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
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临海市实施方案

设立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用于支持海洋科技创新、人才 培养、产业升级等方面的建设 。
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示范区建设工作考核机制, 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示范区建 设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体
系。
加强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监督检 查,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评 估,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加强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 网络平台等渠道,鼓励社会各界 参与示范区建设的监督和评价。
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推动示范区建设各项 工作的落实。
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推进示范区建设。
完善政策支持
制定临海市海洋经济发展示范 区建设政策文件,明确建设目 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
出台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财政 、税收、金融、土地等优惠政 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示范区 建设。
浙江省不断推进海洋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形成了以海洋渔业、海 洋交通运输、海洋旅游、海洋能源等为主的多元化海洋产业体系。
海洋科技创新取得积极进展
浙江省在海洋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不断加强海洋科技创新 的投入和支持,提高海洋科技创新能力。
临海市在浙江海洋经济发展中的地位
临海市是浙江省的重要沿海城市 之一,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和良 好的区位优势,是浙江省海洋经
度捕捞和污染。
提升环境监测能力
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建立实时监测 系统,掌握海洋环境状况,为生态 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推动生态修复
对受损的海洋生态系统进行修复, 采用生态工程、生物治理等技术手 段,恢复生态功能。
推进海洋产业升级
01
02
03
优化产业结构
发展高端海洋产业,推动 传统产业升级,培育新兴 产业,形成多元化的产业 结构。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表

8
嵊州 703012 区 16050003 多功能区 浙闽皖 曹娥江 曹娥江
曹娥江嵊
州农业、
G0102400 工业用水 330683GA
9
嵊州 703023 区 16050004 多功能区 浙闽皖 曹娥江 曹娥江
曹娥江上
虞工业、
G0102400 农业用水 330682GA
10
上虞 803012 区 16050005 多功能区 浙闽皖 曹娥江 曹娥江
饮用水水
G0102400 引水渠新 330624GA 源一级保
6
新昌 903011 昌饮用水 16150006 护区 浙闽皖 曹娥江 澄潭江
澄潭江嵊
州农业、
G0102400 工业用水 330683GA
7
嵊州 603013 区 16150007 多功能区 浙闽皖 曹娥江 澄潭江
曹娥江嵊
州工业、
G0102400 景观用水 330683GA
曹娥江上
虞景观、
G0102400 农业用水 330682GA
11
上虞 803025 区 16050006 多功能区 浙闽皖 曹娥江 曹娥江
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 源二级保
护区
上浦闸总
干渠上虞
饮用水水
G0102404 饮用水源 330682GA 源一级保
12
上虞 303011 区 16051501 护区 浙闽皖 曹娥江 上浦闸
33
嵊州 503011 水源区 16050501 护区 浙闽皖 曹娥江 坑东水库
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
源一级保
护区
黄泽江
黄泽江新
(含合溪
G0102402 昌源头水 330624GA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介绍

三、国务院关于全国海洋功能区划 (2011-2020年)的批复
第二十三页,共104页。
国务院关于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
国函[2012]13号
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 山东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 、海洋局:
国土资源部《关于审批<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请 示》(国土资发[2012]1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明确海洋的地位及《区划》的目的、依据、定位、范 围和期限。
海洋的地位:
海洋是潜力巨大的资源宝库,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 展的蓝色家园。我国管辖海域辽阔,是经济社会可持 续发展的重要载体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空间。
《区划》的五个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
——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
有关研究机构、大学。
——组织成立了全国海洋功能 区划编制组。
第十三页,共104页。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二)组织开展了八项专题研究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实施情况评价:技术中心等 海洋功能区划分类体系研究:天津师范大学等
海洋资源条件及开发利用现状研究:信息中心等
我国重点用海产业战略布局研究:大连海事大学,国土所等 我国围填海现状、管理与需求预测研究:监测中心等
善海域管理的体制机制,加大海洋执法监察力度,整顿和规范海洋开发利用
秩序。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海洋功能区划工作,中央和地方海域 使用金收入要支持海域海岸带开展综合整治修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日
第二十六页,共104页。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 完整版

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一一年三月目录前言.......................................................................................................... 第一章发展条件与重大意义....................................................................第一节发展条件.......................................第二节重大意义....................................... 第二章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战略定位.......................................第三节基本原则.......................................第四节主要目标....................................... 第三章优化海洋经济发展布局 ...............................................................第一节加快核心区建设.................................第二节提升两翼发展水平...............................第三节做强三大都市圈.................................第四节重点建设九大产业集聚区.........................第五节合理开发利用重要海岛........................... 第四章打造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第一节扶持发展海洋新兴产业...........................第二节培育发展海洋服务业.............................第三节择优发展临港先进制造业.........................第四节提升发展现代海洋渔业........................... 第五章构建“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 .......................................第一节构筑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第二节优化完善集疏运网络.............................第三节强化金融和信息支撑............................. 第六章完善沿海基础设施网络 ...............................................................第一节完善综合交通网.................................第二节完善能源保障网.................................第三节完善水资源利用网...............................第四节完善高速信息网.................................第五节完善海洋防灾减灾网............................. 第七章健全海洋科教文化创新体系 .......................................................第一节提升海洋类院校实力.............................第二节加快涉海人才队伍建设...........................第三节构筑海洋科技创新平台...........................第四节加强海洋文化建设...............................第八章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第一节合理利用海洋资源...............................第二节加强陆海污染综合防治...........................第三节推进海洋生态建设和修复......................... 第九章建设舟山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 ...................................................第一节建设大宗商品国际物流基地.......................第二节建设现代海洋产业基地...........................第三节建设海洋科教基地...............................第四节建设群岛型花园城市.............................第五节促进群岛开发开放............................... 第十章创新海洋综合开发体制 ...............................................................第一节创新海岛开发保护体制...........................第二节创新海洋开放体制...............................第三节创新海洋开发投入体制...........................第四节创新用海用地管理体制...........................第五节创新海洋综合管理体制........................... 第十一章加强组织领导............................................................................前言浙江是长江三角洲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促进东海海区科学开发的重要基地,在促进我国沿海地区扩大开放和海洋经济加快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
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

国务院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升国家战略导读:国务院正式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获批上升为国家战略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浙江布局海洋经济"一核两翼三圈"海洋优势助推再上新台阶浙江省挺进海洋再弄潮高水平建设海洋经济强省--访浙江省省长吕祖善"中国海洋发展报告2010"发布海洋经济成新热点国务院正式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记者3月1日从浙江省政府获悉,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
批复认为,建设好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关系到我国实施海洋发展战略和完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全局。
国务院的批复要求,《规划》实施要突出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着力优化海洋经济结构,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海洋科教支撑能力,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海陆联动发展,推进海洋综合管理,建设综合实力较强、核心竞争力突出、空间配置合理、生态环境良好、体制机制灵活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形成我国东部沿海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
国务院还要求浙江省人民政府按照《规划》确定的战略定位、空间布局和发展重点,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探索建立有利于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的机制体制。
并创新区域合作方式,加强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相关省市的对接合作。
同时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支持和指导,在资金安排、项目布局、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为促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并要求发改委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指导与督促检查工作。
记者从浙江省政府了解到,根据《规划》,浙江将充分挖掘浙江丰富的"海洋生产力",并把海洋经济作为经济转型升级的突破口。
到2015年,浙江的海洋生产总值将突破7200亿元。
同时,浙江将打造"一核两翼三圈九区多岛"为空间布局的海洋经济大平台,宁波-舟山港海域、海岛及其依托城市是核心区;在产业布局上以环杭州湾产业带为北翼,成为引领长三角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以温州台州沿海产业带为南翼,与福建海西经济区接轨;杭州、宁波、温州三大沿海都市圈通过增强现代都市服务功能和科技支撑功能,为产业升级服务。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来源:中国海洋报发布时间:2012-04-1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国务院批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公开版)2012年3月3日,国务院批准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区划》),这是继2011年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后,国家依据《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海洋开发保护的方针、政策,对我国管辖海域未来10年的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做出的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
《区划》由国家海洋局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区划》范围为我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区划》期限为2011年至2020年。
国务院批复指出,海洋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和战略空间。
当前,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已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统筹协调海洋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的任务艰巨。
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原则,合理配置海域资源,优化海洋空间开发布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国务院批复强调,海洋功能区划是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法定依据,必须严格执行。
通过实施《区划》,到2020年,围填海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得到合理控制,渔民生产生活和现代化渔业发展得到保障,海洋保护区、重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得到保护,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制度基本建立,海洋环境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得到加强,遭到破坏的海域海岸带得到整治修复,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国务院批复要求,《区划》由国家海洋局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将《区划》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依据《区划》尽快完成地方各级海洋功能区划的编制工作,明确各类海洋功能区的具体范围和管理要求,严格逐级审批。
国务院关于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
【法规类别】海洋资源
【发文字号】国函[2012]163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日期】2012.10.10
【实施日期】2012.10.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
(国函〔2012〕163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海洋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审批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区划》)。
二、浙江省位于长江三角洲南翼、东南沿海中部,涉海产业基础较好。
全省海洋资源丰富,海域面积广阔,海岸线长度和海岛数量均居全国首位。
要坚持
1 / 1。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2012年3月3日,国务院批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4月25日,国家海洋局公布。
前言海洋是潜力巨大的资源宝库,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蓝色家园。
我国管辖海域辽阔,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空间。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提高海洋综合管控能力,推进海洋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海洋开发保护的方针、政策,在2002年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基础上,制定《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区划》)。
《区划》科学评价我国管辖海域的自然属性、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现状,统筹考虑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沿海地区发展战略,提出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划分了农渔业、港口航运、工业与城镇用海、矿产与能源、旅游休闲娱乐、海洋保护、特殊利用、保留等八类海洋功能区,确定了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及台湾以东海域的主要功能和开发保护方向,并据此制定保障《区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区划》是我国海洋空间开发、控制和综合管理的整体性、基础性、约束性文件,是编制地方各级海洋功能区划及各级各类涉海政策、规划,开展海域管理、海洋环境保护等海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区划》范围为我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管辖的其他海域。
《区划》期限为2011年至2020年。
第一章海洋开发与保护状况第一节海域和海洋资源我国濒临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及台湾以东海域,跨越温带、亚热带和热带。
大陆海岸线北起鸭绿江口,南至北仑河口,长达1.8万多公里,岛屿岸线长达1.4万多公里。
海岸类型多样,大于10平方公里的海湾160多个,大中河口10多个,自然深水岸线400多公里。
我国海洋资源种类繁多,开发潜力大。
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为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2018年9月修订)的通知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2018年9月修订)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公布日期】2018.10.10
•【字号】浙海渔规〔2018〕14号
•【施行日期】2018.10.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海洋资源
正文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报送《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2018年9月修订)的函
浙海渔〔2018〕21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18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贵部复函批准我省海洋功能区划温州局部海域调整方案。
根据复函要求,我省已按照调整方案完成对现行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的修订,并向社会公布。
现将《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2018年9月修订)随文报送备案。
专此致函。
附件:《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2018年9月修订)公开版、内部版和GIS数据(光盘)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2018年10月10日。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国务院批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年~2020年)》2012年3月3日,国务院批准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年~2020年)》(以下简称《区划》),这是继2011年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后,国家依据《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海洋开发保护的方针、政策,对我国管辖海域未来10年的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做出的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
《区划》由国家海洋局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区划》范围为我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区划》期限为2011年~2020年。
国务院批复指出,海洋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和战略空间。
当前,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已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统筹协调海洋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的任务艰巨。
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原则,合理配置海域资源,优化海洋空间开发布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国务院批复强调,海洋功能区划是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法定依据,必须严格执行。
通过实施《区划》,到2020年,围填海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得到合理控制,渔民生产生活和现代化渔业发展得到保障,海洋保护区、重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得到保护,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制度基本建立,海洋环境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得到加强,遭到破坏的海域海岸带得到整治修复,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国务院批复要求,《区划》由国家海洋局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将《区划》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依据《区划》尽快完成地方各级海洋功能区划的编制工作,明确各类海洋功能区的具体范围和管理要求,严格逐级审批。
海洋局会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区划》实施的各项保障措施,对《区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
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修编文本20110816

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征求意见后修改稿)文本登记表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二〇一一年八月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征求意见后修改稿)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二〇一一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区划目的 (1)第二条区划依据 (1)第三条区划目标 (2)第四条区划原则 (4)第五条区划范围 (5)第六条区划成果 (5)第二章海洋开发保护现状与面临形势 (6)第七条地理概况和区位条件 (6)第八条自然环境与资源条件 (7)第九条开发利用现状 (12)第十条面临的形势 (13)第三章海洋开发与保护战略布局 (15)第十一条总体布局 (15)第十二条杭州湾海域 (17)第十三条宁波-舟山近岸海域 (18)第十四条岱山-嵊泗海域 (18)第十五条象山港海域 (19)第十六条三门湾海域 (19)第十七条台州湾海域 (20)第十八条乐清湾海域 (20)第十九条瓯江口及洞头列岛海域 (20)第二十条南麂、北麂列岛海域 (21)第四章海岸基本功能分区 (22)第二十一条海岸基本功能区概述 (22)第二十二条农渔业区 (22)第二十三条港口航运区 (23)第二十四条工业与城镇建设区 (24)第二十五条矿产与能源区 (25)第二十六条旅游娱乐区 (25)第二十七条海洋保护区 (26)第二十八条特殊利用区 (26)第二十九条保留区 (26)第五章近海基本功能分区 (28)第三十条近海基本功能分区概述 (28)第三十一条农渔业区 (28)第三十二条港口航运区 (29)第三十三条工业与城镇建设区 (29)第三十四条矿产与能源区 (29)第三十五条旅游娱乐建设区 (30)第三十六条海洋保护区区 (30)第三十七条特殊利用区 (30)第三十八条保留区 (30)第六章实施措施 (31)第三十九条功能区管理 (31)第四十条海域使用管理 (33)第四十一条海洋环境保护 (34)第四十二条区划编制 (36)第四十三条监督检查 (37)第四十四条宣传教育 (38)第四十五条技术支持 (38)第七章附则 (39)第四十六条区划效力 (39)第四十七条区划附件 (3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区划目的海洋功能区划是一项海洋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海洋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
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

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文本浙江省人民政府二〇一二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区划目的 (1)第二条区划依据 (1)第三条区划目标 (2)第四条区划原则 (4)第五条区划范围 (5)第六条分类体系 (5)第七条区划成果 (7)第二章海洋开发保护现状与面临形势 (7)第八条地理概况和区位条件 (7)第九条自然环境与资源条件 (8)第十条开发利用现状 (12)第十一条面临的形势 (14)第三章海洋开发与保护战略布局 (15)第十二条总体布局 (15)第十三条杭州湾海域 (18)第十四条宁波—舟山近岸海域 (18)第十五条岱山—嵊泗海域 (19)第十六条象山港海域 (19)第十七条三门湾海域 (20)第十八条台州湾海域 (20)第十九条乐清湾海域 (20)第二十条瓯江口及洞头列岛海域 (21)第二十一条南麂、北麂列岛海域 (21)第四章海洋功能分区及管理要求 (22)第二十二条海洋基本功能区 (22)第二十三条农渔业区 (24)第二十四条港口航运区 (25)第二十五条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26)第二十六条矿产与能源区 (27)第二十七条旅游休闲娱乐区 (28)第二十八条海洋保护区 (29)第二十九条特殊利用区 (30)第三十条保留区 (31)第五章实施措施 (32)第三十一条区划实施管理 (32)第三十二条海域使用管理 (33)第三十三条海洋环境保护 (35)第三十四条基础能力建设 (36)第三十五条监督检查与执法 (37)第三十六条法制建设与宣传 (38)第六章附则 (39)第三十七条区划效力 (39)第三十八条区划附件 (3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区划目的为适应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协调和规范各种涉海活动,加强对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加快浙江海洋经济强省战略的实施,在国务院2006年批准实施的《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基础上,依据《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海域区位、自然资源、环境条件和开发利用的要求,按照海洋基本功能区的标准,将全省海域划分成不同类型的海洋基本功能区,作为全省海洋开发、保护与管理的基础和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重要海岛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重要海岛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23•【字号】浙政发[2011]48号•【施行日期】2011.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重要海岛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11〕4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重要海岛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浙江省重要海岛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浙江省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之一,海岛众多,是发展海洋经济的突出优势。
加强重要海岛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对于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战略、推进海岛地区加快发展、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引导浙江省重要海岛的合理开发与有效保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规划。
规划范围为浙江省管辖海域范围内的100个重要海岛;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展望至2020年,以2010年为基准年。
一、重要海岛选择重要海岛是指在海洋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经济或生态价值,对实施海洋开发开放和保护海洋生态系统起到核心引领作用,并具备较强辐射与带动能力的海岛。
这些海岛是浙江省开展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的特色领域,是优化海洋经济发展布局的重要支撑,是打造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的重要区域,是构建“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的重要载体,也是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
在综合考虑海岛资源禀赋与发展潜力的基础上确定重要海岛,具体选择标准如下:一是陆域面积不小于5平方公里的岛屿。
二是陆域面积不足5平方公里,但属于乡级以上行政区驻地的岛屿。
三是陆域面积不足5平方公里,但在“十二五”期间具有重要开发需求的岛屿。
四是陆域面积不足5平方公里,但处于海洋保护区内的核心岛屿。
根据上述标准,在全省现状海岛(除2008-2009年我省开展的海岛甄别调查统计的2878个海岛外,还包括玉环岛)中筛选了100个岛屿作为本次规划的重要海岛(详见附表)。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解析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来源:中国海洋报发布时间:2012-04-1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国务院批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公开版)2012年3月3日,国务院批准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区划》),这是继2011年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后,国家依据《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海洋开发保护的方针、政策,对我国管辖海域未来10年的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做出的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
《区划》由国家海洋局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区划》范围为我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区划》期限为2011年至2020年。
国务院批复指出,海洋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和战略空间。
当前,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已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统筹协调海洋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的任务艰巨。
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原则,合理配置海域资源,优化海洋空间开发布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国务院批复强调,海洋功能区划是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法定依据,必须严格执行。
通过实施《区划》,到2020年,围填海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得到合理控制,渔民生产生活和现代化渔业发展得到保障,海洋保护区、重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得到保护,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制度基本建立,海洋环境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得到加强,遭到破坏的海域海岸带得到整治修复,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国务院批复要求,《区划》由国家海洋局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将《区划》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依据《区划》尽快完成地方各级海洋功能区划的编制工作,明确各类海洋功能区的具体范围和管理要求,严格逐级审批。
浙江海洋主体功能规划区出炉宁波这2个区域“动不得

浙江海洋主体功能规划区出炉宁波这2个区域“动不得浙江海洋主体功能规划区出炉宁波这2个区域“动不得”稿源:浙江发布 2017-04-24 21:25:00报料热线:81850000浙江海域辽阔,海洋资源丰富,海岸线长度和海岛数量均居全国首位。
对海洋功能区进行明晰定位,有助于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对加快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浙江组织编制实施《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
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省已开发利用海域127000公顷,占海域面积的2.9%。
全省海岸线超过40%已被开发利用。
大规模围填海给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域使用管理带来了巨大压力,近岸过度开发严重,可利用岸线、滩涂空间和浅海生物资源日趋减少,海洋后备资源不足。
因此,规划海洋主体功能区,有选择地开发,有重点地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功能分区根据浙江全省海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综合评价和全省海域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定位,海洋主体功能区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三类,不划定重点开发区域。
注:米黄色为优化开发区域;浅绿色为限制开发区域;深绿色为禁止开发区域。
主要目标根据加快形成海洋主体功能区布局的总体要求,到2020年的阶段性目标为:海洋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临港工业集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沿海工业与城镇建设空间集约化利用程度不断提高,形成保护与开发平衡、人海和谐的海洋开发与保护总体格局。
海洋开发强度总体控制在1.12%以下。
海洋开发效率进一步提高海域利用立体化和多元化程度、港口利用效率等明显提高,海洋水产品养殖单产水平稳步提升,单位岸线和单位海域面积产业增加值大幅增长。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强化海洋生态红线得到有效保护,各类海洋保护区生态系统的生态特征和生态功能得到明显提升,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主要排海污染物持续减少,沿海排污口实现达标排放,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确保不低于35%。
关键词:优化开发区域优化开发区域处于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重要位置,是全省海洋经济规模最大、发展水平最高、毗邻陆域城市最发达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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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文本浙江省人民政府二〇一二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区划目的 (1)第二条区划依据 (1)第三条区划目标 (2)第四条区划原则 (4)第五条区划范围 (5)第六条分类体系 (5)第七条区划成果 (7)第二章海洋开发保护现状与面临形势 (7)第八条地理概况和区位条件 (7)第九条自然环境与资源条件 (8)第十条开发利用现状 (12)第十一条面临的形势 (14)第三章海洋开发与保护战略布局 (15)第十二条总体布局 (15)第十三条杭州湾海域 (18)第十四条宁波—舟山近岸海域 (18)第十五条岱山—嵊泗海域 (19)第十六条象山港海域 (19)第十七条三门湾海域 (20)第十八条台州湾海域 (20)第十九条乐清湾海域 (20)第二十条瓯江口及洞头列岛海域 (21)第二十一条南麂、北麂列岛海域 (21)第四章海洋功能分区及管理要求 (22)第二十二条海洋基本功能区 (22)第二十三条农渔业区 (24)第二十四条港口航运区 (25)第二十五条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26)第二十六条矿产与能源区 (27)第二十七条旅游休闲娱乐区 (28)第二十八条海洋保护区 (29)第二十九条特殊利用区 (30)第三十条保留区 (31)第五章实施措施 (32)第三十一条区划实施管理 (32)第三十二条海域使用管理 (33)第三十三条海洋环境保护 (35)第三十四条基础能力建设 (36)第三十五条监督检查与执法 (37)第三十六条法制建设与宣传 (38)第六章附则 (39)第三十七条区划效力 (39)第三十八条区划附件 (3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区划目的为适应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协调和规范各种涉海活动,加强对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加快浙江海洋经济强省战略的实施,在国务院2006年批准实施的《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基础上,依据《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海域区位、自然资源、环境条件和开发利用的要求,按照海洋基本功能区的标准,将全省海域划分成不同类型的海洋基本功能区,作为全省海洋开发、保护与管理的基础和依据。
第二条区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12.《国务院关于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2〕13号)13.《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14.《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国函〔2010〕38号)15.《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06年10月24日国务院批准)16.《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17.《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国函〔2011〕19号)18.《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批复》(国函〔2011〕77号)第三条区划目标(一)海域管理调控作用得到增强海域管理的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等手段不断完善,海洋功能区划的整体控制作用明显增强,海域使用权市场机制逐步健全,开展凭海域使用权证书按程序办理项目建设手续试点,海域的国家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海域开发和保护格局进一步优化,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发展空间得到有力保障。
(二)海洋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控制,近海及海岸湿地得到有效保护,海洋保护区生态系统的生态特征和生态功能得到明显提升,海洋生态服务功能得到有效发挥,逐步形成良性循环的海洋生态系统,构筑起蓝色生态屏障。
至2020年,全省重点海域主要污染物排海量得到初步控制,实现近岸海域水质功能区达标率40%以上,一类水质海域的面积比达到15%以上;新建省级以上海洋保护区5处,海洋保护区面积占到11%以上。
(三)渔业用海需求得到有效保障渔民生产生活和现代化渔业发展用海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重要渔业水域、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得到有效保护。
至2020年,主要经济鱼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得到有效保护,渔场生态环境得到修复,近海生物多样性增加,渔业捕捞能力和捕捞产量与渔业资源可承受能力大体相适应,海水养殖用海的功能区面积不少于100000公顷。
(四)围填海规模得到合理控制严格实施围填海年度计划制度,按照国民经济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海洋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合理控制建设用围填海规模,全省围填海结构类型、布局和建设时序进一步优化,进一步增强海域使用规划对围填海的控制作用。
至2020年,建设用围填海规模控制在50600公顷内,符合国民经济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海洋生态环境承载能力。
(五)海域后备空间资源得到保留进一步强化对保留区的选划和管理,严格实施阶段性开发限制,严格控制占用海岸线的开发利用活动,为未来发展预留一定数量的近岸海域和自然岸线。
至2020年,全省海域保留区面积达448200公顷,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
(六)海域海岸带得到整治修复重点对自然景观受损严重、生态功能退化、防灾能力减弱以及利用效率低下的海域海岸带进行整治修复。
至2020年,完成整治和修复海岸线长度不少于300千米。
第四条区划原则(一)尊重自然按照海域的区位特点、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等自然属性,综合评价海域开发利用的适宜性和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科学确定海域基本功能。
(二)科学发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统筹协调和优化配置各行业用海,合理控制各类建设用海规模,保证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海,引导海洋产业优化布局,促进集约节约用海。
(三)保障重点强化传统渔业水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促进海域使用结构优化,保障渔业、重要涉海产业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用海需求。
(四)保护生态立足构建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按照“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原则,合理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类功能区,改善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河口、海湾、海岛、滨海湿地等海洋生态系统安全。
(五)陆海统筹根据陆地空间和海洋空间的关联性,以及海洋系统的特殊性,统筹协调陆地、海洋的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
严格保护海岸线,切实保障河口海域防洪安全。
(六)军事优先优先满足军事用海和军事设施保护的需要,限制进入军事区及在军事区内从事海洋开发利用活动。
保障海上交通安全和海底管线安全。
加强领海基点及周边海域保护,维护海洋权益。
第五条区划范围区划范围北界从浙沪交界的金丝娘桥起向海延伸到领海外部界限,南界从浙闽交界的虎头鼻经七星岛(星仔岛)南端至27°N往东延伸到领海外部界限,总面积约为 4.44万平方千米。
本区划边界不作为海域划界依据,省际界线以国家公布的界线为准。
第六条分类体系海洋基本功能区指具有特定海洋基本功能的海域单元。
海洋基本功能是指依据海域自然属性和社会需求程度,以使海域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所确定的海洋功能。
海洋基本功能区分海岸基本功能区和近海基本功能区两类。
海岸基本功能区是指依托海岸线,向海有一定宽度的海洋基本功能区。
近海基本功能区是指海岸基本功能区向海一侧的外界与省(区、市)海域外部管理界线之间的海洋基本功能区。
省级海洋功能区划按照海洋功能区划分类体系中的一级类进行海岸基本功能分区和近海基本功能分区。
海洋功能区划分类体系如下:表1-1 海洋功能区划分类体系表第七条区划成果1、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文本2、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登记表3、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图件第二章海洋开发保护现状与面临形势第八条地理概况和区位条件(一)地理概况浙江省地处中国长江三角洲南翼,东南沿海中部,陆域地理坐标介于北纬27°12′N~31°31′N和东经118°06′E~123°09′E之间,东临东海,南接福建,西与江西、安徽相连,北与上海、江苏接壤。
浙江海域地处东海中部,全省范围内的领海与内水面积为4.44万平方千米,连同可管辖的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面积达26万平方千米。
浙江全省海岸线总长约6700千米,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海岛有2878个。
(二)区位条件浙江省海域位于长江黄金水道入海口,北联上海市海域,南接福建省海域,毗邻台湾海峡和日本海域,对内是江海联运枢纽,对外是远东国际航线要冲,在我国内外开放扇面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浙江沿海地区位于我国“T”字形经济带和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的核心区,是长三角地区与海西地区的联结纽带,依托广阔腹地和深水岸线等资源,既可作为我国海上交通运输主枢纽,也可作为石油、天然气、铁矿石等战略物资的储运、中转和贸易主基地,还可作为海防前哨,是加强“海上通道”安全保护的“主阵地”。
第九条自然环境与资源条件(一)自然环境地质特征。
海域地质构造上属于东海构造单元,是大陆边缘拗陷和环西太平洋新生代沟、弧、盆构造体系的组成部分。
东海陆架盆地是一个大型的迭置在不同基底之上的中、新生代沉积盆地;陆架边缘为东海陆架边缘隆起带,亦称钓鱼岛隆褶带,具有南窄北宽的特征;海域东部为冲绳海槽张裂带(即冲绳海槽盆地),是环西太平洋新生代沟、弧、盆构造体系的组成部分,是一个扩张型半深海舟状盆地。
浙江海岸带地跨杨子准地台及华南褶皱系两个一级大地构造单元,以基岩港湾海岸为基本特色。
地貌特征。
北部海岸处于长江三角洲平原南缘,南部则为浙东、南火山岩低山丘陵,海岸地貌复杂多样,山地、丘陵、平原等地貌类型齐全,海岸类型包括淤泥质海岸、基岩型海岸和砂质海岸,各岸滩类型交错分布。
海底地貌以滨岸地貌类型为主,所在的东海陆架是世界最宽的陆架之一,内陆架为全新世以来形成的现代滨岸地貌及沙波地貌,外陆架则为晚更新世的滨岸地貌及古河谷、湖沼地貌的遗迹。
海底沉积。
海域沉积物按成因可分为陆源碎屑物质、生物源物质、火山物质和自生矿物四类,陆源碎屑物质是主体。
根据沉积物的粒度结构特征、成因,与目前所处的水深、水动力状况,可将海域划分为三个沉积环境区:陆架浅海现代沉积环境区、陆架古滨岸残留沉积环境区、陆坡—海槽次深海现代沉积环境区。
长江和入海河流带来的陆源物质是浙江海域物质的主要来源之一,海域泥沙含量分布特点是:愈近大陆含沙量愈高,大潮含沙量大于小潮,底层含沙量高于表层,岛屿周围的含沙量高于其邻近海域。
气候条件。
浙江位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具有四季分明、年温适中、雨量充沛、空气湿润、热量充裕的气候特点,但四季都有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灾害性天气的袭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