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内销征税的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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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海关对加工贸易管理业务简介

[精选]海关对加工贸易管理业务简介
• 须列明外商以免费方式提供,不需加工贸易经营 企业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或差价偿还设备 款
• 不作价设备自进口之日起至退运出口并按海关规 定解除监管止,属海关监管货物,监管期限为5 年。
• 在监管期限内,不得擅自在境内销售、串换、转 让、抵押或移作他用。
• 每年一月份分别向商务主管部门和主管海关书面 报告不作价设备的使用情况,海关定期核查。
• 电子化手册分备案资料库、通关手册。
报关单和清单录入 电子帐册报备报核
企业ERP/仓储 管理系统
审 批
相关部门审 批计算机管
理系统
不同业务的处理流程
报关单/清单
申报 反馈
清单 备案数据
海关备案、 核销系统
(电子账册)
数据仓库
海关审单查 验放行系统
(通关)
查询

底 帐
日 核 算


电子底帐
报关单
每日核对
结转
内销征税
进出口
• 从境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以及 深加工结转进出口。
• 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免于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 出口有限制性规定的,应当向海关提交出口许可 证件。
• 加工贸易项下出口应税商品征收出口关税。
料件串换
• 保税料件和非保税料件(包括国产料件和非保税 进口料件)可以串换使用。
海关对加工贸易管理业务简介
保税货物介绍
主要特点:经海关批准,监管货物,复运出口。
主要种类: • 储存出境:转口贸易货物、国际运输工具的燃料; • 加工生产:经批准保税的加工贸易货物; • 进海关批准缓办纳税手续进境的货物:供维修外
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
加工贸易介绍

保税区货物内销流程

保税区货物内销流程

保税区货物内销流程一、保税区货物入库1.申请入库:保税区内企业根据需要申请将进口或购买的商品入库。

2.审批入库:保税区管理部门对入库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将商品入库。

3.入库手续:企业在入库前需办理相关手续,如提供清单、报关单等资料。

二、保税区货物存储1.分类存储:根据商品的性质和特点,将商品进行分类存储。

2.质量检验:对入库的商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商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盘点管理:定期对库存商品进行盘点,保持库存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三、保税区货物内销1.客户订单:国内客户向保税区内企业提交订单。

2.出库申请:企业根据客户订单申请将商品出库。

3.审批出库:保税区管理部门对出库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将商品出库。

4.出库手续:企业在出库前需办理相关手续,如提供发货单、报关单等资料。

5.发货:企业按照客户订单要求将商品发运至国内客户处。

四、报关手续1.报关申请:出口商品需要进行报关手续,企业需向海关申报。

3.缴税:企业需按照相关规定向海关缴纳相应的进口税款。

五、税收管理1.税务申报:企业需按照规定向税务部门申报销售额和利润,缴纳相应的税款。

2.审计核算:税务部门对企业的税务申报进行审核核算,确保税款的准确缴纳。

六、风险管理1.合规性管理:企业需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保税区货物内销活动的合规性。

2.风险控制:企业需对货物内销过程中的各种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保障经营安全和合法权益。

七、售后服务1.售后跟踪:企业需对售后服务进行跟踪,及时解决客户投诉和问题。

2.满意度调查:企业可以对客户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客户需求和满意度,并根据调查结果改进服务。

加工贸易详细流程五分钟让你懂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详细流程五分钟让你懂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详细流程五分钟让你懂加工贸易加工贸易是指进口国在境外交付加工方完成产品加工,再由进口国进口回来,并根据加工程度征收相应关税的贸易方式。

加工贸易一般分为来料加工和来样加工两种形式。

下面将详细介绍加工贸易的流程。

1.签订合同:买方与卖方根据具体需求和条件,签订加工贸易合同。

合同一般包括产品品种、数量、交货时间、加工要求等细则。

2.产品开发:买方提供相关的设计图纸、来样或样品要求给卖方,进口国根据买方要求进行产品开发和设计。

3.名义交付:卖方根据合同约定,将原材料或零部件交由买方指定的加工方进行加工。

此时,原材料或零部件所有权并未转移给买方,而是仍归属于卖方。

4.生产加工:加工方按照买方提供的要求进行产品加工。

加工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组装、喷涂、打磨等工序,直至反映买方要求的成品。

5.检验质量:加工完成后,买方或第三方检验机构会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以确保产品符合买方要求和国家标准。

6.报关报检:买方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规章要求,将加工完成的成品进行报关报检。

买方需要向海关提交相关单据,如委托加工合同、加工费支付凭据、运输文件等。

7.支付加工费:买方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给卖方相应的加工费用。

加工费用根据加工方式、产品复杂度、数量等因素进行计算。

8.运输产品:买方可以选择国内外货运代理或国际物流公司,安排运输将成品从加工国运回进口国。

9.纳税退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卖方在出口加工产品后,可以申请退还已交纳的增值税和关税等。

10.定制产品:加工完成的产品到达进口国后,买方可以按照需要进行进一步加工和定制,以符合市场需求。

需要注意的是,加工贸易过程中涉及很多细节问题,如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保护、风险管理等,买方和卖方需要做好相关工作和合作,确保加工贸易顺利进行。

以上是加工贸易的详细流程,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加工贸易的运作方式和流程。

加工贸易流程及会计处理

加工贸易流程及会计处理

第二节 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 台账制度
审核开设台账签发 《银行保证金台帐登记通知单》
保证金台账开设的具体步骤
加工贸易 经营单位
上交
申请
审核签发批件 上交
外贸主管 部门
指定银行
主管海关
办理合同备案领取《登记手册》
保证金台账核销的具体步骤
申请核销
加工贸易 经营单位
审核签发
海关
审核签发 《银行保证金台账核销联系单》
《银行保证金
上交
台账核销通知单》 银 行
办理加工贸易合同核销手续
加工贸易台账保证金的“空转”和“实转” 具备特加定工条贸件易的企加业工在贸海关指定的 易企业银不行设开台设账保或证在金海台账并将保 关指定证的金银缴行纳开于设海保关证在银行设立 金台账的,账但户并,不在需加要工向贸易企业加 开设台工账成的品银出行口交办纳理保核销手续后 证金的,台到账银运行作领方回式保。证金并按活 期存款利率计利息。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第四节 进料加工会计
一、含义 有经营权企业用外汇购原料、材料、零件等, 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再外销出口,又称“以进养出” 二、特点 1、所有权的转移 材料的采购、成品的销售都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 2、销售风险的承担 由于外贸企业采购料件使用的是自有资金,销售 成品取得的货款归自有收入,所以风险自己承担。
料”; 对发出料件只记数量,表外记“拨出来
料” 对出口成品只记数量,表外记“代管物
资”; 对手续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相关费用支出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1、收到料件,表外账只记数量 借:外商来料(加盖“来料加工”入库单) 2、将料件发到加工企业,表外账只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数量 借:拨出来料

出口企业申请内销业务流程

出口企业申请内销业务流程

二、内销办理流程企业通过金关二期加贸管理系统办理加工贸易货物内销业务时,不再向海关申报《内销征税联系单》,直接通过保税核注清单生成内销征税报关单,并办理内销征税手续。

三、集中内销办理流程加工贸易内销集中征税是指符合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先行内销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再集中向主管海关办理内销纳税手续。

1.提交《集中办理内销纳税手续情况表》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申请办理内销集中纳税手续,需事先向海关提交《集中办理内销纳税手续情况表》。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海关不予办理:○涉嫌走私、违规已被海关立案调查、侦查,案件未审结的;○有逾期未报核加工贸易手册的;○因为管理混乱被海关要求整改,在整改期内的。

2.不再实行保证金管理根据海关总署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中海关普惠管理措施:加工贸易企业可按规定集中办理内销征税,不再实行保证金管理。

3.企业做好内销加工贸易货物发货记录采用内销集中纳税的企业应及时填写《集中办理内销纳税手续发货记录单》。

4.内销申报纳税办理时限在不超过手册有效期或账册核销截止日期的前提下,企业最迟可在季度结束后15天内完成申报纳税手续,且不得跨年操作,即企业应在每年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12月31日前进行申报。

四、申报内销注意事项1.注意避免出现擅自内销目前,加工贸易货物内销有两种形式:先税后销,适用于普通情形,企业需先办理内销征税手续后,再销售加工贸易货物;先销后税,适用于已办理集中内销手续的企业,可以先行内销加工贸易货物,再集中向主管海关办理内销纳税手续。

2.进料对口分批进口料件内销价格的确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者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内销时,海关以料件原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属于料件分批进口,并且内销时不能确定料件原进口一一对应批次的,海关可按照同项号、同品名和同税号的原则,以其合同有效期内或电子账册核销周期内已进口料件的成交价格计算所得的加权平均价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深加工结转业务及内销集中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深加工结转业务及内销集中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 试点企业申报剩余料件结转不再收取 保证金或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函。
• 暂时只试用第一批试点企业,仅限手 册转账册,以及账册转账册。手册与手册 之间的余料结转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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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销集中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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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宽内销集中申报期限
• 试点企业直接获得内销集中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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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销集中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期限:次月15日前,且不得超过核销周期及跨年;
1、每月月底前对上月深加工结转情况进行集中申报, 不再报送收发货记录;
2、报关单上传随附单据:《结转申报表》及《对应关 系报告》;
3、报关单备注栏:试点企业录入 “X … (申报表编 号)+以企业为单元+52D编号”;非试点企业录入 “X … (申报表编号)+结转对方为以企业为单元试 点企业+对方52D编号+对方企业代码”
一、深加工结转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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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企业深加工结转业务流程:
• 试点企业录入深加工结转申报表→海关审核→实 际收发货→试点企业录入收发货单(试点企业选 择不录入收发货单的业务模式则不需要)→试点 企业录入深加工结转报关单→海关审核→深加工 结转报关单放行结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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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企业深加工结转报关单——不录收发货
注意事项:
2、报关单表头“随附单证栏”:录入结转申报表(X 开头),与原有模式一致;
3、报关单备注栏:试点企业录入 “以企业为单元 +52D编号”;非试点企业录入“结转对方为以企业 为单元试点企业+对方52D编号+对方企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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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企业深加工结转报关单——录入收发货 注意事项:
4、一般情况下报关单均由电脑自动放行,无需在 “互联网+海关”挂号办理;如企业查询报关单未结 关,需在“互联网+海关”挂号办理补放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确定内销保税货物计税价格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确定内销保税货物计税价格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确定内销保税货物计税价格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24.10.28•【文号】海关总署令第273号•【施行日期】2024.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关税征收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确定内销保税货物计税价格办法第一条为了正确确定内销保税货物的计税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销保税货物计税价格的确定,适用本办法。

海关可以依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内销保税货物的计税价格依法进行确定。

涉嫌走私的内销保税货物计税价格的确定,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内销保税货物的计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

第四条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内销时,海关以料件原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计税价格。

属于料件分批进口,并且内销时不能确定料件原进口一一对应批次的,海关可按照同项号、同品名和同税号的原则,以其合同有效期内或电子账册核销周期内已进口料件的成交价格计算所得的加权平均价为基础确定计税价格。

合同有效期内或电子账册核销周期内已进口料件的成交价格加权平均价难以计算或者难以确定的,海关以客观可量化的当期进口料件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为基础确定计税价格。

第五条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内销时,海关以企业办理内销纳税手续之日的同时或者大约同时进口的与料件相同或者类似的保税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计税价格。

第六条加工企业内销的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或者副产品,以其内销价格为基础确定计税价格。

副产品并非全部使用保税料件生产所得的,海关以保税料件在投入成本核算中所占比重计算结果为基础确定计税价格。

按照规定需要以残留价值征税的受灾保税货物,海关以其内销价格为基础确定计税价格。

按照规定应折算成料件征税的,海关以各项保税料件占构成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全部料件的价值比重计算结果为基础确定计税价格。

加工贸易海关报备流程及规范

加工贸易海关报备流程及规范

加工贸易流程及规XXX百特机电XX2011年4月目录目录II第一章加工贸易企业备案11.1企业备案流程11.2申办“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应提交单证11.3企业备案应提交海关的单证11.4海关下厂验核21.5安装加工贸易网上申批系统21.6备案资料库备案和变更23.2.1备案资料库备案23.2.2备案资料库变更33.2.3备案资料库备案所用表格3第二章加工贸易手册备案与变更32.1手册备案流程32.2手册备案应向海关提交的单证42.1手册变更流程42.2手册变更应向海关提交的单证4第三章单耗计算与申报53.1单耗计算53.2单耗申报53.2.1单耗申报时间53.2.2单耗申报原则53.2.3单耗申报内容5第四章外发加工54.1外发加工流程64.2申请外发加工需要向海关提交的单证64.3外发加工需注意的问题6第五章中期管理75.1进出口申报75.2.1进出口申报的基本要求75.2.2填制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口报关单的注意事项75.2中期核查85.2.1对我公司加工贸易管理的基本要求85.2.2中期核查重点85.2.3我司对海关中期核查应持的态度9第六章剩余料件、边角料等的处理96.1边角料、残次品等的处理方式96.2边角料、残次品等内销征税应提交的单证9第七章加工贸易手册核销结案107.1手册核销结案流程107.2手册核销应提交的单证107.3手册报核办理时限10第八章其他相关加工贸易问题118.1保税料件和成品的管理118.1.1118.1.2118.1.3118.2与海关保持及时沟通的问题118.2.1118.2.2118.2.312附录相关加工贸易表格12附录1加工贸易12第一章加工贸易企业备案1.1企业备案流程1.向宝山商务委外贸发展科申办“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2.宝山商务委外贸发展科安排验厂;3.向宝山海关加工贸易科申请加工贸易企业备案;4.宝山海关加工贸易科实地勘验;5.安装加工贸易网上审批系统;6.宝山海关备案资料库备案。

海关加工贸易业务操作流程

海关加工贸易业务操作流程

海关加工贸易业务操作流程一、加工贸易合同备案递交单证:1、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随附《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出口制成品及对应进口料件消耗备案清单》;2、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以下简称《生产能力证明》),经营企业在《生产能力证明》有效期内再次申清备案的,可递交加盖本企业印章的《生产能力证明》复印件;3、经营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或协议);4、经营企业委托加工的还应当递交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5、《登记手册》(电子帐册、电子化手册企业除外);6、海关按规定需要收取的其他单证和材料;7、《加工贸易单耗申报单》(企业选择在备案环节申报单耗时提供)。

工作流程:1、备案进口金额在5万美元以下的(对于A、B类企业),且不涉及风险担保金的手册;经办人初审→关员复核→核发手册2、备案进口金额在5万美元以上的(对于A, B类企业);经办人初审→科长复核→核发手册3、备案进口金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在首次备案、海关立案或整改期间的;单耗在报核前申报的;经办人初审→科长复核→关长审批→核发手册4、AA类企业备案合同一律免设银行台帐;A,B类企业备案进口金额在1万美元以上设银行台帐;C类企业一律设全额实转银行台帐(前提是备案进口金额在1万美元以上的)。

5、风险担保金征收:按规定征收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

二、加工贸易合同变更递交单证:1、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变更证明》;2、经营企业填写的《合同变更申请表》;3、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电子帐册、电子化手册企业除外);4、海关按规定需要收取的其他单证材料。

工作流程:1、不需要开设台帐变更联系单的:经办人初审→复核→核发手册2、需开设台帐变更联系单的:经办人初审→复核→开设台帐变更联系单→登记银行回执→核发手册3、风险担保金征收:按规定征收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

三、加工贸易手册延期一、递交单证1、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变更证明》;2、经营企业填写的《合同延期申请表》;3、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电子帐册、电子化手册企业除外);4、海关按规定需要收取的其他单证材料。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70号――关于加工贸易集中办理内销征税手续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70号――关于加工贸易集中办理内销征税手续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70号――关于加工贸易集中办理内销征税手续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13.12.16•【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70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内经贸与流通,海关综合规定正文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70号)关于加工贸易集中办理内销征税手续的公告为支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引导企业更好地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延长加工贸易国内产业链,海关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决定对全国B类及以上加工贸易企业全面推广实施内销集中办理纳税手续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3号,经海关总署令第168、195号修订)及其他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加工贸易内销集中征税是指符合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先行内销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再集中向主管海关办理内销纳税手续。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H账册企业)、区外联网监管企业(E账册企业)按各自原有规定办理内销集中纳税手续,区外非联网监管的B类及以上企业按本公告办理内销集中纳税手续。

二、企业采用集中纳税模式办理内销手续,需事先向海关提交《集中办理内销纳税手续情况表》(见附件1)备案,并按规定提供相应担保。

三、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不予办理:(一)涉嫌走私、违规已被海关立案调查、侦查,案件未审结的;(二)有逾期未报核加工贸易手册的;(三)因为管理混乱被海关要求整改,在整改期内的。

四、企业办理内销集中纳税,应按以下要求向海关提供担保:AA、A类企业无需提供担保,B类企业需提供有效担保,可采用海关保证金或有效期内银行保函两种形式;B类企业保证金(保函)金额=企业计划月内销纳税金额×50%其中,企业计划月内销纳税金额=企业计划月内销货物金额×企业申请时汇率×综合税率(22%)B类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或主管海关有理由认为企业存在较高风险的,海关可视风险程度要求企业缴纳相当于企业月计划内销纳税金额的全额保证金(保函):(一)租赁厂房或者设备的;(二)加工贸易手册两次或者两次以上延期的。

内销补税是什么 内销补税流程和账务处理

内销补税是什么 内销补税流程和账务处理

内销补税是什么内销补税流程和账务处理小编来简单说下内销补税的定义和补税流程,以及相关的账务处理,很适合外贸企业的会计小伙伴们参考哦!简单来说:企业有外销,也有内销。

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外销没有申报免抵退税,那么外销就要按照内销补税。

一、所需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xx]102号)规定,出口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上述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公式: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

出口企业发生出口转内销向税务分局报送以下资料,属一般纳税人外贸企业的,还应将经税务分局审核的以下相关表格复印件报税源管理二科备案:1.《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应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2.《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应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3. 《进料加工视同内销征税出口货物进项转出申请表》;4.《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应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明细表》。

二、报税申报操作(开票的处理)1、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货物须视同内销征税的,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第3栏“开具普通发票”栏用蓝字调增视同内销销售额、销项税额,同时在主表第7栏用红字冲减已申报的“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

并在同期的免抵退税申报时填报《生产企业调整视同内销征税出口货物申报单证情况报告》冲减免抵退税出口额(对“单证不齐”的冲减“单证不齐”的免抵退税出口额;对“单证齐全”的冲减“单证齐全”的免抵退税出口额)。

(不开票的处理)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货物须视同内销征税的,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第4栏“未开具普通发票”栏用蓝字(例如出口销售额为元,按金额为含税销售额折算成不含税额填报),同时在主表第7栏用红字冲减已申报的“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为元,账务上,将其所发生的差额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转入主营业务成本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园区加工贸易保税废料运用交易平台内销操作流程

园区加工贸易保税废料运用交易平台内销操作流程

园区加工贸易保税废料运用交易平台内销操作流程步骤一:企业在交易平台注册苏州海关加工贸易废料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注册操作详见附件1。

步骤二:企业向平台发送申请内销保税废料信息企业需要内销废料时(注:综保区外的企业仅是边角料,区内企业为边角料和残次品),首先按照海关要求的规范申报内容,在交易平台企业端录入生成统一报文,向主管海关发送废料内销申请。

企业录入信息应包括:手(账)册编号、企业名称及编码等表头;商品项号、编码、名称、规格、型号、申报数量和法定数量、申报单位和法定单位、环保危废代码、申报价格等表体内容。

以下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1)反映废料来源的说明材料;(2)反映材质成分的含量证明、检测报告或情况说明等材料;(3)反映废料实物状态的彩照;(4)对竞买方资质要求说明等。

步骤三:海关关员在平台海关端进行审批企业向平台发送内销保税废料信息后,应告知海关经办关员进行审核。

对企业申请内销废料的数量合理、申报要素准确、图片资料和成分材质的说明材料能够真实反映废料实货状态的,海关加贸部门经办关员在平台海关端审批界面完成对其申报货物价格、归类审核后,向平台发送审批通过意见。

对企业申请资料不全的,经办关员一次性告知并退回后,企业重新申报。

步骤四:平台公开竞价平台收到海关审批意见后,依据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平台交易规则要求,完成签订委托协议、发布公告、组织看样、公开竞价等程序。

交易完成后,平台向主管海关发送包括成交价格等在内的交易报告电子数据。

步骤五:企业办理内销征税手续交易完成后,企业提交交易平台书面报告、交易合同、加盖本公司公章的《加工贸易废料公开交易申请单》及其随附单证、《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内销征税申报单》等有关资料,向海关加贸部门提出内销征税申请。

海关以平台交易价格为参考依据,并按照相关审价规定予以价格审核。

企业凭《内销征税联系单》向通关部门报关纳税。

步骤六:实货交割加工贸易企业完成废料内销审价征税手续后,方可进行实货交割。

对加工贸易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和废品内销征税操作

对加工贸易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和废品内销征税操作

对加工贸易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和废品内销征税操作对加工贸易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和废品内销征税操作(一)常见知识点积累1.边角料是指加工贸易企业从事加工复出口业务,在海关核定的单位耗料量内(以下简称单耗)、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无法再用于加工该合同项下出口制成品的数量合理的废、碎料及下脚料。

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11号,加工贸易企业申请内销边角料的,商务主管部门免予审批,企业直接报主管海关核准并办理内销有关手续。

(1)海关按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申请内销边角料的报验状态归类后适用的税率和审定的边角料价格计征税款,免征缓税利息;(2)海关按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申请内销边角料的报验状态归类后,属于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环保总局及其授权部门进口许可证件管理范围的,免于提交许可证件。

具体请以主管海关加工贸易部门审查验核后确认为准。

2.残次品是指加工贸易企业从事加工复出口业务,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严重缺陷或者达不到出口合同标准,无法复出口的制品(包括完成品和未完成品)。

对加工贸易残次品的处理,有四种方式:(1)退运出口;(2)内销补税;(3)放弃;(4)监管销毁;(二)常见固定回答模式1.国务院389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区内企业的加工产品和在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废品等应复运出境。

因特殊情况需要运往区外时,由企业申请,经主管海关核准后,按内销时的状态确定归类并征税。

其中残次品依照“内销时的状态确定归类并征税”含义是否为“依照残次品实际的状态和实际价格来归类和征税?”答:按照出区状态归类、审价。

2.我司加工贸易企业,当前我司已有较多的不良原材料待处理,占用较大仓库空间。

经了解有三种方式可处理,但是都不能尽快处理:进料料件退换,退运回国外:因为是我司导致产品不良,国外客户不愿接受,更不会给我们付款。

加工贸易料件应该只能用:进料料件复出,进料料件退换方式退到国外,需要国外付款或换货。

进出口部-保税业务流程图

进出口部-保税业务流程图

第一部分:保税业务流程图合同备案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审批流程1、外经贸部门审批: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是加工贸易内销的审批机构.2、海关的审批:各隶属海关的加工贸易监管部门负责审核企业的内销申请。

3、企业办理内销业务的作业流程。

(1)进口环节征税的作业流程:外经部门审批-—货物进口报关-—纳税——海关放行货物—-加工为成品后内销。

(2)内销核销环节补税的作业流程:合同备案—-货物进口--(因故需转为内销)外经部门审批--海关审核——纳税—-成品内销.向海关申报内销时应递交以下单证:(一)《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二)有关许可证件(配额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证等);(三)进口报关单、登记手册;内销涉及的税收有以下三种:关税、增值税,以及缓税利息.第二部分:所需单证一、三资企业加工贸易合同备案须提供下列单证:(一)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如属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则还应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进口配额证明》。

(二)进料加工的进出口合同或来料加工的来料加工合同(一式二份)。

(三)已填写企业基本情况并加盖企业公章的《登记手册》经报关行输机打印的《加工贸易备案呈报表》(预录入);(四)如需外发加工,还需提供与加工单位签订的正本加工协议一份;(五)如加工产品不直接出口而需结转给国内其他企业作深加工的,需提供深加工单位的出口合同或加工贸易手册;(六)海关需要提供的其他单证。

二、外(工) 贸公司加工贸易合同备案须提供下列单证:(一)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如属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还应提供《加工贸易业务批复单》;(二) 进料加工的进出口合同或来料加工的来料加工合同( 一式二份) ;(三) 与加工单位的加工协议(正本)加工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属外地手册,还应提供加工单位的保证函和经营单位主管海关的关封;(四) 如须外发加工,还应填写《外发加工申请表》,并提供正本加工协议一份。

什么是内销征税

什么是内销征税

什么是内销征税企业有外销,也有内销。

假如在规定时光内,外销没有申报免抵退税,那么外销就要根据内销补税。

1、进口内销(1)内销是指保税进口的加工贸易货物没有复出口,而是内销国内,须向海关办理补征税;(2)保税加工货物内销应经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加工贸易企业凭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办理内销料件正式手续,缴纳进口税和缓税利息;(3)经批准允许转内销的保税加工货物属进口许可证件管理的,企业还应按规定向海关补交进口许可证件;申请内销的剩余料件,假如金额占该项下实际进口料件总额3%及以下且总值在人民币1万元及以下的,免予审批,免予交纳许可证件。

2、进口内销税(1)进口内销税是进口国海关在外国商品输入时,对本国进口商征收的关税。

进口税通常是外国商品进入关境,在办理海关手续时按照海关税则征收;(2)进口国通过征收高额的进口关税,可以提高外国进口商品的价格,减弱外国进口商品在国内市场的竞争能力,达到削减或限制外国商品的进口,进而庇护本国经济的目的。

二、出口转内销如何缴税 1、借: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贷:主营业务收入视同内销2、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收入除以(1+征收率)*征收率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3、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借:主营业务成本外销4、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借:主营业务成本外销三、进出口退税什么意思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规矩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

作为国际通行惯例,出口退税可以使出口货物的整体税负归零,有效避开国际双重课税。

普通分为两种:一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二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

出口退税,有利于增加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世界各国所采纳。

加工贸易一般流程图

加工贸易一般流程图

<阶段>
执行进出口 合同
货物到港
报关报检
查验 缴纳税款 办理放行
经营企业: 1.按期执行贸易合同,保证进口料件及时 到达加工企业仓库。 2.应定期和加工企业核对申报的单损耗与 实际单损耗的差异。 3.保税货物内销前要先向海关申请征税。 加工企业: 1.进出口保税料件的实际入出库数据与报 关数据进行定期核对并对差异按海关要求 处理。 2.有使用价值的保税边角料、残次品、不 良品、受灾保税货物在处理前需得到报关 部门的确认。 3.有专门记录边角料、不良品、残次品处 理的账册。 4.对保税和非保税料件的储存和使用加以 区分。 物流公司: 1.按照经营单位委托,严格按照手册信息 申报。 2.应及时向经营单位报送报关报检信息。
进口料件存 放
生产加工/单 耗监管
准备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厂
货物到港
报关报检
查验
办理放行 <阶段>
经营企业: 1.全部货物出口完毕后,应及时办理手册的海关核 销手续。 2.如向海关缴纳保证金,负责收回。 加工企业: 1.应协助经营企业办理手册核销。 2.如向海关缴纳保证金,负责收回。 物流公司: 1.应及时提供核销所需的单证,并协助经营企业办 理相关手续。
经营企业
加工企业
物流公司
工作要求
对外签订进 出口合同
签订加工协 议
所在地商务局办理 《加工贸易批准证》 经营企业所在地海 关《加工贸易手 册》备案 加工企业所在地 海关办理《加工 贸易手册》
加工贸易生产 企业能力证明
经营企业: 1.应及时办理《批准证》等有关手续,确 保加工贸易按时顺利开展。 2.应及时办理加工贸易手册的备案。 3.如海关有要求,负责缴纳保证金。 4.应建立《加工贸易手册》管理台帐,并 对手册情况定期更新。 加工企业: 1.应及时办理《加工贸易生产企业能力证 明》,并在有效期前维护更新。 2.如海关有要求,负责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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