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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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审核
国际贸易中最常使用的支付方式是汇付、托收、和信用证,而对于初次建立业务关系或对对方的商业信誉不很了解或其信誉不很好的情况下,经常采用信用证这种支付方式。虽然比较汇付和托收其银行费用较高,但可以使企业的商业信用变为银行的银行信用,能有收款的保证。信用证付款方式强调"单单相符、单证相符"的"严格符合"原则,如果受益人提供的文件有错漏,不仅会产生的额外费用,而且还会遭到开证行的拒付,对安全、及时收汇带来很大的风险。
审核信用证是银行和出口企业共同承担的任务,但银行和出口企业对信用证的审核却各有侧重:其中银行着重审核开证行的政治背景、资信能力、付款责任和索汇路线等方面的内容,它的审核与买卖合同无关;而出口企业则是以货物买卖合同为依据,将信用证条款与合同条款逐项逐句进行对照,审核信用证内容与买卖合同条款是否一致。本文主要从出口企业,也就是信用证受益人的角度,提出审核信用证的诸多问题。
一、信用证是专业性很强的书面文件,以国际商会2007年修订版《跟单信用证统一惯(简称《UCP600》)为解释基础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是国际商会推荐给银行界采用的一套业务惯例,然而,它并非建立在法律基础上,不具有强制性。因此银行有权在信用证中规定与《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不同的条款。例如,如果因为特殊需要,可以在文件里面标明Overwrite600里面的某个条款,那么600里面的那个条款就失效了。也可以增加自己需要的条款。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已被世界绝大多数国家与地区银行和贸易界接受,成为通用的惯例。
二、信用证的基本内容
下面以一份实际业务中的信用证为例,说明信用证的基本内容。
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FORMOFDOC.CREDIT40A:IRREVOCABLE;DOC.CREDITNUMBER20:BL120197;DATEOFISSUE31C:0790123;EXPIRY31D:DATE090422PLACECHINA;APPLICANTBANK51D:KRUNGTHAIBANKPCL.SUANMALIIBC.;APPLICANT;BENEFICIARY;AMOUNT32B:CURRENCYUSDAMOUNT16,264.00
2、对汇票的说明AVAILABLEWITH/BY41D:ANYBANKBYNEGOTIATION;DRAFTSAT...42C:30DAYSAFTERSIGHT;DRAWEE42D:KRUNGTHAIBANKPCL,SUANMALI1BC.
3、对运输事项的说明PARTIALSHIPMENTS43P:PROHIBITED;TRANSHIPMENT43T:ALLOWED;LOADINGINCHARGE44A:GUANGZHOU,CHINA;FORTRANSPORTTO...44B:BANGKOK,THAILAND;LATESTDATEOFSHIP.44C:090412
4、对装运货物的说明DESCRIPT.OFGOODS45A:42.80M/TLITHOPONE30PCTARROWBRANDUSD380PERMTDETAILSASPER PROFORMAINVOICEN0.01TH44GD176A3-032;DATEDJAN.22,2009;CIFBANGKOK,THAILAND
5、对货运单据的说明DOCUMENTSREQUIRED46A:SIGNEDCOMMERCIALINVOICEIN3COPIES;FULLSETOFCLEANONBOARDOCEANBILLSOFLADINGTOORDEROFKRUNGT
HAIBANKPUBLICCOMPANYLIMITEDMARKEDFREIGHTPREPAIDNOTIFYAPPL ICANT;MARINEINSURANCEPOLICYORCERTIFICATEINDUPLICATE,ENDORSEDINBLANK,FORFULLINVOICEVALUEPLUS10PERCENTSTATINGCLAIMPAYABLEINTHAILA NDCOVERINGINSTITUTECARGOCLAUSES(A)ANDWARRISKS;PACKINGLISTIN5COPIES.
6、其他事项ADDITIONALCOND47A:ALLDOCUMENTSMENTIONINGTHISL/CNO.;THISADVICEISOPERATIVEWITHNOCONFIRMATIONTOFOLLOWANDSUBJEC TTOICC2007REVISIONPUB600。
三、审核信用证的技巧
(一)对照双方所签的合同条款审核。信用证是依据合同开立的,但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是一个自足文件,所以在其生效前要根据合同条款严格审核,如有与合同不相符的地方,受益人就有权要求申请人进行修改,否则就等于接受了信用证条款。主要注意以下各点:
1、性质是否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即是否有IRREVOCABLE字样;
2、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受益人BENIFICIARY名称、地址是否正确;
3、商品名称、规格、包装等是否与合同相符:如将TOMATO打为TOMATA;
4、商品数量、金额大小写、货币种类是否相符;
5、付款期限是否合理。
(二)对运输条款的审核。应注意以下几点:
1、起运港(地)与目的港(地)是否与合同相符;
2、关于分批装运和转运的规定,如贸易两国之间无直达船,信用证必须允许转运;若信用证“允许分批装运”,但卖方交货时一船即可装完,没有分批装运,此时银行不能拒绝议付交单,而如果信用证规定“分期装运”,银行就可以拒绝议付。
(三)关于运输工具和运输路线的审核,比如买方对船籍、船龄进行限制,一般阿拉伯国家都限制使用以色列船只,规定船舶不能停靠以色列港口,不悬挂以色列国旗;其它国家对于运输路线,一般没有限制,只要合理即可接受。
(四)装运期限和有效期的审核。信用证有效期一般应与装运期有一定的合理间隔(10―15天),以便受益人在装运货物后,有充足的时间办理制单结汇手续。信用证有效期的到期地点若在国外,必须注意提前交单。
(五)对单据条款的审核。单据条款是买方要求卖方提交的,作为通关时使用或约束卖方按要求履行合同,并凭以付款的证明。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