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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细则及制度

附件1、图书室借阅规章制度

一、借书室内所有图书实行持证借阅,严禁无证借阅,严禁工作人员私自不按规定对外借阅。

二、读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办理图书借阅证,须交押金100元,工本费2元,每年交磨损费20元。

三、借阅证请妥善保管,若遗失应及时持有效证件到图书室挂失。挂失期间停止借阅书刊,一个月后方可办理补证手续;由于丢失(即使已经申请补发)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四、办理退证时须先还清所借的书籍,在原办证处交回借书证及押金单,即可退回借书证押金。

五、凭本图书室办理的借阅证进行阅览及外借,借阅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给他人借阅,他人可代还书刊不可代借;读者每次借书不能超过3本。

六、读者借书时应认真检查该书是否有划线,撕页,书名与内容不符等问题,若发现问题交工作人员处理后再借阅。否则,还书时再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七、读者所借图书应该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以一个月内赔偿与原书完全相同(包括书名,著者,出版社等)的新书为原则,同时缴纳5元加工费。无法购得新书,一律按原价的3-5倍赔偿。遗失成套图书中的一本,原则上按全套书价格加倍赔偿。

八、借书期限10天,读者必须按时还书,若需继续使用,可以办理续借手续。外借图书当天不予办理退还手续。

九、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圈点、批注、画线,不得丢失图书的条形码和色标,违者按图书原价3倍罚赔。

十、读者应遵守本图书室借阅规定,爱护图书,爱护公物,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大声喧哗。

附件2:阅览室规章制度

一、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日常工作,报刊杂志要造册登记,盖章分类,排放有序。报纸一月一装订,杂志半年一装订。

二、读者要遵从阅览室的开放时间,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三、阅览室内报纸、杂志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教学需要,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借出。

四、爱护报刊资料,阅毕放回原处,不准在书刊上乱写乱画,不准私自带出,更不要在报刊资料上随意开“天窗”,一经发现,给予50元罚款。

五、报纸、杂志损坏或遗失要照价赔偿。

六、室内保持清洁、安静,禁止吸烟。读书时不要出声,走路尽量轻声,阅览时不要互相讨论,以免影响他人。

七、室内注意保持整洁,不要随便乱动室内的设备,注意公共卫生,不要乱扔杂物,不许在本室内吃东西。

八、开放时间结束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好书刊,关好电灯、风扇、门窗,如失职造成损失将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附件3:展览室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要热情服务,尽量为群众提供方便。

2、群众在参观时要注意保持环境整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蒂、杂物等。

3、保持室内安静,不大声喧哗,做到文明活动。

4、遵纪守法,严禁赌博,不搞迷信、邪教活动。

5、爱护展览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6、搞好内外卫生,自觉维护活动秩序,尊重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7、管理人员要注意看护好参展物品。

附件4:游艺室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要热情服务,尽量为群众提供方便。

2、群众在活动时要注意保持环境整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蒂、杂物等。

3、保持室内安静,不大声喧哗,做到文明活动。

4、遵纪守法,严禁赌博,不搞迷信、邪教活动。

5、爱护活动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6、搞好内外卫生,自觉维护活动秩序,尊重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附件5:健身室管理制度

一、本健身室为全镇(乡)群众提供免费服务,凭工作证或身份证进入活动区域。

二、使用各种器材之前,请先阅读该种器材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等。

三、请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适合使用的器材进行锻炼,使用中若感觉不适,请立即停止练习,并找医生咨询,待身体恢复后再进行练习。

四、疾病患者或残疾人使用器材之前,需要到国家医疗部门检查,

获得同意后按医嘱再进行练习。

五、两人及两人以上共十同使用器材时,每位锻炼者务必注意整体的牢固性,在确定各部件牢固、无松动后再使用,保证自身的安全。

六、所有未按照告示牌的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进行锻炼所发生的后果由使用人本人承担。

七、各部门如有集体活动应提前预约,其他人员应顾全大局服从安排,适度掌握使用器材时间。

八、本活动室严禁吸烟。

九、爱护公共财物,注意环境卫生。

十、活动时间:与党委政府上班时间相附。

附件6:农民夜校管理制度

一、本夜校以农民培训为目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其他单位租借农民夜校需交纳押金,并按小时收取管理费。

三、室内请保持文明气氛,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争执吵闹、乱扔瓜皮果壳等杂物。

四、凡参加与本认夜校活动人员和观众,要遵守公共场所秩序,爱护室内物品,若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五、本室开放时间,上午8时00分至12时整,下午2时至5:00时整

附件10: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为文化共享工程专用电子阅览室,提供文献视频点播、学习

培训、上网浏览等服务;

2、读者入室应按要求登记,并在指定的微机上操作使用;

3、爱护计算机设备,按规范进行操作。如有故障,请立即告知工作

人员,不得随意插拔、移动或更改设置;

4、不得在室内抽烟、吐痰、大声喧哗及饮食,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

处罚;

5、保证文化共享工程设备系统安全,不得随意安装和删除信息数据

和程序,禁止随意更改计算机的系统参数设置,不得传播计算机病毒,禁止玩游戏;

6、禁止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发布、传播反动的、色情的、

危害他人的信息;

7、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要定期检修,勤于维护,做好记录,保证系

统的正常运转。

附件11:乡镇综合文化站工作职责

一、乡镇综合文化站运用各种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对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

二、利用各种文化活动,传递经济信息,为经济建设服务,

积极开展以文补文、多业助文活动。

三、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丰富本乡镇的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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