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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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会议纪要

年1月22日下午,区委、区政府在筹备处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筹备处、镇、上海路街道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协调现场办公会。会议由区委书记、区重点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筹备处、镇、路街道提出的需要区委、区政府协调解决的11个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逐一进行了明确。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长途客运东站项目选址的问题

会议认为,该项目对于完善城东城市功能,集聚城东人气,提高城市品味,有着重要的作用,要早建、抢建,争取与艾溪湖桥同步建设。关于项目选址问题,会议明确:(1)积极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努力争取市里的支持,力争维持原选址不变。(2)如果通过协调仍无法维持原选址,则应站在全局的高度,支持该项目在临近的桃湖北湖自然村选址,但要对其成本进行核算。成本核算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该地块必须严格按照招拍挂的程序进行出让;二是长运东站公司必须到我区注册登记、缴纳税收;三是在保证长运用地面积的前提下,将A—51地块余下的50余亩用地作为我区的产业用地,与客运站统一规划、统一挂牌,大力发展客运站周边的商贸服务业,提高土地附加值。同时,在对这50余亩地的利用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桃湖村的产业用地和安置问题。该项工作由熊杰、戴琼同志牵头负责。

二、关于城东控规中B—19地块土地运作的问题

会议明确:(1)考虑效益最大化,把该地块划归区资产经营管

理办公室经营管理,由区里拿出具体处置意见。(2)镇谌海华负责组织对全镇范围内先可利用的闲置边角地块进行摸底,进行产业用地的调剂,尽可能满足黄城村的产业用地需要。(3)该地块的征用补偿标准,由区国土分局拿出指导价格。(4)对于筹备处自身的债权债务,由筹备处先行认真自查,摸清底数,列出清单。在此基础上,区里进行综合考虑和平衡。

三、关于针纺大市场用地历史遗留问题

会议认为,对于类似针纺大市场这样地理位置好、拆迁面积少的优质地块,必须倍加珍惜并切实用好,确保土地使用效益的最大化。会议明确:原针纺大市场项目地块,不宜用于建设针纺市场等一些层次不高的市场物流项目,应着力用于建设符合城东发展趋势、附加值大、品位高的朝阳产业项目,如服务外包、总部经济等,特别是要与天香园的建设配套,积极发展文化旅游项目。(2)该地块的运作由“十大工程”中的“优化提升”工程指挥部具体实施,万卫国同志牵头负责向市里申报“服务外包园区”。同时,按照“分片开发、滚动实施”的思路,拟先从该地块中切块100亩左右进行挂牌出让,用于开发建设福信商贸城项目,加快该地块实质性开发,有关具体工作由湖坊镇张晓华、罗来金负责。(3)筹备处的债务问题,按照前述明确的办法,由区里通盘考虑。

四、关于争取原省发改委用地土地出让金返还问题

会议明确,该项工作由熊杰同志负责,积极向市政府争取返还该笔土地出让金。

五、关于明确筹备处机构、职能的问题

会议明确,筹备处的机构人员、职能定位、办公场所利用等问题,由区“改革创新工程”一线指挥部根据实际,拿出整体改革方案,报区委、区政府审定,通盘考虑解决。

六、关于上海百乐门项目推进的问题

会议认为,加快实施该项目,无论是对于壮大我区文化旅游特色产业、繁荣城东经济,还是完善城市功能,集聚城东人气,都有着重要意义,应该切实加大力度加快推进。鉴于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在坚持原已协调过的既定基本事项不变的前提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会议明确:(1)桃胜工业区生产安置用地,按照1:1的比例在镇范围内安排落实。若易地安置后的地段与原址仍存在地段原始征地拆迁成本差额,经区财政局审核后,原则上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如还有差额,则从百乐门项目产生的税收区镇所得部分中逐年弥补。产业安置用地易地安排的工作由熊杰、谌海华等同志负责,差额部分弥补工作由余天平同志负责。(2)该项目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按市土地局的指导价格,由6.05万元/亩提高到10.05万元/亩。(3)6000余平方米的农房拆迁安置,由镇与桃胜村自行消化解决。(4)在基础设施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原则同意湖景美食城按有关规定加层,有关手续申报工作由熊杰同志牵头负责;省残联盲人按摩培训中心拆迁问题,由区残联协调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工作。(5)该项目涉及的所有拆迁工作,必须在关于桃胜村产业用地安排抄告文下发后的2个月内全部完成,镇和有关村要着眼全区发展做好群众工作。(6)

区外经局负责协调项目方,必须确保该项目在项目用地招拍挂程序完成后三个月之内动工建设。(7)项目地块内的企业拆迁评估工作必须在今年2月底之前完成。该项目的推进工作由熊庆华同志负责总协调。

七、关于省艺术中心项目推进的问题

会议明确:(1)该项目建设涉及的提高土地补偿标准参照百乐门项目执行。(2)产业安置用地二次拆迁经费由区财政局进行核算,原则上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如果没有或不足,则从该项目产生的税收区镇所得部分中逐年弥补。具体由余天平同志负责。(3)必须在今年2月底之前完成。(4)蓝天学院教学楼及学生公寓楼建设所需的手续申报协调工作,由熊杰同志安排人员具体负责。

八、关于上海路城东生鲜超市建设中涉及的房屋搬迁问题

会议明确,上海路派出所搬迁后需要的50万元人民币装修费用由区财政拨付,上海路派出所应在今年5月1日之前完成装修。

九、关于核拨街道城市长效管理经费的问题

会议明确,街道城市长效管理所需经费,由区“十大工程”中的“长效管理工程”一线指挥部负责拿出具体解决方案,全区统筹考虑。

十、关于绝大部分社区办公、活动用房短缺的问题。

鉴于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紧缺是全区性的问题,需要区里通盘考虑解决,会议明确:(1)区财政投入资金,为两个街道各先建设一个社区的办公用房,具体建设方案报区政府审定后实施,其余的逐年

消化。(2)低洼地改造实施后社区办公及活动用房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留足、留够。(3)目前上海路街道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的租房资金仍由街道自行解决。该项工作由周红业等同志牵头负责。

十一、关于要求增设两个新社区的问题。

会议认为,根据上海路街道目前的实际,设立两个新社区是利民之举、民心工程。会议同意增加宏新和隆鑫广场等两个新社区,要求按四星级以上标准进行打造。会议明确,该项工作由周红业等同志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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