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型式试验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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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程

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程

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程(试行)第一条为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工作,规范起重机械型式试验,提高试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调整范围内的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具体见《起重机械型式试验目录》(附件1)。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组织起重机械型式试验工作;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第四条起重机械产品和安全保护装置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试验:(一)首台投入生产的;(二)产品停产1年后重新投产或转厂生产的;(三)主要结构、材料、关键工艺、重要机构、安全保护装置有较大改变,影响产品安全性能的;(四)国家质检总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提出型式试验要求的。

第五条型式试验以产品型号规格为基本单位进行,型式试验试验原则如下:(一)不同型号的系列产品分别进行型式试验;(二)同一型号的系列产品按照规格(主要参数系列值)从高向低覆盖;(三)超大型起重机械(即额定起重量大于320吨),逐台进行型式试验。

第六条型式试验程序如下:(一)额定起重量小于320吨(含320吨)的起重机械,型式试验程序为:申请、受理、型式试验、审定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二)额定起重量大于320吨的起重机械和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程序为:申请、受理、型式试验、备案、公告。

第七条制造起重机械和安全保护装置的单位,应向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型式试验申请。

申请时按如下2种情况进行:(一)额定起重量小于320吨(含320吨)的起重机械,型式试验同制造许可一并申请,随同制造许可申请报相应许可受理机构。

(二)额定起重量大于320吨的起重机械和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应单独提出申请,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申请时需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3.申请单位的质量手册(三)企业集团所属制造单位应按照下列要求申请型式试验:1.对于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或生产厂,应分别单独申请型式试验;2.对于不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中的分公司或生产厂,应该由集团公司申请型式试验。

叉车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叉车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附件D叉车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D1 文件审查D1.1 技术文件的审查内容及要求依据本规则相关规定,审查技术文件是否齐全,至少包括设计任务书、设计计算书、主要设计图样、使用维护保养说明,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以下要求:(1)设计任务书至少包括设计技术和法律法规依据、主要技术参数、使用场合等内容;(2)主要设计图样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至少包括图纸目录、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电气系统原理图、液压系统原理图、传动系统装配图;(3)设计计算书中至少有叉车整机稳定性设计计算的内容;(4)使用维护保养说明至少包括产品简介、主要技术参数、操纵机构示意图、电气原理图、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说明、安全注意事项、故障处理、售后服务等。

D1.2 档案文件检查D1.2.1 型式试验审查随机文件,应当符合本规程要求。

D1.2.2 首次检验D1.2.2.1 首次投入使用设备的检验(1)境内制造单位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2)型式试验合格证;(3)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D1.2.2.2 改造后的首次检验(1)改造单位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2)改造单位后的随机文件;(3)改造单位的施工告知书;(4)首次检验或上一周期的定期检验报告;(5)改造项目清单及改造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

D1.2.3 定期检验(1)首检报告或上一周期的定期检验报告;(2)自检合格证明材料;(3)场车使用记录(包括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4)场车车牌;(5)使用登记证。

D2 检查与测量D2.1 结构型式型式试验时,检查样机的门架、护顶架、车架结构型式与主要设计图样是否一致。

首次检验时,检查设备的门架、护顶架、车架结构型式与主要设计图样或型式试验报告是否一致。

定期检验时,检查设备的门架、护顶架、车架结构型式与首检报告或主要设计图样是否一致。

D2.2 主要参数测量对照设计文件和产品对应标准,测量其起升高度、长度、宽度、高度及轴距、轮距、前悬距等主要尺寸,检查其结果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平衡重式叉车型式试验需要准备的工作

平衡重式叉车型式试验需要准备的工作

平衡重叉车型式试验需要贵公司提供的资料及准备工作一、需提供的资料(黑体字为必备材料)1、型式试验申请书、约请函、声明及检验协议(均为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准备试验样机全套图纸一套(备查,签字应完整),样机的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由制造单位和型式试验机构双方签字后封存,样机总图一份由型式试验机构封存。

3、提供试验样机的整机主要技术参数及主要部件(总成)的生产厂家、型号规格、出厂编号(见附表,应提前填写好后发给我方,以便准备相关的仪器)。

4、重要外购件试验报告(货叉、链条、高压胶管、电机或发动机、司机座椅等)复印件。

5、整机合格证及主要外购件(包含蓄电池、电控系统、电机或发动机、座椅、转向桥、驱动桥、转向器、液压元件)的合格证。

6、产品维护使用说明书、装箱单。

所有材料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现场检验准备工作1、完整样机1台((蓄电池充好电、备好相应的附件、充电机、蒸馏水或者燃油及各种润滑油等,样机应自检合格),并备好相应满足可靠性试验用的其他易耗品。

2、地中衡或称重设备:能满足样机称重的要求。

3、倾翻平台,用于稳定性试验;满足试验要求的各种载荷块,载荷块的规定及图纸见备注。

4、牵引用车用于测量样机牵引力。

5、静态试验场地应为平整、清洁、质地坚硬的混凝土地面,各向坡度不大于0.5%,面积能满足实验的要求。

6、直线跑道应为平坦、干燥、清洁的混凝土路面,道路长度不小于100m,宽度不小于叉车宽度的二倍用于行驶性能测量,需要一个场地周围50m内不能有建筑物和遮挡物,用于噪声测量。

7、坡道应为坡度一致、干燥、表面粗糙的混凝土坡道,坡长大于12m,坡道表面应有防滑措施,坡道角度应满足试验样机要求。

8、可靠性试验场地:按JBT3300标准要求。

9、护顶架试验的相关准备工作。

10、必要的人员配备(司机、试验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及工具。

附表:内燃叉车1 主要总成明细表2样机主要参数25 发动机或行走电机的型号规格—26 驱动电动机5min工作制电流/额定电流 A备注:试验载荷规定如下:1) 验载荷为一个均质立方体,其质量等于叉车额定起重量Q其误差为±1%,边长等于2倍载荷中心距C。

叉车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叉车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叉车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一、叉车检验项目及其内容叉车是重要的物流运输设备,为了确保叉车的安全运行以及延长其使用寿命,定期进行叉车检验是非常必要的。

一般来说,叉车的检验项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外观检查:主要检查叉车的外观是否完好,是否存在破损、变形、锈蚀等情况。

2.动力系统检查:检查叉车的发动机、电池、电机、传动系统等是否正常工作,是否存在异常声音、散热不良等问题。

3.操控系统检查:检查叉车的驾驶室、操纵杆、刹车系统等是否正常工作,是否存在卡滞、松动、制动失灵等故障。

4.传感器及控制系统检查:叉车的传感器和控制系统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非常重要,因此需要检查传感器和控制系统是否正常工作,是否存在故障和误差。

5.乘员及载荷系统检查:检查叉车的座椅、安全带、载荷箱等是否完好,是否存在破损、变形等问题。

6.灯光系统检查:检查叉车的灯光系统是否正常工作,包括前后照明灯、转向灯、刹车灯等。

7.刹车系统检查:叉车的刹车系统对于操作安全至关重要,需要检查制动器和刹车液是否正常工作,制动力是否达标。

8.轮胎及悬挂系统检查:检查叉车的轮胎是否磨损、老化、漏气等问题,检查悬挂系统是否正常工作,是否存在异常松动等。

9.电气系统检查:检查叉车的电气系统是否正常工作,包括电路、线缆、开关等是否破损、老化、接触不良等。

10.声音及振动检查:检查叉车的工作时是否存在异常声音、振动等问题,以判断是否存在故障隐患。

二、叉车检验方法进行叉车检验时,可以采用以下方法:1.目视检查:通过观察叉车的外观、部件、仪表等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明显的破损、变形、松动等问题。

2.手工操作检查:对叉车的操纵杆、制动器、悬挂系统等进行手工操作,检查其灵活度、刹车力度是否正常。

3.测试仪器检测:使用测试仪器对叉车的动力系统、电气系统、传感器等进行检测,以确定其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4.功能性试验:对叉车的驾驶、起升、转弯等功能进行操作测试,检查是否存在异常。

叉车类产品型式试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叉车类产品型式试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14)JB/T 3244-2005《蓄电池前移式叉车》;
(15)JB/T 9012-1999《侧面式叉车》
(16)ISO13564:2004《工业车辆视野测试方法座驾和站驾叉车及前移式叉车》
(17)ISO22915-14:2010《工业车辆稳定性验证第14部分越野伸缩臂式叉车》
(18)ISO6292:2008《机动工业车辆制动器性能和零件强度》
查阅有关质量记录,查验样机,检查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零部件、工作机构和操纵机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其中需要重点检查的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零部件和工作机构如下:
(1)主要受力结构件,如车架、门架、伸缩臂等;
(2)主要零部件,如货叉、高压油管及管接头、起升链条等;
(3)工作机构,如动力机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等。
发动机标定功率P小于或者等于55kW声功率限值105 dB(A);
发动机标定功率P大于55kW声功率限值87+11lgP dB(A)。(JB/T2391中规定的噪声辐射功率值限值与行业发展现状不符合,难以满足要求,以上数值为起草组给出的推荐数值,有待讨论确定)
蓄电池叉车按照或者参考相关标准的标准规定的工况、试验方法和要求进行试验,检查其操作者位置处的声压级是否满足小于或者等于80 dB(A)。(蓄电池叉车测试噪声辐射声功率级无意义,建议只控制其操作者位置处的声压级,数值来源于欧洲机械指令,具体数值待讨论)
G4.2.4货叉下滑量、门架倾角的自然变化量测定
依据相关标准所规定的试验方法在标准载荷状态时,测量货叉自然下滑量和门架倾角的自然变化量;检查其结果是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G4.2.5门架倾斜速度测定
依据相关标准所规定的试验方法在标准载荷状态(试验载荷应固定在货叉架上)时,测量液压分配阀全开时门架最大前倾速度;检查其结果是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叉车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叉车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附件D叉车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D1 文件审查D1.1 技术文件的审查内容及要求依据本规则相关规定,审查技术文件是否齐全,至少包括设计任务书、设计计算书、主要设计图样、使用维护保养说明,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以下要求:(1) 设计任务书至少包括设计技术和法律法规依据、主要技术参数、使用场合等内容;(2) 主要设计图样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至少包括图纸目录、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电气系统原理图、液压系统原理图、传动系统装配图;(3) 设计计算书中至少有叉车整机稳定性设计计算的内容;(4) 使用维护保养说明至少包括产品简介、主要技术参数、操纵机构示意图、电气原理图、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说明、安全注意事项、故障处理、售后服务等。

D1.2 档案文件检查D1.2.1 型式试验审查随机文件,应当符合本规程要求。

D1.2.2 首次检验D1.2.2.1 首次投入使用设备的检验(1) 境内制造单位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2) 型式试验合格证;(3)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D1.2.2.2 改造后的首次检验(1) 改造单位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2) 改造单位后的随机文件;(3) 改造单位的施工告知书;(4) 首次检验或上一周期的定期检验报告;(5) 改造项目清单及改造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

D1.2.3 定期检验(1) 首检报告或上一周期的定期检验报告;(2) 自检合格证明材料;(3) 场车使用记录(包括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4) 场车车牌;(5) 使用登记证。

D2 检查与测量D2.1 结构型式 护顶架、车架结构型式与主要设计图样是否护顶架、车架结构型式与主要设计图样或型护顶架、车架结构型式与首检报告或主要设测量其起升高度、 长度、宽度、高度及轴距、轮距、前悬距等主要尺寸,检查其结果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额定起重量依据 GB/T 10827.1-2014《工业车辆 安全要求和验证 第 1 部分 自行式工业车辆 (除无人驾驶车辆、伸缩臂式叉车和载运车 ) 》附录 A 进行界定D2.3 整车外观检查 型式试验时,查验样机,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 叉车应当留有安装车牌的位置,该位置的尺寸应当符合《特种设备使用 管理规则》 (TSG 08— 2017) 的规定;(2) 叉车车架编号标示在车架的明显位置。

叉车类产品型式试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叉车类产品型式试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G4.7.2能耗试验
蓄电池类叉车按照或参考相关标准的标准规定的工况、试验方法和要求进行试验,检查是否符合蓄电池充放电一次可供用户使用8小时的要求。
G4.8环保性能试验
环保性能试验包括噪声测定以及内燃叉车的排放试验。
G4.8.1噪声试验
内燃叉车按照或者参考相关标准的标准规定的工况、试验方法和要求进行试验,检查其辐射声功率级是否满足以下要求:
检查最大牵引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G4.6制动性能试验
制动性能试验包括坡道停车制动试验、牵引杆拉力率测定、制动距离测定和热衰退试验。
G4.6.1坡道停车制动试验
按照ISO6292:2008的标准规定的工况、试验方法和要求进行试验,检查坡道停车制动是否符合ISO6292:2008的有关规定。
G4.6.2牵引杆拉力率测定
G4.9.2其他防护装置试验
对安装有其他防护装置的车辆,按照有关标准规定的试验工况、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并且根据其技术要求进行评定。
G4.10防爆性能试验(适用于防爆叉车)
按照设计和标准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塑料部件试验、橡胶部件试验、整机温度试验、整机绝缘电阻试验、超速自动停车试验、超温自动停车或报警试验等防爆性能试验。试验结果应当符合相应要求。
G4.1质量参数性能试验
质量参数性能试验包括车辆自重测定、桥荷分配测定。
G4.1.1车辆自重测定
依据相关标准所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车辆自重测定试验,检查其结果是否在允差范围内。
G4.1.2桥荷分配测定
依据相关标准所规定的试验方法分别进行空载、满载桥荷分配测定试验。
G4.2装卸性能试验
装卸性能试验包括油压试验、最大起升速度测定、最大下降速度测定、货叉下滑量、门架倾角的自然变化量、门架、叉架倾斜速度、门架、叉架偏载试验、伸缩速度测定、前移速度测定。

3.3叉车的装配检验调试出厂检验

3.3叉车的装配检验调试出厂检验

叉车检验的内容包含:1)外协结构件及外购件检验2)机加工检验3)无损检测检验4)热处理检验5)装配检验6)油漆检验7)调试出厂检验等每一类检验计划都涉及相应的检验依据、检验手段、重要件与一般件分类、检验项目与频度、检验方法、检验结果的处置、记录表、附表等仅介绍装配检验、调试出厂检验。

3.3叉车的装配检验/调试出厂检验叉车装配检验计划(案例)一检验依据Q/XMCC 0446-2005 标准《装配通用工艺守则》、图纸、工艺文件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二进货检验工段对进货物资的外观、数量进行验收。

三工序主要检验项目如下:1.车架预装a.左右油箱内腔清洁度是否符合要求b.左右油箱盖板装配符合要求c.转向桥总成装配符合要求d.转向缸油管装配符合要求e.驱动桥装配符合要求f.各油管内孔是否干净g.各紧固件须紧固2.升降系统预装a.内外门架组合装配及间隙调整是否符合要求b.升降油缸装配符合要求c.起升链条预装符合要求d.货叉架与内门架间隙符合要求e.各紧固件须紧固3.仪表架、护顶架预装a.多路阀装配符合要求b.转向器组件装配符合要求c.护顶架前后支脚与顶框架预装配符合要求f.各紧固件须紧固4.发动机与变速箱组合a.发动机与变速箱联接符合要求b.各支架装配符合要求c.泵、高压胶管装配符合要求d.各紧固件须紧固5.转向桥与驱动桥预装a.驱动桥上手制动器总成装配是否符合要求b.转向桥桥体支承轴焊接是否符合要求c.转向油缸装配符合要求d.轴承座压装是否符合要求e.轮毂装配符合要求f.各紧固件须紧固6.线上(含搭架)装配a.各紧固件须紧固b.发动机、变速箱与车架联接符合要求c.变速箱输出轴与驱动桥总成联接符合要求d.水箱装配是否正确e.平衡重与车架联接正确f.仪表架与车架联接符合要求g.护顶架与车架、仪表架装配正确(配装驾驶室无此项要求)h.驾驶室装配正确符合要求(配护顶架的无此项要求)i.车架与门架装配正确,紧固件须紧固j.倾斜油缸装配正确,紧固件须紧固k.油管装配正确,紧固件须紧固l.消声器组件装配正确,紧固件须紧固m.发动机罩组件装配正确,紧固件须紧固n.离合器与制动器总成装配正确,紧固件须紧固o.电气系统布线整齐、装配正确,紧固件须紧固p.前后轮胎装配符合要求, 紧固件须紧固q.各处紧固件齐全、正确、拧紧7.下线检验a.机体上不得有废杂物,如塑料纸、带等缠绕b.柴油机起动后,传动系统不得有异常声响c.检查方向机的操纵是否灵活、可靠无卡阻现象d.整机无渗油、漏油、漏气、漏水现象e.各处密封件的螺母、螺栓、管接头应拧紧,不渗漏f.各处销轴法兰螺栓是否紧固g.手制动操作灵活有效h.水、油加注符合要求i.档位灵活、准确j.熄火线功用正常k.有怠速l.变速箱操纵杆动作时无卡阻现象m.空载起升、下降时无异常,滑架平稳n.整机装配应完整、准确、可靠四检验频次预装和线上装配(含搭架)检验为巡检,有锁紧扭矩要求的部位为抽检(每批号1台),主要关键螺栓(主要为:轮胎螺栓、车架与门架联接处螺栓、两桥与车架联接处螺栓、桥与发动机联接处螺栓)拧紧力矩为每10台抽检1台;下线检验为全检。

叉车检验基础知识

叉车检验基础知识

叉车检验基础知识叉车检验这事儿啊,就像是给叉车做个体检。

咱可不能小瞧了这事儿,叉车要是有个啥毛病没查出来,那在工作的时候就可能捅出大娄子。

你看啊,叉车的外观就得好好检查。

这就好比咱看人得先看脸一样。

叉车的表面不能有裂缝或者变形的地方。

要是有裂缝,就像人身上有伤口一样,看着就不踏实,而且这裂缝可能会越来越大,最后说不定就影响叉车的整体结构了。

车身的油漆要是掉了很多,也得留意,虽然不像裂缝那么严重,但也可能是叉车在某些地方受过撞击或者磨损的信号。

再说说叉车的轮胎。

轮胎就像是叉车的脚啊。

脚要是有问题,叉车还能好好走吗?轮胎的磨损程度得看看,要是磨损得太厉害,就像人穿着破了底的鞋子,走路不稳当。

而且轮胎的气压也要合适,气压不足的话,叉车开起来就会慢吞吞的,还特别费力气,就像人在泥地里走路,深一脚浅一脚的。

要是气压太高呢,又容易爆胎,那可就危险了,就像气球吹过了头,“砰”的一下就炸了。

叉车的灯光也不能忽视。

大灯、转向灯这些就如同叉车的眼睛和手。

大灯要是不亮,叉车在昏暗的仓库里或者晚上工作的时候,就像个瞎子一样乱撞。

转向灯要是坏了,别的车或者人都不知道它要往哪儿拐,这不就容易出事故了吗?这和人走路不打手势就突然转弯一样,多让人讨厌啊。

还有叉车的刹车,这可是重中之重啊。

刹车就相当于叉车的刹车闸。

要是刹车不灵,叉车就像脱缰的野马,根本停不下来。

你能想象一辆停不下来的叉车在仓库里横冲直撞吗?那场面可太恐怖了。

刹车的灵敏度要检查,刹车踏板的行程也要合适。

如果踏板踩下去松松垮垮的,就像门的合页松了一样,那肯定是有问题的。

叉车的起升链条也得仔细瞧瞧。

这链条就像人的韧带一样,是起到连接和支撑作用的。

链条要是生锈或者磨损严重,在起升货物的时候就可能断掉。

那货物从半空掉下来,就像天上下陨石一样,会把下面的东西砸个稀巴烂。

叉车的液压系统也很关键。

它就像是叉车的肌肉,给叉车提供力量来起升货物。

液压油的液位要合适,油要是少了,就像人身体里缺水一样,没力气。

型式试验报告

型式试验报告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SG NX00X-201X 附件A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型式试验产品目录注A-1:本目录中各产品包含相应型式的防爆车辆;观光车目录中各产品包含相应型式的观光列车,前述产品的设备代码与同一型式产品代码相同。

防爆车辆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证书的设备品种中应当注明防爆等级。

注A-2:由于《特种设备安全法》刚刚出台,《特种设备目录》也将会做相应调整,本节将以新发布《特种设备目录》为准。

相应的型式试验细则中为了便于理解,暂时沿用原发证产品名称。

本注后期删除。

- 1 -附件B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配置与参数变更表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叉车配置与参数变更表见表B-1,搬运车配置与参数变更表见表B-2,观光车配置与参数变更表见表B-3,牵引车和顶推车配置与参数变更表见表B-4。

表B-1 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叉车配置与参数变更表表B-2 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搬运车配置与参数变更表注B-1:对于表B-2中规定配置或参数变化的托盘搬运车,应当进行全部项目的型式试验。

表B-3 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牵引车和顶推车配置与参数变更表表B-4 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观光车配置与参数变更表附件C特种设备型式试验约请函(型式试验机构名称) :我单位的(填写品种(型式)) 已经受理,受理编号:。

按照《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型式试验规则》要求需要进行产品型式试验,请给予安排。

拟约请型式试验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提交资料包括:申请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电话:邮政编码:传真:电子信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负责)人:日期:(单位公章)型式试验机构意见:依据《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型式试验规则》,经确认约请产品应当进行。

项目型式试验/不需要进行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型式试验机构负责人:日期:(机构公章) 注:本表一式两份,型式试验机构签署意见后,返回申请单位一份,型式试验机构存档一份。

附件D叉车类产品型式试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D1 引用标准本附件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以下标准:(1)GB3836.1 -2010《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2)GB/T 5141-2005《平衡重式叉车稳定性试验》;(3)GB/T 5142-2005《前移式和插腿式叉车稳定性试验》;(4)GB/T 5143-2008《工业车辆护顶架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5)GB/T 7593-2008《机动工业车辆驾驶员控制装置及其他显示装置用符号》;(6)GB 10827-1999《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7)GB/T 16905-1997《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试验方法》;(8)GB/T 18849-2011《机动工业车辆制动器性能和零件强度》;(9)GB 19854-2005《爆炸性环境用工业车辆防爆技术通则》;(10)GB 20891-2007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11)GB/T 21468-2008 《托盘堆垛车和高起升平台堆垛车稳定性试验》;(12)GB/T 22420-2008 《多向运行叉车稳定性试验》;(13)GB/T 26474-2011《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技术条件》;(14)GB/T 26560-2011 《机动工业车辆安全标志和危险图示通则》;(15)GB/T 26561-2011《搬运6m及其以上长度货运集装箱的平衡重式叉车附加稳定性试验》;(16)GB/T 26562-2011 《自行式坐驾工业车辆踏板的结构与布置踏板的结构与布置原则》;(17)GB/T 26945-2011 《集装箱空箱堆高机》;(18)GB/T 26946.1-2011《侧面式叉车第1部分:稳定性试验》;(19)GB/T 26949.10-2011 《工业车辆稳定性验证第10部分由动力装置侧移载荷条件下堆垛作业的附加稳定性试验》;(20)GB/T 27544-2011 《工业车辆电气要求》;(21)GB/T 27693-2011 《工业车辆安全噪声辐射测量方法》;(22)JB/T 2391-2007《500kg~10000kg平衡重式叉车技术条件》;(23)JB/T 3244-2005《蓄电池前移式叉车》;(24)JB/T 3300-2010《平衡重式叉车整机试验方法》;(25)JB/T 3340-2005《插腿式叉车》;(26)JB/T 3341-2005《托盘堆垛车》;(27)JB/T 9012-2011《侧面式叉车》;(28)JB/T 11037-2010《10000kg~45000kg 内燃平衡重式叉车技术条件》。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型式试验规则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型式试验规则

标题:深度解析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型式试验规则一、引言在现代社会,机动车辆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其中,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更是在特定场景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比如在工厂、仓库内,这些车辆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型式试验以确保其安全性和性能达标。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全面评估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型式试验规则,并着重探讨其技术细节和实际应用。

二、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型式试验规则概述1. 规则制定背景: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型式试验规则的制定起源于对车辆安全性和性能的重视,旨在规范车辆设计、制造和使用的标准。

2. 试验范围:规则适用于各种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型式试验,包括但不限于叉车、堆高机、牵引车等,以及其相关部件和系统。

3. 试验内容:涉及车辆的结构和性能、安全性能、电气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等多个方面的试验内容,要求严格且全面。

4. 试验方法:规则规定了一系列的试验方法和评定标准,包括静态试验、动态试验、实地检查等,确保试验的客观、准确性和全面性。

5. 试验要求:车辆在试验中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承载能力、稳定性、制动距离等。

三、深入探讨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型式试验规则1. 技术细节分析- 结构和性能试验:对车辆的承载结构、铰接部件、传动系统、制动系统等进行了详细的试验和评定,以确保其牢固性和可靠性。

- 安全性能试验:包括车辆的稳定性、爬坡能力、侧翻倾斜等试验,在规定的条件下进行检测和评定。

- 电气系统试验:对车辆的电气系统进行了诸如绝缘性能、阻燃性能等多方面的试验,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

2. 实际应用案例- 通过案例分析,可以看到,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型式试验规则的执行有助于提高车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降低了事故发生的风险,保障了生产和作业的安全性。

3. 个人观点和理解- 在实际工作中,我深切体会到了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型式试验规则的重要性。

只有通过严格的试验和评定,才能保证车辆在特定场景下的安全运行,避免潜在的风险和危险。

叉车理论必考知识点总结

叉车理论必考知识点总结

叉车理论必考知识点总结一、叉车结构和原理1. 叉车的基本结构叉车的基本部件包括发动机、传动系统、行车系统(主要包括驾驶室和操纵系统)、起升系统(主要包括叉臂和液压系统)等部分。

2. 叉车的工作原理叉车的工作原理主要是通过发动机产生动力,经由传动系统传递到车轮,推动车辆行进,同时通过液压系统来控制叉臂的升降和伸缩,完成货物的装卸操作。

二、叉车的类型和分类1. 按功效分:主要有内燃机叉车和电动叉车两大类。

2. 按驱动方式分类:主要分为前驱动叉车、后驱动叉车和中驱动叉车。

3. 按起升方式分:主要包括手动叉车、液压叉车和电动叉车。

4. 按用途分类:主要有堆垛车、集装箱叉车、多向叉车等。

三、叉车的安全操作1. 检查叉车的工作状况在使用叉车之前,必须对叉车进行全面的检查,包括发动机、液压系统、制动系统、轮胎等部分,确保叉车的各项功能正常,可以安全使用。

2. 操作技巧在操作叉车时,必须注意提前预判周围环境,保持车辆的稳定性,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纵叉车。

此外,还要严格按照货物的装卸标准进行作业,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3. 装卸作业注意事项对于装卸作业,要根据不同的货物形状和重量,采取不同的装卸方式,确保货物的稳定和安全装卸。

四、维护保养1. 定期检查和保养对叉车的各个关键部件,包括发动机、液压系统、制动系统、行车系统等,要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叉车的长期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2. 换油和保养叉车的液压系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必须定期更换液压油,并对液压系统进行维护和保养,以确保叉车的顺畅工作。

3. 进行危险源消除在使用叉车时,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确保叉车的安全使用。

五、特殊场景下的应用1. 雨雪天气下的使用在雨雪天气下,叉车的使用需要特别注意,要保持车辆的稳定性,同时还要对叉车的操作和装卸作业进行针对性的调整。

2. 特殊环境下的使用在特殊环境中,比如高温、低温、高海拔等场景中,叉车的使用也需要特别注意,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对叉车的操作和使用进行相应的调整。

叉车结构型式的理解与检验

叉车结构型式的理解与检验

叉车结构型式的理解与检验陈斌;黄莲华【摘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施行后,各地检验机构在定期(含首次)检验中,对叉车结构型式的含义、检验内容与要求存在较多的理解误区,检验机构、制造单位和型式试验机构也存在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情况,文中依据相关规范和标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供从事场车检验的同行参考.【期刊名称】《质量技术监督研究》【年(卷),期】2018(000)006【总页数】5页(P48-52)【关键词】场车规程;叉车;结构型式;检验【作者】陈斌;黄莲华【作者单位】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福建福州350008;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漳州分院漳州 363000【正文语种】中文1 前言TSG N0001-2017《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场车规程》)施行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场车规程》附件B“叉车检验项目表”的基本项目,编制检验细则进行定期(含首次)检验,但对于“结构型式”检查项目的检查内容,各地检验机构有不同的理解,实施检验操作差别较大,笔者根据检验实践,提出一些看法,供检验机构同行参考,以减少检验中的失误,保障叉车使用安全。

2 叉车结构型式2.1 相关规范的规定(1)《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1]第二条“取得制造许可的特种设备方可正式销售”,第六条“取得制造许可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型式试验的,必须经符合第四条规定的型式试验机构型式试验合格”。

(2)《场车规程》第4.3.1条:“型式试验应当按照品种、型号和规格(主参数)进行试验。

同一品种不同型号的产品应当分别进行试验,同一品种同一型号的产品其主参数由高向低覆盖”,机动工业车辆(叉车)的型号,是指动力方式、传动方式相同的一种机型的代号。

其代号一般由产品品种名称、动力方式、传动方式组合而成,并且以字母或者字母与数字组合的形式表示[2]。

叉车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叉车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附件D叉车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D1 文件审查D1.1 技术文件的审查内容及要求依据本规则相关规定,审查技术文件是否齐全,至少包括设计任务书、设计计算书、主要设计图样、使用维护保养说明,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以下要求:(1)设计任务书至少包括设计技术和法律法规依据、主要技术参数、使用场合等内容;(2)主要设计图样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至少包括图纸目录、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电气系统原理图、液压系统原理图、传动系统装配图;(3)设计计算书中至少有叉车整机稳定性设计计算的内容;(4)使用维护保养说明至少包括产品简介、主要技术参数、操纵机构示意图、电气原理图、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说明、安全注意事项、故障处理、售后服务等。

D1.2 档案文件检查D1.2.1 型式试验审查随机文件,应当符合本规程要求。

D1.2.2 首次检验D1.2.2.1 首次投入使用设备的检验(1)境内制造单位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2)型式试验合格证;(3)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D1.2.2.2 改造后的首次检验(1)改造单位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2)改造单位后的随机文件;(3)改造单位的施工告知书;(4)首次检验或上一周期的定期检验报告;(5)改造项目清单及改造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

D1.2.3 定期检验(1)首检报告或上一周期的定期检验报告;(2)自检合格证明材料;(3)场车使用记录(包括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4)场车车牌;(5)使用登记证。

D2 检查与测量D2.1 结构型式型式试验时,检查样机的门架、护顶架、车架结构型式与主要设计图样是否一致。

首次检验时,检查设备的门架、护顶架、车架结构型式与主要设计图样或型式试验报告是否一致。

定期检验时,检查设备的门架、护顶架、车架结构型式与首检报告或主要设计图样是否一致。

D2.2 主要参数测量对照设计文件和产品对应标准,测量其起升高度、长度、宽度、高度及轴距、轮距、前悬距等主要尺寸,检查其结果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15检验知识-叉车定期检验及安全防护

15检验知识-叉车定期检验及安全防护

4.1 4.2 4.3 4.4 4.5 4.6
概述 检验主要技术规范 检验仪器设备使用与操作 检验程序 叉车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 现场检验的安全防护
4.1 概 述
4.1.1.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义 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 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注意:监管意义上的定义,非技术参数的定义! 4.1.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范围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专门指的是叉车和非公路用 旅游观光车。
注:检验场地的要求,相关标准没有明确给出。可以参考机动车安全 检验的要求:对于试车道路的长度、宽度,驻车坡道,转向参数试验 所要求的直径25米通道圆等。参考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 术条件》和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第九条 检验人员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 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厂内机动 车辆监督检验工作。现场检验至少由2名具厂内 机动车辆检验员以上资格的人员进行。 第十条 厂内机动车辆受检单位应当向检验机构提 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并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到现 场配合检验。 第十一条 厂内机动车辆进行监督检验的项目,不 得少于《检验报告》所列项目,具体检验的内容、 要求和方法应当按照《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内 容要求与方法》(见附录3,以下简称《检验要 求与方法》)的规定实施。
按动 力分
柴油 汽油 液化石 油气 机械 传动 液力 传动 静压 传动
压燃式发动机
点燃式发动机
按传 动方 式分
手动变速器
自动变速器
前移式叉车的门架或者货叉架可以前后移动,其中门架前移式 叉车是指作业时门架带动货叉前移,伸出到前轮之外叉取或放下货物, 行走时货叉带货物收回,使货物重心在支撑面内。 前移式系列叉车目前已逐渐成为室内高架存取的主要工 具。现在,最大提升高度已达到11.5米,载重范围从1—2.5吨。 前移式叉车有两种型式:门架前移式和叉架前移式

叉车安全性检查与产品检验

叉车安全性检查与产品检验

叉车安全性检查与产品检验叉车列入国家特种设备的管理以后,其型式试验的方式方法与传统的产品检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为了与国际接轨,并加强叉车生产的管理,安全性检查的项目在型式试验中占了较大的比例。

笔者总结产品检验中即将正式颁布的《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型式试验细则》安全性检查条款,针对国内叉车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做了一些探讨。

如果对企业产品检验和质量控制的改进有些作用的话,即达到了本文的目的。

希望企业的技术和检验部门认真学习《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型式试验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共同完善产品的安全性检查项目,使叉车产品总体质量上一个台阶。

1、叉车的铭牌及车架号叉车的铭牌无论是老产品和新产品都是必不可缺的,但其内容往往有缺陷,或者说不完善、不规范。

各企业的铭牌都有自己的特点,但是按《细则》要求:a. 制造厂名称产品名称和型号c. 制造日期或产品编号(要少要标出生产月份)d. 作业状态下,无载时自重e. 最大能力(额定起重量)这些项目缺一不可,如果有可拆式属具和特殊用途还要按《细则》要求制作铭牌。

产品铭牌中往往缺少是生产日期及产品编号的规范注法,企业都有自己产品的特殊编号,但至少应标明:叉车的特点、型式、生产日期(至少月份)及其它内容。

车架号的要求是,在叉车车架的明显位置注有钢字顺序号标记,即车架号,应打在叉车车架明显位置。

(建议在车轮防护罩或车架侧面,字体应醒目)有些企业将车架号打在叉车隐蔽处,或没有车架号,这是完全不符合《细则》要求的。

2、安全标识安全标识应包括:在门架外侧标有货叉上严禁站人,货叉下禁止行走的安全标志。

其他标志和说明至少包括:门架夹手标志、轮胎气压标志、风扇叶片切手标志、注油标志、操作要领。

在产品检验中,标志、标识齐全并符合要求的产品极少。

原因之一是企业重视不够。

认为标志、标识并未影响整机性能,缺少一两条无关紧要,但《细则》要求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为整机不合格;原因之二是不规范。

所有的标志、标识、符号都应按照GB/T7593的要求进行印制。

叉车型式试验知识

叉车型式试验知识
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
六、叉车型式试验主要依据标准
• 11. GB/T 21468 《托盘堆垛车和高起升平台堆垛车 稳定性试 验》;
• 12. GB/T 22420 《两向和多向运行叉车 稳定性试验》; • 13. GB/T 26474 《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 技术条件》; • 14. GB/T 26560 《机动工业车辆安全标志和危险图示 通则》; • 15. GB/T 26561 《搬运6m及其以上长度货运集装箱的平衡重
以上长度货运集装箱叉车的附加稳定性试验》 • 20. GB/T 26949.3-2013《工业车辆 稳定性验证 第3部分: 前
移式和插腿式叉车》
六、叉车型式试验主要依据标准
• 21. GB/T 26949.10 《工业车辆 稳定性验证 第10部分 由 动力装置侧移载荷条件下堆垛作业的附加稳定性试验》;
四、型式试验的产品范围
• 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 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的要求制定了《场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车辆”)型式 试验产品目录》
• 机动工业车辆
叉车
•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
五、型式试验报告及证书样式
• 1、型式试验报告封面样式
2、型式试验证书样式
(1)自行式工业车辆 self-propelled industrial truck
• 至少有3个车轮,并带有动力驱动装置的轮式车辆 (不包括那些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设计用来 搬运、牵引、推顶、起升、堆垛或在货架上分层 堆垛各种货物,并由一个操作 者(3.7)控制。
(2)步驾式车辆 pedestrian-controlled truck • 由一个以步行跟随车辆的操作者(3.7)通过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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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B10827.1-2014适用范围
• k) 牵引力不大于20 000N的牵引车; • l) 平衡重式越野叉车; • m) 其他以蓄电池、柴油、汽油或液化石油气为动力的工业车辆。 • 注1:GB 10827的本部分不适用于以压缩天然气为动力的车辆,以压
缩天然气和其他动力源为动力的车辆可能在将来修订本部分时增加。 • 对于操作台起升高度大于1 200mm的车辆和/或带着载荷起升至1
1、GB10827.1-2014适用范围
• 除GB 10827本部分的规定外,区域要求参见ISO/TS 3691-7和ISO/TS 3691-8。
• GB 10827的本部分涉及了除以下情形外的有关机械,在 制造商预期用途下使用和可预见的条件下误用的如附录B 所列的所有重大危险、危险情形或危险事件。
(1)自行式工业车辆 self-propelled industrial truck
• 至少有3个车轮,并带有动力驱动装置的轮式车辆 (不包括那些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设计用来 搬运、牵引、推顶、起升、堆垛或在货架上分层 堆垛各种货物,并由一个操作 者(3.7)控制。
(2)步驾式车辆 pedestrian-controlled truck • 由一个以步行跟随车辆的操作者(3.7)通过例如
行式工业车辆(除无人驾驶车辆、伸缩臂式叉车和载运 车)》。该标准规定了所有工业车辆的安全要求,是在叉车 制造领域中很重要的一个标准,作重点介绍。
(三)GB10827.1-2014《工业 车辆 安全要求和验证 第1部分: 自行式工业车辆(除无人驾驶车 辆、伸缩臂式叉车和载运车)》 简介。
1、GB10827.1-2014适用范围
三、型式试验依据
• 型式试验依据主要是相应产品的型式试验 规则或细则,由于目录变化较大,国家质 检总局目前还没有制定专门的场(厂)内专用 机动车辆型式试验细则,但机动工业车辆叉车类的产品还在依据TSG Q7012-2008 《轻小型起重设备型式试验细则》,而非 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主要依据GB/T 212682014《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 或依据该标准由各型式试验机构来制定相 应的型式试验大纲。
四、型式试验的产品范围
• 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 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的要求制定了《场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车辆”)型式 试验产品目录》
• 机动工五、型式试验报告及证书样式
• 1、型式试验报告封面样式
2、型式试验证书样式
一、国内特种设备型式试验的概念
• 在国内相关产品标准中型式检验即是为了 验证产品能否满足技术规范的全部要求所 进行的检验,它是新产品鉴定或定型中必 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只有通过型式检验, 该产品才能正式投入生产。为了达到认证 目的而进行的型式检验,是对一个或多个 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利用检验手段进行合格 性评定。对于通用产品来说,型式检验的 依据是产品标准。
2、型式试验证书样式
2、型式试验证书样式
(2) 标记和编号说明 • ①“TX”为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标记。 • ②品种代码 •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特种设备目录》,其中规定的
场车品种代码,为4位数字组成,用“5XXX”表示。 • ③型式试验机构代码 • 为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公布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核准号
三、型式试验依据
• 目前正在起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型式试验规则》,已完成向社会征求意见, 形成报批稿。本规则明确了场(厂)内专用机 动车辆型式试验的总体原则,型式试验程 序和要求,样机技术文件审查、样机检查 和试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为规 范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型式试验工作提供 了依据,该细则计划在2016年发布实施。
2、GB10827.1-2014术语和定义
(6)操作者 operator • 经过相应培训并取得资格的,负责控制工业车辆
装置用符号》; • 5. GB 10827 《机动工业车辆 安全规范》; • 6. GB/T 16905 《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试验方法》; • 7. GB/T 18849 《机动工业车辆 制动器性能和零件强度》; • 8. GB 19854 《爆炸性环境用工业车辆防爆技术通则》; • 9. GB 20800 《爆炸性环境用往复内燃机防爆技术通则》; • 10. GB 20891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
检验员(NC-1)培训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员 (NC-1)取证专业培训
第三册设备知识 第4章型式试验
一、国内特种设备型式试验的概念
• 在国质检锅[2003]174号《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 可规则(试行)》第二条中规定,制造许可分为 产品型式试验和制造单位许可二种方式,因此产 品型式试验是制造许可的必要条件。型式试验是 特种设备法定检验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场(厂) 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许可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 为了验证车辆样机的安全、环保等性能指标是否 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应标准要求而进行的技术 文件审查、样机检查和样机试验。
• ——驾驶额定起重量大于10 000kg的空载车辆时,由于视 野关系而引起;
• ——超载时。 • 注4:在GB 10827的本部分中,货叉、载货平台和整体式
属具都被看作是工业车辆的一部分。安装在载货平台或货 叉上的可拆卸式属具,不被看作是工业车辆的一部分。对 属具的要求见本部分相关条款规定。
2、GB10827.1-2014术语和定义
• 22. GB/T 27544 《工业车辆 电气要求》; • 23. GB/T 27693 《工业车辆安全 噪声辐射的测量方法》; • 24. JB/T 2391 《500kg~10000kg平衡重式叉车 技术条
件》; • 25. JB/T 3244 《蓄电池前移式叉车》; • 26. JB/T 3300 《平衡重式叉车 整机试验方法》; • 27. JB/T 3340 《插腿式叉车》; • 28. JB/T 3341 《托盘堆垛车》; • 29. JB/T 9012 《侧面式叉车》; • 30. JB/T 11037 《10000kg~45000kg 内燃平衡重式叉车
技术条件》。
(二)依据的标准分类
• 依据标准比较多,总结一下可以归结为以下三类标准: • 1.各细分产品的技术标准及试验方法,如: • JB/T 2391 《500kg~10000kg平衡重式叉车 技术条件》; • JB/T 3300 《平衡重式叉车 整机试验方法》; • 2.各专项引用的标准,如: • GB/T 27544 《工业车辆 电气要求》 • GB/T 27693 《工业车辆安全 噪声辐射的测量方法》 • GB/T 18849 《机动工业车辆 制动器性能和零件强度》; • 3.通用类安全标准,如: • GB10827.1-2014《工业车辆 安全要求和验证 第1部分:自
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
六、叉车型式试验主要依据标准
• 11. GB/T 21468 《托盘堆垛车和高起升平台堆垛车 稳定性试 验》;
• 12. GB/T 22420 《两向和多向运行叉车 稳定性试验》; • 13. GB/T 26474 《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 技术条件》; • 14. GB/T 26560 《机动工业车辆安全标志和危险图示 通则》; • 15. GB/T 26561 《搬运6m及其以上长度货运集装箱的平衡重
• (一)依据的标准清单 • 1. GB 3836.1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 设备 通用要求》 • 2. GB/T 5141 《平衡重式叉车 稳定性试验》; • 3. GB/T 5143 《工业车辆 护顶架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 4. GB/T 7593 《机动工业车辆 驾驶员控制装置及其他显示
• GB 10827的本部分不包括下列情况可能发生的危险: • ——在制造过程中; • ——搬运能自由摆动的悬吊载荷时; • ——在公路上使用时; • ——在潜在爆炸性环境中操作时;
1、GB10827.1-2014适用范围
• ——在与货架之间的单侧间隙小于500mm的狭窄通道上 使用时;
• ——驾驶拖曳载荷的坐驾式车辆时,由于采用非人机工程 学姿势而引起;
以上长度货运集装箱叉车的附加稳定性试验》 • 20. GB/T 26949.3-2013《工业车辆 稳定性验证 第3部分: 前
移式和插腿式叉车》
六、叉车型式试验主要依据标准
• 21. GB/T 26949.10 《工业车辆 稳定性验证 第10部分 由 动力装置侧移载荷条件下堆垛作业的附加稳定性试验》;
200mm以上运行的车辆,GB 10827的本部分应与ISO 3691-3一起使 用。 • 注2:ISO 3691-3不适用于平衡重式叉车或搬运集装箱的车辆。 • 注3:有些带有起升高度不大于1 200mm操作台的低起升拣选车, 可 以安装一个附加起升装置,将载荷起升到 1 800mm的最大起升高度 的,可适用。 • GB 10827的本部分不适用于自行式伸缩臂式叉车、无人驾驶车辆和 载运车,ISO 3691-2、ISO 3691-4和ISO 3691-6分别适用于这些车辆。 • GB 10827的本部分不适用于在苛刻条件下(如极端天气、冷库应用、 危险环境)工作的车辆,这些情况需要有特殊的防护措施。
舵柄或遥控装置控制的车辆。 • 注:这种车辆可备有站驾选项。
2、GB10827.1-2014术语和定义
(3)乘驾式车辆 ride-on truck • 由一个坐在座位上或站在操作平台上的操作者
(3.7)控制的车辆。 • 注:带有操作者座椅的站驾式工业车辆属于站驾
式车辆。 (4)低起升车辆 low-lift truck • 起升高度不大于500mm的车辆。 (5)双向运行车辆 bidirectional truck • 沿着与其纵向轴线平行或垂直方向运行的车辆。 • 注:根据ISO 5053:1987中3.6.1.2改编。
• GB 10827的本部分规定了如ISO 5053所定义的下列自行 式工业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的安全要求及其验证方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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