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务输出合同的担保纠纷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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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务输出合同的担保纠纷人民法院应否受

理问题的复函

【法规类别】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民事诉讼管辖

【发文字号】法[经]函[1990]73号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1990.10.09

【实施日期】1990.10.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劳务输出合同的担保纠纷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复函

(1990年10月9日法(经)函〔1990〕73号)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0〕浙法经字10号请示报告收悉。关于浙江省宁波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诉单威祥劳务输出合同的担保纠纷,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本案浙江省宁波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下称“宁波公司”)与单洁囡及其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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