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各要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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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编号: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此处可修改为文件名称)

公司:在此输入公司名称

编制:编制部门或编制人

日期:年月日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各要素要求

1 总要求

“建立”是指组织从决定按标准要求建立OHSMS开始,到形成体系的过程,包括体系的策划、目标指标的设定、体系文件的编写、组织机构的配置和人员、资源的安排等;“保持”是体系按规定的要求运行,并在运行过程中实施、实现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并通过审核、评审等方法改进提高,也包括在新情况出现时体系的调整、修订及必要的支持活动等;

2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1)批准要求:

最高管理者批准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这有利于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纳入组织全面管理中,实现组织生产、经营目标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统一;

2)内容要求:两个承诺一个适宜;

3)管理要求:适合于组织的OHS风险和规模;形成文件、付诸实施、予以保持;全面传达,使全体员工了解方针,并将其要求体现在实际的工作中;具有公开性,在相关方需要时易于获取,在制定时也要考虑相关方的要求;定期评审及修订,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和要求

3 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建立和保持文件化的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程序,目的是用程序来指导和规范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工作,保证识别、评价与控制过程的合理性和充分性;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程序应与组织的需求、作业场所状况以及职业健康安全法规要求匹配;应包括三种状态、三种时态并覆盖组织能够控制和可望施加

影响的危险范围;危险辩识与评价过程所形成的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要素:辩识危险因素(危害)

——评估现有或拟定控制措施情况下的风险

——评估残余风险的可承受度

——辩识必需的附加风险控制措施(如外包方)

危险辩识、评价与控制过程应遵循以下基本准则:

—依据范围、性质和时限界定其方法,确保其预防性;

—明确负责人员的作用和权限,并考虑员工对职业健康安全的意见;

—提供向管理部门报告的结果,作为制定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及进行管理评审的依据;

—提供实施目标和管理方案规定措施基础上的风险辩识与分级;

—服务于设备要求与培训需求的确定;

—服务于开展运行控制;

—服务于监视和测量以及对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准备。

危险源辩识、评价和控制过程应按照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文件中预定的时间或周期或者管理部门预定的时间进行评审(初始评审),评审期限取决于:

危险源的性质;

风险的大小;

正常运行的变化情况。通过工程措施或组织措施从源头来控制危害/风险,制定安全作业制度,包括制定管理性的控制措施来降低危害/风险的影响

综合上述方法仍然不能控制残余危害/风险时,用人单位应按国家规定提供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或设施,并确保这些个体防护用品或设施得到正确的使用和维护

3.1 法规和其他要求

建立并保持满足下列要求的程序:确定适用于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危险因素的法律法规,并明确其中的要求,以便以此作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依据;建立有效畅通的渠道,及时获取并跟踪最新适用的法律法规,以调整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保证组织持续地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传达给员工和相关方。

3.2目标

—应有层次,将总目标逐渐细化、逐层分解,落实到相关的职能与层次;

—目标应具体,应具有可操作性,尽可能量化并可设定参数加以考核;

—目标应是合理和可以实现的,且组织有能力达到并监视其进展。

2)制定原则:

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保持一致;包括对持续改进的承诺。

3)管理要求

形成文件;传达到有关人员和相关方;定期检查评审

3.3 OHS管理方案

1)内容要求:

—规定组织各相关职能和层次实现其OHS目标与指标的职责和权限;

—实现各级OHS目标与指标的技术措施和技术方法;

—各级OHS目标与指标实施方案的时间表和进度计划。

2)管理要求:

—应定期评审和修订OHS管理方案,以适应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应文件化

4 结构和职责

界定所有相关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和权限

以手册、程序、作业指导书的形式将规定的作用和职责文件化

向所有员工和有关的相关方传达规定的作用和职责

确保所有层次管理部门对职业健康安全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最高管理者的责任

承担OHS的最终责任;

任命OHS管理者代表;

确定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提供足以实施职业健康安全方案和活动以及包括绩效测量和监视工作的人力、专项技能与技术、财力资源。

OHS管理者代表的职责与权限

—建立、实施与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了解体系绩效并向最高管理者汇报

—坚持参与目标制定和定期评审

—确保其职业健康安全职责不与其他任何被指派的责任和职能相冲突

4.1培训、意识和能力

建立并保持程序,使所有培训工作都在程序的控制下进行;培训应达到相应的培训效果:完成OHS工作任务的能力;充分的OHS意识和必需的OHS知识与技能;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安排和个人具体的作用和职责;OHSMS 基本知识。

培训过程包括下列要素:

辩识(确定)各相关职能和层次所需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技能;确定弥补所需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技能与个人现有水平之间差距的安排;以系统的方式提供必需的培训;进行人员评价,确保他们已获得并保持所需的知识与技能。

不同职能与层次的职业健康安全知识与技能需求应考虑:

不同职能和层次的OHS意识和技能的需要;个人现有的能力;依据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所确定不同岗位(作业)的培训需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需要。培训活动应保存记录,并跟踪、评价其培训效果。

4.2 协商和沟通

建立与保持协商与沟通程序,以确保内外部交流的有效性;信息的协商与沟通过程应确保员工参与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并享有相应的OHS权利。任命员工代表

协商与沟通的方式可包括:

通过OHS委员会(主管部门、内审员等)或类似机构的管理部门与员工间的正式协商;倡议员工对OHS问题进行评审、建议和反馈;局部层次和其他简要的汇报会;包含OHS绩效资料和其他有关OHS信息的公告栏;OHS通讯和宣传单等。

4.3 文件

文件的内容:

—对管理体系核心要素的描述。体系核心要素可以理解为标准中的17个体系要素;

—对体系核心要素相互作用的描述。即17个体系要素如何互为补充,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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