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高考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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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高考应急预案
导读:本文是关于学校高考应急预案,希望能帮助到您!
为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制定我校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长:邢国胜(后勤主管校长)
全面负责处理食物中毒事故,向教育局、市卫生防疫站报告食物中毒情况。
副组长:吉树林(德育工作主管校长)
负责食物中毒人员的救治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工作。
成员:李国华(政教处主任)郑伟强(安全管理处主任)
负责食物中毒人员的救治,联系救治医院和车辆,协助处理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
隋小云(校医)
负责食物中毒人员的临时救治和中毒人员排泄物的采集。
周彦华(总务处主任)
桑未恒(总处处副主任)
负责发生食物中毒食堂的封存和从业人员的监控,处理食物中毒事故。
董彦敏(食堂管理员)
负责卫生食物中毒食堂的封存,现场保护、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调查取证。
史红艳(食堂管理员)
负责发生食堂中毒食堂从业人员的监控。
二、报告
1.发生食物中毒时,中毒者应立即向班主任或同学报告病情,由班主任或知情同学向学校食物中毒应急组织报告。同时将中毒人员送学校医务室临时救治。报告电话:
2.应急组织接到食物中毒事故信息后,立即互相通知,应急组织人立即按其职责进入应急状态。
3.根据食物中毒的情况,由组长向上级报告,内容:中毒人数、中毒时间,基本症状可疑食物,出售可疑食物的食堂。
4.任何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
三.救治中毒人员
1.医务室接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的病员后,现情进行临时救治。同时向食物中毒应急组织报告,做好中毒者去医院治疗的准备工作。
2.政教处工作人员负责联系救治病人的医院和救护车辆,护送中毒人员去医院治疗。并及时电话通知学生家长。
3.值班校医在临时救治中毒者的同时,采集中毒人员的排泄物,以便进行化验,并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四、封存可疑食物及生产销售的食堂
1.接到食物中毒事故信息后,总务处工作人员负责对发生食物中毒可疑食堂,可疑食物进行封存,令其停止生产、出售可疑
食物。
2.保留现场,收回售出的可疑食物。配合市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样品。
3.对发生食物中毒的食堂从业人员实施监控。记录当餐次食堂上岗人数及名单,接受调查。
五、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
1.发生食物中毒的食堂必须接受市卫生防疫站的调查、取证和处理。
2.根据《食堂承包合同》和《食品卫生责任状》的内容,学校对承包人和担保人进行责任追究。
3.学校对造成食物中毒的直接责任人进行追究。
六、预防食物中毒措施
1.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树立“以人为本、食品卫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诚信经营,规范操作,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食品的采购严格《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严禁采购一切有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的食品及原料,从源头上做到万无一失。
3.严格食品贮存“分类、隔墙、离地、上台上架”的原则。严禁一切有毒有害物品进入食堂。
4.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藁城九中食品从业人员操作规范》的规定,做好食品的出售工作。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患有妨碍食品卫生安全的疾病时立即下岗休息,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6.各食堂认真做好值班工作,防益防投毒。
7.非工作人员一律禁止进入食堂和售饭间,不在食堂会客、待客、不带小孩子进入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