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概论教师招聘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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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的对象是特殊儿童
广义的特殊儿童
指与正常儿童在各方面有显著差异的各类儿童。这些差异表现在智力、感官能力、情绪和行为发展、身体或言语等方面,它既包括发展上低于正常的儿童,也包括高于正常发展的儿童以及有轻微违法犯罪的儿童。
狭义的特殊儿童
专指残疾儿童,即身心发展上有各种缺陷的儿童。
特殊教育的意义
(一)发展特殊教育,能更好地体现教育平等的权利
(二)发展特殊教育,能促进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
(三)发展特殊教育,能使残疾儿童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四)发展特殊教育,能更好地对儿童实行因材施教
(五)发展特殊教育,有利于提高教育的整体水平
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标准中,将残疾人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其中每类残疾按其程度分为1-4级。个体间差异是指不同个体之间智力、能力、个性、兴趣等心理特性方面的差异。它表现在质的差异和量的差异两个方面:质的差异是指生理心理特点的不同以及行为方式上的不同;量的差异是指发展速度的快慢和发展水平的高低。
个体内差异是指同一个体内部内在能力发展的不平衡。个体间差异是人的多样化,个体内差异是人的个性化,个体内差异是人的个性化。
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是指因个体差异而有各种不同的特殊教育要求的儿童
1978年在英国沃纳克报告中首次提出“特殊教育需要儿童”
特殊教育是使用一般的或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以及教学设备,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旨在达到一般或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
1970年美国特殊教育专家迪诺提出“瀑布式安置体系”,即通过教育安置的改变或调整,以适应儿童的教育需求。
欧洲和北美特殊教育发展历程
最早从事特殊教育尝试的是西班牙修道士庞塞
1760年法国神父莱佩在巴黎创办了第一所公立聋校,为世界特殊教育的发展揭开了序幕。主张自然手语。
1778年德国教师海尼克在莱比锡建立了德国第一所公立聋校。他发展了纯口语教学方法。美国的聋教育开始于加劳德特。1817年,加劳德特和克拉克共同建立了美国第一所聋校。1784年法国慈善家霍维在巴黎创办了第一所盲校(国立盲童学校)。
1829年美国医生豪威建立了美国第一所盲校。
1829年布莱尔创造了用凸起的点字代替字母的方法,后来发展为布莱尔盲文系统。
法国精神病医生伊塔德是第一个采用个别教育的方法对特殊儿童进行教育的人,在课程设计上以儿童的需求为中心,被誉为“特殊教育之父”。
中国特殊教育发展历程
中国第一所特殊学校:1874年英国传教士威廉·穆瑞创办了瞽叟通文馆(现北京市盲人学校)。
1887年美国基督教长老会的传教士查尔斯·米尔斯夫妇在山东创建了中国第一所聋哑学校:登州启喑学馆(现烟台市聋哑中心学校)
1916年实业家张謇在江苏南通创办了南通盲哑学校(现南通市聋哑学校和南通市盲童学校),是中国人自办的最早的特殊学校之一:
1927年中国第一所公立盲聋教育机构是南京市盲哑学校。(现南京市聋人学校和南京市盲童学校)
义务教育体系以随班就读和特殊教育班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安置方式(1)特殊学校(2)特殊教育班(3)随班就读
早期特殊教育的特点
1、对残疾人的教育具有研究性、试探性
2、私立教育多于公立教育
3、教育者多为医务或神职人员
4、特殊教育是封闭的、带有慈善性和养护性
5、招收的对象基本上都是程度较重的残疾儿童
6、教育的手段和方法不完备
特殊教育的发展趋势
1、重视生态学模式:个体是在真实的、自然的社会环境中成长、发展的。家庭是儿童成长中最重要的生态环境。
2、重视早期干预:早期干预是指对学龄前有发展缺陷或有发展缺陷可能的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教育、保健、医疗、营养、心理咨询、社会服务及家长育儿指导等一系列服务的措施。其目的在于增进家长照顾障碍儿童的知识和技能,增进障碍婴幼儿生理、认知、语言以及社会能力等的发展,减轻障碍程度,减少社会依赖,同时减少儿童就学后对特殊教育与相关服务的需求,降低教育成本。
3、重视个别化教育与转衔服务:常见的有个别化家庭服务计划(IFSP)、个别化教育计划(IEP)、个别化转衔计划(ITP)以及个别化书面康复计划(IWRP)。
4、特殊儿童教育安置以融合教育为主:学校通过资源教室、特殊班等方式,保证在普通学校就读的特殊儿童能够接受适当的教育服务。
5、多学科团队合作:教育、医学、心理、职业学等多学科。多学科团队的工作方式可以分为直接服务和间接服务两种类型
6、加强政府的管理职能:立法和政策保障,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作
全纳教育: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即接纳所有的学生,反对歧视和排斥,促进积极参与,注重集体合作,满足不同需求。核心是:忠实地把教育看作个人和社会发展的基本要素。教育不仅仅是个人获得优先基本技能的简单过程,而且是个人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要素,是人类实现和平、自由和正义理想不可或缺的途径。
1975年美国《所有残疾儿童教育法》(94-142公法)要求让所有有障碍的儿童在“最少限制的环境”里接受教育。
1978年《沃纳克报告》正式提出一体化这个概念。
1994年《萨拉曼卡宣言》:明确全纳教育和特殊教育需要的发展方向。首次正式提出全纳教育和全纳学校。萨拉曼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世界性全纳教育实践的开始。
1994年《特殊需要教育行动纲领》基本原则:学校应该接纳所有的儿童,而不考虑其身体的、智力的、社会的、情感的、语言的差异或其他任何条件。
2006年《残疾人权利公约》体现了国际社会尊重和保护残疾人权益,建设更加友爱、文明与和谐的社会的精神。
正常化:主张智力障碍者及其他残疾人每天的生活模式应尽可能接近主流社会。
去机构化:特殊个体离开各种类型的公共隔离机构,到以社区为基础的生活环境中去生活。全纳教育的支持模式
一、巡回指导
组织专家队伍,从一个学校到另一个学校开展评估、提供咨询、提供材料,甚至做一些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