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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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书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书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申请人名称:申请人aaa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xxx市xxxx经济开发区xxx路1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评审请求: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请求评审委员会撤销商标局驳回我公司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准予我公司商标注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0x年x月6日,向贵局申请注册“aaareeaaaxxx”,国家商标局认为该商标与bbb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xxxx号商标近似,于200x年x月x日通知申请人驳回了申请人的商标申请。申请人不服该决定,特申请复审。

一、申请人“aaareeaaaxxx”是组合商标,与贵局引证的xxxx号“re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差别显著,两商标在组成要素、含义、图形的构图及整体外观等各个方面均有重大差异,不会使相关公众对申请人商品的

(1206字)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我厂(公司)前以__________商标申请注册,经商标局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第_____号通知书驳回,依照《商标法》第32条规定,现申请复审,请你会予以决定。

理由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章戳)

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说明:可以提供证明材料。

附:

驳回商标的复审,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住所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

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

法定时限内提出。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基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不服,可以从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书之日(以邮戳为准)起十五天内(以邮戳为准),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若申请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它正当理由,不能在15天内挖苦提出申请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延期日从十五天期满之日后的第二日走上了计算,延期申请应交纳延期费。

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二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同时附送《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局驳回原件)、原商标图样10份、黑白墨稿1份和《商标驳回通知书》。

商标局驳回申请的商标,应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并抄送核转单位。申请人对驳回商标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复审应提供复审申请书1份。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应注明原申请注册商标的名称,商标局驳回的日期及通知书编号;并着重写明要求复审的理由;最后签字或盖章。证明材料应作为附件一并交送。

申请人要交纳商标评审费。符合要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手续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申请件限期补办。

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多数委员认为复审理由成立的,终局决定否定商标局的核驳意见,准予初步审定,刊登《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的,终局决定维持商标局的核驳意见,不予初步审定,再予驳回。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书三:集乐商标驳回申请复审申请书(1741字)

申请人名称:韵凯家居制品(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潭头办眼工业区第一、第二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xxx

职务:xxx

商标代理组织名称:杭州五洲商标服务有限公司

注:集乐商标的代理机构为杭州五洲商标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259号昌地火炬大厦一号楼606室

评审请求:

国家商标局发文编号为zc8048562bh1号的商标驳回通知书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商标局驳回“集乐+ chocollect+图形”商标在第28类“玩具、积木(玩具)、拨浪鼓(玩具)、玩具小房子、玩具娃娃、玩具小屋、活动玩具、长毛绒玩具、拼图玩具、智能玩具”上的注册申请,申请人表示不服,现委托我杭州五洲商标服务有限公司依法申请复审。请求撤销本驳回,将申请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事实与理由:

商标“集乐+ chocollect+图形”的驳回理由是商标图形部分与潍坊市寒亭区寒亭天成风筝厂在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第3526162号飞鸢商标及图形近似,然事实上,“集乐”商标图形与引证商标并不近似,在实际使用中也不至引导相关公众误认。依据商标法之相关规定,代理人根据客观事实提出以下观点,供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在复审时予以考虑。

相关依据:

《商标法》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第二十七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

第二十八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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