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同审查常见问题分析及处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合同审查工作中常见问题分析及处理

2011年12月

目录

提要 2 1. 合同名称、补充协议及传真签署合同的相关问题 2

1.1 合同的名称问题 1

1.1.1 合同的名称及规定 2

1.1.2 审查合同名称的方法 2

1. 2 合同生效日期缺漏及有效期相矛盾的问题 3

1.2.1 生效日期空缺 2

1.2.2 生效日期与合同有效期矛盾的问题 2

1.2.3 合同日期问题的预防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3 合同用语不准确的问题 3

1. 4 关于合同目的的约定问题 3

1. 5 关于传真签署合同的有效性问题 4 1.5.1 法律对传真签署的合同的规定 4 1.5.2 传真签署的合同的风险存在 4

1.5.3 减少传真签署合同法律风险的措施 4

2. 合同的签约主体 4

2. 1 分支机构对外签约问题 4

2.2 法人内设职能部门对外签约问题 5 2. 3 投标主体与签约主体不一致问题 5 3.违约责任错

误!未定义书签。

3.1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的选择适用问题 5

3.1.1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5 3.1.2 违约责任的选择适用 5 3. 2 违约金约定过高的判断问题 6 4.合同其他条款问题 6 4.1 合同付款条款的审查问题 6 4.2 争议解决条款的约定问题 6

4.2.1 诉讼与仲裁的主要区别 6 4.2.2 审查诉讼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7 4.2.3 审查仲裁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7

4.3 不可抗力条款的约定问题 7 4.4 被动条款的使用问题 8

4.4.1 自动顺延条款约定不当的问题 8

4.4.2 过期不验收视为合格条款问题 8

5.结束语 8

6.参考文献: 9

提要

在市场经济日趋发展和完善的今天,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其已成为企业、自然人参与民商事交往活动的重要工具。它不仅是明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从一定意义上讲,其也是增进企业财富的重要工具。合同审查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提高合同审查工作的质量,可以有效地防范各种合同陷阱,降低企业法律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本文针对企业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常见问题,从合同的形式、签订主体、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等方面,对企业日常合同审查工作中的常见问题进行归纳、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

1 合同名称、补充协议及传真签署合同的相关问题

1.1 合同的名称问题

1.1.1 合同的名称及规定

合同名称对于确定合同所适用的法律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学理上根据法律是否赋予一类合同特定名称并予以规范,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两类。有名合同的名称直接来自法律的规定,是指法律上确定了名称的合同,我国《合同法》分则中规定的各类合同以及《保险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都是有名合同,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保险合同,抵押合同等。无名合同是指除了有名合同外的、尚未由法律确定统一名称的合同。无名合同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参照适用《合同法》分则或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1.1.2 审查合同名称的方法

合同主要内容符合某一有名合同特征的,应以该有名合同名称作为合同名称,名称未体现的次要内容在合同正文中进行特别约定。使用《合同法》分则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名合同的标准名称,除了在合同名称前附加用以区分不同合同标的、不同项目的词语外,一般情况下不宜随意改动。

合同主要内容是无名合同的,若为常见的无名合同,往往已经形成一个约定俗称的名称,可以参照适用较为通用的名称,如旅游合同、服务合同、借用合同等;若为特殊或少见的无名合同,可以适用“项目名称+合同”的形式命名。

关于补充协议的名称审查,最好统一使用“原合同名称+补充协议”命名,如有多份补充协议,应当按照签订的时间顺序增加序号。

1.2 合同生效日期缺漏及与有效日期相矛盾的问题

1.2.1 生效日期空缺

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是最为普遍的现象,但同时大量的合同都是仅签字和盖章,并没有填写相应的时间,这就使合同生效的时间难以确定,一旦合同履行中产生纠纷,会出现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

1.2.2 生效日期与合同有效期矛盾的问题

对于一些补签的合同,合同的生效日期与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有效期之间存在冲突,比如,合同规定有效期为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3月1日止,但合同实际签署的日期在2011年3月1日以后,合同还未生效但有效期已过,十分矛盾。

1.2.3 合同日期问题的预防措施

在办理合同签章手续时,除了审核合同的盖章签字事项外,还应认真审查合同的签字日期,对于没有签字日期的合同,应补充填写。签字日期一定要完整、规范。没有填写签字日期的合同,一方面不符合审计的规定;另一方面对于依照签字日期确定合同履行期限的,将导致履行期限不明确,因此应特别注意签字日期的完整性。

1.3 合同用语不准确的问题

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书面合同是非常严肃的法律文件,应当特别注意审查合同用语的准确性问题。

首先,应注意审查法律用语的准确性。如在审核合同时,发现一些常见的法律用语错误,像“定金”与“订金”不分、“权利”与“权力”混淆、“抵押”与“质押”混用的情形等。另外,还有不少合同中出现类似“一方对另一方罚款”等明显违反“合同各方法律主体地位平等”的用语或表述。其次,还应注意审查合同其他用语的准确性,避免使用不可量化或模棱两可的词语。合同的用词不能使用诸如“巨大的”、“重要的”、“优良的”、“好的”、“大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