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型式试验知识

合集下载

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程

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程

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程(试行)第一条为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工作,规范起重机械型式试验,提高试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调整范围内的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具体见《起重机械型式试验目录》(附件1)。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组织起重机械型式试验工作;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第四条起重机械产品和安全保护装置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试验:(一)首台投入生产的;(二)产品停产1年后重新投产或转厂生产的;(三)主要结构、材料、关键工艺、重要机构、安全保护装置有较大改变,影响产品安全性能的;(四)国家质检总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提出型式试验要求的。

第五条型式试验以产品型号规格为基本单位进行,型式试验试验原则如下:(一)不同型号的系列产品分别进行型式试验;(二)同一型号的系列产品按照规格(主要参数系列值)从高向低覆盖;(三)超大型起重机械(即额定起重量大于320吨),逐台进行型式试验。

第六条型式试验程序如下:(一)额定起重量小于320吨(含320吨)的起重机械,型式试验程序为:申请、受理、型式试验、审定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二)额定起重量大于320吨的起重机械和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程序为:申请、受理、型式试验、备案、公告。

第七条制造起重机械和安全保护装置的单位,应向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型式试验申请。

申请时按如下2种情况进行:(一)额定起重量小于320吨(含320吨)的起重机械,型式试验同制造许可一并申请,随同制造许可申请报相应许可受理机构。

(二)额定起重量大于320吨的起重机械和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应单独提出申请,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申请时需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3.申请单位的质量手册(三)企业集团所属制造单位应按照下列要求申请型式试验:1.对于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或生产厂,应分别单独申请型式试验;2.对于不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中的分公司或生产厂,应该由集团公司申请型式试验。

叉车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叉车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附件D叉车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D1 文件审查D1.1 技术文件的审查内容及要求依据本规则相关规定,审查技术文件是否齐全,至少包括设计任务书、设计计算书、主要设计图样、使用维护保养说明,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以下要求:(1)设计任务书至少包括设计技术和法律法规依据、主要技术参数、使用场合等内容;(2)主要设计图样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至少包括图纸目录、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电气系统原理图、液压系统原理图、传动系统装配图;(3)设计计算书中至少有叉车整机稳定性设计计算的内容;(4)使用维护保养说明至少包括产品简介、主要技术参数、操纵机构示意图、电气原理图、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说明、安全注意事项、故障处理、售后服务等。

D1.2 档案文件检查D1.2.1 型式试验审查随机文件,应当符合本规程要求。

D1.2.2 首次检验D1.2.2.1 首次投入使用设备的检验(1)境内制造单位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2)型式试验合格证;(3)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D1.2.2.2 改造后的首次检验(1)改造单位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2)改造单位后的随机文件;(3)改造单位的施工告知书;(4)首次检验或上一周期的定期检验报告;(5)改造项目清单及改造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

D1.2.3 定期检验(1)首检报告或上一周期的定期检验报告;(2)自检合格证明材料;(3)场车使用记录(包括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4)场车车牌;(5)使用登记证。

D2 检查与测量D2.1 结构型式型式试验时,检查样机的门架、护顶架、车架结构型式与主要设计图样是否一致。

首次检验时,检查设备的门架、护顶架、车架结构型式与主要设计图样或型式试验报告是否一致。

定期检验时,检查设备的门架、护顶架、车架结构型式与首检报告或主要设计图样是否一致。

D2.2 主要参数测量对照设计文件和产品对应标准,测量其起升高度、长度、宽度、高度及轴距、轮距、前悬距等主要尺寸,检查其结果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平衡重式叉车型式试验需要准备的工作

平衡重式叉车型式试验需要准备的工作

平衡重叉车型式试验需要贵公司提供的资料及准备工作一、需提供的资料(黑体字为必备材料)1、型式试验申请书、约请函、声明及检验协议(均为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准备试验样机全套图纸一套(备查,签字应完整),样机的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由制造单位和型式试验机构双方签字后封存,样机总图一份由型式试验机构封存。

3、提供试验样机的整机主要技术参数及主要部件(总成)的生产厂家、型号规格、出厂编号(见附表,应提前填写好后发给我方,以便准备相关的仪器)。

4、重要外购件试验报告(货叉、链条、高压胶管、电机或发动机、司机座椅等)复印件。

5、整机合格证及主要外购件(包含蓄电池、电控系统、电机或发动机、座椅、转向桥、驱动桥、转向器、液压元件)的合格证。

6、产品维护使用说明书、装箱单。

所有材料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现场检验准备工作1、完整样机1台((蓄电池充好电、备好相应的附件、充电机、蒸馏水或者燃油及各种润滑油等,样机应自检合格),并备好相应满足可靠性试验用的其他易耗品。

2、地中衡或称重设备:能满足样机称重的要求。

3、倾翻平台,用于稳定性试验;满足试验要求的各种载荷块,载荷块的规定及图纸见备注。

4、牵引用车用于测量样机牵引力。

5、静态试验场地应为平整、清洁、质地坚硬的混凝土地面,各向坡度不大于0.5%,面积能满足实验的要求。

6、直线跑道应为平坦、干燥、清洁的混凝土路面,道路长度不小于100m,宽度不小于叉车宽度的二倍用于行驶性能测量,需要一个场地周围50m内不能有建筑物和遮挡物,用于噪声测量。

7、坡道应为坡度一致、干燥、表面粗糙的混凝土坡道,坡长大于12m,坡道表面应有防滑措施,坡道角度应满足试验样机要求。

8、可靠性试验场地:按JBT3300标准要求。

9、护顶架试验的相关准备工作。

10、必要的人员配备(司机、试验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及工具。

附表:内燃叉车1 主要总成明细表2样机主要参数25 发动机或行走电机的型号规格—26 驱动电动机5min工作制电流/额定电流 A备注:试验载荷规定如下:1) 验载荷为一个均质立方体,其质量等于叉车额定起重量Q其误差为±1%,边长等于2倍载荷中心距C。

叉车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叉车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叉车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一、叉车检验项目及其内容叉车是重要的物流运输设备,为了确保叉车的安全运行以及延长其使用寿命,定期进行叉车检验是非常必要的。

一般来说,叉车的检验项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外观检查:主要检查叉车的外观是否完好,是否存在破损、变形、锈蚀等情况。

2.动力系统检查:检查叉车的发动机、电池、电机、传动系统等是否正常工作,是否存在异常声音、散热不良等问题。

3.操控系统检查:检查叉车的驾驶室、操纵杆、刹车系统等是否正常工作,是否存在卡滞、松动、制动失灵等故障。

4.传感器及控制系统检查:叉车的传感器和控制系统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非常重要,因此需要检查传感器和控制系统是否正常工作,是否存在故障和误差。

5.乘员及载荷系统检查:检查叉车的座椅、安全带、载荷箱等是否完好,是否存在破损、变形等问题。

6.灯光系统检查:检查叉车的灯光系统是否正常工作,包括前后照明灯、转向灯、刹车灯等。

7.刹车系统检查:叉车的刹车系统对于操作安全至关重要,需要检查制动器和刹车液是否正常工作,制动力是否达标。

8.轮胎及悬挂系统检查:检查叉车的轮胎是否磨损、老化、漏气等问题,检查悬挂系统是否正常工作,是否存在异常松动等。

9.电气系统检查:检查叉车的电气系统是否正常工作,包括电路、线缆、开关等是否破损、老化、接触不良等。

10.声音及振动检查:检查叉车的工作时是否存在异常声音、振动等问题,以判断是否存在故障隐患。

二、叉车检验方法进行叉车检验时,可以采用以下方法:1.目视检查:通过观察叉车的外观、部件、仪表等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明显的破损、变形、松动等问题。

2.手工操作检查:对叉车的操纵杆、制动器、悬挂系统等进行手工操作,检查其灵活度、刹车力度是否正常。

3.测试仪器检测:使用测试仪器对叉车的动力系统、电气系统、传感器等进行检测,以确定其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4.功能性试验:对叉车的驾驶、起升、转弯等功能进行操作测试,检查是否存在异常。

叉车类产品型式试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叉车类产品型式试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14)JB/T 3244-2005《蓄电池前移式叉车》;
(15)JB/T 9012-1999《侧面式叉车》
(16)ISO13564:2004《工业车辆视野测试方法座驾和站驾叉车及前移式叉车》
(17)ISO22915-14:2010《工业车辆稳定性验证第14部分越野伸缩臂式叉车》
(18)ISO6292:2008《机动工业车辆制动器性能和零件强度》
查阅有关质量记录,查验样机,检查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零部件、工作机构和操纵机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其中需要重点检查的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零部件和工作机构如下:
(1)主要受力结构件,如车架、门架、伸缩臂等;
(2)主要零部件,如货叉、高压油管及管接头、起升链条等;
(3)工作机构,如动力机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等。
发动机标定功率P小于或者等于55kW声功率限值105 dB(A);
发动机标定功率P大于55kW声功率限值87+11lgP dB(A)。(JB/T2391中规定的噪声辐射功率值限值与行业发展现状不符合,难以满足要求,以上数值为起草组给出的推荐数值,有待讨论确定)
蓄电池叉车按照或者参考相关标准的标准规定的工况、试验方法和要求进行试验,检查其操作者位置处的声压级是否满足小于或者等于80 dB(A)。(蓄电池叉车测试噪声辐射声功率级无意义,建议只控制其操作者位置处的声压级,数值来源于欧洲机械指令,具体数值待讨论)
G4.2.4货叉下滑量、门架倾角的自然变化量测定
依据相关标准所规定的试验方法在标准载荷状态时,测量货叉自然下滑量和门架倾角的自然变化量;检查其结果是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G4.2.5门架倾斜速度测定
依据相关标准所规定的试验方法在标准载荷状态(试验载荷应固定在货叉架上)时,测量液压分配阀全开时门架最大前倾速度;检查其结果是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叉车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叉车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附件D叉车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D1 文件审查D1.1 技术文件的审查内容及要求依据本规则相关规定,审查技术文件是否齐全,至少包括设计任务书、设计计算书、主要设计图样、使用维护保养说明,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以下要求:(1) 设计任务书至少包括设计技术和法律法规依据、主要技术参数、使用场合等内容;(2) 主要设计图样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至少包括图纸目录、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电气系统原理图、液压系统原理图、传动系统装配图;(3) 设计计算书中至少有叉车整机稳定性设计计算的内容;(4) 使用维护保养说明至少包括产品简介、主要技术参数、操纵机构示意图、电气原理图、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说明、安全注意事项、故障处理、售后服务等。

D1.2 档案文件检查D1.2.1 型式试验审查随机文件,应当符合本规程要求。

D1.2.2 首次检验D1.2.2.1 首次投入使用设备的检验(1) 境内制造单位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2) 型式试验合格证;(3)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D1.2.2.2 改造后的首次检验(1) 改造单位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2) 改造单位后的随机文件;(3) 改造单位的施工告知书;(4) 首次检验或上一周期的定期检验报告;(5) 改造项目清单及改造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

D1.2.3 定期检验(1) 首检报告或上一周期的定期检验报告;(2) 自检合格证明材料;(3) 场车使用记录(包括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4) 场车车牌;(5) 使用登记证。

D2 检查与测量D2.1 结构型式 护顶架、车架结构型式与主要设计图样是否护顶架、车架结构型式与主要设计图样或型护顶架、车架结构型式与首检报告或主要设测量其起升高度、 长度、宽度、高度及轴距、轮距、前悬距等主要尺寸,检查其结果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额定起重量依据 GB/T 10827.1-2014《工业车辆 安全要求和验证 第 1 部分 自行式工业车辆 (除无人驾驶车辆、伸缩臂式叉车和载运车 ) 》附录 A 进行界定D2.3 整车外观检查 型式试验时,查验样机,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 叉车应当留有安装车牌的位置,该位置的尺寸应当符合《特种设备使用 管理规则》 (TSG 08— 2017) 的规定;(2) 叉车车架编号标示在车架的明显位置。

叉车类产品型式试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叉车类产品型式试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G4.7.2能耗试验
蓄电池类叉车按照或参考相关标准的标准规定的工况、试验方法和要求进行试验,检查是否符合蓄电池充放电一次可供用户使用8小时的要求。
G4.8环保性能试验
环保性能试验包括噪声测定以及内燃叉车的排放试验。
G4.8.1噪声试验
内燃叉车按照或者参考相关标准的标准规定的工况、试验方法和要求进行试验,检查其辐射声功率级是否满足以下要求:
检查最大牵引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G4.6制动性能试验
制动性能试验包括坡道停车制动试验、牵引杆拉力率测定、制动距离测定和热衰退试验。
G4.6.1坡道停车制动试验
按照ISO6292:2008的标准规定的工况、试验方法和要求进行试验,检查坡道停车制动是否符合ISO6292:2008的有关规定。
G4.6.2牵引杆拉力率测定
G4.9.2其他防护装置试验
对安装有其他防护装置的车辆,按照有关标准规定的试验工况、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并且根据其技术要求进行评定。
G4.10防爆性能试验(适用于防爆叉车)
按照设计和标准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塑料部件试验、橡胶部件试验、整机温度试验、整机绝缘电阻试验、超速自动停车试验、超温自动停车或报警试验等防爆性能试验。试验结果应当符合相应要求。
G4.1质量参数性能试验
质量参数性能试验包括车辆自重测定、桥荷分配测定。
G4.1.1车辆自重测定
依据相关标准所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车辆自重测定试验,检查其结果是否在允差范围内。
G4.1.2桥荷分配测定
依据相关标准所规定的试验方法分别进行空载、满载桥荷分配测定试验。
G4.2装卸性能试验
装卸性能试验包括油压试验、最大起升速度测定、最大下降速度测定、货叉下滑量、门架倾角的自然变化量、门架、叉架倾斜速度、门架、叉架偏载试验、伸缩速度测定、前移速度测定。

3.3叉车的装配检验调试出厂检验

3.3叉车的装配检验调试出厂检验

叉车检验的内容包含:1)外协结构件及外购件检验2)机加工检验3)无损检测检验4)热处理检验5)装配检验6)油漆检验7)调试出厂检验等每一类检验计划都涉及相应的检验依据、检验手段、重要件与一般件分类、检验项目与频度、检验方法、检验结果的处置、记录表、附表等仅介绍装配检验、调试出厂检验。

3.3叉车的装配检验/调试出厂检验叉车装配检验计划(案例)一检验依据Q/XMCC 0446-2005 标准《装配通用工艺守则》、图纸、工艺文件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二进货检验工段对进货物资的外观、数量进行验收。

三工序主要检验项目如下:1.车架预装a.左右油箱内腔清洁度是否符合要求b.左右油箱盖板装配符合要求c.转向桥总成装配符合要求d.转向缸油管装配符合要求e.驱动桥装配符合要求f.各油管内孔是否干净g.各紧固件须紧固2.升降系统预装a.内外门架组合装配及间隙调整是否符合要求b.升降油缸装配符合要求c.起升链条预装符合要求d.货叉架与内门架间隙符合要求e.各紧固件须紧固3.仪表架、护顶架预装a.多路阀装配符合要求b.转向器组件装配符合要求c.护顶架前后支脚与顶框架预装配符合要求f.各紧固件须紧固4.发动机与变速箱组合a.发动机与变速箱联接符合要求b.各支架装配符合要求c.泵、高压胶管装配符合要求d.各紧固件须紧固5.转向桥与驱动桥预装a.驱动桥上手制动器总成装配是否符合要求b.转向桥桥体支承轴焊接是否符合要求c.转向油缸装配符合要求d.轴承座压装是否符合要求e.轮毂装配符合要求f.各紧固件须紧固6.线上(含搭架)装配a.各紧固件须紧固b.发动机、变速箱与车架联接符合要求c.变速箱输出轴与驱动桥总成联接符合要求d.水箱装配是否正确e.平衡重与车架联接正确f.仪表架与车架联接符合要求g.护顶架与车架、仪表架装配正确(配装驾驶室无此项要求)h.驾驶室装配正确符合要求(配护顶架的无此项要求)i.车架与门架装配正确,紧固件须紧固j.倾斜油缸装配正确,紧固件须紧固k.油管装配正确,紧固件须紧固l.消声器组件装配正确,紧固件须紧固m.发动机罩组件装配正确,紧固件须紧固n.离合器与制动器总成装配正确,紧固件须紧固o.电气系统布线整齐、装配正确,紧固件须紧固p.前后轮胎装配符合要求, 紧固件须紧固q.各处紧固件齐全、正确、拧紧7.下线检验a.机体上不得有废杂物,如塑料纸、带等缠绕b.柴油机起动后,传动系统不得有异常声响c.检查方向机的操纵是否灵活、可靠无卡阻现象d.整机无渗油、漏油、漏气、漏水现象e.各处密封件的螺母、螺栓、管接头应拧紧,不渗漏f.各处销轴法兰螺栓是否紧固g.手制动操作灵活有效h.水、油加注符合要求i.档位灵活、准确j.熄火线功用正常k.有怠速l.变速箱操纵杆动作时无卡阻现象m.空载起升、下降时无异常,滑架平稳n.整机装配应完整、准确、可靠四检验频次预装和线上装配(含搭架)检验为巡检,有锁紧扭矩要求的部位为抽检(每批号1台),主要关键螺栓(主要为:轮胎螺栓、车架与门架联接处螺栓、两桥与车架联接处螺栓、桥与发动机联接处螺栓)拧紧力矩为每10台抽检1台;下线检验为全检。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GB10827.1-2014适用范围
• k) 牵引力不大于20 000N的牵引车; • l) 平衡重式越野叉车; • m) 其他以蓄电池、柴油、汽油或液化石油气为动力的工业车辆。 • 注1:GB 10827的本部分不适用于以压缩天然气为动力的车辆,以压
缩天然气和其他动力源为动力的车辆可能在将来修订本部分时增加。 • 对于操作台起升高度大于1 200mm的车辆和/或带着载荷起升至1
1、GB10827.1-2014适用范围
• 除GB 10827本部分的规定外,区域要求参见ISO/TS 3691-7和ISO/TS 3691-8。
• GB 10827的本部分涉及了除以下情形外的有关机械,在 制造商预期用途下使用和可预见的条件下误用的如附录B 所列的所有重大危险、危险情形或危险事件。
(1)自行式工业车辆 self-propelled industrial truck
• 至少有3个车轮,并带有动力驱动装置的轮式车辆 (不包括那些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设计用来 搬运、牵引、推顶、起升、堆垛或在货架上分层 堆垛各种货物,并由一个操作 者(3.7)控制。
(2)步驾式车辆 pedestrian-controlled truck • 由一个以步行跟随车辆的操作者(3.7)通过例如
行式工业车辆(除无人驾驶车辆、伸缩臂式叉车和载运 车)》。该标准规定了所有工业车辆的安全要求,是在叉车 制造领域中很重要的一个标准,作重点介绍。
(三)GB10827.1-2014《工业 车辆 安全要求和验证 第1部分: 自行式工业车辆(除无人驾驶车 辆、伸缩臂式叉车和载运车)》 简介。
1、GB10827.1-2014适用范围
三、型式试验依据
• 型式试验依据主要是相应产品的型式试验 规则或细则,由于目录变化较大,国家质 检总局目前还没有制定专门的场(厂)内专用 机动车辆型式试验细则,但机动工业车辆叉车类的产品还在依据TSG Q7012-2008 《轻小型起重设备型式试验细则》,而非 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主要依据GB/T 212682014《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 或依据该标准由各型式试验机构来制定相 应的型式试验大纲。
四、型式试验的产品范围
• 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 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的要求制定了《场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车辆”)型式 试验产品目录》
• 机动工五、型式试验报告及证书样式
• 1、型式试验报告封面样式
2、型式试验证书样式
一、国内特种设备型式试验的概念
• 在国内相关产品标准中型式检验即是为了 验证产品能否满足技术规范的全部要求所 进行的检验,它是新产品鉴定或定型中必 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只有通过型式检验, 该产品才能正式投入生产。为了达到认证 目的而进行的型式检验,是对一个或多个 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利用检验手段进行合格 性评定。对于通用产品来说,型式检验的 依据是产品标准。
2、型式试验证书样式
2、型式试验证书样式
(2) 标记和编号说明 • ①“TX”为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标记。 • ②品种代码 •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特种设备目录》,其中规定的
场车品种代码,为4位数字组成,用“5XXX”表示。 • ③型式试验机构代码 • 为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公布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核准号
三、型式试验依据
• 目前正在起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型式试验规则》,已完成向社会征求意见, 形成报批稿。本规则明确了场(厂)内专用机 动车辆型式试验的总体原则,型式试验程 序和要求,样机技术文件审查、样机检查 和试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为规 范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型式试验工作提供 了依据,该细则计划在2016年发布实施。
2、GB10827.1-2014术语和定义
(6)操作者 operator • 经过相应培训并取得资格的,负责控制工业车辆
装置用符号》; • 5. GB 10827 《机动工业车辆 安全规范》; • 6. GB/T 16905 《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试验方法》; • 7. GB/T 18849 《机动工业车辆 制动器性能和零件强度》; • 8. GB 19854 《爆炸性环境用工业车辆防爆技术通则》; • 9. GB 20800 《爆炸性环境用往复内燃机防爆技术通则》; • 10. GB 20891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
检验员(NC-1)培训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员 (NC-1)取证专业培训
第三册设备知识 第4章型式试验
一、国内特种设备型式试验的概念
• 在国质检锅[2003]174号《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 可规则(试行)》第二条中规定,制造许可分为 产品型式试验和制造单位许可二种方式,因此产 品型式试验是制造许可的必要条件。型式试验是 特种设备法定检验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场(厂) 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许可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 为了验证车辆样机的安全、环保等性能指标是否 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应标准要求而进行的技术 文件审查、样机检查和样机试验。
• ——驾驶额定起重量大于10 000kg的空载车辆时,由于视 野关系而引起;
• ——超载时。 • 注4:在GB 10827的本部分中,货叉、载货平台和整体式
属具都被看作是工业车辆的一部分。安装在载货平台或货 叉上的可拆卸式属具,不被看作是工业车辆的一部分。对 属具的要求见本部分相关条款规定。
2、GB10827.1-2014术语和定义
• 22. GB/T 27544 《工业车辆 电气要求》; • 23. GB/T 27693 《工业车辆安全 噪声辐射的测量方法》; • 24. JB/T 2391 《500kg~10000kg平衡重式叉车 技术条
件》; • 25. JB/T 3244 《蓄电池前移式叉车》; • 26. JB/T 3300 《平衡重式叉车 整机试验方法》; • 27. JB/T 3340 《插腿式叉车》; • 28. JB/T 3341 《托盘堆垛车》; • 29. JB/T 9012 《侧面式叉车》; • 30. JB/T 11037 《10000kg~45000kg 内燃平衡重式叉车
技术条件》。
(二)依据的标准分类
• 依据标准比较多,总结一下可以归结为以下三类标准: • 1.各细分产品的技术标准及试验方法,如: • JB/T 2391 《500kg~10000kg平衡重式叉车 技术条件》; • JB/T 3300 《平衡重式叉车 整机试验方法》; • 2.各专项引用的标准,如: • GB/T 27544 《工业车辆 电气要求》 • GB/T 27693 《工业车辆安全 噪声辐射的测量方法》 • GB/T 18849 《机动工业车辆 制动器性能和零件强度》; • 3.通用类安全标准,如: • GB10827.1-2014《工业车辆 安全要求和验证 第1部分:自
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
六、叉车型式试验主要依据标准
• 11. GB/T 21468 《托盘堆垛车和高起升平台堆垛车 稳定性试 验》;
• 12. GB/T 22420 《两向和多向运行叉车 稳定性试验》; • 13. GB/T 26474 《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 技术条件》; • 14. GB/T 26560 《机动工业车辆安全标志和危险图示 通则》; • 15. GB/T 26561 《搬运6m及其以上长度货运集装箱的平衡重
• (一)依据的标准清单 • 1. GB 3836.1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 设备 通用要求》 • 2. GB/T 5141 《平衡重式叉车 稳定性试验》; • 3. GB/T 5143 《工业车辆 护顶架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 4. GB/T 7593 《机动工业车辆 驾驶员控制装置及其他显示
• GB 10827的本部分不包括下列情况可能发生的危险: • ——在制造过程中; • ——搬运能自由摆动的悬吊载荷时; • ——在公路上使用时; • ——在潜在爆炸性环境中操作时;
1、GB10827.1-2014适用范围
• ——在与货架之间的单侧间隙小于500mm的狭窄通道上 使用时;
• ——驾驶拖曳载荷的坐驾式车辆时,由于采用非人机工程 学姿势而引起;
以上长度货运集装箱叉车的附加稳定性试验》 • 20. GB/T 26949.3-2013《工业车辆 稳定性验证 第3部分: 前
移式和插腿式叉车》
六、叉车型式试验主要依据标准
• 21. GB/T 26949.10 《工业车辆 稳定性验证 第10部分 由 动力装置侧移载荷条件下堆垛作业的附加稳定性试验》;
200mm以上运行的车辆,GB 10827的本部分应与ISO 3691-3一起使 用。 • 注2:ISO 3691-3不适用于平衡重式叉车或搬运集装箱的车辆。 • 注3:有些带有起升高度不大于1 200mm操作台的低起升拣选车, 可 以安装一个附加起升装置,将载荷起升到 1 800mm的最大起升高度 的,可适用。 • GB 10827的本部分不适用于自行式伸缩臂式叉车、无人驾驶车辆和 载运车,ISO 3691-2、ISO 3691-4和ISO 3691-6分别适用于这些车辆。 • GB 10827的本部分不适用于在苛刻条件下(如极端天气、冷库应用、 危险环境)工作的车辆,这些情况需要有特殊的防护措施。
舵柄或遥控装置控制的车辆。 • 注:这种车辆可备有站驾选项。
2、GB10827.1-2014术语和定义
(3)乘驾式车辆 ride-on truck • 由一个坐在座位上或站在操作平台上的操作者
(3.7)控制的车辆。 • 注:带有操作者座椅的站驾式工业车辆属于站驾
式车辆。 (4)低起升车辆 low-lift truck • 起升高度不大于500mm的车辆。 (5)双向运行车辆 bidirectional truck • 沿着与其纵向轴线平行或垂直方向运行的车辆。 • 注:根据ISO 5053:1987中3.6.1.2改编。
• GB 10827的本部分规定了如ISO 5053所定义的下列自行 式工业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的安全要求及其验证方 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