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二次供水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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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二次供水自查报告

篇一:供水单位监督检查情况报告表

表3 供水单位监督检查情况报告表

说明:本表适用于每季度对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农村学校自建设施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时使用。

篇二:

上报人:王金钵联系电话:

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学校负责人(签名):

东安小学饮用水水质送检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饮水卫生安全管理,预防学校发生群体肠

道传染病事件发生,学校建立饮用水水质定期送检制度:

1、学校落实保健室专人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

等设施及环节的安全质量管理,建立放水、清洗、消毒、定

期检测和检修制度, 规范操作规程,落实防范措施,保证供

水水质安全卫生。特别是要注意寒、暑假期和其他节日长假

后及遇暴雨、洪水后,自备水水源的消毒和自来水管网

洗工作。

2、遇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

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

告当地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

3、因我校是设有食堂和实行寄宿制的学校,必须向学生供

应开水。

4、学校保健室负责每学年开学前一周把学校饮用水水质送

检,根据上级卫生部门的检验报告决定饮用水使用或改进措

施。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报告制度

东安小学

(一)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报告范围: 1、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使饮用水水源遭受污染; 2、饮用水水质出

现异常,影响饮用者正常生活; 3、输配水管网破损

次供水设施防护不严,使饮用水水质恶化; 4、饮用水水质

污染,造成介水传播疾病流行或中毒; 5、存在明显的污

染源,并怀疑饮用水源或饮用水水质有可能受到污染。

(二)后勤部门应针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可能发生污染的环节,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检查,

严防污染事件发生。

(三)当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供管水员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单位生活饮水卫生安全

管理小组领导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四)在水污染事故发生期间,应密切注意事态发展,及时进行水质检测,并在第一时间向卫生行政部门报送检测

和处理报告。

(五)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水污染事故。

(六)报告方式及电话:在当面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管理小组负责人报告的同时应向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处理制度

东安小学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单位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

理领导小组紧急组织有关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

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

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

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

除污染措施。

(2)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

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

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

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3)当出现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装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威胁

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

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供水途径,以保证饮用者正常生活饮用水

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饮用者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4)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卫生行政

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

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

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

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

再次发生。

(5)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

恢复供

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质检测,达到国家卫生

标准后方可供水,及时解除控制。

(6)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完成调查、

控制、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事故经过、现场调查检测结

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经过、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按

时逐级上报。同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行政处罚。

东安小学饮用水污染事件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我校实行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

度。以此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

全。

一、我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小组负责学校饮食水卫生安全工作。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二、校长对学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

三、学校保安要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入门登记制度,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如出现饮用水被外来人员污染,造成的安全

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坐班,维护好学校秩序,保证校内人员和财产安全,保证饮用水设施安全,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必要时,要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

五、校后勤处负责检查饮用水设施,保证学校有正常饮用水供应,防止饮用水被污染。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对于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损失,要追究其赔付责任。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六、教导处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强学生的饮用水安全意识,对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七、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有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因饮水出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及时掌握情况、并向学校报告,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任课教师对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九、举行大型活动或到校外活动时,主办人员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要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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