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晓娜--公司治理的利益相关者问题研究综述

宋晓娜--公司治理的利益相关者问题研究综述
宋晓娜--公司治理的利益相关者问题研究综述

公司治理的利益相关者问题研究综述

宋晓娜

(山东威海,山东理工大学商学院,255000)

摘要:公司治理模式是一套治理公司交易关系的制度安排。然而,自20世纪60年代以后,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传统的“股东至上”的公司治理模式越来越受到质疑,取而代之的是“利益相关者”的公司治理模式。尤其20世纪70年代以后,全球开始关注企业的社会责任,过去那种认为企业只是生产产品和劳务的工具的传统观点受到了普遍的批评,人们开始意识到企业不仅仅要承担经济责任,还要承担法律、环境保护、道德和慈善等方面的社会责任。随着利益相关者公司治理模式得到普遍认可,学者们不断地围绕利益相关者理论展开长期讨论。本文梳理了20世纪60年代以来学者们对利益相关者公司治理模式的理论研究成果,旨在对前人的讨论成果进行归纳总结,以求对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模式有更深刻的认识。

关键词:公司治理;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

利益相关者管理所奉行的核心思想是: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要为综合平衡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而展开进行。与传统的股东至上理论相比,该理论认为任何一个公司的发展都离不开各种利益相关者的投入和参与,比如股东、债权人、雇员、消费者、供应商等,股东只是众多利益相关者中的一个,仅仅关注股东的利益是远远不够的。在国外,斯坦福学院的学者、安索夫(Ansoff)等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后,弗里曼(Freeman)、克拉克森(Clarkson)、布莱尔(Blair)、米切尔(Mitchell)等学者致力于完善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整体框架和实际应用,并取得丰硕的成果。而在国内,杨瑞龙、周业安、陈宏辉、贾生华、江若尘等在借鉴西方理论的基础上,对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研究比较深入,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思想体系。

一.有关利益相关者界定和分类

1.利益相关者的界定

国外

1963年斯坦福大学一些学者首次给出利益相关者的概念:对企业来说,存在这样一些群体,如果没有他们的支持,企业就无法生存。虽然这种界定方法从非常狭隘的角度来看待利益相关者的,但是它毕竟使人们认识到企业的存在并非

仅为股东服务的,众多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生存也有重大影响。

1965年,美国学者安索夫最早正式使用“利益相关者”一词,认为“要制定理想的企业目标,必须综合平衡考虑企业的诸多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冲突的索取权,他们可能包括管理人员、工人、股东、供应商以及顾客”。1977年,美国宾夕法尼亚的沃顿学院(Wharton School)开设了利益相关者管理课程,将利益相关者的概念应用于企业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理论逐渐被西方学术界和商界所重视。

1984年美国经济学家弗里曼给出了广义利益相关者定义:利益相关者是那些能够影响企业目标实现,或者能够被企业目标实现的过程所影响的任何个人和群体。该定义不仅把影响企业目标的个人和群体看作利益相关者,同时也把企业在实现目标过程中所采取的行动所影响的个人和群体看作利益相关者,大大扩展了利益相关者的范围。股东、债权人、雇员、供应商、顾客这些主体必在此概念界定之内,公众、社区、环境、媒体等可以想到的团体与个人都会对企业活动造成直接或间接、或大或小的影响。

1994年卡拉克森提出了狭义的利益相关者定义:利益相关者是在企业中投入了一些实物资本,人力资本,财务资本或一些有价值的东西,并由此而承担了某些形式的风险,或者说,他们因企业活动而承受风险。进一步加强了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的关联,强调专用性投资,于是一些集体或个人如媒体便不在利益相关者定义之列。

国内

2002年贾生华,陈宏辉对利益相关者的界定有了比较清晰地概念:利益相关者是指在企业中进行了一定的专用性投资,并承担一定风险的个体和群体,其活动能够影响企业目标的实现,或者受到给企业目标实现行为影响的个体或群体。这一概念既强调了专用性投资,有强调了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的关联性。他们的界定是介于狭义和广义之间的。

本文的观点:

综合以往国内和国外的学者对利益相关者的界定,本文对利益相关者的定义是:利益相关者是直接或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同时企业的经营决策必须考虑其利益或接受其约束的个人或群体,他们对企业进行专用性投资,并承担一定的风险,包括企业的股东、债权人、雇员、消费者、供应商等交易伙伴,也包括政府部门、本地居民、本地社区、媒体、环保主义等的压力集团,甚至包括自然环境(重污染企业的主要利益相关者)等。在此定义的基础上作出利益相关者

图表(见图1)。

交易伙伴:股东,债权人,雇员,消费者,供应商

利益相关者压力集团:政府,本地居民,本地社区,媒体

自然环境(重污染企业)

2 . 有关利益相关者的分类

国外

1984年弗里曼从所有权、经济依赖性和社会利益三个不同的维度对利益相关者进行分类,所有持有公司股票者是对企业拥有所有权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有经济依赖性的利益相关者包括经理人员、债权人、供应商、竞争者、消费者等;而政府领导人、媒体等则与公司在社会利益上有关系。

1992年查克汉姆按照相关群体与企业是否存在交易性合同关系,将利益相关者分为契约型利益相关者和公众型利益相关者,前者包括股东、雇员、顾客、分销商、贷款人等,后者包括消费者、政府、压力集团、媒体、社区等。

1994年克拉克森,提出两种有代表性分类,第一根据利益相关者与企业利益紧密程度把利益相关者分为首要的利益相关者和次要的利益相关者。前者包括股东,投资者,雇员,顾客和供应商;后者是指间接受到企业影响或受到企业运作的间接影响。第二根据利益相关者在企业运作过程中承担的风险的方式,将利益相关者分为主动地和被动的。前者是向企业投入了专用性人力资本或非人力资本从而承担了企业某种形式风险的个体或群体。后者是由于企业的行为而使之处于风险之中的个体或者群体,如社区,政府和媒体等。

1997年米切尔和伍德提出了一种评分法来对利益相关者进行分类。这三个属性是:第一合法性,即某一群体是否被赋有法律上的、道义上的或者特定的对于企业的索取权;第二权力性,即某一群体是否拥有影响企业决策的地位、能力

和相应的手段;第三紧急性,即某一群体的要求能否立即引起企业管理层的关注

1998年威勒引入社会性,根据利益相关者与企业密切程度将其分为四类:一级利益相关者,二级社会性利益相关者,一级非社会利益相关者,二级非社会利益相关者。

国内

1998年万建华根据利益相关者是否与企业有正式的、官方的契约将利益相关者划分为一级利益相关者和二级利益相关者。一级利益相关者包括财务资本所有者、人力资本所有者、政府、供应商和顾客;二级利益相关者包括社会公众、环境保护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所有社区等。

2001年李心合从合作性和威胁性两个维度将利益相关者分为支持型、边缘型、不支持型以及混合型四类。支持型的利益相关者合作性强、威胁性低,包括股东、债权人、经营者、顾客、供应商和提供服务者;边缘型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威胁和合作可能性都比较低,包括雇员的职业联合会、消费者利益保护组织以及那些零散未经组织的股东;不支持型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潜在性威胁较高,而合作的可能性较低,包括存在竞争关系的相关企业、工会及新闻媒体等;混合型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潜在性威胁和潜在性合作的可能性都较高,包括紧缺的雇员、顾客等。

2002年贾生华,陈宏辉以评分法将利益相关者分为核心利益相关者,蛰伏利益相关者,边缘利益相关者。核心利益相关者是企业不可或缺的群体,与企业具有紧密的利害关系,甚至可以直接左右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包括管理人员、员工、股东三类利益相关者;蛰伏利益相关者已经与企业形成了较为密切的关系,所付出的专用性投资实际上使得他们承担着企业一定的经营风险。在企业正常经营状态下,他们也许只是表现为一种企业的显性契约人,然而一旦其利益要求没有得到很好的满足或是受到损害,他们可能就会从蛰伏状态跃升为活跃状态,其反应可能会非常强烈,从而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包括供应商、消费者、债权人、分销商和政府等五类;边缘利益相关者往往被动地受到企业的影响,在企业看来他们的重要程度很低,其实现利益要求的紧迫性也不强,包括特殊团体、社区两类利益相关者。陈红辉尝试利用实际调研资料,从一般意义上对我国企业的利益相关者进行分类,并探讨不同的个体因素和企业因素对分类结果的影响,对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在我国的实际应用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2005年吴玲、贺红梅将企业生命周期理论与利益相关分类问题结合起来,实证研究中国企业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利益相关者分类,将利益相关者分为关键利

益相关者、非关键利益相关者、边缘利益相关者。实证结果表明,企业可以在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针对不同类型的利益相关者分别制定不同的管理战略,以通过利益相关者管理获得竞争优势,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该分类方法考虑到企业生命周期的差异,其研究更具有现实意义。

2008年刘利根据利益相关者投入资本的专用性、互动性以及影响力把企业利益相关者分为主要利益相关者和次要利益相关者。主要利益相关者在企业中拥有直接的权益,对企业的成功起着直接的影响作用,次要利益相关者虽然对企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企业声誉和社会地位方面,但是他们对企业有极大的影响力,并颇能代表公众对企业的看法,需要企业加以重视。值得注意的是,主要利益相关者和次要利益相关者是相互转换的,而且其速度是非常迅速的。这与克拉克逊的分类方法是一致的。

2011年黎毅等根据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将企业利益相关者界定为股东、金融机构、供应商、客户、员工、社会公众、自然环境7大类,采取指数法对企业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进行计量,分析公司特征对利益相关者保护的差异性,对我国上市公司应用利益相关者理论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公司治理模式

1.利益相关者理论

契约理论

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础是美国经济学家科斯于1937年首创的“企业契约理论”。现代契约理论认为,企业是人力资本所有者与物质资本所有者之间签订的一组不完备的长期契约,由于企业的物质资本相对于人力资本来说更具有专有性,承担的风险更大,所以企业的股东拥有全部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然而利益相关者认为从“企业是一组契约”这一基本的论断出发,可以把企业理解为“所有相关利益者之间的一系列多边契约”。这一组契约的主体除了股东之外,当然也包括管理者、雇员、供应商、客户及社区等多方参与者。只不过这些是隐形契约,蕴含着以专用性投资为基础的利益和风险关系。

产权理论

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支持者认为,主流企业理论对产权的理解过于狭隘了,我们应该从多元的角度重新定义产权。布莱尔认为,公司控制权一部分赋予股东,而另一部分是由利益相关者所掌控的。单独依靠某一个“个体判断”理论来描述

产权是不完整的,在考虑像企业的权利和义务这样的复杂问题时,应该趋向于建立一个多元“个体判断”的产权理论。因此,利益相关者理论顺理成章提出,“只要一种多元的产权理论能够被接受,那么产权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之间的联系就显而易见了”

2.利益相关者公司治理的模式

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

德国的公司治理模式被看作是典型的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即由股东、工人债权人等组成的共同治理的模式。银行对企业的贷款性质使其成为一个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中具有主导地位。监事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关,其中工人代表占1/3到1/2席位,而董事会通常由5人组成,其中1人应为职工代表。与德国相似的是,日本也采用共同治理模式,并使得德、日经济在20世纪60年代迅速崛起。

1984年弗里曼认为股东的利益不应该居于最高的地位,而应该是利益相关者图谱中的一员,使得公司治理目标更加注重多边利益主体的利益。随后,越来越多的学者将公司理解为人力资本、物质资本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一系列契约的组合,认为有效率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利益相关者共同拥有剩余收益权和剩余索取权。这种双边的或多边的合作模式成为“共同治理”。

2002年我国学者杨瑞龙认为,共同治理的核心就是通过企业内的正式制度安排来确保每个产权主体具有平等参与企业所有权的分配,同时要依靠相互监督的机制来对各产权主体进行制衡,可以通过适当的投票机制和利益约束机制来协调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因此,共同治理模式中,应充分发挥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作用。董事会可以确保每个产权主体平等的参与企业所有权的分配,监事会可以对产权主体进行相互制约,更好的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2011年我国学者侯彬主张建立国有企业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机制,扬弃“股东之上”主义的逻辑,探索既符合我国国情又顺应历史潮流的“共同治理”机制。他提出:改善董事会的结构和产生方式,建立股东、公共利益代表、利益相关者等组成的共同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职业经理人的制度;健全法律制度体系,为建立国有企业共同治理机构与机制提供法律保障。

研究者认为,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重要性程度不同,因此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力也是不一样的。我国学者贾生华、陈宏辉(2002)认为:企业绝不是只为股东生存的,诸多利益相关者受企业决策的影响,也会影响企业的决策。同时,对这些利益相关者不需要“等量齐观”,在科学界定的基础上对不同的利益相关

者进行“分类治理”是企业保持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江若尘(2006)通过实证研究对不同规模企业及企业不同经营目标所涉及的利益相关者的重要性及影响程度进行了排序,发现企业在追求不同的经营目标时它的利益相关者的重要程度是不一样的,不同规模企业的利益相关者重要性是有差异的。因此应根据重要性程度,准确把握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定位。盛亚等(2007)从创新管理的角度,按权力和利益将利益相关者分为四大类,从内部利益相关者(股东、高层管理者)的权力和利益实现程度、外部利益相关者(用户和合作者)的权力和利益实现程度分别探讨实施不同的管理战略,让企业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包括顾客)参与到企业的创新活动中,并享有创新带来的价值和利益。

关键利益相关者治理

2000年日本学者伊丹认为,只有企业的主权者才能参与公司治理。而企业的主权者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为企业提供不可替代的资源;二是承担企业经营的重大风险。在企业管理实践中,满足两个条件的分别为资本的风险承担者股东和与企业存在长期依存关系的核心员工。因此,在企业众多的利益相关者中,只有股东和核心员工可以作为企业的主权者享有参与公司治理的资格。

2004年我国学者陈宏辉首先提出了核心利益相关者的概念,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得出:管理人员、员工、股东三类利益相关者为企业的核心利益相关者。陈宏辉对核心利益相关者的明确界定,对我国经济转型下公司治理中关键利益相关者治理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王唤明、江若尘(2007)在对利益相关者理论进一步梳理的基础上,认为利益相关者理论是在经济发展、人力资本不断升值的推动下发展起来的,是企业理论的一种发展趋势,并大胆推断该理论的应用趋势为核心利益相关者管理。此外,更多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说明关键利益相关者治理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企业和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安排制度不是人为设计的结果,而是市场经济下不断筛选的结果。“核心利益相关者的状态并不具有固定性,它的构成在实际研究中完全可能是动态的。”(米切尔,1997)。综上所述,关键利益相关者治理观是狭义的利益相关者主义,即“企业按照极少数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采取行动,并同时注重企业与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的协调”,更强调参与治理的基础在于关键利益,因此也只有那些关键利益相关者才能参与公司治理。

三. 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作用

利益相关者对于公司的经营发展至关重要,他们参与企业治理比“股东至上”

模式更有利于追求企业的长期发展。利益相关者管理要求公司治理结构的主体之间应该是平等独立的关系,为此,必须要注重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1.利益相关者管理有助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长期合作

在企业中,一些资源的价值依赖于其他相关的资源,依赖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持久合作,任何一方的随意退出或实施机会主义行为都可能使双方利益遭受损失。因此,团队成员只有长期合作,才能确保一个可预期的补偿,利益相关者管理恰恰有助于这种长期合作。

2.利益相关者管理有助于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

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在股东与经理人员之间形成了一种委托代理关系,经理人往往会滥用手中职权,损害股东利益,使企业绩效低下,通过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来确保其合法利益的实现,不仅可以改善原来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存在的监督不力、信息不对称、内部人控制等弊端,而且还可以降低代理成本,起到内部有效的制衡作用。

3.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有利于激励他们为公司长远绩效的提高而努力

利益相关者管理对企业绩效及企业的长期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它可以减少员工的偷懒行为和企业激励监督的成本,同时使企业与员工、供应商、债权人等之间签订了一份隐形保险契约,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得到了企业的隐形保护,这使得利益相关者在向企业投入更多专用性资本时无需担心遭到企业的敲诈,这种长期合作会减少交易成本,对双方都是有利的。因此,企业利益相关者管理状况已经构成企业的无形资产,并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4.利益相关者管理有助于形成真正的共同治理

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背景下,企业的竞争进入利益共享的合作竞争时代,网络性组织的出现和发展在改变市场资源配置方式的同时,也改变了企业的治理结构。企业内外部资源的整合迫使企业将追求的目标从单纯的企业价值最大化向网络组织共同利益最大化转变,这样传统的以股东利益为核心的公司治理安排已不适应他的要求。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也将不再单独为企业的内部资源所有者享有,在这种前提下,强调外部资源所有者对公司治理的参与,实现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共同治理就是必然的选择。

四.利益相关者理论面临的问题

由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符合人们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伦理方面的要求,得到了广泛的认同。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尽管利益相关者理论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还存在着不足。而这些不足正是我们今后研究的重点和方向。

1.利益相关者的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以及合理分类需要进一步澄清

尽管这些定义从不同范围和不同角度,给出了利益相关者定义和划分的必要条件,但是,哪一类或哪几类利益相关者应当拥有企业的产权?谁是重要的利益相关者?怎样辨别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治理主体如何界定?如果利益相关者都是治理主体,那么治理客体是谁?谁能决定划分的规则?对于这些问题,目前的利益相关者理论还无法给出令人信服的答案。由于其定义和界定的不确定,导致理论基础的不统一,也影响了理论框架的进一步完善。

2.利益相关者理论在理论实践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第一,企业是不同要素所有者的契约联结。如果从静态的角度考察,各利益相关者群体的重要性或权重是一样的吗?如果不一样,如何来划分各利益相关者群体的权重?如果从动态考察,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利益相关者群体如何进行权重划分?

第二,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实证检验及其在现实操作中如何运用?也就是利益相关者都参与公司治理,如何界定利益相关和利益相关度?

第三,众多利益相关者利益目标与企业发展目标是不匹配的。已知的与公司价值密切相关的利益相关者如银行、经理层、雇员和供货商都是公司现金流的固定求偿者,他们对公司业绩上升的关心要小于对公司业绩下跌的关心,相对于股东,他们无法做到与企业发展目标完全一致。由利益相关者控制下的企业会变成风险规避型的企业,丧失创新和发展的动力。

第四,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很难协调。在不同种类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甚至同类的利益相关者个体之间都有着不同的目标。企业要想协调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求达到共赢,难度非常大。如何选择共赢的模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

第五,从利益相关者理论出发,很难设计出一种激励经理的支付合同和统一的控制结构,让经理层对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负责任,相当于让他们对谁都不负责任。多重目标很容易掩盖经理人自我利益最大化的行为,还可能导致企业经理人仅仅追求部分目标,而忽略了这些目标与效率或价值之间的关系。

五. 企业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合理分配与协调

1.利益合理分配与协调的一个有效途径——剩余权的合理分配与安排。

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最新进展和公司实践表明,一个有效的公司治理剩余权的分配不仅仅只是局限于“物质资本所有者”与“人力资本所有者”的两分法,而是应该考虑到众多利益相关者(陈宏辉贾生华,2005)。实际上这个观点早就得到了西方众多学者的研究的证明,如(jawahar,2001)的研究,就表明如果企业的剩余权不能有效分布于利益相关者,企业的经营将会处在一种“脆弱的不稳定状态”。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西方学者认识到企业要想获得持续发展,就必须要以适当的方式界定清晰的利益相关者来分享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因此,要实现企业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合理分配与协调,一个有效的途径就是实现企业剩余权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理分配与安排。

2.对剩余权分配的几点建议。

根据实际情况,股东、高管人员以及核心技术员工都相应的拥有企业的所有权(企业所有权的另外一个说法就是企业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而企业一般员工和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则容易被企业边缘化。虽然他们对企业投入了专用性资产,但是他们可能并不能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

2.1 债权融资是企业的一个重要融资途径。

虽然法律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给予债权人很多政策,但是我国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制度还存在诸多问题。本文认为,可以从企业大债权人(指对企业出资较多的债权人)中选择适当人数入选股东大会(完善债权人进入退出董事会机制。当债权人债务得到还清时,债权人以合同方式退出企业),使得他们也能够分享到企业的剩余权,保护自己的利益。

2.2 依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企业应该强化职工监事会与工会组织的职能,而不只是让这些代表职工利益的组织流于形式。

这样,职工就可以真正的拥有企业的剩余权。另外,企业还可以让员工以工会组织的名义获得一定的股票。而愿意长期留在企业的员工,则可以每年从工会股票中分得由企业的发展所分发的利润。显然,这些途径最终的目的就是使得被边缘化的普通员工能够与企业一起参与公司治理,获取企业的剩余权。

2.3 依据自身与企业的依赖程度,供应商可以分为重要供应商和一般供应商,如何处理重要供应商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对企业的生存发展极为重要。

事实上,很多企业都采取了一些值得我们参考的做法,比如将供应商纳入到企业的产品与服务策划小组,或者将供应商纳入到企业的设计部门或者生产部门

等,从而让供应商拥有了对企业事实上的剩余权。

2.4 虽然我国已经成立了消费者投诉中心、维权机构等单位,很多企业自己也成立了产品服务中心,但是消费者权益被侵害事件仍然呈现多发态势,比如三鹿奶粉事件。笔者认为,只有不断强化这些组织的责任与义务,加强法规法律的建设,才能更好的维护消费者权益。

2.5 如何协调好社区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本文认为,有两种实现途径:第一,企业给社区提供部分就业,让更多的社区居民成为企业的员工;第二,对于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尤其是会对社区的生态环境等产生影响的经营决策,企业董事会应该给予社区更多的话语决策权,与社区共同进退。这样,社区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企业才可以得到社区的支持,二者实现共同的发展。

3.一个动态评价模型。

企业对利益相关者不能“等量齐观”,那么在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程度以及剩余权分配上亦不可一成不变。一个有效的公司治理安排必须保证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分布方式的平衡(陈宏辉贾生华,2005),也就是说企业众多利益相关者都应该依据自身与企业依赖程度以及其对企业投入专用性资产的多少来获取适当的剩余权。

(六)评论、启示与不足

将利益相关者纳入公司治理中使企业更注重于长期目标的追求和可持续发展,而无需因为股东利益最大化只注重短期利益。同时,因为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得到维护,他们反过来会更加关注企业的发展,从而减少监督激励成本和机会主义行为,并和企业形成一种基于信任的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将大大减少交易成本和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成本。最后,良好的声誉、独特的组织文化与客户、供应商之间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形成企业无形的、有价值的、竞争对手难以模仿或直接取得的资产,而这些资产使企业创造了超越竞争对手的优势,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尽管利益相关者理论在过去的40多年取得迅速的发展,但是迄今为止,它还不是一个非常完善的理论,在实际的企业管理实践中尚存在诸多不足。具体来说,利益相关者理论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缺陷:

(1)强调利益相关者将导致公司治理目标的多元化,使管理者失去追求目标。让公司管理层对所有的利益相关者负责,相当于他们对谁也不负责。因此,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平衡问题便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缺乏一个主导的利益相关者,将

抹煞企业产权分析的层次性,分散企业的经营目标,从而不能给企业未来的发展提供一个比较清晰的发展方向。

(2)利益相关者的界定过于宽泛,利益相关者的边界到底在哪里?虽然国内外很多专家和学者都对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和划分阐述了自己的看法,但大部分都只是停留在探讨和假设阶段。从涉及到的十几种利益相关者来看,孰轻孰重,也不得而知。目前为止,还找不到一种理论和方法能够定量的衡量众多利益相关者的权重。

(3)如何将利益相关者理论运用于实践?国内很多学者从多方面对利益相关者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和探讨,从理论上证明利益相关性理论可行。不过,由于利益相关性理论本身的不完善,实在是很难实践。比如,理论中所涉及到的利益相关者太多太杂,仅顾客这一项,要想对他们进行集中起来采取行动是不可能的。很多学者多提出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的治理这一提法,目前为止也不具备可操作性。虽然弗里曼提出了支持利益相关者如何参与公司治理的“利益相关者授权法则”,理论的实施过程需要操作人对利益相关者理论以及参与基础有比较深的认识。再则,这些参与机制的实现可能本身就存在缺陷。

这些不足也指出了利益相关者理论未来的研究方向,比如确定核心利益相关者、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平衡、利益相关者参与机制的设计、如何创新公司治理结构来实现利益相关者参与治理的目标等等。尽管利益相关者理论存在着诸多不完善,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智力、声誉、信任将成为企业发展中越来越重要的元素,时代的发展要求人力资本分享企业的剩余收益权,善待员工、鼓励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向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以及与环境协调发展等这些都是股东长期利益所在。因此,利益相关者理论是企业理论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并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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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相关文献综述

《公司治理机制理论研究文献综述》-郑志刚 公司治理机制是解决现代公司由于控制权和所有权分离所导致的代理问题的各种机制的总称,它既包括公司治理的法律和政治途径、产品和要素市场竞争、公司控制权市场、职业关注等外部控制系统,同时包括激励合约设计、董事会、大股东治理、债务融资等内部控制系统。 研究意义 公司治理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是如何使资金的提供者按时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回报。它构成建立在高度专业化分工基础上的现代公司制度运行的核心。对公司治理问题的研究显然对于提高中国现代公司的治理效率,从而最终推进企业改革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同时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外部控制系统 外部控制系统指的是尽管机制的实际实施超出了公司资源计划的范围,仍然可以用来实现公司治理目标的各种公司治理机制总称,它包括公司治理的法律和政治途径、产品和要素市场竞争、公司控制权市场、声誉市场等。 1.公司治理的法律和政治途径 ①公司治理的法律途径在公司治理机制中处于基础性地位。 ②此外,政治因素的考虑对一国法律的制定产生深刻的影响。由于对于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而言,对雇员的保护与对投资者的保护负相关,因而,法律规定是谋求高投资者保护程度的企业家与谋求高雇员保护程度的雇员的政治妥协。 ③公司治理体系的不同更多的是意识形态的因素,而不是单纯由经济因素造成的。 2.产品和要素市场竞争

①产品(要素)市场竞争不仅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改善整体经济效率十分强大的力量,同时,它在公司治理方面也发挥重要作用 ②产品和要素市场的监督力量对于新的和存在因量经济租或准租的活动而言十分微弱。 3.公司控制权市场 所谓的公司控制权市场是指建立在现代放熟的资本市场的有效运作基础之上,通过包括公司舞管、杠杆收购以及公司重组等在内的公司战略而实现的公司资产控制权力转移的各种市场行为的总称。这里的接管包括兼并、敌意和友好要约收购以及代理权竞争等。 接管实际发生的另一个必要条件是,接管者能够战胜目标公司经理人的“反接管”措施。 对接管的主要批评是,接管的收益来自享受的税收优惠、与原公司经理人、雇员终止合同,以及非效率的资本市场在价值评估中的错误 对以接管为代表的公司控制权市场的争论表明,公司控制权市场单独同样不是一个约束经理人的有效机制。 4.声誉市场与职业关注 市场交换的经济范式的一个隐含假设是,存在一个政府来定义产权,并执行合约。即使不存在第三方,声誉或品牌作为私人机制,同样可以向当事人提供履行合约的激励。职业关注所提供的隐性激励不仅适用于经理人,同时适用于董事。风险的规避与折旧成为市场约束激励的能力的限制。因此,对未来职业的关注可能既是有利的,同时,也可能是有害的,这要取决于企业与个人利益的协调程度。二、内部控制系统

市场竞争与公司治理关系研究综述

2012/04总第420期商业研究 COMMERCIAL RESEARCH 文章编号:1001-148X (2012)04-0030-07 市场竞争与公司治理关系研究综述 谢 梅1 ,李 强 2 (中国矿业大学1.管理学院;2.财务处,江苏徐州221116) 摘要:市场竞争被经济学家认为是一种重要的外部公司治理机制,它与其他各种治理机制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系,并且对公司绩效和股东回报具有重要影响。本文从理论和实证研究两个方面对二者关系研究的文献进行了回顾,并在总结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关键词:市场竞争;公司治理;委托代理理论;公司控制权市场中图分类号:F270.3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1-11-17 作者简介:谢梅(1981-),女,江苏淮安人,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教师,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 究生,研究方向: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理论与方法;李强(1965-),男,内蒙赤峰人,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财务战略管理、高等学校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 基金项目:中国矿业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产品市场竞争与最终所有权结构— ——基于股权分置改革背景的经验研究》 ,项目编号:0J091177。一、引言 从Berle 和Means 提出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问题起,中外学者纷纷开始转向公司治理机制对解决股东与管理层之间代理问题的理论与实证研究。然而公司治理机制在现实中并没有起到预期的减少代理成本的作用,相反许多缺乏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的企业却可以经营良好,并在国际市场上显示出其强大的竞争力。如Toyota 和Honda 等日本企业,这些企业董事会成员的数量一般是同类美国或英国企业的至少三倍,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较低,日本资本市场也较少发生公司接管事件(Allen 和Gale ,2000[1];Chou ,2008[2])。 按照传统观点,由于日本企业缺乏董事会和公司控制权市场的监督,其公司治理机制并非十分完善。但是,就是在这种治理机制的作用下却可以发现现实中的日本企业在世界市场具有非常强的竞争力。这表明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未必是企业提高绩效不可或缺的条件,市场竞争同样也可以作为经营管理的监督机制。那么,市场竞争与公司治理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它们又会对公司绩效产生怎样的影响。目前学者对公司治理的定义还没有统一的观点,李维安和张维迎认为公司治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也有学者认为公司治理是企业内部机制和外部机制的总和(Denis 和McCon-nell ,2003[3];白重恩等,2005[4])。白重恩等(2005)[4]认为公司治理的内部机制主要包括董事会、高管薪酬、股权结构、财务信息披露和透明度等;外部机制包括公司控制权市场、市场竞争,以及法律基础和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借鉴白重恩等的观点,本文所指的公司治理是指除了市场竞争以外的其他内、外部治理机制。本文以此为基础,从理论和实证研究方面梳理和总结了市场竞争与其他各种公司治理机制之间关系的研究成果,并在总结现有文献的基础上对未来研究方向提出了展望。 二、关于市场竞争与公司治理关系的理论研究公司治理机制是解决Berle 和Means 提出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导致的股东与管理者之间利益冲突的第一类代理问题,以及La Porta 等(1999)[5]所提出的许多发展中国家存在的第二类代理问题(即大小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一系列

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探析【开题报告】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金融学 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探析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银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对风险的防范、管理和化解是银行业发展的永恒主题,而风险管理已经成为当前商业银行的生命线和核心竞争能力。科学有效的金融风险管理一方面可以保证金融机构健康、持续地运行,另一方面可以降低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资金成本,提高其竞争力。但是长期以来,国内商业银行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上,对操作风险关注较少。近几年来,国内商业银行连续发生的大案、要案使人们开始关注操作风险问题。特别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出台,进一步引发人们对操作风险的关注。当然,国内商业银行对操作风险的认识远未达到巴塞尔委员会的要求,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仍十分薄弱。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分析国内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现状,归纳总结存在的问题,借鉴国际银行业对操作风险管理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上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已经成为现代商业银行急需解决的重大课题,同时对推动操作风险管理研究的深入和提高操作风险管理水平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基本内容: 本文首先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基本内容进行介绍,其次对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现状及成因进行分析,然后对国外先进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实践和经验进行介绍,最后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现状提出加强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策略。 提纲如下: 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探析 1引言 2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概述 2.1操作风险的定义 2.2操作风险的分类 2.2.1按业务性质分类 2.2.2按风险事件类型分类

2.3操作风险的特点 2.4操作风险的度量方法 2.4.1定性分析法 2.4.2定量分析法 2.5操作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3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分析 3.1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现状分析 3.2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3.2.1对操作风险管理缺乏足够重视,认识不足及意识落后 3.2.2操作风险管理框架和体系仍不健全 3.2.3操作风险管理政策不统一 3.2.4操作风险管理缺乏电子化手段,手段过于单一 3.2.5尚未建立操作风险报告机制,缺乏量化管理数据 3.2.6缺乏操作风险管理人才 3.3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问题的成因分析 3.3.1风险管理文化氛围不足 3.3.2内控和监管机制不健全 3.2.3人力资源管理因素 3.3.4外部环境因素 4国外先进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实践和经验 4.1汇丰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实践和经验 4.2美国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实践和经验 4.3经验总结 5加强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策略 5.1强化操作风险管理意识及文化 5.2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和和内部控制体系 5.3构建全面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框架 5.4注重技术创新,积极推进操作风险管理工具的开发 5.5操作风险人力资源管理的优化 5.6创造良好的操作风险管理和监管外部环境 6总结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公司治理理论综述

司治理理论综述(上) □狼想平发表于2006-1-10 13:52:00 公司治理理论综述 有关公司治理的研究很早就已存在,但是对其进行系统性的研究则始于20世纪80年代。综观国内外有关文献,可以发现人们对于公司治理的研究已经非常广泛,本文试图把它们纳入一个统一的分析框架。 一、公司治理的内涵与利益导向 1,公司治理的内涵 伯利和米恩斯(Berle and Means,1932)以及詹森和梅克林(Jensen and Meckling, 1976)认为公司治理应致力于解决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公司治理的焦点在于使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相一致。法马和詹森(Fama and Jensen, 1983)进一步提出,公司治理研究的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情况下的代理人问题,其中心问题是如何降低代理成本。施莱佛和维什尼(Shleifer and Vishny, 1997)认为公司治理要处理的是公司的资本供给者如何确保自己可以得到投资回报的途径问题,认为公司治理的中心课题是要保证资本供给者(包括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上述学者对公司治理内涵的界定偏重于所有者(一般情况下即为股东)的利益,因此他们信奉“股东治理模式”。 ·科克伦和沃提克(Cochran and Wartick,1988)认为,公司治理要解决的是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董事会和公司的其他相关利益者相互作用产生的诸多特定的问题。布莱尔(1995)认为公司治理是指有关公司控制权或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整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这些安排决定公司的目标,谁拥有公司,如何控制公司,风险和收益如何在公司的一系列组成人员,包括股东、债权人、职工、用户、供应商以及公司所有的社区之间分配等一系列问题。以上学者对公司治理的阐述把利益相关者放在与股东相同的位置上,因而他们提倡“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 2,利益导向 (一)股东治理模式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股东治理模式把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公司的目标。其假设条件是:在典型的公司中股东得到“剩余回报(residual return)”并承受“剩余风险(residual risk),从而实现股东回报最大化就实现了社会财富最大化。但是在如何实现这一目标上存在着两种观点(布莱尔,1995): 第一种观点:金融模式(finance model) 认为公司由股东所有并进而认为公司应按股东的利益来管理,试图促使经理人员对股东利益更负有责任(尤其是在伯利与米恩斯企业中)。金融模式的主张者相信,通过政策激励和采取最大化短期股票价格的行为是为股东利益服务的最佳形式,因为他们相信,今天的股票价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与完善研究(精)

摘要: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与完善是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问题。我国公司的治理结构模式采取的是大陆法系的“内部监控模式”,即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股东会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但现阶段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却出现了股权结构不合理、内部控制失衡、经理人市场不完善以及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欠缺等问题。这就需要采取健全股权结构、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发展经理人市场与维护利益相关者权益等措施来加以解决。 关键词:公司治理;现状;完善 一、公司治理与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的概念于20世纪30年代由美国学者贝里和米恩斯在1937年发表的《现代股份公司和私有财产》中提出。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各资本主义国家相继进入帝国主义阶段,资本扩张加剧,在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催化下,各行各业的公司规模不断扩大,迫切需要职业化、统一化的经营者来加强对公司的控制和管理,单一的所有者或人数众多的股东都无法满足这一要求。而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又导致所有者与经营者、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在分权与制衡的过程中分歧不断,公司治理的问题就这样产生了。 (二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治理的制度表现,它是指基于公司章程的规定,促使公司各组织机构相互分工合作,相互监督制衡,维持公司良好运营,在最大限度地维护所有者利益的同时,实现公司各方利益相关者如债权人和职工的利益平衡的制度安排。公司治理结构不仅强调公司的管理机构应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来贯彻公司经营目标,还要求不仅要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也要兼顾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它应包括如何配置和行使控制权,如何监督和评价董事会、经理人员和职工,以及如何设计和实施激励机制等内容。 二、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模式

公司治理文献综述

公司治理文献综述 公司治理是指关于所有者对一个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绩效进行监 督和控制的一整套制度安排。从广义角度理解,是研究企业权力安排的一门科学。从狭义角度上理解,是居于企业所有权层次,研究如何授权给职业经理人并针对职业经理人履行职务行为行使监管职能的 科学。 (一)各界学者对公司治理的解释 张维迎(2000)认为公司治理有两层含义(广义公司治理和狭义公司治理),广义的公司治理是指有关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整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这些安排决定公司的目标,谁在什么状态下实施控制,如何控制,风险和收益如何在不同企业成员之间分配这样一些问题,并认为广义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具体化;狭义的公司治理概念则是所有者对经营管理者的一种制衡与监督机制,狭义公司治理的特点是指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其它管理层所构成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葛家澍(2001)认为公司治理就是要建立一种合理的组织架构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则与制度,正确处理好股东、董事和经理层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使所有者既能有效地监督经营者,而又不干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同时使公司经营者(经理层)的个人利益同公司的利益紧密地联系起来,能主动维护股东利益,以公司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杨淑娥和金帆(2002)指出公司治理是规范和处理公司各种契约关系的制度安排。张先治和袁克利(2005)对公司治理的解释是:外部索取权人为了

保障他们在公司的索取权不受侵犯而以契约关系为基础对整个公司 进行的控制。张兆国、刘晓霞、邢道勇(2009)认为公司治理是解决各种代理问题的一系列制度安排的总称,包括法律制度、产品与要素市场、公司控制权市场等公司外部治理机制,以及董事会、高管薪酬、股权结构、债务融资、信息披露等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李维安、戴文涛(2013)认为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公司治理起源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其实质是解决因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而产生的代理问题。公司治理的目的是减少代理成本,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各界学者对公司治理都有着不同的理解但总体来说公司治理就是当公司的所 有权与经营权分开始研究如何从各个方面提升公司收益的方法。 (二)从会计与审计角度理解公司治理 张立民、李琰(2017)认为公司治理是解决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导致的各种问题的机制的总称。广义的公司治理是指通过内部或外部的制度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而狭义的公司治理是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所构成的公司内部治理,是所有者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以求最大限度地保证企业的良性发展。刘爱东、万芳(2016)认为公司治理机制的改善是提高企业管理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制度基础公司治理能够提高企业 管理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其中主要是股权结构治理与监事会治理两种治理机制的影响明显,董事会治理及管理层治理虽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正向影响但不显著。 (三)从投融资角度理解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开题报告

文档从互联网中收集,已重新修正排版,word格式支持编辑,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 湖南工业大学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2014届) 学院(部):财经学院 专业:财务管理 学生姓名:彭瑶 班级: 103班学号: 指导教师姓名:谢刚职称:讲师 2013年 12 月 22日 3word格式支持编辑,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

一、结合课题任务情况,查阅文献资料,撰写1500~2000字左右的文献综述(一)国外的研究现状 西方内部控制理论的演进,经历了五个阶段,其内容由简单到复杂、目标由单元到多元、对象由局部到整体的演进。而随着人们对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关系的不断认识,基于公司治理对内部控制的研究也不断兴起和深入,目前仍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 国外有关公司治理下对内部控制的研究,主要是以卡德伯利报告、哈姆佩尔报告和特恩布尔报告,以及COSO的内部控制框架和OECD《公司治理原则》为代表。其中,前三者被称为英国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研究历史上的三大里程碑。 卡德伯利报告(1992)从财务角度研究公司治理,将内部控制置于公司治理的框架内,明确要求公司建立审计委员会、实行独立董事制度,并以内部控制、财务报告质量以及公司治理之间的相互关系为前提,明确要求公司改善内部控制机制,建议董事会应就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声明,外部审计师和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会发表的声明进行复核。 特恩布尔报告(1999)作为公司治理委员会综合准则指南指出,董事会应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负责,制定正确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寻求日常的保证,使内部控制系统能有效发挥作用,还应进一步确认内部控制在风险管理方面是有效的。其中特别指出,董事会应在谨慎、仔细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形成对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的正确判断。 DECD《公司治理原则》(2004)规定:公司治理结构应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战略指导和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对公司和股东的责任和忠诚。同时,要求董事会确保公司会计和财务报告制度的完整性,其中包括独立审计师的完整性,确保公司具备恰当的控制制度,特别是风险管理制度,财务和营运控制制度等,确保公司的行为不违反法律和相关的准则等。 (二)国内的研究现状 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前,有关内部控制的理论研究几乎处于空白状态,我国政府是从20世纪90年代起开始加大企业内部控制的推动力度的。我国在内部控制规范的建设过程中,内部控制的研究取得了许多重大理论突破,特别是基于公司治理的内部控制研究也呈现出勃勃生机并不断发展。 吴水澎(2000)指出,公司治理结构是内部控制的环境因素;阎达五(2001)也指出,内部控制框架与公司治理机制是内部控制管理监控系统与制度环境的关系;李连华(2005)认为,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之间是一种互动关系。 阎达五、杨有红(2001)则将内部控制框架与公司治理机制结合起来,认为内部控制外延的拓宽正是由公司治理机制变化所致。因此他们建议采取双管齐下和分两步走的战略建立内部控制框架,认为首先要在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做到董事长和总经理分设、董事会和总经理班子分设,避免人员重叠;特别强调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的核心地位,认为董事会应该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完善和有效运行负责。

(农村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文献综述

农村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文献综述 1前言 农村商业银行的前身是农村信用社,是经济环境和历史下的特殊产物。除了国内,其他国家基本没有农村商业银行的概念,更没有农村信用社的概念。面对特定的服务地区和特殊的服务群体,以及受历史因素、发展规模、公司治理、人员素质等客观情况的影响,使农村商业银行在风险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方面相对滞后,其操作风险管理的形式更加严峻。从操作风险本身来看,其表现形式多样、分布及发生范围广,农村商业银行面对宏观经济转型、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加大、风险集中爆发的情况下,新的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及队伍建设未能跟得上,更加容易爆发操作风险。在新的形势下,有效防控农村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是提升农村商业银行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核心工作之一,也使促进农合机构提升竞争力,有效服务农村供给侧改革、服务三农的关键。 2国外文献研究现状 2.1国外关于操作风险的定义和分类 上世纪30年代,以walterStwart在《制造业产品质量的经济控制》一文当中,涉及到了操作风险,不仅仅从理论角度进行了阐述,而且从实证角度,使用了计量的方法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但是,由于操作风险在当时并没有凸思出太多的问题且造成影响,因此操作风险的研巧也一度受到了搁浅。1997年,英国银行家协会将操作风险定义为由于认为失误以及犯罪活动和不完善的控制程序所导致的风险事故。这一定义的提出,使得人们对于操作风险的认识有所提升,并为日后研究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正确的方向。到2003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逐步将操作风险纳入到银行风险当中,并在《操作风险管理与监管的稳健原则》一文中提出了操作风险的影响和危害,并完善了操作风险管理的体系和框架。同时,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也提出了操作风险的分类,主要包括:内部欺诈、外部欺诈、雇佣活动与经营场所安全;客户、产品及业务操作;实体资产损坏;业务异常和系统失误;执行、交割及流程管理;交易认定、传递和程序管理失误。 2.2关于操作风险管理 此后,由于银行金融机构操作风险问题频发,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更加关

公司治理理论综述

公司治理理论综述 公司治理理论综述有关公司治理的研究很早就已存在,但是对其进行系统性的研究则始于20世纪80年代。综观国内外有关文献,可以发现人们对于公司治理的研究已经非常广泛,本文试图把它们纳入一个统一的分析框架。 一、公司治理的内涵与利益导向1,公司治理的内涵伯利和米恩斯(Berle and Means,1932)以及詹森和梅克林(Jensen and Meckling, 1976)认为公司治理应致力于解决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公司治理的焦点在于使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相一致。法马和詹森(Fama and Jensen, 1983)进一步提出,公司治理研究的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情况下的代理人问题,其中心问题是如何降低代理成本。施莱佛和维什尼(Shleifer and Vishny, 1997)认为公司治理要处理的是公司的资本供给者如何确保自己可以得到投资回报的途径问题,认为公司治理的中心课题是要保证资本供给者(包括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上述学者对公司治理内涵的界定偏重于所有者(一般情况下即为股东)的利益,因此他们信奉“股东治理模式”。?科克伦和沃提克(Cochran and Wartick,1988)认为,公司治理要解决的是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董事会和公司的其他相关利益者相互作用产生的诸多特定的问题。布莱尔(1995)认为公司治理是指有关公司控制权或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整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这些安排决定公司的目标,谁拥有公司,如何控制公司,风险和收益如何在公司的一系列组成人员,包括股东、债权人、职工、用户、供应商以及公司所有的社区之间分配等一系列问题。以上学者对公司治理的阐述把利益相关者放在与股东相同的位置上,因而他们提倡“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2,利益导向(一)股东治理模式与股东利益最大化股东治理模式把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公司的目标。其假设条件是:在典型的公司中股东得到“剩余回报(residual return)”并承受“剩余风险(residual risk),从而实现股东回报最大化就实现了社会财富最大化。但是在如何实现这一目标上存在着两种观点(布莱尔,1995):第一种观点:金融模式(finance model)认为公司由股东所有并进而认为公司应按股东的利益来管理,试图促使经理人员对股东利益更负有责任(尤其是在伯利与米恩斯企业中)。金融模式的主张者相信,通过政策激励和采取最大化短期股票价格的行为是为股东利益服务的最佳形式,因为他们相信,今天的股票价格是反映公司未来利润和增长的最佳市场评估。其理论基础是“有效市场理论”。因此,他们主张为公司控制提供一个不受限制的市场,并主张增大股东的权利。第二种观点:市场短视市场短视派认为金融市场的压力使公司经理只关注短期利益,这样会对公司的长期管理产生一种经营决策上的偏导,从而降低公司长期资产的价值。罗伯特?哈耶斯和威廉姆?爱伯纳思(Robert Hayes and William Abernathy,1980)指出美国公司正在遭受“竞争性短视”(Competitive myopia)的损害,包括驱使经理过于沉重地倾注在以短期资本测量作为经理业绩评估准则的投资回报上。当金融模式主张者希望增加股东对公司的监督和影响时,市场短视派则希望公司治理可以在股东压力下,特别是在短期股票价格业绩中保护经理,或替代性地通过阻止交易和鼓励长期持有股票来试图实现股东的利益。但两者都认为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可导致整个社会的利益最大化。(二),利益相关者治理与社会财富最大化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认为应把社会财富最大化作为公司治理的目标。布莱尔(1995)认为,在大多数现代公司中,股东只承担有限的责任,股东的风险可以通过投资

独立董事与公司治理【文献综述】

毕业论文文献综述 法学 独立董事与公司治理 独立董事制度起源于美国,作为一项在“一元制”公司治理结构中发展起来的制度,经过长期的实践证明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发展迅速,大大促进上市公司的发展,有效控制一股独大的局面,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当然一项制度本来就是复杂的,其的发展历程不乏存在问题,从而带来很多的争议,激起了大家对其发展的关注,促进独立董事制度的理论发展以及实践发展,迎合经济发展的步伐。 (一)国外研究现状 独立董事制度的功效到底有多大,历来众说风云,越来越多的文献都重点讨论了公司治理、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问题,主要形成两派对立观点:一是“乐天派”的肯定说,该派对于独立董事制度在完善公司治理方面起到积极作用持肯定态度。该主张来自美国的商界、专业界、学术界以及法院人士。侯赛因(Hossain)、普列沃斯特(Prevost)和劳(Rao)三位学着对独立董事制度与公司业绩的关系进行深入探究,结论就是独立董事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陈(Chen)和杰基(Jaggi)在2000年对非执行董事在公司信息披露中的作用问题进行了研究,结果就是独立董事比例高的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比较全面;OECD认为独立董事能对董事会的决策做出重大贡献。二是怀疑派的否定说,迈尔斯.麦思(Myles Mace)教授很早就提出这个观点,相继地在美国也有不少的学着就独立董事的比例与公司业绩的相关性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独立董事在现实中产生的作用并不大,贝辛格(Baysinger)和巴特勒(Butler)指出努力提高独立董事比例的公司并没有改善运作;拜德(Byrd)、赫哲曼(Hichman)、罗森斯坦(Rosenstein)和沃特(Wyatt)的研究也表明独立董事对改善公司治理效率和公司业绩的作用也是有限的。 综上所述,可见海外对独立董事制度评价不宜,两派各持一词,当然独立董事制度仍处在不断发展和完善阶段,现阶段只是出于某个层次的探索凡是都有两面,没有绝对的好与坏。当然总的来说独立董事制度是在不断地发展中,“1999年世界主要企业统计指标的国际比较”报告中说到独立董事比例美国为62%,英国为34%,法国为29%,比例是在不断增长,制度是在不断规范当中,独立董事制度正在不断地完善当中。独立董事的比例成为判断董事会是否独立,是否起到有效监督作用的一个标准。 (二)国内研究现状 相比较独立董事制度较成熟的美国来说,中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当然我国对于

什么是公司治理

【文献号】4-377 【原文出处】上海经济研究 【原刊期号】199605 【原刊页号】36-39 【分类号】F31 【分类名】工业企业管理 【作者】费方域 【复印期号】199607 【标题】什么是公司治理? 【正文】 (上海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研究所所长*费方域) 在中国,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推开和公司制改造的深化,公司治理这个过去几乎闻所未闻的概念,现在似 乎已广为人知。但是,究竟什么是公司治理的确切涵义?它在本质上是个什么东西? 它的基本功能是什么?它 的主要形式有哪些?对于这些问题,人们却很少谈及,因为体验时间毕竟太短。本文的目的,是想把国内外文 献中有关什么是公司治理的论点作一综述,同时提出自己的评论性意见,以使感兴趣的人们能从中得到一些启 发。 一、公司治理的各种定义 公司治理有着许多从不同角度给出的定义,归纳起来,可以分成这样几类:

1.根据公司治理具体形式的定义。 在《新帕尔格雷夫货币与金融大词典》的“公司治理”条目中,接管市场被看作是过去25年里英美公司治 理的有效的、简单的和一般的方法。它的本质使经营者忠于职责。因为没有接管市场的压力,经营者就会玩忽 职守,侵蚀股东权益。而且,在其他对公司治理可能产生的影响不起作用的环境下,比如说,在董事会、经理 市场、产品市场、资本市场、贷款人约束不起作用的情况下,接管却仍能发挥作用。 但是,由于决策失误和成 本高昂,近年来它的影响已经下降,人们重新对董事会发生兴趣。把它作为监督经营者,协调股东与经营者关 系的精致工具。另一方面,机构投资者被视为改善公司治理的重要力量,尽管它们本身存在自己的代理问题。 这个词条没有直接给出公司治理的定义,但对它的主要形式作了描述。 这类定义还有下得更窄的,比如,不少的人认为,公司治理就是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以经理组成的一个结 构。或者,认为公司治理就等同于董事会,董事会就是专司公司治理的组织形式。 2.根据公司治理制度功能的定义。 英国牛津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柯林·梅耶在他的《市场经济和过渡经济的企业治理机制》一文中,把公司治 理定义为“公司赖以代表和服务于它的投资者利益的一种组织按排。它包括从公司董事会到执行人员激励计划 的一切东西。…公司治理的需求随市场经济中现代股份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而

4 文献综述范文:公司治理理论研究综述

公司治理理论研究综述 姚伟黄卓郭磊 内容提要: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还未完全消除,美国股市又相继爆出了安然、世通等一系列丑闻,公司治理问题一直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我国政府将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视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核心内容,而加入WTO的承诺使得全面系统地处理这一问题显得更加紧迫。本文试图在契约(激励)理论发展的大背景下对公司治理的最新进展作一回顾和评述,以期为所有关注公司治理理论和实践的人士提供一些新的视角和研究参考。 关键词:公司治理证券设计利益相关者团体 前言 正如Harris-Raviv(1991)所说:“公司财务中最古老和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是:什么因素决定了企业的融资能力和方式以及投资资金的运作决策?”这个问题也被称为“资本结构”(Capital Structure)。沿着Modiglianli-Miller(1958)的开创性思路,传统的公司财务理论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在证券(主要是各种股票和债券)的类型给定的条件下,企业是如何决定其证券资本的发行总量的。 然而,近二十年来的实证工作已为公司的资本结构和治理模式刻画出清晰的图象,越来越多的证据已经表明:“公司派”(corporate pie)的大小不受其分配方法影响的固有假设必须得到放松。投资者向企业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分享企业的投资回报。因此,公司金融的一个深层问题就是:如何进行有效的机制(契约)设计使投资方(Suppliers of Finance)确信其能够从投资中获得相应的收益(Shleifer -Vishny,1997); 反言之,通过这一机制,筹资方能够对其偿付能力做出“置信承诺”,以吸引外部投资。这一专题被称为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 实际上,对相关问题的关注可以一直追溯到Adam Smith(1776), 而Berle-Means(1932)在其《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The Modern Corporation and Private Property)中则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the Separation of Ownership and Control)的观点。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使大多数的经济学家和法学家相信:公司治理应该更关注于保护股东的利益。然而,近二十年来的一系列相关的政治经济事件(尤其是几次大的金融危机和诸多的公司财务丑闻)已经让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这种观点的狭隘和短视。在更广阔的视角下,人们从实证和规范的角度提出了五个问题: (1)公司治理是否存在一个统一的理论框架? (2)如何理解证券的多样性(或称为证券设计)? (3) 以股东利益为终极目标的观念应如何修正? (4)公司治理问题是如何影响宏观经济活动和政策的? (5)是否存在一种最优的公司治理机制? 本文将分五个部分对以上领域的成果进行综述和评析。首先我们将分析和比较可保证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现状及对策思考

STUDY AND EXPLOR E 研究与探索· 一、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概述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又称为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是指在银行法人资产的委托—代理制度下,通过组织程序(通常以公司章程的 形式)明确的关于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等利益相关者之 间权、 责、利关系的制度体系,旨在维护股东、公司债权人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确保银行长期战略目标和计划得以确立和实施,并最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现代商业银行在产权结构上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但两权分离后,商业银行所有者与经营者形成一种委托—代理关系,股东作为委托人,企业管理者作为代理人,两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不可避免地产生两个问题: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为解决这种问题,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制衡机制来规范和约束代理人的行为,减少代理人问题,降低代理成本,提高银行经营效益。公司治理就是这样一种机制,它因银行的委托—代理关系而产生,又为解决银行委托—代理关系而服务。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通过指挥、激励、控制、约束等手段协调所有者(股东)、法人及其代表(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相互之间的关系,有效地抑制委托—代理关系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90年代中期之前,虽然银行一词频繁地与公司治理联系在一起,但人们更多地是从一般公司治理的角度提到银行,银行是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监督力量参与其中。著名的日本主银行制和德国的全能银行制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但1997年开始的东亚金融危机增加了人们对银行业的关注。银行与公司治理的关系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危机原因的分析和危机过后的恢复调整,越来越使人们认识到稳健的银行体系的重要性,而这又与银行的治理结构密切相关,由此银行业自身的治理问题成为关注的热点。这样, 银行不仅是一般公司治理的重要参与力量,而且成为了公司治理理论应用的对象之一。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1999年5月推 出了《OECD 公司治理原则》,并于2004年5月完成了该原则修订版的征求意见稿,巴塞尔委员会更是在其颁发的一系列专题文 件中强调了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的重要性,这些文件包括《利率风险管理准则》(1997年9月)、《银行机构内部控制系统框架》(1998年 9月)、《增加银行的透明度》(1998年9月)和《信用风险管理准则》(1999年7月),其均强调应有一个稳健的银行治理结构。2002年,我国中央银行参照《OECD 公司治理原则》和《巴塞尔报告》,借鉴和吸收了发达国家公司治理制度的一些成熟做法,并紧密结合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实际状况,分别颁发了《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制度指引》和2004年为指导中、建两行股份制改革而制定实施的《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改革与监管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准则: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议事制度和决策程序;明确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建立、健全以监事会为核心的监督机制;建立完善的信息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二、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特殊性 其一,银行合约的不透明性,这样银行管理者存在投资于高风险项目的动机。更严重的是,不透明使得管理者转移财富的行为及大股东操纵董事会和获取控制私利等行为变得更加容易。 其二,银行产品的特殊性在于贷款的质量难以及时觉察;贷款流动的不透明性;与客户的“勾兑”导致问题的隐性化;产品的堆积问题的识别困难。 其三,银行资本结构大部分是负债(存款),这种高杠杆作用强化了银行管理者从事高风险项目的激励和能力,即使政府提供存款保险,银行的管理者仍然存在增加风险的机会主义的激励。 商业银行的委托代理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存款人与银行之间、股东与银行之间、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监管者与银行之间。这种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现状及对策思考 西南财经大学 吴微于萍 52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文献综述

144155 银行管理论文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文献综述 很久以来公司治理问题一直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商业银行的发展其特殊性越来越显著,尤其是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使人们更深刻认识到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及公司治理的重要性。1999年9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的《加强银行机构的公司治理》使得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问题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一、一般公司治理理论简述 目前具有代表性的公司治理理论主要有两种。一是委托代理理论。自Berle and Means于1932年提出“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观点后,公司治理问题一直被界定为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情况下的“代理人”问题(Fama and Jesen,1983),由于20世纪70-80年代公司治理研究主要集中于以分散的所有权结构为特征的美国公司,故80年

代以前的公司治理理论主要是以委托代理理论为代表,公司治理的目标是保护股东的利益,确保股东的投资能得到回报。二是利益相关者理论。自20世纪90年代起,公司治理研究逐步扩展到以日本和德国为代表的国家,在这些国家的公司中所有权结构较为集中,公司治理的主要问题已不再是单纯的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的代理问题,该理论认为公司治理研究的是包括股东、债权人、雇员、消费者、供销商以及所在社区在内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和规定他们之间关系的制度安排,因此公司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应关注和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不受损害。 二、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及其特殊的治理问题 最初,人们假设银行中所有者与管理者的行为与代理理论中的一般企业是一样的,但是商业银行作为一个金融中介机构具有与普通股份制公司不同的性质,这些特殊的性质决定了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问题和治理机制也不同于普通的公司。Macey and O’Hara(2003)主要从银行特殊的高负债经营的资本结构出发进行研究,他们认为由于银行的自有资金仅占到10%以下的比例,使得银行的所有者具

国内外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的综述

国内外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的综述 (作者:__________ 单位: 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 摘要:公司治理评价对于衡量公司治理水平具有重 要意义,国内外的相关理论和实践领域有众多评价体系。在阐述研究上市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现实意义的基础上,对国内外主要的上市公司治理评价体系进行回顾和综述。帛 关键词: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综述帛 1研究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的意义帛 大量对公司治理的实证研究和案例均表明,良好的公司治 理机制是现代市场经济和证券市场健康运作的微观基础, 对经济和金融的稳定与发展十分重要。因此,对公司治理 评价体系进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帛 2国外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的综述帛 公司治理评价萌芽于1950年杰克逊马丁德尔提出的董事 会业绩分析。美国机构投资者协会在1952年设计了第一个正式评价董事

会的程序,随后出现了公司治理诊断与评价的系列研究成果。1976 年9 月,英国学者米勒在美国管理协会《管理评论》上发表了“ Are Directors BoardWorthy?-A Report Card for Board Members”,从能力、道德、代表性、独立性、准备程度、实践经验、发展潜力、任职经历、任职时间保证程度、任职资格、特殊服务能力十一个方面对董事人员素质进行评价;1990年12月,美国学者托马斯在《欧洲管理》发表了“ Developing Directors ”一文,对董事应具备的技能和素质作了研究,认为董事应具备的个人素质按重要性排序是:战略意识、客观性、责任感、客户思想、自律能力、团队精神、创造力、预见性、任职经验。20世纪90年代以来,有关公司治理评级的理论与方法研究日益深入,公司治理评级的内容从专题性向综合性方向发展。1997 年,美国标准普尔公司构造了一套公司治理评级指标,主要涉及公司所有权结构和影响、金融相关者关系、财务透明性和信息披露、董事会结构和运作等方面,并对世界1500 家超大型企业的公司治理状况进行了评级。1998年,美国《商业周刊》推出了1997 年全美25 家最佳董事会和25 家最差董事会的排名。1999 年,戴米诺公司在欧洲对上市公司的治理进行了评价,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接管防御的范围、董事会的结构与功能、公司治理的信息披露等。2000年,里昂证券(亚洲)总部对25 个新兴市场国家的495 家公司进行了公司治理评价,评价指标包括公司透明度、对小股东的保护、核心业务、债务控制、对股东的现金回报等。国际上这些咨询公司推出的公司治理评价体系在主要方面都是类似的,只是侧重点有所不同。公司治理评价体系一般由两部分组成:国家分析和公司评分。国家分析主要评估一个公司所处的外部环境,如法律规则、法律实施、监管和信息结构等,侧重于关注宏观层次上的外部力量如何影响一个公司治理的质量,侧重于外部治理机制。公司评分则主要分析公司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及相关人互动的有效性,主要集中于内部治理结构和运作,集中于公司遵守法律和规则的最低要求的程度,侧重于内部治理机制。具体来说,公司治理评分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所有权结构和影响,二是股东大会的运作情况,三是财务透明性与信息披露,四是董事会结构与运作(包括董事会结构和组成、董事会职能和有效性、外部董事的职能和独立性、董事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评价和任免政策等)。帛 国外治理评价体系的优点在于:第一,根据《OECD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国际上公认的对公司治理要求较高的指引、规则 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坚持了较严格的标准。第二,考虑了与公司治理关系最为密切的外部环境的几个方面如法律、监管、信息、市场等因素的影响。第三,综合考虑了公司治理的各个方面的水平,比如所有权结构、股东关系、信息披露和董事会结构,避免了单一因素导致的片面性,使得评价的结果较

国内外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的综述

国内外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的综述 (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 摘要:公司治理评价对于衡量公司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国内外的相关理论和实践领域有众多评价体系。在阐述研究上市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现实意义的基础上,对国内外主要的上市公司治理评价体系进行回顾和综述。 关键词: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综述 1 研究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的意义 大量对公司治理的实证研究和案例均表明,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是现代市场经济和证券市场健康运作的微观基础, 对经济和金融的稳定与发展十分重要。因此,对公司治理评价体系进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2 国外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的综述 公司治理评价萌芽于1950年杰克逊马丁德尔提出的董事

会业绩分析。美国机构投资者协会在1952年设计了第一个正式评价董事会的程序,随后出现了公司治理诊断与评价的系列研究成果。1976年9月,英国学者米勒在美国管理协会《管理评论》上发表了“Are Directors BoardWorthy?-A Report Card for Board Members”,从能力、道德、代表性、独立性、准备程度、实践经验、发展潜力、任职经历、任职时间保证程度、任职资格、特殊服务能力十一个方面对董事人员素质进行评价;1990年12月,美国学者托马斯在《欧洲管理》发表了“Developing Directors”一文,对董事应具备的技能和素质作了研究,认为董事应具备的个人素质按重要性排序是:战略意识、客观性、责任感、客户思想、自律能力、团队精神、创造力、预见性、任职经验。20世纪90年代以来,有关公司治理评级的理论与方法研究日益深入,公司治理评级的内容从专题性向综合性方向发展。1997年,美国标准普尔公司构造了一套公司治理评级指标,主要涉及公司所有权结构和影响、金融相关者关系、财务透明性和信息披露、董事会结构和运作等方面,并对世界1500家超大型企业的公司治理状况进行了评级。1998年,美国《商业周刊》推出了1997年全美25家最佳董事会和25家最差董事会的排名。1999年,戴米诺公司在欧洲对上市公司的治理进行了评价,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接管防御的范围、董事会的结构与功能、公司治理的信息披露等。2000年,里昂证券(亚洲)总部对25个新兴市场国家的495家公司进行了公司治理评价,评价指标包括公司透明度、对小股东的保护、核心业务、债务控制、对股东的现金回报等。国际上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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