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清理检查“小金库”专项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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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清理检查“小金库”专项工作自查报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18号)文件精神与相关通知要求,我单位严格按照文件精神、通知要求全面展开对“小金库”的清查工作,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阵地管理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我单位部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并统筹各科室,具体负责清查“小金库”日常工作。由专人负责清查工作,确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既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又保证了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在日常工作管理中,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思想上充分意识到财政纪律的重要,并经常在部内例会上加强相关财务制度的学习。经过理论学习和工作管理要求,大家了解到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
三、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机制
在接到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后,我单位迅速召开了工作会议,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开展了“小金库”的清理检查工作,要求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一)坚决杜绝私设“小金库”。没有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没有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没有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没有采取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的方式设立“小金库”,没有隐匿会费收入设立“小金库”,没有截留行政事业性收费、捐赠收入设立“小金库”,没有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没有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坚决杜绝滥发钱物。没有乱发奖励性补贴。没有违规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没有自立名目发放津贴补贴。严格财政财务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及相关财经法规制度,严格津贴补贴发放和会计核算。严格工资基金管理。所有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已全部纳入工资基金管理。
(三)坚决执行财经纪律。没有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私分非税收入,没有虚列支出、转嫁支出,没有超标准、超范围列支“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没有违规进行资产购置、处置,没有违规进行账户管理、现金管理、财政票据管理等。
我单位未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虽然我单位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工作,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财经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单位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力度,进一度提高财务管理工作,严防“小金库”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