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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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管理办法
一、坚持准入制度
分包队伍的选择,必须符合《劳务分包管理实施办法》第四条至第七条的要求。工程分包必须符合《建筑法》及我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及具体的规定。
二、实施业绩考核
对符合准入条件的分包队伍,要及时进行业绩考核,防止有不良业绩行为的分包队伍承担工程施工分包或提供劳务。必要时还要实行保函或保证金制度。
三、推行公开竞标
凡需进行劳务分包的工程项目,在选择分包队伍时应实行公开竞标,做到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四、集体研究决定
对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必须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不准个人决策。项目部必须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经票决制确定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对反对意见的要记录在案。
五、公司建立劳务分包队伍档案,档案中要计列劳务分包队伍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业绩。各用工单位要从登记档案中选取信誉和业绩好的队伍承担施工;对有劣绩已被清出的分包队伍,公司内各单位不得使用。
六、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
1、规范合同文本。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根据不同的劳务分包种
类,参照《劳务分包管理实施办法》提供的参考文本,拟定合同文本,做到内容完整、权责明确,标底清楚,手续完备,合法有效。
2、确定合同价款。分包价款不得高于我方中标的合同价款。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但当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可根据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经甲方确认后按相应单价调整乙方合同总价款。
3、进行书面责任承诺。劳务分包合同正式签署前,劳务分包方应就履行合同、确保工期、质量和安全,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进行书面承诺,并提供履约保证。
4、分包合同签署。劳务分包合同应由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逐页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写明签署时间,不得漏项。
5、建立合同台账。项目经理部建立本辖区或本单位的劳务合同管理台账,进行全过程动态管理。
6、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当劳务分包合同依据的工程项目有所变动,致使约定的条款发生变化时,应经双方协商后及时变更或签订补充合同。合同执行完毕要及时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七、验工计价及拔付款
(1)劳务费用和支付的依据。以劳务分包合同《劳务费用清单》为依据,以相应的劳务单价和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质量合格的劳务工作数量验工计价,计算劳务费。
(2)完善审核手续。坚持部门审核、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制度。要严把审核关,不准弄虚作假。
(3)劳务费用的支付。依据审核签认的计价额,扣除应扣各项费用,
视建设单位资金到位情况及时支付乙方劳务费用,不得超拨或借款。劳务费或工程款拨付对象,必须是合同签字人或合同中指定的帐户。要对分包单位向劳务人员的工资支付和村民有关交易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避免承包方、管理人员卷款逃跑后造成我方的连带赔偿责任。
(4)末次劳务计价和付款。一要全面清理;二要编制“末次验工计价表”;三要坚持审核、审批制度并签订结算协议;四要视建设单位资金到位情况及时拔付劳务费用。
八、处罚
1、对违反劳务分包工作程序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对责任人按经济损失额的10%—20%予以经济处罚。
2、经济处罚应填写《劳务分包及管理处罚通知单》,由项目部填写后报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生效。经济处罚款一律上交财务部。
泰州金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5国道A8-9标项目部
二○一○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