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政策知识大全-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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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购房政策知识大全
一、最新楼市政策
4月8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关于积极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湘十条”),从供需两端入手,以“去库存”为重点,出台了10条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
1、大力支持农民进城购房
2、不断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
3、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效应
4、积极培育住房租赁市场
5、创造条件降低购房成本
6、不断提升住房建设品质
7、严格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
8、促进房地产开发转型发展
9、加强房地产市场风险防控
10、落实主体责任和具体措施
二、公积金贷款
1、申请条件
⑴、申请人须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⑵、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⑶、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⑷、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⑸、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2、申请材料
⑴、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要提供,原件一份,中心留存,该证明格式由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⑵、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及最近一年缴存明细。(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⑶、其他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相同。
3、办理流程
⑴、领表咨询。贷款申请人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网下载。
⑵、开具证明。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情况证明。
⑶、核实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收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⑷、开设账户。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异地贷款职工缴存户开户手续。
⑸、办理贷款。具体手续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相同。(柜员内部操作时
应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职业录入系统中的借款人资料表中的申请人职业栏)
4、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和期限
贷款额度最高可达60万
三、贷款利率
公积金3.25%商业4.9%,各家银行折扣优惠不同
四、契税
四、外地人购房
目前,在长沙贷款买房,省内外地户口已不需要社保或者纳税证明,其他要求基本无差别,只有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有细微区别。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先省内后省外城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原则,已经与省内所有县市实现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外省已与武汉、南昌、合肥三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定了协议并开通异地贷款业务,另外贵阳、广州、深圳等地也逐步实现了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近段时间以来,在全国限购大环境和长沙楼市整体库存不断减少的情况下,事实上,外地购房者特别是双外(外地户口、外地工作)购房者在长沙楼市的购房门槛在逐渐提高,特别是在首付款和银行贷款利率上。
五、购房落户
2015年12月31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布,落户长望浏宁只需要在当地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长沙内五区及高新区的条件也放宽了。购买商品住房、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一年和投资兴办企业的均可以在当地城镇地区落户。
株洲湘潭籍居民,只要在长株潭三市中的任一市有稳定住所稳定工作并参加社保,就可落户。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