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专项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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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照射室的闭锁或门机连锁装置应可靠。探伤室应安装门 安全装置,保证在门关闭后才能进行射线探伤作业;
-机连锁
f)探伤室出入口应设置工作状态显示灯。应配备必要的辐射监测 仪表。
2、放射源库
来源 B A A C
A
CNPE检查 施工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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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探伤作业 .
5 职业健康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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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规定的种类和范围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生产、

售、使用活动
现场探伤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具有资格的人员进行, 放射工作人员必 须经过环保部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作业时应佩戴个人剂量 计。
1、射线探伤涉笔应满足下列要求: a)射线探伤设备使用前经过检验许可以及定期检测
检 验检查纸 质文件
b)放射源的存储地点应经当地环保部门审批 2、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台帐,记载放 射性同位素的核素名称、出厂时间和活度、标号、编码、来源和去 向,及射线装置的名称、型号、射线种类、类别、用途、来源和去
建立应急物资,并专人负责管理维护,定期进行检查。
注释:
1)施工单位的实施与检查应有程序规定和实施及检查记录。监理、工程公司的检查应有程序规定与检查记录。
2)来源代号:
A: Q/CNNC GB1.8-2013 中核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第 8 部分:核工程建筑施工
B: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
A A A A、 G
A
H H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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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5、放射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对其进 H
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6、放射工作单位应当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 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 a)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照射接触史; H
449 号令)
C: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D:GB_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第 31 号)
E: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主席令第 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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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BZ 117-2006 工业 X 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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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项目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号 1
资质
内容 单位资质
人员资质 2
射线探伤 设备
射线探伤设备
3
放射源库 及探伤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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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要求
实施记录
放射源及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应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
纸质文件
a)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
b)射线作业内容在许可证许可范围内,禁止无许可证或者不按照
G:GBZ 132-2008 工业γ射线探伤放射防护标准
H: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I :CNPE-CJ-1-PSB-861(C)探伤作业及放射源管理程序
第 55 号
3)“必须”、“严禁”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 “应”、“不应”、“不得”表示正常情况下均应如此; “宜”、“可”、“不宜”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 定”、“应按 xxx 执行”表示在检查时应参照其他有关标准规范。
a)非放射源库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放射源库储源室,工作人员进入 必须登记,必须佩戴剂量计及报警器; b)放射源库应设置两把锁,两人各管一锁的钥匙,开锁的时候要 两人同时在场; C)工作人员离开放射源库时,必须人走锁门、关窗、防止火灾和 被盗; d)放射源库内严禁烟火; e)为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放射源库装有剂量报警装置。 1、放射性工作需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措施和安全操作规 程,明确作业流程并实施作业许可;作业前应告知相关方。 2、所有进行放射性施工的区域,设置带有辐射标志的警示标识, 在每个入口设置声光报警装置。 3、放射性作业应由至少两名具有相关资格的从业人员进行,一人 操作, 另一人负责安全监督和协助; 参与放射性作业或暴露在辐射 下的每位人员都应穿戴特殊防护服,符合标准要求。 4、放射源应制定专门人员进行管理,领放射源时应当进行登记、 检查,做到账务相符。源容器进出放射源库时,应进行监测,并有 详细记录 1、从事放射性工作的单位,还应当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 适应的工作场所固定式或移动式辐射监测仪器和个人剂量监测仪 表,有专人负责没开展工作场所日常监测, 并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 个人剂量监测。
( b )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
( c)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健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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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放射源的单位, 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放射源的单位或者送交专门从事放射性固
E
放射源进、
体废物贮存、处置的单位。
退场管理
进出使用地,需在当地省环保厅备案
I
进出核电现场需办理许可证
“应符合 xxx 的规
4)频次:“次”表示每次实施相关作业活动前应进行; “程”表示每次实施相关作业过程中应进行; “日”、“周”、“月”、“季”、“半”、“年”表示开展频次分别为每天、每周、每个季度、 每半年、每年一次; “抽”表示随机抽查; “专”表示专项检查活动时应包括。
向等事项。
1、 固定式探伤室应满足下列要求: a)场所外设置电离辐射标识; b)操作室应与探伤室分开并避开有用线束照射的方向。探伤室屏 蔽墙外 30cm 处空气比释动能率不大于 2.5μ Gy/h ;
实体检查
c)探伤室门的防护性能应与同侧墙壁防护性能相同
d)各种报警、信号、通讯及警示标示应完好、灵敏、准确、及时;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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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源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
度,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必要的事故应急措施。
发生放射源丢失、 被盗和放射性污染事故时, 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
应急管理
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并向公安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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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建立辐射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演练
只供学习与交流
2、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
放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不符合放射工作 人员职业健康标准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 3、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长期保存。 4、放射工作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后的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 康检查, 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 2 年, 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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