题。
请将各题答案书写在答题纸的对应位置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第一部分:简析题。
本部分共5题,75分。
一、(本题15分)案情: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
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
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
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
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
2000年11月,王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
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
王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
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
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2001年5月,曹某应向王乙支付7万元的购房余款时,曹某因生意亏损,已无支付能力。
但曹某有一笔可向赵某主张的到期货款5万元,因曹某与赵某系亲威,曹某书面表示不再要求赵某支付该货款。
另查明,曹某曾于2001年4月外出时遭遇车祸受伤,肇事司机孙某系曹某好友,曹某一直未向孙某提出车祸损害的赔偿请求。
问题:1.王某过世后留下的6间房屋应由哪些人分配各自应分得多少为什么2.王乙与曹某签订的售房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3.曹某与朱某、钱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效力如何4.如朱某要求履行与曹某签订的合同,取得该房屋,其要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5.如王乙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曹某放弃要求赵某支付货款的行为,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6.如王乙要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请求孙某支付车祸致人损害的赔偿金,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答案】:1. 张某、王乙、王小甲。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制史部分)
大家网1/2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真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5.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我国西周婚姻制度中婚姻缔结的原则?A.一夫一妻制B.同姓不婚C.“父母之命,媒妁之言”D.“七出”、“三不去”【答案及解析】:D 本题考点为西周的婚姻制度。
西周婚姻缔结的三大原则是:一夫一妻、同姓不婚、父母之命。
本题的命制为考生设了一个陷阱,即D 项,D 项虽是西周婚姻制度的内容之一,但却是婚姻的解除制度。
因此,本题既是送分题,又是绊脚石。
16.下列有关清末变法修律和司法体制变革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A.清末修律在法典编纂形式上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B.清末修律使延续了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同时也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C.在司法机关改革方面,清末将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检察和司法行政事务,实行审检分立D.清末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答案及解析】: C ABD均正确表达了清末变法修律和司法体制变革的内容,C 项错在清末在司法机关的改革方面,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实行审检合署。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本部分51-80题,每题2分,共60分。
59.下列有关我国唐宋时期法制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永徽律疏》不仅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也是中国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B.《宋刑统》不仅是一部具有统括性和综合性的法典,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C.自首、类推、化外人、区分公罪与私罪等原则都是唐律中重要的刑罚原则D.唐代和宋代在中央司法机构的设置上是一致的,即在皇帝以下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分掌中央司法审判职权【答案及解析】: ABCD 《永徽律疏》总结了汉魏晋以来立法和注律的经验,不仅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作了精确的解释与说明,而且尽可能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根据。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解析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解析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1995年8月5日上午,田某和朋友在家喝完酒后骑车去商场买东西,从商场出来后,听见有人说:“你车胎没气了。
”田某低头看车胎有气,随与其(张某)争吵并厮打在一起。
民警赵某正在执勤中,见状即上前将田某抱住,并说:我是派出所的,别动。
田某想要挣脱,赵某便将田某的腰带抽出,将其左手套住,正欲套右手时,田某向反方向用力,失去平衡,头部着地倒下,赵某遂将田某送至医院。
经鉴定,田某视神经萎缩。
田某于是向公安局提出赔偿请求。
则本案中:()A.派出所民警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田某伤害,公安机关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B.赵某的行为是正当的职权行为,不具有违法性C.赵某的身体伤害与民警赵某的行为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所以公安机关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D.如果公安机关逾期不予赔偿,赵某只能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2、下列行为中国家应负赔偿责任的是()A.某市公安局的违法拘留行为B.某省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行为C.某市银行的违法划拨存款行为D.某市卫生局在法律范围内的裁量行为3、张某于1998年2月份购买了一辆中巴,从事个体运营,但是并未办理税务登记.营运手续和申报纳税。
经乡政府税务干部核对,张某应缴纳税款400元。
但张某在限期内未及时缴纳,乡政府于是将张某的中巴扣押,后张某缴清了税款而乡政府仍旧不交还车辆,给张某造成了损失。
张某应当如何提出行政赔偿?()A.张某只能先向乡政府提出,因为乡政府实施了违法行为B.应当在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时提出,由复议机关一并解决C.张某只能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D.张某既可以先向乡政府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4、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法律议案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设,重在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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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D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4)项规定的,即依照刑法告诉 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根据《刑诉解释》第1条第(1)
项的规定,虐待案属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王某以遭受虐待为由提起自诉,后 又撤回自诉的,应由人民法院以裁定终止审理,选项D正确
2004-2008年司法考试历年 真题解析
客观试题
一、刑事诉讼法概述 (一) 单项选择题
[答案]D [考点]程序公正的含义 [解析]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实体公正是指
结果的公正,指司法裁判应以客观存在的事实为根据,适用后 法律正确,判决结果符合事实真相。
程序公正是指过程的公正,指诉讼参与人对诉讼能充分有 效地参与,程序得到遵守,程序违法得到救济。程序公正的内 容包括程序公开、程序中立、程序参与、程序平等、程序安定、 程序保障等,选项ABC均为程序公正的内容,应当被排除。选 项D为实体公正的内容,是正确答案。
三、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一) 多项选择题
[答案] BC [考点]诉讼参与人 [解析]诉讼参与人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享有一定的
诉讼权利,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除国家专门工作人 员以外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4) 项规定,诉讼参与人共有七种:当事人、法定代理 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 员。公诉人不属于诉讼参与人。因此,选项A错误。 证人是在诉讼外了解案件情况的当事人以外的人。在 诉讼过程中,证人既可以为控方所用,也可以服务 于辩方,但都是向法庭作证。故证人不承担控诉职 能,选项D错误。
四、管辖 (一) 单项选择题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制史》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
历年司法考试《法制史》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2009年) 13.杜甫有诗云:“朝回⽇⽇典春⾐,每⽇江头尽醉归。
酒债寻常⾏处有,⼈⽣七⼗古来稀。
”对诗歌涉及的典当制度,下列哪⼀选项可以成⽴?( ) A.唐代的典当形成了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 B.唐代的典当契约称为“质剂” C.唐代的典当称为“活卖” D.唐代法律规定开典当⾏者构成“坐赃”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西周、唐宋时期的法制。
选项A正确。
唐末开始⽤“典”或“典当”⼀词。
宋承唐制,规定了更加具体的制度。
选项B错误。
西周的买卖契约成为“质剂”。
选项C错误。
宋代典卖⼜称“活卖”。
选项D错误。
《唐律》中的“坐赃”,指官吏或常⼈⾮因职权之便⾮法收受财物的⾏为。
14.关于宋代法律和法制,下列哪⼀选项是错误的?( ) A.《宋刑统》为我国历第⼀部刊印颁⾏的法典 B.宋代法律因袭唐制,对借与贷作了区分 C.宋仁宗朝敕、例地位提⾼,“凡律所不载者,⼀断于敕、例” D.宋建隆四年颁⾏“折杖法”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宋代的法律。
选项A正确。
《宋刑统》由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963年)修订,成为历第⼀部刊印颁⾏的法典,全称《宋建隆重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
选项B正确。
宋代法律因袭唐制,对借与贷作了区分。
借指使⽤借贷,⽽贷则指消费借贷。
当时把不付息的使⽤借贷称为负债,把付息的消费借贷称为出举。
选项C错误。
宋神宗朝敕地位提⾼,“凡律所不载者,⼀断于敕”,敕已到⾜以破律、代律的地步。
选项D正确。
宋建隆四年颁⾏“折杖法”,意在笼络⼈⼼,改变五代以来刑罚严苛的弊端。
15.1903年5⽉1⽇,在上海英租界发⾏的《苏报》刊载邹容的《⾰命军》⾃序和章炳麟的《客帝篇》,公开倡导⾰命,排斥满⼈。
5⽉14⽇,《苏报》⼜指出:《⾰命军》宗旨专在驱除满族,光复中国。
清廷谕令两江总督照会租界*严加查办,于6⽉底逮捕章炳麟,不久,邹容⾃动投案。
由谳员孙建⾂、上海知县汪瑶庭、英国副领事三⼈组成的审判庭对邹容等⼈进⾏审理,最后判处章炳麟徒刑三年,邹容徒刑两年。
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经典选择题(2)
2.下列关于法治与法制的表述哪些是不适当的?(2004年卷一第51题—多选)A.法治要求法律全面地、全方位地介入社会生活,这意味着法律取代了其他社会调整手段B.法治与法制的根本区别在于社会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不同C.实现了法制,就不会出现牺牲个案实体正义的情况D.法治的核心是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考点]法制和法治[分析]1法制是立法、守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各环节的统一,核心是依法办事。
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治则是指依法治国的原则和方略,即与人治相对的治国理论、原则、制度和方法。
法制与法治的主要区别在于:(1)法治一词明确了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最高权威。
(2)法治一词显示了法律介入社会生活的广泛性。
从字面上看,法制主要强调法律和制度及其实施。
狭义地说,它仅指相对于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的一种制度;广义地说,它也只是包括法律实施在内的一种活动,对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范围从字面上是无法界定的。
而法治一词的涵义比较明确,就是在全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都必须依法办事。
(3)法治一词蕴涵了法律调整社会生活的正当性。
法制所包含的法律和制度,其含义从字面上看是中性的。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解决不了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们对所依之法的正当性要求。
法治一词则蕴涵了这种正当性。
法治要求法律全面地、全方位地介入社会生活,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取代了其他社会调整手段,而是意味着在全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都必须依法办事。
因此,A项错误,当选。
从上面的法治与法制的区别可以看出两者的根本区别并不在于社会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不同,而在于法治是依据法律的治理,而法制则一般指法律和制度的总称。
因此,B项错误,当选。
法制是指法律和制度的总称,个案实体正义是否牺牲关键在于在适用法律过程中是否片面追求形式理性,可见,法制与是否牺牲个案实体正义之间并无根本联系。
因此,C项错误,当选。
法治是依据法律的治理,其核心就在于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
2004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综合(含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
2004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综合(含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考研真题及详解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法学综合考试(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六门任选五门)说明:本试题分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六个部分,每部分30分。
根据专业要求,报考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回答本专业的试题,选答其它五个部分(注意看每部分的提示);其它专业的考生任选其中五个部分,总分lS0分。
法理学部分(共30分。
报考法学理论专业的考生不答此部分)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1.法律监督答:对法律监督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
广义的法律监督泛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组织、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检查、监察、督促和指导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法律制度。
狭义的法律监督专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法的创制和实施的合法性所进行的检查、监察、督促和指导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法律制度。
2.法律解释答:法律解释的定义以及分类是重要知识点,应该熟练掌握法律解释,就是指对法律条文所表述的法律规范的内容、含义以及所使用的概念、术语等的理解和说明,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
广义的法律解释,是指有关国家机关、组织或公民个人,为遵守或适用法律规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学理论或自己的理解,对现行法律规范或法律条文的内容、含义以及所适用的概念、术语等的理解和所作的各种说明。
狭义的法律解释特指有权的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法律的字义和目的所进行的阐释。
3.立法程序答:立法程序,是指由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享有法的创制权的国家机关或个人在制定、修改或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过程中的工作方法、步骤、手续和次序。
狭义的立法程序,专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议会)制定、修改或废止法律的程序。
4.保护性法律关系答:按照法律关系的产生依据是否使用法律制裁,划分为保护性法律关系和调整性法律关系。
国家司法考试法制史历年试题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法制史历年试题解析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30题,每题1分,共30分。
6.《法经》在中国法律制度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下列有关《法经》的表述哪一项是不准确的?A.《法经》为李悝所制定B.《盗法》、《贼法》两篇列为《法经》之首,体现了“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的思想C.《法经》的篇目为秦汉律及以后封建法律所继承并不断发展D.《法经》系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答案D解析:《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
故D不准确。
它是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公布成文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
故A准确。
《法经》共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
其中《盗法》、《贼法》是关于惩罚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他人及侵犯财产的法律规定。
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所以将此两篇列为法典之首。
故B准确。
《法经》的体例和内容,为后世封建成文法典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故C准确。
7.中国清末修订法律馆于1911年8月完成《大清民律草案》。
下列有关该草案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A.《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是: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B.日本法学家参与了《大清民律草案》的起草工作C.《大清民律草案》的基本思路体现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精神D.《大清民律草案》经正式公布,但未及实施,清王朝即告崩溃答案D解析:《大清民律草案》共分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等五编,故A正确。
其中,总则、债、物权三编由松冈正义等人仿照德、日民法典的体例和内容草拟而成,吸收了大量的西方资产阶级民法的理论、制度和原则。
故B正确。
而亲属、继承两编则由修订法律馆会同保守的礼学馆起草,其制度、风格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保留了许多封建法律的精神。
修订民律的基本思路,仍然没有超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格局。
故C正确。
在《大清民律草案》完成后仅2个多月,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爆发,清王朝的腐败统治随即迅速崩溃。
2004年司考卷一答案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考试试卷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1. 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A. 人民主权原则B.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C. 民主集中制原则D. 社会主义制度原则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 国务院常务委员会C. 省级人民代表大会D. 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A. 管制B. 拘役C. 罚金D. 劳动教育A. 甲意图杀害乙,但未找到乙B. 丙盗窃他人财物,但未窃取到任何财物C. 丁谎报火警,导致消防部门出动D. 戊非法拘禁他人,后主动释放被害人A. 平等原则B. 自愿原则C. 公平原则D. 诚信原则6. 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乙未按约定支付货款。
下列哪个选项正确?A. 甲有权要求乙支付违约金B. 甲有权要求乙支付定金C. 甲有权要求乙支付赔偿金D. 甲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支付货款A. 合法行政原则B. 合理行政原则C. 程序正当原则D. 高效便民原则8. 甲在公共场所扰乱秩序,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下列哪个选项正确?A. 甲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B. 甲可以向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C. 甲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D. 甲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投诉A.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B. 罪刑法定原则C.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D. 公诉为主、自诉为辅原则10. 甲涉嫌盗窃罪,下列哪个机关有权决定对甲进行逮捕?A. 检察院B. 公安机关C. 人民法院D. 司法行政机关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A. 言论自由B. 出版自由C.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D. 宗教信仰自由A. 省级人民代表大会B. 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C. 县级人民代表大会D. 乡级人民代表大会A. 甲、乙共同实施盗窃B. 丙教唆丁实施诈骗C. 戊为抢劫犯提供帮助D. 庚故意伤害他人,但未与他人共谋A. 管制B. 拘役C. 有期徒刑D. 死刑A. 平等原则B. 自愿原则C. 公平原则D. 诚信原则A. 合法行政原则B. 合理行政原则C. 程序正当原则D. 高效便民原则A.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B. 罪刑法定原则C.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D. 公诉为主、自诉为辅原则A. 检察院B. 公安机关C. 人民法院D. 司法行政机关A. 对行政处罚不服B. 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C. 对行政许可不服D. 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决定不服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 国务院C. 人民法院D. 人民检察院三、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20分)21. 甲、乙、丙三人共同实施抢劫,甲负责望风,乙、丙实施抢劫。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哪一个是错误的?A.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B.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C.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D.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答案及解析】:D 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
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中财产权等属于支配权。
请求权是特定人得请求特定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
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
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属形成权。
2.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合伙开办一家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甲、乙同意,三方约定丙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
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A.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不承担责任B.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C.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D.丙退伙后仍应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原合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答案及解析】:B 民通意见第53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3.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
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
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
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
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A.甲公司不承担责任B.甲公司应与丙公司分担损失C.甲公司应负主要责任D.甲公司应当承担签约后果【答案及解析】:D 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的代理。
表见代理发生有权代理之效果,即有本人而非行为人负代理行为的效果。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试题解析(一)(1)
1.甲于1972年将房屋出典给乙,典价5000元,典期20年。
1992年典期届满,甲以5000元向乙回赎,乙主张甲必须以该房现价3万元回赎。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甲应按照哪一价款回赎典物?(卷三4)A.5000元B.3万元C.1.25万元D.1.5万元考点解析:本题考查典权的消灭(回赎)。
典权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而占有、使用、收益出典人的不动产,出典人在一定期间内有权以原典价回赎的民事权利。
典权在性质上属于用益物权、限制物权、有期物权、不动产物权等。
典权的消灭的一般原因有标的物的灭失、混同、抛弃等,特殊原因有回赎、找贴、作绝、别卖等。
回赎,即出典人向典权人提出以支付原典价以消灭典权的单方行为。
原典价包括典权人于典权设定时支付的典价和出典后增加支付的典价。
回赎权在性质上是一种形成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在房屋出典期间或者典期届满时,当事人之间约定延长典期或者增减典价的,应当准许。
承典人要求出典人高于原典价回赎的,一般不予支持。
以合法流通物作典价的,应当按照回赎时市场零售价格折算。
参考答案:A2.甲向乙借款5万元,还款期限6个月,丙作保证人,约定丙承担保证责任直至甲向乙还清本息为止。
丙的保证责任期间应如何计算?(卷三5)A.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B.借款发生之日起2年C.借款发生之日起6个月D.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考点解析:本题考查保证的设立 保证合同的内容之保证期间 属于法条型命题方式 主要考查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
保证期间是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 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2004年司法考试法理、法史真题评析(1)
一、考题基本情况2004年司法考试首次采用600分制,法理学集中在第一卷中考察,共占20分。
题型分配是:单选6题6分,多选4题8分,任选3题6分。
与2003年相比,增加2道单选题,1道多选题,但减少1道任选题。
重要考点如下:1、马克思主义法学;2、法与道德3、法律汇编与法典编纂4、法律原则5、法律规则6、法的生效7、法制与法治8、执法与守法9、法律推理、法律解释与法律事件10、法律效力11、法的起源与法的历史发展12、法与社会关系13、法律关系从上可以看出,法理学试题仍然是围绕着以下四个方面出题:(一)法的本体问题。
比如马克思主义法学、法律汇编与法典编纂、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法律事件、法律效力、法的生效、法律关系;(二)法的演进问题。
比如法制与法治、法的起源与法的历史发展;(三)法的运行问题。
比如执法与守法、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四)法与社会问题。
比如法与道德、法与社会关系。
因此,法理学的试题在司考中是相对稳定的,其命题的基本特点仍然是:不再直接考核教材上关于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阐述,而是侧重考察对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理解和运用。
二、试题分析(一)单选1.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答案为B。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在本质上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A错;法最终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C错;法律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当然要受客观规律的影响。
2.下列关于法与道德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自然法学派认为,实在法不是法律B.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法与道德在本质上没有必然的联系C.中国古代的儒家认为,治理国家只能靠道德,不能用法律D.近现代的法学家大多倾向于否定“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的说法答案为B。
自然法学家并不否认实在法是法律,只是认为实在法要符合自然法的要求,A错误;儒家强调法律道德化,而非否定法律,C错误;近现代的法学家基本接受“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的说法,因此D错误。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
2004年國家司法考試試卷一最牛英语口语培训模式:躺在家里练口语,全程外教一对一,三个月畅谈无阻!太平洋英语,免费体验全部外教一对一课程:一、單項選擇題,每題所給選項中只有一個正確答案。
本部分1—50題,每題1分,共50分。
1.根據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基本觀點,下列表述哪一項是正確的?A.法在本質上是社會成員公共意志的體現B.法既執行政治職能,也執行社會公共職能C.法最終決定於歷史傳統、風俗習慣、國家結構、國際環境等條件D.法不受客觀規律的影響2.下列關於法與道德的表述哪一項是正確的?A.自然法學派認為,實在法不是法律B.分析實證主義法學派認為,法與道德在本質上沒有必然的聯繫C.中國古代的儒家認為,治理國家只能靠道德,不能用法律D.近現代的法學家大多傾向於否定“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的說法3.對法律彙編與法典編纂之間區別的理解,可以有多種角度。
下列哪一表述準確地揭示了二者之間的區別?A.法律彙編既可以由個人進行,也可以由社會團體乃至國家機關進行;法典編纂只能由國家立法、執法和司法機關進行B.法律彙編是為了形成新的統一的規範性法律文件;法典編纂是將不同時代的法典彙編成冊C.法律彙編可以按年代、發佈機關及涉及社會關係內容的不同,適當地對彙編的法律進行改變;法典編纂不能改變原來法律規範的內容D.法律彙編不屬於國家機關的立法活動;法典編纂是一種在清理已有立法文件基礎上的立法活動4.下列關於法律原則的表述哪一項是錯誤的?A.法律原則不僅著眼於行為及條件的共性,而且關注它們的個別性B.法律原則在適用上容許法官有較大的自由裁量餘地C.法律原則是以“全有或全無的方式”應用於個案當中的D.相互衝突的法律原則可以共存於一部法律之中5.法律規則是法律的基本構成因素。
下列關於法律規則分類的表述哪一項可以成立?A.《律師法》第14條規定:“沒有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不得以律師名義執業,不得為牟取經濟利益從事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是中国司法系统中一次重要的考试,对于参加考试的人员来说,了解和解析试题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对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进行解析,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试题背后的考点和知识点。
第一部分:刑法1.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部分的第一道题目是关于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这道题目考察了考生对于刑法基本概念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通过分析相关法条和判例,可以得出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方面的故意和客观方面的杀人行为。
2. 第二道题目是关于盗窃罪的主观方面问题。
这道题目要求考生分析盗窃罪的主观方面构成要件,即盗窃行为的主观故意。
通过对相关法条和判例的分析,可以得出盗窃罪的主观方面构成要件包括有意识地实施盗窃行为以及明知是违法行为。
第二部分:民法1.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部分的第一道题目是关于合同成立的要件。
这道题目考察了考生对于合同法基本概念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通过分析相关法条和判例,可以得出合同成立的要件包括意思表示的真实和一致、合同内容的合法和可能、合同形式的符合法定要求等。
2. 第二道题目是关于违约责任的问题。
这道题目要求考生分析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以及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
通过对相关法条和判例的分析,可以得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合同成立、合同履行、违约行为和违约后果等。
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包括履行债务、赔偿损失等。
第三部分:行政法1.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部分的第一道题目是关于行政许可的问题。
这道题目考察了考生对于行政法基本概念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通过分析相关法条和判例,可以得出行政许可的特点包括行政机关的一方面行为、具有强制性、具有特殊性等。
2. 第二道题目是关于行政争议解决的问题。
这道题目要求考生分析行政争议解决的途径和程序。
通过对相关法条和判例的分析,可以得出行政争议解决的途径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
行政争议解决的程序包括提起诉讼、审理和判决等。
2004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宪法学、法制史试题分析
(一)法理学部分在2004年的600分结构下,法理学占了18分,与2003年的总分比例一致。
其中,题目及其考点为:1.法的本质;2.法与道德的关系;3.法律汇编与法典编纂;4.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5.法律规则的分类;6.法律终止生效;51.法治与法制;52.执法与守法;53.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法律事件、法的效力;81.法的起源、法的历史发展;82.法与社会;83.法律关系。
其中,单项选择6道、多项选择3道、任意选择3道。
涉及到的知识点,体现了“法的本体”一章仍是重中之重。
对某些知识点存在连年考查的现象,只不过考查角度有所侧重而已。
在2004年法理学考题中出现超纲题目,在司法部的辅导用书没有涉及的知识点也进行了考查(如第81题),这应特别引起注意。
(二)宪法部分在2004年,在600分的总分结构下,宪法学部分共计22分;其中,单项选择占了8分、多项选择占10分、任意选择占4分。
宪法学所占总分比例有了一定提高(从3%上升到3.7%)。
题目及其知识点如下:7.私有财产权;8.审计机关;9.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法律;10.公民的基本权利;11.直接选举当选条件与另行选举;12.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制定主体;13.立法监督权;14.人大每届任期;54.法的效力等级;55.香港居民的自由;56.澳门特别行政区;57.诉愿权;58.国家结构形式;84.法律适用;85.通信秘密。
从涉及到的知识点看,涉及2004年宪法修正案2道(7、14);纯粹宪法法条的4道(8、10、57、85),主要的仍是公民基本权利;涉及国家结构形式的(包括民族自治地方、特别行政区)5道(9、12、55、56、58);涉及立法法的3道(13、54、84);1道选举题(11)。
看来,宪法修正案、公民基本权利、立法法一直是司法考试中宪法学考查的常青树。
2004年对特别行政区大加考查,也显得格外耀眼。
(三)法制史部分在2004年总分为600分的结构下,法制史考查了12分,所占总分的比例下降(从1/40下降到1/50)。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制史》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制史》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历年司法考试《法制史》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2009年)13.杜甫有诗云:“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头尽醉归。
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
”对诗歌涉及的典当制度,下列哪一选项可以成立?()A.唐代的典当形成了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B.唐代的典当契约称为“质剂”C.唐代的典当称为“活卖”D.唐代法律规定开典当行者构成“坐赃”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西周、唐宋时期的法制。
选项A正确。
唐末开始用“典”或“典当”一词。
宋承唐制,规定了更加具体的制度。
选项B错误。
西周的买卖契约成为“质剂”。
选项C错误。
宋代典卖又称“活卖”。
选项D错误。
《唐律》中的“坐赃”,指官吏或常人非因职权之便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
14.关于宋代法律和法制,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宋刑统》为我国历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B.宋代法律因袭唐制,对借与贷作了区分C.宋仁宗朝敕、例地位提高,“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例”D.宋建隆四年颁行“折杖法”解析:本题考核宋代的法律。
选项A正确。
《宋刑统》由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963年)修订,成为历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全称《宋建隆重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
选项B正确。
宋代法律因袭唐制,对借与贷作了区分。
借指使用借贷,而贷则指消费借贷。
当时把不付息的使用借贷称为负债,把付息的消费借贷称为出举。
选项C错误。
宋神宗朝敕地位提高,“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敕已到足以破律、代律的地步。
选项D正确。
宋建隆四年颁行“折杖法”,意在笼络人心,改变五代以来刑罚严苛的弊端。
15.1903年5月1日,在上海英租界发行的《苏报》刊载邹容的《革命军》自序和章炳麟的《客帝篇》,公开倡导革命,排斥满人。
5月14日,《苏报》又指出:《革命军》宗旨专在驱除满族,光复中国。
清廷谕令两江总督照会租界*严加查办,于6月底逮捕章炳麟,不久,邹容自动投案。
由谳员孙建臣、上海知县汪瑶庭、英国副领事三人组成的审判庭对邹容等人进行审理,最后判处章炳麟徒刑三年,邹容徒刑两年。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简析及法理学专题分析(下)
学习方法建议一、认真学习司考统一辅导用书,打好基础,以不变应万变;二、加强对现行重要法律、法规的理解,尤其是对重点法条的理解;三、高度重视研习往年真题,只是分析出题套路、掌握应试技巧的重要途径;四、选取一些质量高的模拟试题进行自测训练,以其查漏补缺。
(二)法理学专题分析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司考命题研究专家陈金木想轻松通过司法考试,就必须化被动应试为主动应试。
所谓主动应试,考生最须掌握的一点就是知道自己处在与出题者、判卷者进行博弈的状态:一方面是在同出题者博弈,其重心在于把握由出题套路所推演开的命题体系进而掌握之;另一方面是在同判卷者博弈,其重心则是把握答题套路。
因此,在开始复习法理学之前就应当牢记自己所须掌握的是由出题套路所推演开的命题体系。
如何掌握法理学的出题套路并进而掌握法理学的命题体系呢?由于近几年的法理学考题都是由中国政法大学的舒国滢教授进行命题,因此从历年的考题中可以大体把握法理学的出题套路。
下面笔者根据2004 年司法考试中的法理学考题分析法理学部分的出题套路和命题体系。
一、法理学部分的出题套路在2004 年司法考试中,法理学部分共有12 题,包括单项 6 题,多项3 题,不定项3 题(尽管《立法法》部分的考题可以归入法理学部分,但由于该部分主要考查法条的理解及应用,与其他法理学部分的考题差异很大,因此本文在论述法理学部分考题时将属于《立法法》部分的考题,即卷一第54 题和第84 题排除在外)。
分析这12 题,可以发现法理学部分的出题有以下三种套路:第一种:考查教材(即法律出版社的《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下同)上的重要问题,在教材中能直接找到答案。
属于此种套路的有第 2 、3 、4 、6 题;第二种:在教材上有所体现,但在教材上很难直接找到答案,需要考生理解教材内容后才能作答。
属于此种套路的有第 1 、51 、52 、81 、82 题;第三种:考查教材内容的应用,要求考生除了掌握教材内容外,还要懂得应用。
2004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理学(一)试题
2004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理学(一)试题第一部分选择题(共40分)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在我国,专门行政监督包括行政监察和()A.审计监督B.行政复议C.行政监管D.行政命令2.债权属于()A.公权利B.对人权C.对世权D.绝对权 3.主张法律解释要以法律的目标为出发点和最高标准的学派是()A.概念法学B.自由法学C.目的法学D.利益法学 4.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可将法律解释划分为正式解释和()A.法定解释B.学理解释C.文理解释D.严格解释5.大陆法系通常将法划分为()A.公法和私法B.成文法和不成文法C.制定法和判例法D.普通法和衡平法6.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A.事件B.物质财富C.精神财富D.法律权利7.罗马法的复兴是西欧中世纪后期的一件大事。
下列选项中不能成为罗马法复兴原因的是罗马法()A.代表统一的帝国的法律 B.以私有制和发达的简单商品生产为基础C.代表相当高的法律文化水平D.反映新兴资产阶级的意志8.《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所归属的法律部门是()A.宪法B.法律C.行政法D.基本法9.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影响最大的两部法典是法国民法典和()A.德国民法典B.德国刑法典C.法国刑法典D.统一商法典10.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表现为()A.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目的B.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力量源泉C.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原则D.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前提11.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的不同,可将法分为()A.一般法和特别法B.成文法和不成文法C.根本法和普通法D.国内法和国际法12.普通法国家正式的法律渊源之一是() A.公共政策B.判例C.宗教规则D.法理学说13.以下诸项中,属于私法的是()A.民商法B.刑法C.劳动法D.经济法14.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有权制定()A.法律法规B.行政法规C.部门规章D.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5.我国所有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都有权制定() A.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B.地方性规章和自治条例C.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D.自治条例和地方性法规16.关于法律文化的如下表述,正确的是()A.制定法传统是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消极因素B.法律意识是法律文化的一个要素C.占主导地位的法律文化是一国法律制度的载体D.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以法家思想为主体17.关于法与政治之间关系的如下表述,正确的是()A.法的状况是政治关系的依据B.法决定政治的内容C.政治的外延大于法D.政治反映法的内容18.构成法律部门的基本细胞是()A.法律条文B.法律规范C.法律文件D.法律体系19.以下诸项中,关于法学产生和特征的正确描述是()A.法学随着法的出现而出现,有法就有了法学B.法学是超阶级的、超政治的C.职业法学家的出现是法学产生的标志D.法学是超历史的、永恒存在的20.法的第二层次的本质是()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B.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C.法受政治、思想、道德、文化等因素的影响D.法受人口、地理环境和科学技术等因素的制约21.划分法系的根据是()A.法的经济基础B.法的历史传统C.法的阶级本质D.法的政治属性22.按照权利的效力范围的不同,权利可以划分为()A.对世权和对人权B.绝对权和对世权C.相对权和对人权D.专属权和可转让权23.关于公、私法的表述,正确的是()A.公、私法的划分是普通法法系划分部门法的方法B.罗马法学家帕比尼安首先提出划分公法和私法的学说C.公法一般是指宪法、行政法、民法和程序法D.私法包括商法24.下列法典中,没有明确反映法律与宗教之间关系的是()A.《古兰经》B.《摩奴法典》C.《法经》D.《汉穆拉比法典》25.主张法就像语言、风俗、政制一样,是“民族精神”之体现的学派是()A.分析法学B.自然法学C.历史法学D.社会法学26.我国法与共产党政策之间的区别表现在()A.经济基础不同B.社会功能不同C.体现的意志不同D.根本任务不同27.法律条文与法律规范的关系是()A.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载体B.一个法律规范就等于一个法律条文C.一个法律规范不能包括在几个法律条文中D.一个法律条文可以包括几个法律规范28.人们对法律,特别是本国现行法律的思想、观点、心理,被称为()A.法律情感B.法律态度C.法律意识D.法律认知29.在法学理论中,法的渊源一般是指法的()A.物质渊源B.直接渊源C.理论渊源D.效力渊源30.以下法典中,突出地反映法律社会化精神的是()A.法国民法典B.德国民法典C.英国宪法D.美国宪法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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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题基本情况2004年司法考试首次采用600分制,法理学集中在第一卷中考察,共占20分。
题型分配是:单选6题6分,多选4题8分,任选3题6分。
与2003年相比,增加2道单选题,1道多选题,但减少1道任选题。
重要考点如下:1、马克思主义法学;2、法与道德3、法律汇编与法典编纂4、法律原则5、法律规则6、法的生效7、法制与法治8、执法与守法9、法律推理、法律解释与法律事件10、法律效力11、法的起源与法的历史发展12、法与社会关系13、法律关系从上可以看出,法理学试题仍然是围绕着以下四个方面出题:(一)法的本体问题。
比如马克思主义法学、法律汇编与法典编纂、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法律事件、法律效力、法的生效、法律关系;(二)法的演进问题。
比如法制与法治、法的起源与法的历史发展;(三)法的运行问题。
比如执法与守法、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四)法与社会问题。
比如法与道德、法与社会关系。
因此,法理学的试题在司考中是相对稳定的,其命题的基本特点仍然是:不再直接考核教材上关于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阐述,而是侧重考察对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理解和运用。
二、试题分析(一)单选1.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答案为B。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在本质上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A错;法最终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C错;法律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当然要受客观规律的影响。
2.下列关于法与道德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自然法学派认为,实在法不是法律B.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法与道德在本质上没有必然的联系C.中国古代的儒家认为,治理国家只能靠道德,不能用法律D.近现代的法学家大多倾向于否定“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的说法答案为B。
自然法学家并不否认实在法是法律,只是认为实在法要符合自然法的要求,A错误;儒家强调法律道德化,而非否定法律,C错误;近现代的法学家基本接受“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的说法,因此D错误。
3.对法律汇编与法典编纂之间区别的理解,可以有多种角度。
下列哪一表述准确地揭示了二者之间的区别?A.法律汇编既可以由个人进行,也可以由社会团体乃至国家机关进行;法典编纂只能由国家立法、执法和司法机关进行B.法律汇编是为了形成新的统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典编纂是将不同时代的法典汇编成册C.法律汇编可以按年代、发布机关及涉及社会关系内容的不同,适当地对汇编的法律进行改变;法典编纂不能改变原来法律规范的内容D.法律汇编不属于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法典编纂是一种在清理已有立法文件基础上的立法活动答案D。
法律汇编与法典编纂的区别就是二者是否属于立法活动,法律汇编不属于立法;而法典编纂则属于立法活动,其他的区别都是次要的。
4.下列关于法律原则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A.法律原则不仅着眼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B.法律原则在适用上容许法官有较大的自由裁量余地C.法律原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D.相互冲突的法律原则可以共存于一部法律之中答案C。
本题考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法律原则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在适用上容许法官有较大的自由裁量余地,而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
因此C错误。
5.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
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A.《律师法》第14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此规定为义务性规则B.《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
”此规定为强行性规则C.《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此规定为命令性规则D.《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2条规定:“军队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本条例制定。
”此规定为准用性规则答案A。
本题考法律规则的分类。
义务性规则是在内容上规定人们应当做出或不做出一定的行为的规则,因此A对;强行性规则是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
B应属于任意性规则,B错;命令性规则是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禁止性规则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因而C属于禁止性规则;准用性规则是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
因此D不属于准用性规则而是委任性规则。
6.法律终止生效是法律时间效力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以默示废止方式终止法律生效时,一般应当选择下列哪一原则?A.特别法优于一般法B.国际法优于国内法C.后法优于前法D.法律优于行政法规答案C。
默示废止即在适用法律中,出现新法与旧法冲突时,适用新法而使旧法事实上被废止。
其原则是“新法优于旧法”、“后法优于前法”。
(二)多选51.下列关于法治与法制的表述哪些是不适当的?A.法治要求法律全面地、全方位地介入社会生活,这意味着法律取代了其他社会调整手段B.法治与法制的根本区别在于社会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不同C.实现了法制,就不会出现牺牲个案实体正义的情况D.法治的核心是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答案:ABC。
法治要求法律全面、全方位地介入社会生活,但并不能取代社会其他调整手段比如道德,A不适当;法治与人治的区别是社会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不同,B不适当;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实施,其含义是中性的,并不排除牺牲实体正义的情况,C不适当。
D正确。
52.下列有关执法与守法区别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A.执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机关,也包括所有的法人;守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机关,也包括所有的法人和自然人B.行政机关的执法具有主动性,公民的守法具有被动性C.执法是执法主体将法律实施于其他机关、团体或个人的活动,守法是一切机关、团体或个人实施法律的活动D.执法须遵循程序性要求,守法毋须遵循程序性要求答案ABD.。
执法的主体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守法主体则包括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A错误,C正确;守法不限于消极被动,还包括根据授权性法律规范积极主动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实施法律,B错误;执法和守法都需要遵循程序性要求,D错误。
53.下列表述哪些可以成立?A.司机白某在驾车途中因突发心脏病,把车停在了标有“此处禁止停车,违者罚款100元”处,但白某最终没有受到处罚。
此为运用辩证推理的结果B.在法的适用中,需要对“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一规定进行限制解释C.林某因他杀死亡,其与妻子的婚姻法律关系因此而终结。
引起该婚姻关系终结的死亡事件属于法律事件D.已加入甲国国籍的原福建人沈某在乙国印制人民币假钞20万元,其行为是否适用中国法律,属于法的空间效力问题答案:ABC。
辩证推理侧重对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的实质内容进行价值评价或在相互冲突的利益间进行选择的推理,A正确;限制解释是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愿意为广时,做出比字面含义为窄的解释,B正确;法律事件属于引起法律关系变化的法律事实,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变化的客观事实,因他杀死亡没有当事人的意志,C正确;D错误,应是法对人的效力。
54.下列关于我国法律效力问题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下级地方政府规章但不高于本级地方政府规章B.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C.按照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某些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可以溯及既往D.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答案CD。
地方性法规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立法法80条),A错误;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立法法86条),B错误;C正确,属于不溯及既往的例外(立法法84条);D正确,变通规定的效力(立法法81条)。
(三)任选81.在讨论“法的起源、法的历史发展”这部分内容时,法学院同学甲、乙、丙各抒己见。
甲认为:1.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私有制的出现和阶级的形成;2.在古罗马学者西塞罗看来,人定法源于自然法。
乙认为:1.法的移植对象只能是本国或本民族以外的法律,法的继承对象则主要是本国或本民族的法律;2.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将历史上存在的法分为形式不合理的法、实质不合理的法、实质合理的法、形式合理的法。
丙认为:1.与原始社会规范的适用相比较,法的适用范围主要是根据居民的血缘关系来确定的;2.不同历史类型的法之间存在着继承关系。
下列选项何者为正确?A.甲的观点1、乙的观点1和丙的观点2B.甲的观点2、乙的观点2和丙的观点1C.甲的观点1、乙的观点1和丙的观点1D.甲的观点2、乙的观点2和丙的观点2答案AD。
本题中甲乙的观点均正确,只有丙的观点1错误,法的适用范围是根据居民的地域关系来确定的而非血缘关系。
82.下列有关法与社会关系的表述何者为正确?A.中国固有的法律文化深受伦理的影响;而宗教对于西方社会法律信仰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为确立“法律至上”观念奠定了基础B.“法的社会化”是西方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现象,表明法律是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手段C.凡属道德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必为法律调整;凡属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则不一定为道德所调整D.生命科学的发展、器官移植技术的成熟对法律具有积极影响答案ABD。
法律与社会关系的内容包括法律与经济、宗教、道德和科技等方面。
因此ABD正确,C 没有正确区别道德与法律二者之间的关系,错误。
83.甲京剧团与乙剧院签订合同演出某传统剧目一场,合同约定京剧团主要演员曾某、廖某、潘某出演剧中主要角色,剧院支付人民币1万元。
演出当日,曾某在异地演出未能及时赶回,潘某生病在家,没有参加当天的演出,致使大部分观众退票,剧院实际损失1.5万元。
后剧院向法院起诉京剧团,要求赔偿损失。
针对此案,下列意见中何者为正确?A.在这一事例中,法律关系主体仅为甲京剧团与乙剧院B.京剧团与剧院的法律关系为保护性法律关系C.京剧团与剧院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都不是绝对的D.在这一事例中,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针对的主体是不特定的答案C。
该事例中存在多重法律关系主体,不仅包括甲京剧团与乙剧院,也包括剧院与观众,A错误;京剧团与剧院的法律关系应为调整性(基于合法行为产生的)法律关系而非保护性(基于违法行为产生的)法律关系,B错误;本事例中,权利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D错误;权利和义务都不是绝对的,存在一定的范围和限度,C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