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落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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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落实方案
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是当前我省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为进一步推进普惠金融发展,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实现西安市“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的发展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5〕74号)和《陕西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陕政发〔2017〕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落实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显著提升金融服务满意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特别是要让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使我市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居于全省领先、国内上游的水平。
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实施“村村通”建设工程,2017年底实现基础金融服务行政村全覆盖,2020年实现机构网点镇(街办)全覆盖。拓
展城市社区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显著改善城镇企业和居民金融服务的便利性。
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加大对新业态、新模式、新主体的金融支持。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贷款覆盖率。实现每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三个不低于”和涉农信贷投放持续增长。不断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扩大特色农业保险产品覆盖面。
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贷款满意度。推动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提高我市各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健全普惠金融组织体系
(一)发挥传统金融机构的优势。
大力支持国开行陕西分行、农发行陕西分行和各村镇银行等涉农银行机构强化“三农”服务能力建设。协调配置金融资源,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棚户区改造、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支持力度。对扶贫开发金融服务领域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实施单独管理、单独核算、单独调配资源。
支持商业银行优化地区布局,推广社区银行和小微支行,扩大网点覆盖面。支持商业银行采取措施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成本,建立一批文创支行、科技支行等特色专营支行,打造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特色产品,组建小微企业金融专业团队,加大对小微企业领域的信贷投放。
支持金融机构网点下沉,加大对县域经济的融资支持,为基层提供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
强化“三农”业务的信贷支持,优先支持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邮政储蓄银行西安市分行、秦农银行、长安银行等涉农银行机构在我市农村地区设立惠农服务站、金融便利店等形式的农村基层普惠金融网点,逐步建成服务基层农户的惠农服务网络。(责任单位:陕西银监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市金融办)
(二)发挥新型金融机构的补充作用。
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提升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水平。鼓励融资租赁、金融租赁等新型金融业态发展,满足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设备投入、技术改造的融资需求。促进消费金融公司加大新型消费金融产品的研发和推广。推动我市融资性担保机构优化整合,推广西安市高陵区三阳农村土地产权融资担保公司在两权抵押担保业务中的经验,进一步发挥政府出资为主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支持作用。推动西安市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机构合规经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普惠金融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金融办、陕西银监局、市农林委、市商务局、各区县开发区)(三)充分发挥保险机构的保障能力。
引导驻市保险机构持续加大对农村保险服务网点的资金、人力和技术投入。推广“银保富”等设施农业保险,探索发展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
气象指数保险、农产品产量保险,逐步将传统农业保险的保障领域从自然风险向市场风险拓展。积极探索开展针对农村财产、农业机械、农业基础设施的保险业务,扩大农房保险覆盖面,完善农机保险工作机制,推广水利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保险试点。聚焦产业脱贫,开发保险产品,助推脱贫攻坚。发挥农村集体组织、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基层机构的作用,完善农业保险协办机制,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探索设立我市农业保险互助合作组织。(责任单位:陕西保监局、市金融办)
三、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一)支持创新改善金融服务。
支持各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主、高校毕业生、农户、特殊群体以及精准扶贫对象量身开发小额贷款产品。针对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加快推动投贷联动业务的试点和经验推广,推动银行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等新型贷款业务试点。支持金融机构参与“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引导开展大型农业机械设备、运输工具、林权等新型抵质押担保贷款。支持各金融机构加大推进“订单+金融”业务。积极在全市推广“守重企业信用增信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开展信用增信融资。(责任单位:陕西银监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市金融办、市农林委、市工商局、各区县开发区)
(二)切实降低融资成本。
督促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收费、合理定价,提高金融服务收费信息透明度。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定价协调作用,加强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引导,抑制成本不合理上升。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设立循环贷款、实行年度审核制度等措施,提高贷款审批效率,降低小微企业续贷成本。(责任单位:陕西银监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市金融办)
(三)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功能。
落实各项奖励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引导小微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支持企业通过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方式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支持涉农优质企业通过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
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发展,发展企业上市引导基金、产业并购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支持私募基金成立行业联盟,引导私募基金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支持经批准设立的现货交易场所规范发展,充分发挥价格发现、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带动现货市场集约化发展。支持我市农产品龙头企业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管理经营风险。(责任单位:陕西证监局、市金融办、市农林委,各区县开发区、西安股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