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知识百题问答-南京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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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女性职员权益保护法律知识竞赛题库50道附答案

2023年女性职员权益保护法律知识竞赛题库50道附答案

2023年女性职员权益保护法律知识竞赛题库50道附答案1. 什么是性别歧视?- 性别歧视是指根据一个人的性别对其进行不公正的或不平等待遇的行为。

2. 女性职员在工作场所享有哪些权益?- 女性职员在工作场所享有平等就业机会、平等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和职业发展机会等权益。

3. 根据《劳动法》,是否允许对女性职员进行孕妇或产后歧视?- 根据《劳动法》,不允许对女性职员进行因孕妇或产后状况而歧视的行为。

4. 如何保护女性职员的权益?- 保护女性职员权益的措施包括完善性别平等的法律保障措施、加强职场性别平等教育与宣传、监督和惩治性别歧视行为。

5. 什么是性骚扰?- 性骚扰是指对他人进行不受欢迎的性言语、性行为或其他性暗示的行为。

6. 如何应对性骚扰?- 应对性骚扰的方法包括明确维护个人权益、采取适当的回应和拒绝、寻求帮助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7. 什么是产假?- 产假是女性职员在生育子女期间享受的休假权益。

8. 产假的休假时长是多久?- 产假的休假时长一般为14周。

9. 除了产假,女性职员还享有哪些与子女相关的权益?- 除了产假,女性职员还享有哺乳假、生育津贴和子女抚养辅助金等权益。

10. 根据《劳动法》,雇主是否可以解雇女性职员因怀孕或生育子女?- 根据《劳动法》,雇主不得因女性职员怀孕或生育子女而解雇其职位。

...50. 如果女性职员在工作场所遭受性骚扰,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如果女性职员在工作场所遭受性骚扰,应该采取向雇主或管理层报告、维护证据、寻求法律援助等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以上是2023年女性职员权益保护法律知识竞赛题库的50道题目和答案。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女工维权知识试题加答案

女工维权知识试题加答案

女职工保护权益知识竞赛一单选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以 B 为主体、全面保护妇女各项合法权益的基本法.A. 公民B. 妇女C. 妇女儿童2.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规定“妇女在政治的、B、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A.教育的 B.经济的 C.人身的3.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 C 至少进行一次.A、三个月B、半年C、每年D、二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规定“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A.”A.国策 B.原则 C.目标5.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规定“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B的共同责任.”A.国家机关 B.全社会 C.社会团体6.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我国妇女享有B六大权益.”A.政治权益、文化教育权益、劳动权利、财产权益、人身自由以及婚姻家庭权益B.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以及婚姻家庭权益c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权利、财产权益、生命健康权以及婚姻家庭权益7.在工会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女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与 a 的比例相适应.A、女职工占职工总数B、职工人数C、女职工总数D、职工代表人数8.在转动机械试运行起动时,除运行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先远离,站在转动机械的 C ,以防止转动部分飞出伤人.A、正对面;B、侧面;C、轴向位置;D、后面. 9.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 c 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A、人事部门B、纪检部门C、工会D、劳动部门10.集体协商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 b 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A、15B、20C、25D、3011、储存气瓶仓库周围 B 米距离以内,不准堆置可燃物品,不准进行锻造、焊接等明火工作,也不准吸烟.A、5米B、10米C、15米D、20米12.以下哪一部法律文件要求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应当依法如实告知劳动者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aA、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B、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D、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13.检修工作开始前, B 应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A、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票负责人B、工作票负责人和工作票许可人C、工作票许可人和值班负责人D、工作票负责人和值班负责人14、在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动火作业,应填用动火工作票,其方式有下列 A 种.A、一级动火工作票B、二级动火工作票C、三级动火工作票D、特级动火工作票15、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何时起,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dA、自工作之日起B、自工作次日起C、自工作之日起一周内D、自工作之日起一个月内二、多选题:1、女职工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abc 是合法的维权途径.A、向工会及工会女职工组织寻求帮助B、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C、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bcd .A、用人单位与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到期B、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C、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D、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3、女职工不可以从事的工种或作业有: cd .A、修建地铁B、制药企业化验员C、井下采矿D、露天煤矿作业4、于有关保障妇女权益的批评或者合理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听取和采纳;对于有关侵害妇女权益的 abc ,有关部门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压制或者打击报复.A、申诉、B、控告C 、检举 D、反映5、在 abc 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A、晋职B、晋级C 、评定专业技术职务 D、评定专业职称6.规定和奖励保障妇女权益成绩显着的组织和个人的目的是ABD.A、保证妇女权益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作B、为了将现有的表彰与奖励制度法制化C、为了保障妇女的经济利益D、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风尚的要求7.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教育妇女要树立“四自”精神,“四自”指自尊、自信和AD.A、自立B、自重C、自爱D、自强8.婚姻法规定,无过错方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可以要求损害赔偿.ABCDA、重婚的B、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C、实施家庭暴力的D、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9.通过下列哪些途径可以解决适龄女性儿童少年的就学困难.ABCDA、改善有关学校的设置、布局和办学形式B、建立有关免收学费和实行助学金的制度C、落实教育经费,加快基础设施的建设D、加强和发展学校师资力量10.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哪些形式使用妇女肖像.ABCDA、广告、商标B、展览橱窗C、报纸、期刊、图书D、电子出版物、网络三、判断题1.在工作期间,工作票应始终保留在工作许可人手中. ×2.高处作业时,安全带应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3.妇女遭到性骚扰时,应向对方所在的单位投诉或者到公安机关报案.√4.各单位在录取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允许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5.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6.生产现场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要办理热力机械工作票. ×7.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但没有被选举权.×8.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9.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在有利于子女的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10.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夫妻共有房屋;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男女平分共享的原则判决.×11.女职工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30天产假.×12.检修设备试运行后,因工作需要安全措施范围必须扩大,这时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 √13.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将分工情况、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后,方可下达开工命令. √14.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15.丧偶妇女无权处分继承的财产.×16.学校在录取学生时,除特殊专业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17.在婚姻家庭中,男女平等的核心内容是男女两性在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权利.√18.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19.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应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20.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残疾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四问答题1.为什么要制定妇女权益保障法1为了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2为了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3为了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2.妇女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采取哪些措施1被侵害的妇女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2被侵害的妇女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被侵害的妇女可以向妇女联合会等妇女组织投诉3.工作班成员安全责任有哪些答:1工作前认真学习安全工作规程、运行和检修工艺规程中与本作业项目有关规定;2 参加危险点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严格落实;3遵守安全规程和规章制度,规范作业行为,确保自身、他人和设备安全.。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题目(全总50道)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题目(全总50道)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题目单选题(共50题)1、《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A、同工同酬B、均衡就业C、政治平等D、机会均等答案:A2、《劳动法》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 )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A、性别B、身高C、相貌D、学历答案:A3、《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的内容。

A、恋爱、结婚B、休息、休假C、结婚、生育D、晋职、晋级答案:C4、《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子女。

A、一个B、两个C、三个D、四个答案:B5、《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A、延长生育假B、颁发荣誉证书C、减免子女学费D、发放计划生育津贴答案:A6、《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年4月28日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A、2010B、2011C、2012D、2013答案:C7、《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是()。

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女职工B、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C、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D、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答案:D8、女职工“四期”保护是对女性生理机能变化过程即()的劳动保护。

A、经期、孕期、产期、更年期B、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C、经期、孕期、哺乳期、更年期D、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答案:B9、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权益维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

女职工权益维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

女职工权益维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女职工权益维护法律法规学问竞赛题库及答案一、推断题1、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公正的权利。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2、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3、国家爱惜妇女的婚姻自主权。

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4、妇女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公正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等情形的影响。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5、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6、妇女享有与男子公正的继承权。

妇女依法行使继承权,不受卑视。

丧偶妇女有权依法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7、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8、医疗机构施行生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当征得妇女本人同意;在妇女与其家属或者关系人看法不全都时,应当敬重妇女本人意愿。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9、妇女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不受侵害。

禁止虐待、遗弃、残害、买卖以及其他侵害女性生命健康权益的行为。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10、女职工在怀孕以及依法享受产假期间,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期满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期限自动连续至产假结束。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二、单选题1、()独立成篇被认为是民法典的突出亮点和重大创新,将我国法律对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的爱惜提升到了新高度。

A.人格权(正确答案)B.婚姻家庭C.继承D.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爱惜2、婚姻家庭制度是规范夫妻关系和()的基本准则。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293题)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293题)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293题)1.《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A.同工同酬(正确答案)B.均衡就业C.政治平等D.机会均等2.《劳动法》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A.性别(正确答案)B.身高C.相貌D.学历3.《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的内容。

A.恋爱、结婚B.休息、休假C.结婚、生育(正确答案)D.晋职、晋级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条件。

A.劳动安全卫生(正确答案)B.休息休假C.工作D.收入5.《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A.延长生育假(正确答案)B.颁发荣誉证书C.减免子女学费D.发放计划生育津贴6.女职工()症状严重、不能适应原劳动岗位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适当减轻其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适宜的劳动岗位。

需要治疗或者休息的,经医疗机构诊断,按照国家有关病假的规定执行。

A.抑郁症B.经期综合症C.更年期综合症D.围绝经期综合症(正确答案)7.《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是()。

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女职工B.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C.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D.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正确答案)8.女职工”四期’保护是对女性生理机能变化过程即()的劳动保护。

A.经期、孕期、产期、更年期B.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正确答案)C.经期、孕期、哺乳期、更年期D.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9.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告知女职工。

女职工权益保护知识问答

女职工权益保护知识问答

女职工权益保护知识问答嗨,姐妹们!今天咱们来好好唠唠女职工权益保护的那些事儿。

这可都是和咱们切身相关的哦,要是不知道,就像在黑夜里走路没带灯,那可容易吃亏的呢!先来说说啥是女职工权益吧。

简单来讲,就是咱们女职工在工作、生活中应该享有的权利。

比如说,同工同酬,这就好比在一个果园里,男职工和女职工都在摘果子,干的活一样多,一样好,那得到的报酬就得一样,总不能因为是女的,就少给几个果子吧?这可不行!有人可能就问了:“那要是在找工作的时候,因为我是女的就不要我,这咋办呢?”这就是赤裸裸的歧视啊!在就业这方面,女职工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能因为性别就把咱们拒之门外。

就像一场赛跑,男职工和女职工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凭啥就不让女的跑呢?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咱们可不能忍气吞声。

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让他们来主持公道。

再说说在孕期的权益。

哎呀,怀孕可是咱们女职工的大事。

这时候,单位可不能随便把咱们开除或者给咱们降薪。

有姐妹可能担心:“我怀孕了,工作干得少了,单位会不会刁难我呀?”按照规定,单位得照顾咱们呢!就像一棵小树苗,刚刚种下,需要呵护,咱们怀孕的女职工就像这小树苗,单位得给咱们创造好的条件。

咱们有产假,而且产假期间还有工资拿。

这是咱们应得的呀!有些单位要是不遵守,那可真是没良心,就像一个守着宝藏却舍不得给一点的小气鬼。

哺乳期的权益也很重要。

咱在哺乳期的时候,单位得给咱们安排哺乳时间。

这就像宝宝饿了要吃奶,咱们得有时间去喂呀。

如果单位不给安排,这不是为难人嘛。

而且,不能安排咱们从事一些对宝宝健康有危害的工作,这就好比不能让宝宝靠近危险的东西一样。

在工作环境方面,女职工也有自己的权益。

有些工作环境可能对咱们身体有特殊的影响,比如一些化学物质比较多的地方,或者噪音特别大的地方。

单位就得采取措施保护咱们。

要是把咱们往那种有害的环境里一扔,不管不顾,这像话吗?这就跟把人往火坑里推似的。

还有,在职业发展方面,女职工也应该有平等的机会。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普及100题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普及100题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普及100题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普及100题(2009年8月24日)一、填空1、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2、新修改的《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已经年月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

3、《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含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4、用人单位招(聘)用人员,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为由拒绝招(聘)用妇女,不得对妇女的招(聘)用标准。

5、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等合法权益的内容。

用人单位在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和相应的岗位待遇,应如实告知妇女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6、在女职工人数达人以上时,用人单位可以与代表其职工一方的工会就开展集体协商,依法订立。

签订的集体合同中应包括内容。

未签订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经平等协商,可以与工会依法签订保护女职工权益的。

7、在县级以下行政区域内,工会可与企业方面代表依法订立专项集体合同或者专项集体合同保护女职工权益。

8、女职工在、、的,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以及女职工辞职或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不得女职工或者与其、劳动合同。

9、女职工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作业和国家规定的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10、女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该职工发放。

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按规定从中支付。

女职工产期产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其所在单位已参加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支付。

11、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劳动时间内给予其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不少于分钟。

女职工劳动保护百题知识问答试题【精品范文】

女职工劳动保护百题知识问答试题【精品范文】

女职工劳动保护百题知识问答试题女职工劳动保护百题知识问答试题1、什么是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是指女职工享受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职工享有的权益,同时还享有国家对妇女规定的权益,包括女职工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权益、财产和婚姻家庭权益以及人身权利。

女职工特殊利益是指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妇女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外,还享受国家针对女职工生理特点、体力状况、“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情况等,对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所给予的特别保护,主要包括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以及对女职工在“四期”的特殊劳动保护。

2、女职工主要享有哪些政治权利?根据《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具体包括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权利;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各级人大代表中女代表应有适当的比例,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等。

维护女职工的政治权利,主要体现在为女职工参政议政创造条件,组织女职工参与国家事务和所在单位的民主管理,在职工代表大会中保证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在女职工较多的行业和部门配备一定量的女干部等。

3、女职工主要享有哪些文化教育权益?女职工的文化教育权益是指女职工依法享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文化活动的自由。

《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从不同角度规定了女童的接受基础教育权和成年妇女的文化教育权,确立了各类妇女都能享受不同程度的文化教育的权利。

维护女职工的文化教育权益,主要体现在为女职工提供学习、培训机会,为女职工接受文化教育创造条件等。

4、女职工主要享有哪些劳动权益?女职工的劳动权益是指女职工依据《劳动法》等享有的劳动权利和利益,主要包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障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保障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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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女职工劳动保护百题知识问答试题课件 8女职工劳动保护百题知识问答试题1、什么是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是指女职工享受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职工享有的权益,同时还享有国家对妇女规定的权益,包括女职工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权益、财产和婚姻家庭权益以及人身权利。

女职工特殊利益是指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妇女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外,还享受国家针对女职工生理特点、体力状况、“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情况等,对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所给予的特别保护,主要包括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以及对女职工在“四期”的特殊劳动保护。

2、女职工主要享有哪些政治权利?根据《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具体包括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权利;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各级人大代表中女代表应有适当的比例,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等。

维护女职工的政治权利,主要体现在为女职工参政议政创造条件,组织女职工参与国家事务和所在单位的民主管理,在职工代表大会中保证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在女职工较多的行业和部门配备一定量的女干部等。

3、女职工主要享有哪些文化教育权益?女职工的文化教育权益是指女职工依法享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文化活动的自由。

《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从不同角度规定了女童的接受基础教育权和成年妇女的文化教育权,确立了各类妇女都能享受不同程度的文化教育的权利。

维护女职工的文化教育权益,主要体现在为女职工提供学习、培训机会,为女职工接受文化教育创造条件等。

4、女职工主要享有哪些劳动权益?女职工的劳动权益是指女职工依据《劳动法》等享有的劳动权利和利益,主要包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障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保障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女职工权益保护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1)

女职工权益保护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1)

女职工权益保护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1.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什么时间开始施行?()A、1992年10月1日B、1992年4月3日C、2005年8月28日D、2005年12月(正确答案)答案解析:2005年12月开始施行权益法2. 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遇到什么问题,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A、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正确答案)B、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的问题C、涉及婚姻家庭权益的重大问题D、对涉及男女平等的问题3.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对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未及时制止,或未给予受害妇女必要帮助,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

A、口头警告B、行政处分(正确答案)C、党纪处分D、批评教育4. 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功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

A、限制女工资、福利B、限制女职工工作时间C、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正确答案)D、限制女职工休息时间5.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由()颁布施行。

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正确答案)B、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C、中华全国总工会6.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A、身体不适B、妇科疾病C、生理特点(正确答案)7. 女职工是指()。

A、从事一定经济和社会活动,以工资形式获得收入的女性脑力劳动者。

B、从事一定经济和社会活动,以工资形式获得收入的女性体力劳动者。

C、从事一定经济和社会活动,以工资形式获得收入的女性劳动者(包括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

(正确答案)8. 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

A、劳动保护(正确答案)B、保险待遇C、生活保护9. 国家对女职工所给予的特别保护,主要包括()。

A、劳动权益B、财产和婚姻家庭权益C、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以有对女职工在“五期”的特殊劳动保护。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题目(50道)(1)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题目(50道)(1)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题目〔50道〕(1)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题目1、《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A、同工同酬2、《劳动法》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合适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A、性别 ) 为由回绝录用妇女或者进步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3、《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的内容。

C、结婚、生育4、《人口与方案生育法》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子女。

B、两个5、《人口与方案生育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A、延长生育假6、《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年 4 月 28 日公布之日起施行, 1988 年 7 月 21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C、 20237、《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是〔〕。

D、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8、女职工“四期” 保护是对女性生理机能变化过程即〔〕的劳动保护。

B、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9、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告知女职工。

B、书面10、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

D、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11、根据《劳动合同法》,以下哪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C、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2、《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 ) 内或者终止妊娠后( ) 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恳求的,不在此限。

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题库(试题及答案100题)

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题库(试题及答案100题)

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题库(试题及答案100题)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学问竞赛题库(试题及答案100题)1."男女公正"是中国的基本()。

A.国策B.原则C.目标2.女职工是()的统称。

A.女工人B.女职员C.女职员和女工人3.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通过并施行的,最终一次修正是在()。

A.1988年4月12日B.1993年3月29日C.2004年3月14日4.妇女在政治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个方面享有同男子公正的权利。

A.教育的B.经济的C.人身的5.国家爱惜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培育和选拔妇女干部。

A.同工同酬B.婚姻自主C.公正6.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其次十四次会议通过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自()起施行。

A.1992年4月3日B.1995年1月1日C.2001年10月27日7.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

A.组织B.群众组织C.自发组织8.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

A.基本职责B.基本义务C.基本权利9.工会通过(),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A.劳动合同制度B.职工代表大会制度C.公正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10.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

A.基层工会委员会B.基层工会小组C.工会联合会11.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领导下开展工作。

A.同级工会B.上级地方工会C.全国总工会12.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

A.3至5年B.3年或者5年C.3年以下13.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争辩准备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A.1/2以上B.1/3以上C.2/3以上14.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公正协商,签订()。

A.协议B.劳动合同C.集体合同15.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侵害职工劳动权益的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实行措施予以改正。

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知识百题问答-南京总工会

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知识百题问答-南京总工会

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知识百题问答1、《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什么时侯颁布实施的?答:《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于2018年5月2日经省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2、《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答: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3、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哪些?答:2012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8年《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6年修订后《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7年修订后《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2014年《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15年《江苏省实施<母婴保健法>办法》、2016年《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8年《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

4、哪些工种用人单位只能录用男职工,不能录用女职工?答: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矿山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5、用人单位能否以以性别或者变相以性别为由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女性或者提高女性的报名、录用标准?答:不能。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除国家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或者变相以性别为由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女性或者提高女性的报名、录用标准。

6、用人单位能否在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中约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答:不能。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四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7、婚假多少天?答:15天。

新修订的《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十五天(含法定婚假三天)上述假期视作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问答题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问答题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问答题1.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是什么?女职工权益保护法是一部用来保护女性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

它包含了一系列对女职工权益的保护措施和规定,旨在确保女职工在职场中享有平等的工作环境和待遇。

2. 有哪些方面的女职工权益被保护?女职工权益保护法主要保护女职工在以下方面的权益:- 平等就业机会:禁止以性别为由歧视招聘、录用、晋升女职工。

- 劳动报酬:要求男女职工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同等的工资报酬。

- 工作时间和休假:规定女职工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享有延长产假和哺乳假等权益。

- 职业发展:保障女性职工平等进入管理和领导岗位的机会。

- 职业安全和卫生:加强对女职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卫生保障。

- 职工教育和培训:鼓励提供女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机会。

3. 违反女职工权益保护法有什么后果?违反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将面临法律责任和经济处罚。

受到歧视或侵犯权益的女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相关部门将会进行调查和处理。

违反女职工权益保护法的用人单位可能会被罚款,并且也可能面临其他行政处罚,如吊销营业执照等。

4. 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女职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女职工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保护措施。

- 组织维权:如果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可以通过工会等组织维权,向相关部门投诉。

-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需要,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自己能够得到合法权益的保护。

5. 有没有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除了女职工权益保护法,还有一些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女性权益进行了保护,如《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对女性职工权益的综合保护体系。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普及100题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普及100题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普及100题(2009年8月24日)一、填空1、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 ,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 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2、新修改的《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已经 年 月 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3、《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 、 (含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4、用人单位招(聘)用人员,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 为由拒绝招(聘)用妇女,不得 对妇女的招(聘)用标准。

 5、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 、 等合法权益的内容。

用人单位在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 、 和相应的岗位待遇,应如实告知妇女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6、 在女职工人数达 人以上时,用人单位可以与代表其职工一方的工会就 开展集体协商,依法订立 。

签订的集体合同中应包括 内容。

未签订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经平等协商,可以与工会依法签订保护女职工权益的 。

7、在县级以下行政区域内,工会可与企业方面代表依法订立 专项集体合同或者 专项集体合同保护女职工权益。

8、女职工在 、 、 的,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以及女职工辞职或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不得女职工或者与其 、 劳动合同。

9、女职工在 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 、 、作业和国家规定的 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10、女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该职工发放。

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按规定从 中支付。

女职工产期产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其所在单位已参加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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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知识百题问答1、《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什么时侯颁布实施的?答:《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于2018年5月2日经省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2、《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答: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3、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哪些?答:2012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8年《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6年修订后《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7年修订后《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2014年《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15年《江苏省实施<母婴保健法>办法》、2016年《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8年《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

4、哪些工种用人单位只能录用男职工,不能录用女职工?答: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矿山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5、用人单位能否以以性别或者变相以性别为由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女性或者提高女性的报名、录用标准?答:不能。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除国家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或者变相以性别为由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女性或者提高女性的报名、录用标准。

6、用人单位能否在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中约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答:不能。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四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7、婚假多少天?答:15天。

新修订的《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十五天(含法定婚假三天)上述假期视作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

”8、婚假是否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答:不包含。

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婚假假期。

9、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可以享受免费妇科体检?答:是的。

每两年一次享受一次70元钱标准的免费妇科体检。

检查项目包括:妇科双合诊、阴道分泌物常规检查、宫颈癌巴氏细胞学检查、盆腔B超(含子宫、附件)和乳腺手诊。

10、女职工“四期”保护,是指哪“四期”?答:女职工“四期”是指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还对已婚待孕期和更年期做出了新的规定。

11、女职工“四期”保护,主要保护内容是什么?答:主要保护内容包括女职工在“四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孕期、哺乳期延长劳动时间和夜班劳动的限制,产假和哺乳假等规定。

12、用人单位与女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应明确哪些专属条款?答: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女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明确,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告知下列事项:(一)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范围的岗位;(二)本单位属于女职工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劳动范围的岗位;(三)本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四)所从事岗位工作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五)所从事岗位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六)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享有的适当岗位津贴;(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告知女职工的其他事项。

前款第四项、第五项应当在劳动合同中列明。

13、经期假是如何规定的?答:《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期女职工下列保护:(一)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应当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者休息1至2天;(二)对其他工种的女职工,月经过多或者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机构证明,安排休息1至2天。

14、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答:《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附录第二条规定了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是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二是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三是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四是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高处作业。

15、对其他工种的女职工,是否每次都需经医疗单位证明,才能给予公假一天。

答:是的,每次都需要医疗单位证明。

16、用人单位能否给女职工发放卫生费?答:可以。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每月发放一定的卫生用品或者费用。

17、女职工卫生费怎么支出?答:女职工卫生费由用人单位支出,可以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18、用人单位能否因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工资?答:不能。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

”19、用人单位能否因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答:不能。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0、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能否与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答:能。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1、用人单位能否调整孕期女职工的岗位?答:能。

调整怀孕女职工工作岗位有两种情况:(1)必须调整的情形,即如果女职工怀孕前从事的工作属于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怀孕后必须调离原工作岗位,改为从事不属于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2)可以调整的情形,即虽然女职工孕期从事的工作不属于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但如果怀孕女职工本人感到不能适应孕前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22、孕期女职工调整工作岗位,用人单位能否降低其的工资?答:不能。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

许多用人单位认为,发放岗位工资是正常的,但“同工同酬”不能适用在“特殊保护对象的特殊时期”。

23、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能否单方终止劳动合同?答:不能。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四十二条、四十五条规定,如果不存在该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也没有主动提出辞职或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不得辞退女职工或者与其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即使此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女职工没有同意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不得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到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24、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是不是绝对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答:不是的。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这些都适用于三期的女职工的。

25、对已婚待孕期有哪些保护?答:《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已婚待孕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应当征得女职工同意。

”26、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是什么?答: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五)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六)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七)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八)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十)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27、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孕期女职工哪些保护?答:《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孕期女职工下列保护:(一)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二)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岗位;(三)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四)怀孕不满3个月和7个月以上的,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每日安排不少于1小时工间休息;(五)怀孕不满3个月需要保胎休息或者怀孕7个月以上且上班确有困难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安排其休息。

28、孕期女职工产检或者工间休息时,有劳动定额的,应该如何执行?答:孕期女职工产检或者工间休息的,有劳动定额的,减少相应的劳动量。

29、怀孕不满3个月需要保胎休息或者怀孕7个月以上且安排其休息的前提条件是什么?答:需上班确有困难的,且应当有医疗机构的证明。

30、怀孕不满3个月需要保胎休息或者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休息期间的工资如何计发?答:休息期间的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约定计发,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1、什么是夜班劳动?答:《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的解答》对于夜班做出了明确解释:夜班劳动系指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时间从事劳动或工作。

32、怀孕女职工进行产前检查的次数是多少?答:11次。

《南京市关于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怀孕女职工的产前检查,定为十一次,每次半天,应算作劳动时间,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

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增加次数。

33、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按规定进行产前检查是否算作劳动时间?答:算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34、怀孕4到7个月的女职工如想休息,有什么手续?答:本人申请,单位可根据女职工身体状况、工作需要等决定同不同意。

35、怀孕4到7个月的女职工经单位同意休息的,工资如何计发?答:女职工怀孕后,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安排其在孕期休息的,休息期间的工资由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6、女职工怀孕流产享受多少天产假?答:《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怀孕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怀孕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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