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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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建设方):
乙方(供货方):
丙方(承建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由乙方供应甲方
混凝土,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合同范围
1.1.乙方负责供应甲方工程需用的商品混凝土,建筑面积暂定㎡,其中地下室㎡,砼用量约m³。
2.交付约定
2.1.供货时间:合同的供应时间暂估为年月至年
月。
2.2.供货地点:
2.3.收货单位及人员(含电话)
甲方现场工程师:电话: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权利和义务。甲方现场监理:电话:
乙方项目负责人:电话:
丙方收货联系人:电话:
3.合同价款
3.1.合同暂定总价为
3.2.本合同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的承包方式,各强度商品混凝土综合单价详见下表,综合单价包含乙方生产供应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措施费、场内外混凝土运输费、混凝土泵送到浇灌位置的泵送费(含泵送管)、混凝土质量和强度检验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及本工程的所有风险、责任等。
3.3.柴油泵、汽车泵使用费
2、37米以内的汽车泵为元/m³。37-46米的汽车泵为元/m³。46米以上的汽车泵为元/m³。
3.4.外加剂使用费
自行采购。抗渗、纤维、膨胀、早强和细石砼的结算价格,由同规格混凝土的结算单价加3.4条表格中的单价。
3.6.各强度混凝土乙方采用电泵进行泵送(电泵的泵送费已经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如遇施工现场临时停电,则丙方应保证乙方进行泵送,施工用电费由丙方承担。若在特殊情况下要使用汽车泵,须经甲方项目部确认后方可使用。
3.7.本合同单价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建设周期内保持不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因乙方经营条件、市场波动等任何因素发生变动,乙方应确保按照现场需要按期供应。
3.8.商品混凝土综合单价的调价机制。
3.9.结算方式
3.9.1.甲方与乙方的结算方式:
3.9.1.1.本合同暂定总价为拟订购的数量,结算总价砼使用量按施工图(按结施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进行计算的砼工程量结算,即按《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钢筋、砼分部中混凝土计算规则计算的图算量进行结算,不扣除钢筋体积,也不另计损耗。
3.9.1.2.结构施工图以外如护壁桩、基础桩、换土、护壁、垫层、防水保护层、楼板找平层、地下室内回填、斜屋面、屋面花架、二次结构、塔机基础、道路、总坪等特殊部位的预拌(商品)砼工程量以甲方现场收货人签收后的供货单中所记载立方米数之和来
计算。甲方可随时派人抽检运输车的装载量,每批次任意抽检三车以上,平均值与票面值相差±2%以内则该批次砼量不作增减。平均值与票面值相差±2%以上则该批次砼量按差值作相应增减,砼容重以配合比为准。如乙方供货时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不在现场或因其它原因未签收或由其他人签收,乙方可在一周内要求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补签,以确认供货量。
3.9.2.甲方与丙方结算方式详见总包合同中甲供材料的结算方式。
3.9.3.若同一层不同构件的砼标号不同,则按定额规定的划分原则进行划分。若出现混合浇筑引起高标号砼、抗渗砼用量大于图算量时,高标号砼和抗渗砼的领用量与图算量之差所引发的价差由丙方支付给乙方,此款由甲方在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代扣并支付给乙方。
4.付款方式
4.1.丙方每月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4.2.丙方与总包单位、商混站于每月26-31日核对上月24日-本月25日供应的混凝土的往来帐目。
4.3.核对完毕后的每月商品混凝土货款的90%,由丙方于下月15前支付给乙方。待办理完竣工结算后,丙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结算尾款。
1)因供货方无法及时提供有效的付款证明文件导致的付款延误,承建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承建方不得以非正当理由推迟和延误供货方上报的付款要求。
2)质量、交货期、工期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在处理完成之前,供货方无权有求支付任何款项。
3)承建方以转帐方式向供货方付款。供货方在办理每一次付款手续时,都必须提交一份供货方银行的户名和帐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4)承建方每次支付供货款项后2日内,承建方须将供货方出具的票据和承建方付款凭
证复印件提供给建设方,否则承建方将承担元/次的违约金给建设方。承建方提供票据和付款凭证后建设方可与供货方进行核实,若核实不实承建方应予立即纠正,并将承担元/次的违约金给建设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供货方所有款项均由承建方支付,供货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建设方索要任何形式的款项。
6)监理单位根据供货方申请,审核本期设备/材料或进度款并将审核结果报承建方审定,承建方于收到监理审核结果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向供货方支付当期设备/材料或进度款。因文件不齐备引起的付款延误,由供货方承担责任,并不得影响任何工程进展。7)款项支付达合同价款的80%,不再支付。
8)供货方移交全部竣工资料经验收合格,并填写《设备材料及安装工程质量保修书》(下称《质量保修书》),且结算审核后支付到结算合同价款的95%。
9)其余款项按照《质量保修书》约定方式支付。
5.混凝土计划及供应
5.1.丙方每月中旬提交下月(当月26日至下月25日)混凝土使用计划(详见附件3)至监理公司和甲方项目部土建工程师。
5.2.丙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供设计更改通知书等有关资料。根据工程进度,丙方填写统一格式的“预拌砼供应计划表”(乙方提供给丙方格式),并至少提前24小时传真书面通知乙方(大体积混凝土(比如底板、转换梁等)计划时间需提前3天。乙方需确认收到计划)。否则,乙方可延后供料,造成的工期损失由丙方承担。因各种原因需要更改供应计划,丙方应提前8小时书面传真通知乙方:①在乙方可调配情况下应尽量满足丙方需要。②如因通知不及时导致混凝土不能浇筑,浪费的方量由丙方承担。如因通知不及时影响工程施工,由丙方负责。
5.3.若丙方未能及时组织浇捣,预拌(商品)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停留时间超过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