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信用风险管理学院专业介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湘潭大学信用风险管理学院专业介绍
导读:本文湘潭大学信用风险管理学院专业介绍,仅供参考,如果能帮助到您,欢迎点评和分享。

湘潭大学信用风险管理学院专业介绍
学院网站:
湘潭大学信用风险管理学院成立于2017年5月,是由湘潭大学校友、长沙永雄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谭曼先生独资捐建的湘潭大学下设的二级学院,是全国首家信用风险管理学院。

学院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加强信用管理学科专业建设的要求,以开展化解信用管理领域法律风险、妥善处置矛盾纠纷,保障经济安全,增强社会诚信,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为办院宗旨,积极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学院在2017-2018年度依托于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进行专业建设,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现有专职教师62人,教授27人,特聘教授3人,博士生导师24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6人,50周岁以下教师全部具有博士学位或正在攻读博士学位。

20多人有出国访学经历。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3人,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第一层次1人,湖南省首届优秀青年法学家2人;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2人,湖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1人,湖南省法律顾问1人,湖南省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委
员1人,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湖南省十大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5人。

学院依托的法学一级学科是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

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院可依托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应用型复合型)”、国家级法学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全国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等平台开展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

学院发展以“三个创新”为理念,以“四个一流”为目标。

即高等教育办学模式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创新,学生素质及待遇一流、教学师资队伍一流、教育环境设施一流、建设标准国际一流。

湘潭大学信用风险管理学院在2017至2022年度(第一个五年建设周期)将获得捐建方不低于壹亿元人民币的建设资金支持,且后续支持资金不低于每年壹千万元人民币,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学院新址建设、师资引进、教材开发和科研奖励。

学院新址占地面积20亩,其楼群涵盖办公、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等多种功能,各方面设施齐备。

新址依山傍水,环境优美,是学生学习和教师教学科研的理想殿堂。

【信用风险与法律防控】
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信用风险法律防控专业知识、能够化解信用管理领域法律风险、善于处置经济矛盾纠纷,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理论功底扎实、创新能力及管理
能力较强的高层次法律管理人才。

通过本专业的学习,应掌握以下几方面的能力:
(1)掌握法学、管理学的基本原理和现代信用风险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
(2)熟悉我国现有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信用风险管理惯例及相关的法律、规则;
(3)系统掌握信用风险管理的理论知识和分析方法,具有较强的解决信用风险管理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4)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
(5)具有化解市场主体因失信引发的违约、违法、犯罪等法律风险、处置经济矛盾纠纷的基本能力;
(6)掌握文献查询的基本方法,了解信用风险管理学科发展动态,具有从事信用风险管理研究的初步能力;
(7)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

培养特色
(1)注重学科交叉与学科融合。

针对信用风险管理学科特点,创新培养模式,使学生掌握多门学科融合交叉的知识。

(2)强调理论和实务的结合。

在学生掌握扎实的信用风险管理和法学知识和理论的同时,通过开设实务课程,加强实习环节,为学生提供参与信用风险管理实践的机会。

(3)强调政府、企业和高校多方主体的合作。

聘请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和企业界的有关实务专家开设实务课程和实务论坛,直接参
与学生指导和学生培养。

(4)复合型人才培养方案。

本院实行双学位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方案,即学生在校期间以“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为第一专业,同时辅修“金融学”专业,毕业即可同时获得法学和经济学学士学位。

根据政府、企业、个人的信用管理需要,制定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方案,化解各类信用风险,处置各类矛盾纠纷。

(1)掌握法学、金融学的基本原理和信用风险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
(2)熟悉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熟练掌握相关部门法知识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运营规则;
(3)系统掌握信用风险管理的理论知识和分析方法,具有较强的解决信用风险管理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4)具有化解市场主体因失信引发的违约、违法、犯罪等法律风险、处置经济矛盾纠纷的基本能力;
(5)掌握文献查询的基本方法,了解信相关学科发展动态,具有从事理论研究的初步能力;
(6)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
(7)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的能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