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王云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表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先进个人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表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先进个人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8.05•【文号】安监总人事[2008]146号•【施行日期】2008.08.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表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先进个人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安监总人事〔2008〕1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各直属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赴四川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下发以来,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认真贯彻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深入扎实地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有效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系统特别是战斗在灾区一线的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指战员、医务人员,挺身而出、不畏艰险、抢险救灾、忘我工作,为抗震救灾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繁重的安全督查任务和特大地震灾害面前,广大安全监管监察干部职工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一手抓安全督查,一手抓抗震救灾,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授予刘晓芳等43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先进个人”称号;授予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等64个集体“抗震救灾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黄锦生等411人“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广大安全监管监察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学习他们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的崇高境界,学习他们吃苦耐劳、埋头苦干的顽强精神,学习他们认真负责、深入扎实的良好作风,学习他们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精神风貌;要大力弘扬先进精神,学习先进事迹,进一步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同心同德、齐心协力,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引言金属和非金属矿山是我国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然而由于矿山环境复杂、作业条件艰苦等特点,矿山安全生产面临着较高的风险。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旨在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
本文将介绍我国相关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律法规,也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
根据该法,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矿山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矿工的权利和义务,指导矿工安全作业。
矿山企业还应当加强生产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该法还规定了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的职责和权限,依法惩处违法行为。
2. 《矿山安全规程》《矿山安全规程》是针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制定的专门法规,用于规范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
该规程明确了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矿山企业应当编制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矿山作业的安全进行。
矿山企业还应当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其安全作业能力。
此外,《矿山安全规程》还规定了矿山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和调查处理程序。
3. 《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是用于管理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许可证的法规。
根据该办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应当在进行生产前,先取得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时,矿山企业需要按照相关程序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查。
审查合格后,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颁发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获得许可证后,矿山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并接受监督检查。
4. 《矿井安全》《矿井安全》是关于金属非金属矿山矿井安全管理的重要文件。
该文件要求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矿山企业应当编制矿井安全规程,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矿井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新时期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王云海
新时期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王云海发表时间:2019-08-27T14:52:20.167Z 来源:《防护工程》2019年11期作者:王云海[导读] 给企业的生产营造良好的氛围,化工企业只有适应新时期的发展需求,才能不断的为国家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大庆油田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 163453摘要: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已经进入了崭新的阶段,同时我国各个领域中企业的发展也面临着更高的挑战。
化工企业发展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是重中之重,是促进化工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最近的几年中,化工企业随着市场的不断改革,企业内部管理也出现了相应的变化。
本文主要阐述了新时期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现状,以及影响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因素,针对出现的问题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促进我国化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新时期;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我国社会经济正处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化工企业的生产规模也得到了一定的扩大,有着足够的资金支持,同时化工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难度也随着加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改革,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模式也要跟上时代的变化,才能为企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因此需要找到影响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因素,促进企业的安全、稳定发展。
化工企业管理中安全生产管理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整体形象和经营状况。
企业想要长期发展,就要不断的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降低和避免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打造企业良好的生产环境。
本文主要阐述了影响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因素,针对出现的问题制定有效的安全管理建议,促进化工企业的健康、平稳发展。
1.引发化工企业安全隐患的因素化工企业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壮大,为我国经济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化工企业的生产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才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化工企业中影响安全生产管理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1.1 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中必不可少的会接触到一些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如果管理不当就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企业的巨大损失和人员生命受到威胁,同时也会给周边的环境造成破坏,影响周边企业的正常生产运行。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煤矿安全生产活动,包括煤矿的探矿、开采、选煤、运输、储存等环节。
第三条煤矿安全生产应当遵循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四条国家支持科学技术进步,推广适宜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和工艺,提高煤矿作业环境的安全性。
第五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各方面的责任和权利。
第二章煤矿生产许可和审批第六条煤矿开采必须取得煤矿生产许可证,未取得煤矿生产许可证的,不得进行煤矿开采活动。
第七条煤矿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查合格后,由煤矿管理部门颁发。
第八条煤矿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届满后,可以续期。
第九条煤矿关闭、停产、封存、恢复生产等活动,需要经过煤矿管理部门的审批,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第十条煤矿企业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主体,应当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责任。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方案,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严格按照职责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组织开展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做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第四章煤矿安全技术措施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等事故的防范和控制。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配备完善的通风设备,保障煤矿内的氧气含量和通风流通。
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当采取防爆电气设备,防止电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矿井、巷道等地质情况的监测和评估,确保矿井的稳定性。
2024年煤矿安全生产矿长违规处罚细则
2024年煤矿安全生产矿长违规处罚细则煤矿安全生产是我国煤炭工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也是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促进煤炭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对煤矿矿长的监督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2024年煤矿安全生产矿长违规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处罚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处罚细则适用于我国煤矿矿长在2024年煤矿安全生产中的违规行为,对明显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煤矿矿长是指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煤矿矿长应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障应当具备的安全设施和安全设备的有效运行。
第五条开展煤矿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当按煤矿矿长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发现煤矿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章违规行为和处罚第六条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未履行煤矿安全主体责任,导致安全生产不达标的;(二)不采取有效措施除去煤矿安全隐患的;(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进行作业的;(四)不履行应急预案,处理突发事件不及时、不妥善的;(五)长期存在超负荷和违规生产等行为的;(六)其他违反煤矿安全生产要求、严重侵犯职工生命安全的行为。
第七条对于煤矿矿长的违规行为,根据情节和后果轻重,可进行警告、罚款、降级、撤职、辞退等处理措施。
第八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作业的煤矿矿长,根据情节和后果轻重,可进行停职检查、罚款、降级等处理措施。
第九条对于不履行应急预案,处理突发事件不及时、不妥善的煤矿矿长,根据情节和后果轻重,可进行警告、罚款、降级等处理措施。
第十条对于长期存在超负荷和违规生产等行为的煤矿矿长,根据情节和后果轻重,可进行罚款、降级、撤职等处理措施。
第十一条对于其他违反煤矿安全生产要求、严重侵犯职工生命安全的行为的煤矿矿长,根据情节和后果轻重,可进行罚款、降级、撤职、辞退等处理措施。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 局部通风
ICSD备案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局部通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局部通风前言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制定。
用于规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局部通风设计、研究、安全评价及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对局部通风的技术要求,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项宏海、陈宜华、张兴凯、程厉生、吴冷峻、王云海、贾安民。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局部通风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含伴生氡及其子体矿山)在安全评价、设计、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对井下局部通风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含伴生氡及其子体矿山)的安全评价、设计、建设和开采。
亦适用于深凹露天矿采用地下井巷开拓的部分。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矿、煤矿、煤系硫铁矿及其他与煤共生矿藏的开采。
本标准也不适用于石油、天然气、矿泉水等液态或气态矿藏的开采。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6423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4792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5021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YSJ019 有色金属矿山采矿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metal and nonmetal underground mines以平硐、斜井、斜坡道、竖井等作为出入口,深入地表以下,采出供建筑业、工业或加工业用的金属或非金属矿物的采矿场及其附属设施。
完善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探讨
是人权 , 为人应 该享 有 的尊严 , 利和 自由 。建 即作 权
1 建议尽 快修 改《 山安 全法》 完 善法律 、 矿 , 法 规体 系
i ae s e i o n ae w d T e P o l ’ e u l f h n n a t & He t w me ;p r c e s t p ca C a Mi eS ft L sa h e pe SR p b i o ia Mie S f y l l l y a n c C e l a ah L st l i y ef t e t h c a m n ae g l t n . o e sft ru a o s li y e i
维普资讯
第3 卷
第4 期
中 国 安 全 生 产 科 学 技 术
Ju a fSft ce c n eh ooy o rl o aeyS in ea dT c n lgபைடு நூலகம் n
V0 . No 4 13 .
Au g.2 0 07
20 0 7年 8 月
文章 编 号 :17 —13 20 ) 4 0 4 5 63 9X(07 一0 —06 —0
完善 我 国煤 矿 安全 生产 法律 法 规探 讨 *
赵 军 ,王 庆 ,王 云 海 , 兴 凯 张
(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 院, 北京 102 ) 009
摘
要: 本文根据 目前我国煤 矿安全 生产法律 法规存在 的问题 , 出了完 善我 国煤 矿安 全生产 法 提
关键词 : 矿 ; 煤 法律 法 规 ; 议 建 中图 分 类 号 :9 1 X 2 文 献标 识 码 : A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规定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规定一、总则矿山是特殊的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是矿山经营管理的首要任务。
为规范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劳动者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矿山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矿山安全生产责任1. 矿山企业责任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推行责任落实到位,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和规范。
2. 矿山生产经营单位责任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生产作业环境安全。
三、矿山安全生产措施1. 矿山生产设施设备管理矿山企业应当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状态良好,保障安全生产。
2. 矿山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矿山企业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3. 矿山安全检查矿山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过程中安全。
四、矿山事故处理1. 矿山发生事故应急处理一旦发生矿山事故,矿山企业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2. 矿山事故后处理矿山企业应当彻查事故原因,追究责任,总结教训,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五、矿山安全生产考核评估1. 矿山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矿山企业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考核评估机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完善不足,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 矿山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矿山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对潜在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结语矿山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关乎千家万户的安全。
只有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才能确保矿山安全生产有序进行,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2024年非煤矿山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2024年非煤矿山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第一条: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矿长要定期组织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矿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矿山安全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危险防范知识等,确保矿工熟知矿山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疏散路线。
第二条:加强设备维护和检修。
矿长要确保矿山设备的正常运行,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的检修和维护,避免设备故障和事故发生。
矿长还要建立设备维修记录,保证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三条:加强矿井通风管理。
矿长要定期检查和清理矿井通风设备,确保通风系统正常运行,保证矿井空气流通和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排放。
矿长还要加强矿井通风安全教育,提高矿工对矿井通风管理的认识。
第四条:严格实施安全巡查制度。
矿长要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巡查员对矿山进行全面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矿长还要对安全巡查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具备辨识和处理隐患的能力。
第五条:加强事故报告和处理。
矿长要确保矿工对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报告,并及时组织应急救援措施。
矿长还要对事故发生后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条:加强作业场所安全管理。
矿长要加强对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电气、防爆等设备的安全运行。
矿长还要定期检查和清理作业场所,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第七条:鼓励矿工参与安全管理。
矿长要积极鼓励矿工参与矿山安全管理,建立矿工安全委员会,让矿工参与矿山的安全决策和管理工作。
矿长要充分尊重矿工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以上是____年非煤矿山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七条规定,希望能够有效提高矿工的生命安全水平,减少矿山事故的发生。
石膏矿地下开采安全技术规范
石膏矿地下开采安全技术规范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石膏矿地下开采安全技术规范AQ2015-2008 Safetytechnicalregulationsforgypsumundergroundmines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4井巷工程5矿石开采6有毒有害气体防治前言为规范石膏矿的开采,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制定本规定。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煤矿山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安徽省皖东三和石膏开发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兴凯、王云海、李全明、何士海、付士根、胡家国、马海涛、王庆。
石膏矿地下开采安全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石膏矿地下开采的安全技术要求。
石膏矿地下开采应在满足《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满足本标准的技术规定。
本标准仅适用于石膏矿的地下开采。
本标准不适用于石膏矿以外的其他金属非金属矿、煤矿等矿山的设计、建设和开采。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后决定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GBZ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3术语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石膏矿石gypsumore以二水硫酸钙(CaSO4·2H2O)为主要成分的矿石总称。
3.2纤维石膏satinspar(fibrousgypsum)纤维状晶体,具绢丝光泽的石膏矿石,常呈白色,蜡黄色或粉红色。
2024年煤矿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2024年煤矿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矿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煤矿集团公司是指以煤矿为主要经营范围的企业集团,包括母公司及其所控股的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煤矿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
第四条煤矿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原则是事故责任明确、追究有据、惩罚有度、依法依规。
第五条煤矿集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责任体系,将生产安全纳入公司治理体系中,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煤矿集团公司应当配备足够的专业化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
第七条煤矿集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信息报告、预警、监测与应急处理等制度,及时掌握生产安全风险,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第八条煤矿集团公司应当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二章事故调查与责任认定第九条煤矿集团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启动事故调查工作,及时组织力量进行现场勘查、证据保全和事故原因分析。
第十条煤矿集团公司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采取技术措施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第十一条煤矿集团公司应当根据事故性质和责任确定事故责任人,并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
第十二条事故责任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一)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手段导致事故发生;(二)实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犯罪行为,导致事故发生;(三)有扰乱现场调查秩序、伪造、毁灭、隐匿证据等行为,妨碍事故调查的;第十三条煤矿集团公司应当建立事故责任人识别和追究制度,依法对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进行暂停职务或者撤职、开除等处理。
第三章处罚与赔偿第十四条煤矿集团公司在生产安全事故中,导致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92.11.07•【文号】主席令第65号•【施行日期】1993.05.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2年11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主席令第6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制订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矿山产资源开采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矿山企业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第四条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管理。
第五条国家鼓励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改进安全设施,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第六条对坚持矿山安全生产,防止矿山事故,参加矿山抢险救护,进行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第七条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八条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按照国家规定经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批准。
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必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
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由国务院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九条矿山设计下列项目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一)矿井的通风系统和供风量、风质、风速;(二)露天矿的边坡角和台阶的宽度、高度;(三)供电系统;(四)提升、运输系统;(五)防水、排水系统和防火、灭火系统;(六)防瓦斯系统和防尘系统;(七)有关矿山安全的其他项目。
露天矿山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露天矿山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露天矿山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露天矿山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露天矿山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露天矿山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露天矿山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露天矿山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露天矿山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露天矿山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效分析
收 稿 日期 : O 7 0 一l 2O — 1 8 作者简介 : 赵军 , 硕士 。
*基金项 目: 煤矿安全监察局 “ 国家政策 、 法规体 系及政府 监管体系研究项 目” 资助
依” 的初期 , 立法技术较为落后 , 法学理论基础薄弱, 以“ 法宜粗 不宜 细 、 则 化 、 立 原 概括 化 ” 为指 导 思想 , 便于迅速立法 , 符合 当时的实际情况。但是 , 从长远 的观点来 看 , 种 立 法 指 导 思 想 是 落 后 的 , 科 学 这 不 的。一部 法律通 过 以后 , 国务 院或 其有 关 职 能 部 门 或地 方立 法 机 关 便 要 制 定 一 系列 的条 例 、 则 、 细 办 法, 随之 而产 生 了行 政立法 替代 人大立 法 的倾 向, 不 符合 法治 的精 神 。煤 矿 安全 牵 涉 到人 人 之 间 、 人机 之 间 、 与环 境之 间的关 系 , 人 是个 非常 复杂 的系统工 程 , 矿山安全法 》 只有 5 , 而《 却 0条 可操作性较差。 政府 部 门和煤 矿企业 真正 的执法 和守法 依据往 往是 劳动部的《 实施条例》 和各省的《 实施办法》 而这些 , 下位法由于其本身效力欠缺在很多情况下难以弥补 母法 的不足 。再 由于立 法 水 平 的低 下 , 至 出现 下 甚 位法与上位法互相矛盾之处 , 使执法和守法难以适 从 。因此在 当前 注 重依 法 治 国、 法行 政 的新 形 势 依 下, 立法应尽可能细致完整 , 提高可操作性 , 彻底抛 弃“ 立法宜粗 不 宜细 ” 这一落后 的指 导思想 _。 l J
pol r e b m,sc s e s t egi el yl g gm l g l i lpSse ; eo e ite x ui f el uha l l i ud i o g gi 、 utl s t e l 0e,t t rs e tno t w, g av i ed o a n ie av p I i ] c h t ec o a h h h
AQ 2013.2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 局部通风
前言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围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制定。
用于规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局部通风设计、研究、安全评价及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对局部通风的技术要求,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钢集团马鞍山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项宏海陈宜华张兴凯程厉生吴冷峻王云海贾安民。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局部通风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含伴生氡及其子体矿山)在安全评价、设计、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对井下局部通风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含伴生氡及其子体矿山)的安全评价、设计、建设和开采。
亦适用于深凹露天矿采用地下井巷开拓的部分。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矿、煤矿、煤系硫铁矿及其他与煤共生矿藏的开采。
本标准也不适用于石油、天然气、矿泉水等液态或气态矿藏的开采。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642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4792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50215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YSJ019有色金属矿山采矿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平硐、斜井、斜坡道、竖井等作为出入口,深入地表以下,采出供建筑业、工业或加工业用的金属或非金属矿物的采矿场及其附属设施。
3.2矿井局部通风利用局部通风机或主要通风机产生的风压对井下独头巷道进行通风的方法。
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讲义
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讲义一、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概述矿山安全生产法规是保障矿山生产安全的重要依据。
包括《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矿山安全规程》等。
这些法规对矿山生产的安全管理、生产操作、设备维护等方面都有具体规定,企业必须遵守相关法规,加强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安全。
二、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1.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对于矿山生产的安全至关重要。
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配备和培训,确保每个环节都要有明确的安全责任。
2.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安全生产绩效评价等,必须严格按照这些管理制度执行,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矿山安全设备管理1. 矿山安全设备是保障矿山生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矿山企业必须定期对安全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安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 矿山安全设备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范为先”的原则,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 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提高矿山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2.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事故报告程序、应急救援程序、伤亡人员处理程序等内容,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处置和解决问题。
五、矿山安全生产文化建设1. 矿山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2. 建立安全生产文化,创建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让每个员工都能够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共同维护矿山的生产安全。
结语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培训讲义对于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才能真正保障矿山生产的安全稳定。
希望通过这次培训,大家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将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提高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六、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和检查1. 矿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是保障矿山生产安全的重要力量。
通风系统鉴定指标
hm。
4.3.2 单位采掘矿石量的通风费用 J
单位采掘矿石量的通风费用,为矿井通风总费用与年采掘矿石量之比。
kW;
式中:
∑F——每年用于矿井通风的总费用,包括电费、设备折旧费、工程摊提费、材料消耗费、维
修费及工资等,元 /a ; A——该通风系统内的年采掘矿石量,
4
10 t/a 。
4.3.3 年产万吨耗风量 q
.
精品文档
GB 4792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GB 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 Z2 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 160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技术 GB 5021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YSJ 019 有色金属矿山采矿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metal and nonmetal underground mines 以平硐、斜井、斜坡道、竖井等作为出入口,深入地表以下,采出供建筑业、工业或加工业用 的金属或非金属矿物的采矿场及其附属设施。 3.2 矿井通风系统 mine ventilation system 向井下各作业地点供给新鲜空气, 排出污浊空气的通风网路、 通风设备和通风控制设施的总称。 3.3 多级机站通风系统 ventilation system for multistage fan station 在矿井主通风风路的进风段、需风段和回风段内各设置若干级风机站,接力地将地表新鲜空气 经进风井巷有效地送至需风区段或需风点, 并将作业产生的污浊空气经回风井巷排出地表所构成的 通风系统。 3.4 矿井需风量 requiral air-quantity of mine 井下各作业场所需风量之和。 3.5 矿井总风量 total air-quantity of mine 矿井通风系统要求提供的风量。 3.6 矿井有效风量 effective air-quantity of mine 送到井下各作业场所的新鲜风量之和。 3.7 矿井有效风量率 effective air-quantity rate of mine 矿井有效风量与一级主风机站 ( 进风机站或回风机站 ) 风机总风量值最大者之比的百分数。 3.8 机站风量 air-quantity of fan station 由风机产生的在机站巷内通过的风量。它等于风机风量除以机站的漏风系数,漏风是由于机站 建筑 ( 密闭墙和检查门 ) 的气密性在风机前后造成的局部循环风。 4 矿井通风系统鉴定指标 4.1 基本指标 以下六项指标作为鉴定矿井通风系统的基本指标,用以评价矿井通风系统的基本状况。 4.1.1 风量 ( 风速 ) 合格率 η q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建设规范
AQ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建设规范Regulation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personnel regional positioning system in metaland nonmetal underground mine(报批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建设要求 (2)5 维护与管理 (4)I前言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用于规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管理。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煤矿山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通信信息中心、北京佳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厦门矿通科技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学秋、王云海、谢旭阳、韩富有、马国礼、杨福秋、李雪平、李春民、梅国栋、李坤、张延松、朱丕凯、牟声远。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I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建设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3 术语和定义3.1人员定位系统personnel regional positioning system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读卡器)、识别卡、传输线缆等设备及管理软件组成的系统,具有对携卡人员出/入井时刻、重点区域出/入时刻、工作时间、井下和重点区域人员数量、井下人员活动路线等信息进行监测、显示、打印、储存、查询、报警、管理等功能。
露天煤矿矿长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考试知识点
露天煤矿矿长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专项检查考试知识点一、判断题(一)法律法规部分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在“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中要求:国有企业要发挥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管。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2、《安全生产法》规定,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3、2016年7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安全生产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正确处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指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基本原则是要坚持安全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监管、坚持源头防范、坚持系统治理。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5、《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6、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对事故负有责任的,5年内不得担任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7、《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8、《安全生产法》规定,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的30%的罚款。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9、《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10、2015年12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127次会议上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发表重要讲话提出:要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安全生产职务过错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骆驼山煤矿)
安全生产职务过错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骆驼山煤矿)为进一步落实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各级人员尽职尽责、依法治企,确保安全生产严格执法,全面提高我矿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有关安全管理生产法律、法规及《乌海能源公司行政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职务过错行政追究1、骆驼山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职务过错行政责任追究是指矿各级管理人员由于未严格履行安全管理生产职责,未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安全管理生产法律、法规及乌海可再生能源公司、矿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导致发生事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在社会上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行为,进行职务过错行政责任追究的制度。
2、生产管理职务过错行政责任追究的对象(以下简称责任追究对象)为本矿各级员工。
3、责任追究办法,按照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
对问责对象,坚持实事求是,追究过错与安全责任相对应、管理工作责任追究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戒积极探索的原则。
责任追究对象应当急于纠正错误,积极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与缩减。
责任追究对象应当主动接受广大员工和各把关相关组织的监督。
4、各部室、区队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管理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5、任何部门及每位员工均有权向矿安健依法追究环部报告或举报责任追究对象不会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行为。
6、过失追究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其行政责任:(1)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有关安全管理生产的决定、决议及其它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应由其承担的工作任务及工作其要求,因工作不力未完成的。
(2)经本安委会会议、安全办公会议决定的重大安全事项或在某一时期、某一方面安全重点工作中应由其承担的任务,因工作不力未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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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b)
高压气流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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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本状况
➢19952005 金 属 非金属矿 山死亡人 数
➢美国的金属非金属矿 山包括金属(金、铜 等)、非金属(磷、 盐等)以及石、沙等 产品。
➢19952005 金 属 非金属矿 山数量与 矿工人数
➢MSHA 从 小 矿 山 入 手,建立联席合作制 度,降低金属非金属 矿山安全事故。
从井下找到的79具尸体,均呈高度 腐败——开始白骨化尸体26具、部 分白骨化尸体40具、基本白骨化尸 体13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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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
事故性质:是一起由于非法开采国家保护性资源,以采代探, 乱采滥挖,长期管理不力而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
▪ 直接原因
▪ 非法开采,乱采滥挖, 违章爆破,引发透水。
▪ 主要原因
▪ 以采代探,滥采乱挖, 矿业秩序混乱。全县263 个矿井中绝大部分为非 法矿井。
▪ 官商勾结,以矿养黑, 以黑护矿,无视矿工生 命安全。
▪ 河池地区、南丹县长期 以来忽视安全生产,有 关部门疏于执法、滥用 职权。长期瞒报、少报 事故,2000年矿山企业 死亡259人,上报57人。 2001年1~7月死亡264人, 上报94人。
2004
16497 6027 2699
52.9%
2005
15868 5938 2342
52.1%
2006
14382 4746 2271
48.8%
每年工业事故损失占GDP的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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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 83%
黑色 5%
有色 4%
化工
其他
黄金
3%
3%
2%
我国金属非金属矿山数量的行业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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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概况
2004年11月20日8时10分左右,河北省 邢台市沙河市白塔镇章村李生文联办一矿( 以下简称李生文矿)井下发生火灾,灾害波
及相互连通的另外4处铁矿,造成70人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604.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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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性质
调查认定,河北邢台“11.20” 铁矿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责 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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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县“12.23”特大 井喷失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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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概况
2003年12月23日21时57分,位于重庆市 开县高桥镇,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四 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钻井二公司川钻 12队承钻的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气矿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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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本状况
1931-2006年金属非金属矿山工人数与事故死亡人数 不同时期的事故死亡人数 不同时期的矿山职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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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特大事故也曾频 频发生,1907年12月一个月矿难死亡近 3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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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以前,美国矿山事故死亡人数一直居高不下。 ➢1917年蒙大拿州一家非煤矿山发生火灾,死亡163人。 ➢1972年,爱达荷州阳光银矿发生火灾事故,173人被困, 91人死亡,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引起国会对金属非金属 矿山安全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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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尚汪庄石膏矿区 "11.6"特别重大坍塌事故
2005年11月6日19时36分,河北省邢台县尚汪庄石 膏矿区的康立石膏矿、林旺石膏矿、太行石膏矿发生特 别重大坍塌事故,造成37人死亡,40人受伤,直接经济 损失7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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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
(a)
W
(b)
(c)
多层房柱式重叠开采时矿柱连锁失稳、塌陷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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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非金属矿山按规模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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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频繁发生,2001-2005年连续 5年每年都发生一起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
2001年广西南丹矿井突水死亡81人 2002年山西繁峙炸药库爆炸死亡38人 2003年重庆开县油气井喷死亡243人 2004年河北邢台矿井火灾死亡70人 2005年河北邢台采空区坍塌死亡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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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现状对比 金属非金属矿山总开采量
美国:32亿吨 中国:33亿吨
金属非金属矿山死亡人数(2002年)
美国:26人 中国:2052人
从业人员和10万人死亡率(2002年)
中国:452万人,50.2人 美国:22万人,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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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世界上几个主要矿业国家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来看,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发达国家进入良性阶段的条件有 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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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林旺一层
二矿三层
太行一层
康立3 一层
康立二层
林旺二层
2
1
二矿四层
井田边界保安矿柱
注:■ 弹性无破坏 ■ 历史和当前剪切破坏 ■ 历史和当前剪切破坏,历史拉破坏 ■ 历史和当前剪切破坏,历史和当前拉破坏 ■ 历史剪切破坏 ■ 历史拉破坏
■ 历史和当前拉破坏,历史剪切破坏 ■ 历史和当前拉破坏
➢ 各国安全生产都经历了由乱到治的过程 ➢ 立法先行确保安全生产 ➢ 实施职业安全与健康计划 ➢ 工伤保险制度预防在先 ➢ 严密的安全生产监察监管体制 ➢ 安全科学快速发展 ➢ 重视安全培训,建设安全文化
家16H井发生井喷失控事故,造成243人死
亡,2142人入院治疗、65000人被紧急疏散
安置直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经济损失9262.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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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性质
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技 术分析,认定中石油川东钻探公 司"12.23"井喷特大事故是一起责 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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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沙河“11.20”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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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丹7.17特大透水事故
➢时间:2001年7月17日3时40分 ➢地点:广西南丹县龙泉矿冶
总厂拉甲坡矿 ➢8月3日:中央工作组赴广西南丹 ➢8月9日:国务院调查组到达南丹 ➢8月20日:排干积水,共排水34万m3 ➢12月19日: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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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人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8000万元
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王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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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1~2006年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统计分析
2001 2002
工矿 商贸
12554
14924
煤矿 非煤矿山
5670 6995
1932 2052
矿山所 占比例
61.3%
60.6%
2003
17315 6434 2890
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